压力管道安装通用检验规程
DB37T1031-2008在役埋地压力管道检验规程

DB37T1031-2008在役埋地压力管道检验规程DB37T1031-2008在役埋地压力管道检验规程是我国在役埋地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指导文件,对于确保工业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该规程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DB37T1031-2008规程主要包括了管道检验的范围、方法、要求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规程界定了在役埋地压力管道检验的范围,包括了输送气体、液体和固体的管道系统,以及相关设备和附件。
规程要求在役压力管道的检验工作应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并且必须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
规程中详细列出了管道检验的各个环节和所需提交的检验文件。
其中包括了管道安装前的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的文件,以及管道运行期间的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的文件。
这些文件都有相应的要求和格式,并且需要经过特定的机构或人员的审查和批准。
该规程还详细介绍了在役压力管道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对于不同类别的管道系统,规程要求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以确保对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全面检测。
规程要求对压力管道系统进行压力试验、水压试验、泄漏检测、腐蚀检测等多种测试工作,并且在测试过程中要保证测试的真实可靠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此外,规程还要求在役压力管道的检验和维护工作中要注重安全和环保。
规程要求检验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并且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在检验和维护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并且要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DB37T1031-2008在役埋地压力管道检验规程的实施对于确保工业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规程的实施可以提高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规程要求检验和维护工作要与管道运行相配合,减少管道停产的时间和影响。
总之,DB37T1031-2008在役埋地压力管道检验规程的实施对于确保工业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压力管道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目录》,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压力管道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和监督管理。
1.3 压力管道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和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2.1 压力管道:指承受内压或外压,用于输送气体、液体或固体物料的管道。
2.2 制造:指压力管道的生产过程,包括管道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组装、试验和验收等。
2.3 安装:指将制造好的压力管道安装到预定位置,并与设备或建筑物连接的过程。
2.4 改造:指对在用压力管道进行结构、材质、性能等方面的改进或维修。
2.5 维修:指对在用压力管道进行故障排除、缺陷修复、性能恢复等活动。
2.6 检验:指对压力管道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认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三、制造3.1 压力管道的制造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级别的压力管道制造任务。
3.2 压力管道的制造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确保管道的安全、可靠和耐久。
3.3 压力管道的制造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制造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保证产品质量。
3.4 压力管道的制造单位应对管道进行试验和验收,确保其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四、安装4.1 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级别的压力管道安装任务。
4.2 压力管道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确保管道的安全、可靠和耐久。
4.3 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安装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安装质量。
4.4 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对管道进行试验和验收,确保其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五、改造和维修5.1 压力管道的改造和维修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级别的压力管道改造和维修任务。
压力管道安装工序和最终检验、试验程序

工序和最终检验、试验程序1、目的和适用范围:工序检验过程是压力管道安装过程控制的关键控制内容,是工程质量监视和测量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压力管道施工工序检验和最终检验、试验。
2、相关文件:《采购和材料控制程序》CCCC/CCCC-02-11-200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CCC/CCCC-02-28-2007《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CCCC/CCCC-02-19-20073、职责:3.1公司检验责任工程师对压力管道检验质量控制负全面责任,工程项目检验责任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检验质量负控制责任,并接受公司检验责任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
3.2项目部各质控系统责任工程师协助做好工序检验,并就有关本系统质量信息与项目部检验责任工程师进行沟通。
3.3施工队质检员:a)负责对本队施工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b)参加隐蔽工程和主要工序的交接验收以及对质量控制点的监控;c)对出现的不合格按规定向责任单位(人)出具“不合格通知单”,并通知技术部门;d)向项目检验责任工程师报告工程质量信息,参加质量分析会。
4、工作程序:检验质量控制程序如附图4.1工序检验:4.1.1检验依据:工序检验应依据下列文件实施:a)施工图纸和设计技术文件;b)安装施工方案;c)设计规定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1.2编制检验文件:4.1.2.1针对每个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检验和试验计划,工程项目的检验和试验计划由项目检验责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质检员编制,项目质量保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1.2.2检验和试验计划在开工前编制,可以作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一部分,也可以单独打印下发。
4.1.2.3检验和试验计划内容,包括:a)工程项目名称;b)检验和试验项目;c)检验和试验所需的设备、工具;d)检验和试验所依据的技术标准;e)检验和试验方法;f)参加检验和试验的人员、时间;g)应填写的记录、报告等。
压力管道安全检验制度

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是指对压力管道的配件或附件进行定期检验的规定和要求。
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包括管件、阀门、密封件、附件连接件等,其质量和可靠性对于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检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的性能与规范要求相符,保障其在压力管道运行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验周期:规定了对压力管道安全附件进行检验的时间周期,一般根据附件的性质和使用条件确定。
