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性差异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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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原因探析

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原因探析

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原因探析[摘要]自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比较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即暂时性差异,并据以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是,在实务中一些暂时性差异并不需要进行递延处理,如果一项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不会产生纳税影响,或者确认递延所得税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或谨慎性原则,则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

[关键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暂时性差异的形成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即暂时性差异。

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就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反之,就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项负债的账面价值就是企业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

如果它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可以在未来期间作为应纳税经济利益的抵减项,就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金额就是该负债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抵扣的金额。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后,会计上由于不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因此有关项目未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但是按照税法的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形成暂时性差异。

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递延到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二、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形及原因分析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出现以下几种情形:1、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形成的商誉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

案例解析四个常见跨期扣除项目【范本模板】

案例解析四个常见跨期扣除项目【范本模板】

案例解析四个常见跨期扣除项目字号T | T《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和合理的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该规定阐述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三个原则,即:实际发生、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其中实际发生的原则是首要原则。

在实践中,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对某些费用进行计提,由于费用未实际发生,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但未来费用实际发生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减。

上述项目称之为跨期调整项目,属于税法中的暂时性差异。

跨期调整项目的调整,有一定的共性特征,以下对常见的跨期调整项目进行分析。

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应做跨期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实行预缴加清算的制度,收到预收款时按照预征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多退少补.而会计确认收入时,往往还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为真实反映资产状况,房地产企业应预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以免出现盈亏不均衡的状况。

案例1:A房地产公司2016年销售开发产品取得房款5亿元,并按照预征率2%缴纳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000贷:银行存款10002016年底,A公司将5亿元房款结转收入,预估该项目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2500万元,并据此计提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借:税金及附加2500贷:其他应付款——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1500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0002017年A公司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假设清算结果如该企业预估,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2500万元.借:其他应付款——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1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500 税务分析:(1)2016年汇算清缴时,由于预提的土地增值税1500万元,尚未实际缴纳,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500万元。

(2)2017年汇算清缴时,由于已经实际缴纳了1500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因此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减1500万元。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知识案例1至案例3_create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知识案例1至案例3_create

第01讲其他相关知识案例1至案例3【案例1】在对苏美集团2×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关注到苏美集团的下列事项,并产生疑虑:(1)苏美集团2×19年1月2日支付10 000万元购买取得北通公司100%股权。

北通公司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 000万元,苏美集团在合并报表中确认商誉1 000万元。

2×19年12月31日,北通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净资产增加全部来源于该公司当年净利润增加导致的留存收益增加)。

苏美集团2×20年1月2日处置其持有的对北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0%的份额,取得处置价款为1500万元。

处置该部分股权投资后苏美集团继续保持对北通公司的控制权。

苏美集团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就该项交易在个别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500万元进行抵销,确认为资本公积500万元。

(2)2×20年初,苏美集团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3)2×20年1月2日,苏美集团向江河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

根据期权合同,如果江河公司行权,江河公司有权以每股10元的价格从苏美集团购入普通股50万股;该期权以现金换普通股的方式结算。

苏美集团将期权作为金融负债核算并在报表中列示。

(4)2×20年1月2日,苏美集团账上有一项对青园公司20%的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初始入账价值为5 000万元,因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收益2 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 000万元。

当日苏美集团出售青园公司15%的股权,处置价款为10 000万元,剩余股权在处置日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

对于剩余股权,由于不再具有重大影响,苏美集团将其按原始投资成本1 250万元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当日公允价值与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苏美集团2×20年2月3日购入运通电器公司2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苏美集团拟长期持有对运通电器公司的投资。

若干特殊情况的暂时性差异的分析与会计处理

若干特殊情况的暂时性差异的分析与会计处理
较资 产 负债表 上 按 照企 业 会 计 准则 规定 于 会 计 准 则与 税 法 规 定 不同而 产生 的暂 部 分是 1(0—3 )万元 ,在会 计 上不 体 4 9
列示 的资 产 、负债 的账 面 价 值 与 其 按 照 时 性 差 异 的本 质 特 征,是 正确 核 算 企 业 现 为资 产 项 目而 是 作 为 销售 费 用计 人 损 税 法 规 定 确定 的计 税 基 础 ,从 而 计 算 出 所 得 税 的 关 键 所 在 。从 所 得 税 会 计 核 益 。该 类 事 项 虽 不 形 成 资 产 ,但 按 税 法
()所 得 税 的相 关 计 算 : 交 所 得 万 元 的 可 抵 扣 税 额 在 以后 5个 年 度 结 认 为递延 所得 税资 产。 2 应 税 = (8 2 0—2 1 )x 5 0 +1 2 %=2 ( 元 ) 转 抵 免。对 于 这 种 在以后 年度 可 以结转 0 万 ;
得 税费 用。 这 种 暂时 性差 异 在以后 年度 计算 应
的 差额 或 者 差 异。因为 某 些特 殊 情 况 下,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将 产 生可 抵 扣的金 额,属
从 上 述 对 企 业 所 得 税 会 计 核 算 的 不 符 合 资 产 、负债 的 确 认 条 件 ,未作 为 于 可 抵 扣的暂 时性 差 异 ,应 确 认 为递 延
也 符 合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上 述 特 征 ,产 生
特 殊 情况 ( 特 殊 项 目)的暂 时 性 差 异, 或
这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处 理 中需 要 特
别注意。
对 于 特 殊 情 况 的暂 时性 差 异,由于 这 些 项目未确认 为资产 或负债,当然其资
产 或负 债的 账 面 价 值 就 不 存 在,也 可 认 为 账 面 价 值 等 于 零,但 按 照税 法 规 定可