2. 检验方法:规定了对压力管道安全附件进行检验的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测、材料分析、性能测试等。
3. 检验记录:要求对每次检验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等,以便于追溯和评估。
4. 检验报告:在完成检验后,需要对检验结果进行总结和汇报,以便于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了解附件的运行状况。
5. 异常处理:对于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附件,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更换或报废,并记录处理结果。
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检验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的质量和可靠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和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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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工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一)公称直径小于25mm的管道;(二)非金属管道;(三)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2 MPa或小于0.1MPa的管道。
第4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一)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 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 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三)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四)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10.0MPa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一)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二)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三)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四)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GC2级工业管道划分为GC3级:(一)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二)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压力管道安装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安装检验规程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检验规程修改次第A/00压力管道安装检验规程修改次第A/00目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2.材料检验 (2)3.管道加工检验 (2)4.焊接检验 (4)5.理化检验 (6)6.管道安装检验 (6)7.压力试验的检验 (7)8.管道的吹扫与清洗检验 (7)9.管道油漆与清洗(吹洗)检验 (7)10.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交工检验 (7)11. 工程档案建档规定…………………………………………………………………( 8-9)压力管道安装检验规程修改次第A/00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所遵循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则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工业管道安装过程的检验。
2.材料检验2.1 制作安装压力管道的材料,须经材料检验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2.2 材料检验与认可范围包括:2.2.1制作安装压力管道用的各种材料(管道支承件、管道组成元件、焊材、阀门)的入库验收。
2.2.2 质量证明项目不齐全材料的复验。
2.2.3 材料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材料标记移植的确认。
2.3 材料检查办法2.3.1 各种材料入库验收,首先检查材料出厂标记和质量证明书。
2.3.1.1材料上的标记是指制造厂的原始标记,标记应显示该材料的钢号、牌号、批号、炉批号和规格等内容(焊材应标明制造厂家和生产日期)。
2.3.1.2 质量证明书应是制造厂家的原始证明或复印件,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注明材料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号、材料的钢号、牌号、炉号、批号、规格、数量、材料生产标准、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等内容。
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有制造厂的质量检验章,销售商必须对销售材料负责在发给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专用印章。
2.3.1.3当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所注明的材料与实物标记一致,数量相符,且所证明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外观质量符合材料生产标准时,该材料可以确认合格验收。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通用大纲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检大纲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保新建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根据《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及我院《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艺》特制定本监督检验大纲。
二、工程概况:该项*****管道工程的建设方为*******公司,施工方为:*****公司,该项工程由*****究院负责设计,该项工程位于**********,设计压力*****,架空敷设。
三、监督检验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3)《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4)《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5)设计文件。
四、监督检验程序、内容及方法1、对各受检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行为的监督检验。
2、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停检点、必检点、巡检点如下:2.1停检点(1)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工业管道为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
(2)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及密封性能测试。
2.2必检点(1)管道元件及焊接材料的材质确认。
(2)影响管道热补偿和热传导的支承件安装质量。
(3)管道防腐质量。
(4)管道焊接、防腐质量检验检测质量。
(5)管道无损探伤及其质量。
(6)管道穿跨越、隐蔽工程等重要项目安装质量。
2.3巡检点(1)管道焊接或其他固定连接和可拆卸连接装配质量。
(2)管道附属设施和设备安装质量。
(3)管道通球、扫线、干燥。
(4)管道的单体试验及整体试运行。
停检点:监检人员必须到安装现场监督检验,未经确认合格不得流转至下一道工序,此类项目安装单位应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监检人员进行确认。
必检点、巡检点:一般应采用抽样的方式进行。
五、结果的处理(1)监检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时,要求受检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必要时可向受检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由本院向受检单位发出《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和安全监察机构。
压力管道施工质量检验通用规程

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编制日期审查日期批准日期1 总则1.1本守则适用于GB50235-2010、GB50236-2011标准规定的碳钢、不锈钢管道检验。
1.2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8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99)《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2102-88)《碳钢焊条》(GB/T5117-1995)《不锈钢焊条》(GB/T983-1995)《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83)2 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分为二类2.1材料质量检验;2.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3 材料质量检验3.1管道、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3.1.1管材、管件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要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
3.1.2管材、管件在入库及使用前应按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3.1.3管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2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良好,精度及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合金钢管及管件应有材质标记。
3.1.4合金钢管及管件在使用前均应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复查,并作标记。
3.1.5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3.1.6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及管件,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要求。
3.2无缝钢管检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一般使用20#(GB3087、GB8163)无缝钢管。
3.2.1检查质量证明书、标识,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如下内容:○1供方名称或标记;○2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3产品标准号;○4钢的牌号;○5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或根数)和件数;○6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7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8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外径≥38mm的钢管的端部还应有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钢的牌号、产品的规格、标准号、供方商标或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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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编制日期审查日期批准日期修改记录1总则1.1本守则适用于GB50235-2010、GB50236-2010标准规定的碳钢、不锈钢管道检验。
1.2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0)《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8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99)《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2102-88)《碳钢焊条》(GB/T5117-1995)《不锈钢焊条》(GB/T983-1995)《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83)2 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分为二类2.1材料质量检验;2.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3 材料质量检验3.1管道、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3.1.1管材、管件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要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
3.1.2管材、管件在入库及使用前应按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3.1.3管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2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良好,精度及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合金钢管及管件应有材质标记。
3.1.4合金钢管及管件在使用前均应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复查,并作标记。
3.1.5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3.1.6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及管件,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无缝钢管检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一般使用20#(GB3087、GB8163)无缝钢管。
3.2.1检查质量证明书、标识,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如下内容:○1供方名称或标记;○2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3产品标准号;○4钢的牌号;○5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或根数)和件数;○6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7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8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外径≥38mm的钢管的端部还应有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钢的牌号、产品的规格、标准号、供方商标或印记。
3.2.2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要求。
3.2.3长度1) 通常长度规定如下热轧钢管3~12m冷拔(轧)钢管 3~10.5m2) 对于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的钢管长度允许偏差如下:GB3087:定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倍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GB8163:定尺长度应在通用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按如下规定:长度≤6m 0~+10mm长度<6m 0~+10mm倍尺长度应在通用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3.2.4钢管的弯曲度按下规定检查:壁厚≤15mm 1.5mm/m壁厚>15mm 2.0mm/m对于外径大于或等于325mm热轧管,每米弯曲度不大于3mm3.33.3.1弯头、异径管、法兰、三通、补偿器、阀门等各类管件的表面缺陷和尺寸偏差要符合现行国家及部颁标准。
3.3.2应按设计要求,查明核对所适用的公称通径和公称压力。
3.4下面列出部分重要管件的检验规定:3.4.1法兰:材质、规格和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密封面要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
凹凸面法兰应能自然嵌合,凸面的高度不得低于凹槽的深度。
3.4.2管件连接用螺栓及螺母:螺纹要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栓与螺母要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螺栓拧固后,螺杆伸出螺母的长度要符合要求。
3.4.3垫片:管件所用各种垫片要符合下列要求:1)石棉橡胶、橡胶、塑料等非金属垫片应质地柔软,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