新旧准则衔接下税会差异案例解析

新旧准则衔接下税会差异案例解析

新旧准则衔接下税会差异案例解析一、案例导入。

咱们先来看个小例子哈。

就说小甲公司,这是一家生产型企业。

在旧准则下呢,它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那是比较简单粗暴的,一直用直线法折旧。

比如说它有一台大型设备,买的时候花了100万,预计能用10年,也没有啥残值。

那按照旧准则下的直线法,每年折旧就是10万(100万÷10年)。

然后呢,新准则来了。

新准则里说,有些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用直线法不太能准确反映真实情况。

小甲公司研究了一下,觉得这台设备其实前几年用得特别狠,后面就慢慢轻松了,所以想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

这一改可就热闹了,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第一年折旧就得是20万(100万×2÷10)。

二、会计处理。

1. 旧准则下。

小甲公司每年的会计分录都是:借:制造费用10万。

贷:累计折旧10万。

这是很常规的操作,简单明了,按照既定的直线法计算折旧,然后把折旧费用分摊到制造费用里,因为这设备是用于生产的嘛。

2. 新准则下。

第一年:借:制造费用20万。

贷:累计折旧20万。

这里就和旧准则不一样了,按照新的折旧方法,折旧金额变成了20万。

那这对小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就有影响了,利润表上的成本增加了,净利润就会减少。

三、税务处理。

1. 税法呢,可不管你会计上怎么折腾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像加速折旧有规定的范围等),一般就得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才能在税前扣除。

2. 那对于小甲公司来说,在税务上,不管它会计上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多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只能按照直线法折旧的10万来扣除。

这就产生差异了。

假设小甲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是100万(不考虑其他因素)。

在会计上,按照新准则折旧后的利润是80万(100万 20万)。

但是在税务上,应纳税所得额是90万(100万 10万)。

四、差异影响。

1. 暂时性差异。

这个差异就是暂时性的。

为啥呢?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前期会计折旧多,税务折旧少,但是到了后面,会计上的折旧会慢慢变少,而税务上一直是直线法折旧。

试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纳税调整

试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纳税调整

试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纳税调整摘要:企业所得税会计无论是在校大学生学习相关会计课程,还是企业相关财会人员处理会计实务或纳税申报,都觉得比较难于掌握——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

文章从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经济实质、核算内容及其纳税调整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对此进行了系统剖析,对指导学生学习财税课程和财会人员从事财税工作都具有一定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纳税调整第一作者简介:王宝田(1958—),男,教授,辽宁大连市人,现供职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研究方向为会计、财务与税法;第二作者简介袁翠珍(1983—),女,助理研究员,四川达州市人,现供职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研究方向为会计与税法。

1永久性差异的实质及其纳税调整1.1永久性差异的经济实质。

永久性差异是指纳税主体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政策计算口径不同,导致会计税前利润与企业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它在本期产生,但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

当然,这种差异在各会计期间都有可能产生。

1.2永久性差异的主要内容。

有些收入,在会计上核算为收入,但税法政策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这些收入从会计核算上讲,属于企业的一种收益,构成会计税前利润的组成内容,但税法政策则规定企业对这些收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有些支出,在会计上核算为费用或损失,但税法政策上不得以费用或损失扣除,如各种行政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支出、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40%或超出当年营业收入0.5%的部分、赞助支出、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及企业实际发放工资与计税工资之间及据此计提“三费”之间的差异、企业发生的利息与可以抵扣利息之间的差异等,这些支出从会计核算角度看,均属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当体现在其经营损益中,在计算会计税前利润时予以扣除,但税法政策上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融资租赁业务财税差异案例解析

融资租赁业务财税差异案例解析

融资租赁业务财税差异案例解析融资租赁业务财税差异案例解析20××年12 月1 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租入设备一台,合同主要条款如下:租赁期限:20××年1月1日-20×6年12月31日,4年。

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末支付租金15万元。

该设备2016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50万元。

租赁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均为1000元。

承租期满时,甲企业享受优先购买权购买价100元。

估计承租期满时的公允价值8万元。

请做出20××年的相关分录。

单位为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不考虑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金。

「案例解析」1. 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租金+承租人到期行使优惠购买权时支付的款项=15×4+=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15×+ × =15×+×=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大于公允价值50万元,根据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公允价值50万元与初始直接费用万元之和,即万元。

2. 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20×3年1月1日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万未确认融资费用万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万银行存款万财税差异:税法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付款总额+支付的相关税费=15×4+=会计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虽然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不影响损益或权益,也就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确认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对应科目是资产类科目,即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这样调整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又产生了暂时性差异,由此陷入一个死循环,违背资产的历史成本原则。

亏损弥补与相关暂时性差异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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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弥补与相关暂时性差异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以后 年度在税前扣除,但结转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 扣亏损时,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即将亏损视同为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本文借助下面的实例,将亏损弥补与其他暂时性差异结合起来 进行分析。 案例 宝平公司于 2007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 及以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并能够持续经营。一旦发生亏损, 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利用该可抵扣的亏损。在 相关业务中不存在永久性差异,2008年及以前没有产生过时间性差异或 暂时性差异。 1.2009年度发生税前亏损 100万元,没有产生其他暂时性差异; 2.2010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 30万元,本年没有产生除上年度结转亏损 之外的其他暂时性差异; 3.2011年预计实现的利润总额为零,计提 50万元的坏账准备; 4.2012年预计实现的利润总额为 75万元,转回 2011年已计提的坏账 准备 15万元。
3.2011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所计 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2011年度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会 计利润总额+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0+50=50(万元),该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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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需要用于弥补 2009年度结转的税前亏损,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负数,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应将 2009年度因发生该亏损所确 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转销,转销的金额为 50×25%=12.5(万元), 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 12.5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1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09年亏损 125000。 同时需要另作一笔分录,用以反映因计提坏账准备所应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该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1年坏账准备 125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125000。 为何要做该笔分录?这是因为本年度宝平公司的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 零,其在利润表中反映的所得税费用也应该为零。倘若不做该笔分录的 话,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就不为零了,同时无法将本期所计提坏账准备 的纳税调整过程在会计上反映出来。可以将上述两笔分录合并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1年坏账准备 1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09年亏损 125000。 4.2012年 本年度弥补 2009年度结转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2009年亏损+2010 年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201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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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
2008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22.5万元,分别为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额4.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其影响的累计折旧100万元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额15万元、坏账准备20万元(超过计税标准部分)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额3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5万元,为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资本化部分10万元按原所得税法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影响额。

该部分无形资产于本年全部摊销。

(以上均为2007年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所确认)。

预计未来有足够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料(二)
2008年会计确认收入总额为1 965万元,其中包括:
1. 国家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本年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有10万。

税法规定,国家财政拨款属不征税收入。

2. 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税法规定,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属免税收入。

3. 销售产品收入1 500万元(无其他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

税法规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收入可减按收入的90%计征所得税。

资料(三)
2008年总支出 1 146万元,其中与税法规定有差异的项目有:
1. 本年新技术研发支出700万元,其中费用化支出300万元,资本化支出400万元。

资本化部分按10年摊销,本年已摊销4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而发生的研发费,费用化部分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加计50%扣除;资本化部分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不少于10年内摊销。

2. 本年提取并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150万元(不涉及非流动资产项目)。

按工资总额的20%计提职工福利30万元(实际发放27万元)。

按工资总额的3%计提并实际支付职工教育经费4.5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可据实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职工福利在工资总额14%以内据实扣除;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在工资总额2.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留待以后纳税年度抵扣。

3. 固定资产折旧费16万,其中,用国家财政拨款60万元形成的专用设备本年折旧10万元;某更新快的设备折旧6万元(该设备于今年起投入使用并计提折旧,原值30万元,净残值为0。

国家法定使用年限10年。

企业因其技术更新快按5年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财政拨款所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不能扣除;更新快的设备可缩短折旧年限,但不得低于法定年限的60%。

4. 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万元(因此而少计提折旧费1万元);坏账准备2.5万(期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50万元)。

假设除坏账准备按应收款余额的5‰核准予以扣除外,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均未予核准。

税法规定,未予核准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坏账准备于实际发生损失或处置资产时扣除;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少提的折旧准予扣除。

5. 实际支付的业务招待费15万元。

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年销售收入5‰扣除。

6. 实际支付的广告费、销售费用300万元。

税法规定,广告费、销售费支出不超过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转以后纳税年度抵扣。

7. 计入销售费用的产品保修费5万元。

税法规定,计提的预计负债于以后实际支付时税前扣除。

解题思路:根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原理可逐层理出解题思路(见图1)。

解题时则由最底层的分
析开始。

解答:
第一,分析纳税调整事项。

1. 根据资料(一),进行收入纳税调整:
应税收入=会计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征收入=1 965-10-5-1 500×10%=1800(万
元)
2. 根据资料(二)进行支出纳税调整
支出调整汇总分析如表1所示:
根据表1调整结果可知:税前抵扣的支出=会计支出±纳税调整支出=1 146+54=1 200(万
元)
3. 计算应交所得税
本期应税所得额=应税收入-税前抵扣支出=1 800-1 200 =600(万元)
本期应交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所得税率=600×15%=90(万元)
编制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9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4)
第二,分析暂时性差异并确定类别。

确定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具体分析见表2。

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
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419.5×15%=62.925万元
第三,确认所得税费用。

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以及表2的分析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见表3):
编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40.4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41.925 (5)
把分录(4)和(5)相结合可知,当期应计入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为:90-41.925=48.075(万元)。

即,按会计准则确认的所得税费用比按税法规定应缴的所得税少41.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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