表面不应有折损、皱纹等缺陷。
2)金属垫片的加工尺寸、精度、粗糙度及硬度要符合要求,表面要无裂纹、毛刺、凹槽、径向划痕及锈斑等缺陷。
3)包金属及缠绕式垫片不能有径向划痕、松散、翘曲等缺陷。
3.4.4阀门阀门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核对产品合格证、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订购货要求,内、外部检查应符合标准规定。
2) 合金钢阀门的内件材质应进行抽查,每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时到货,下同)抽查数量不得少于1个。
3) 下列管道的阀门,应逐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
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a.输送有毒流体、可燃液体管道的阀门;b.输送设计压力>1MPa或设计压力≤1MPa且设计温度<-29℃或>186℃的非可燃液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
4) 输送设计压力≤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非可燃液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应从每批中批查10%,且不得少于1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
当不合格时(有一个不合格,下同),应加倍抽查,仍不合格时,该批阀门不得使用。
5) 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以壳体填料无渗漏为合格;密封试验以公称压力进行,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
6) 带有蒸汽夹套的阀门,夹套部分应以1.5倍的蒸汽工作压力进行压力试验。
7) 试验合格的阀门,应及时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
除需要脱脂的阀门外,密封面上应涂防锈油,关闭阀门,封闭出入口,做出明显的标识,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阀门试验记录”。
3.4.5安全阀检验安全阀应核对产品合格证、规格、型号,进行内、外部检查,合格后送当地计量部门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3.4.6弯制弯头的检验弯头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3.4.6.1 弯曲半径应符合表二的规定:3.4.6.2 管子弯制后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无裂纹、分层、过烧等缺陷;2) 壁厚减薄率不得超过15%;3) 椭圆率不得超过8%;4) 弯曲角度a的偏差值按如下规定检验:机械弯管不得超过±3mm/m,当直管长度大于3m时,其总偏差最大不得超过±10mm。
热煨弯管不得超过±5mm/m,当直管长度大于3m时,其总偏差最大不得超过±15mm。
4 管道焊接检验管道焊接应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36-2010)规定执行。
4.1焊接前检查4.1.1焊接母材及焊接材料的检查:1) 焊接母材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
2 )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标志齐全。
施焊用的电焊条应确认无变质方可使用。
施工现场的焊接材料贮存场所及烘干、去污设施应符合规定,并建立保管、烘干、清洗、发放制度。
4.1.2道组成件组对时,结构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指导书或国家标准的规定。
坡口表面不得有夹层、裂纹、加工损伤、毛刺及火焰切割熔渣等缺陷。
对坡口及其内外表面进行清理后的检查应符合下表三的规定。
4.1.34.24.2.1 定位焊缝焊完后,应清除渣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缺陷应去除后方可进行焊接。
4.2.2 对焊接线能量有规定的焊缝,施焊时应测量电弧电压、焊接电流及焊接速度并应记录,焊接线能量应符合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规定。
4.2.3 当对焊缝层次有明确规定时,应检查焊接层数,其层次数及每层厚度应符合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规定。
多层焊每层焊完后,应立即清理并进行检查,发现缺陷消除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焊接。
4.2.4 焊接双面焊件时应清理并检查焊缝根部的背面,消除缺陷后方可施焊背面焊缝。
4.3焊接后检查4.3.1 焊缝外观检查:除焊接工艺指导书有特殊要求的焊缝外,焊缝应在焊完后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然后对焊缝外部质量检查。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计文件规定焊缝系数为1的焊缝或规定进行100%射线检测的焊缝,其焊缝外观质量不得低于下表五(焊缝质量分级标准)规定的II级。
2) 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局部射线检测或超声波检测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下表中的III级。
3) 不要求进行无损检测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下表中的IV级。
4.3.2对接焊缝内部质量检查1 )设计文件等要求进行100%射线检测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检测,其质量不得低于II级,输送剧毒流体的管道必须进行。
2) 输送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小于400℃的非可燃液体管道、无毒流体管道的焊缝,可不进行射线检测。
3) 其它管道应进行抽样射线检测,抽检比例不得低于5%,其质量不得低III级。
抽检比例和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 对不要求进行内部质量检验的焊缝,质检人员应对全部焊缝进行外观检验。
5) 对焊缝射线检测质量等级的划分见《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 管道安装检查5.1管道安装前检查:5.1.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检验合格,满足管道安装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5.1.2与管道连接的机械已安装合格,固定完毕。
5.1.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已检验合格。
5.1.4管子、管件、阀门等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
对管内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其质量经检验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1.5在管道安装前必须完成的脱脂、内部防腐、衬里等有关工序已完成,并经检验合格。
5.2管道预制检查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选择应合理,封闭管段应按现场实测后的安装长度加工。
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六的规定。
5.3钢制管道安装检查5.3.1管道安装时,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斑点等。
大直径垫片需要拼接时,应采用斜口搭接或迷宫式拼接,不得平口对接。
软垫片的周边应整齐,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七的规定。
5.3.2管子对口:管子对口时应在距接口200mm处测量平直度。
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100mm时,允许偏差1mm;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时,允许偏差为2mm。
全长允许偏差均不得大于10mm。
5.3.3弯管制作质量的检查1) 不得有裂纹(目测或依据设计文件规定);2) 不得存在过烧、分层等缺陷;3) 不宜有皱纹;4) 弯管任一截面上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差,不得超过制作弯管前管子的外径的8%。
5) Π形弯管平面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八的规定。
5.3.4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按下表九的规定进行检查:注:L—管子有效长度;DN—管子公称直径。
5.3.5连接机械的管道安装质量检查1) 连接机械的管道,其固定焊口应远离机器。
2) 管道与机器连接前,应在自由状态下,检查法兰的平行度和同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十的规定。
3) 管道系统与机器最终连接时,应在联轴节上架设百分表测量机器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