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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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基础是什么1、创新合并财务报表理论本准则采⽤实体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再采⽤母公司理论,这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结果。

合并财务报表的⼀系列重要变化,均由基本理论的变化所致。

(1)母公司理论的主要特点①合并报表的⽬的和使⽤者。

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报表应按母公司股东的利益来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扩展。

合并报表的主要使⽤者是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

②合并净收益。

按照母公司理论,合并报表中的合并净收益是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益,⼦公司中少数股权股东所获得的净收益应排除在外。

③少数股权的收益。

在母公司股东看来,少数股权的收益是⼀项费⽤。

④少数股权股东权益。

从母公司股东观点看,少数股东权益是⼀项负债。

⑤⼦公司净资产的合并。

在⼦公司净资产中,母公司所占有的部分按母公司为其所获权益⽽⽀付的价格被合并,少数股权所占有部分则按账⾯价值被合并。

⑥合并产⽣的商誉,属于母公司利益,与少数股权⽆关。

(2)实体理论的主要特点①合并报表的⽬的和使⽤者。

实体理论认为,对合并主体中的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应⼀视同仁,合并报表应反映所有股东的利益,不能仅仅反映母公司的权益。

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信息能完整地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企业集团中所有的股东服务,⽽不是仅为母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东服务。

②合并净收益。

合并净收益应是企业集团全部股东的收益,要在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之间加以分配。

③少数股东权益。

在合并后的股东权益中既包括多数股权,⼜包括少数股权。

也就是说,少数股东权益也是集团股东权益的⼀个组成部分。

④⼦公司净资产的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均按市价反映。

⑤未实现的损益。

对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所产⽣的未实现损益,全部予以抵销。

⑥合并产⽣的商誉由所有股东共享,⽽⾮仅由母公司享有。

2、扩⼤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本准则要求根据是否控制来判断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只要是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都必须纳⼊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控制的⼦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理论概述

合并会计报表理论概述

合并会计报表理论概述引言合并会计报表是指将一个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济和财务信息整合到一起,以提供关于集团整体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报告。

在现代商业环境下,很多公司都存在着多个子公司,通过合并会计报表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表现,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本文将概述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

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基础控制概念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是控制概念。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中,控制是指一个实体对另一个实体的权力,通过这种权力,主体可以指导被控制实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以获取经济利益。

通常情况下,股权持有比例超过50%被认为具有控制能力。

控制概念是合并会计报表的核心,它决定了哪些实体应该纳入合并会计报表以及如何合并其财务信息。

合并方法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有几种常见的合并方法,包括并购法、权益法和全面控制法。

并购法(Acquisition Method)并购法是一种最常见的合并方法,适用于一个公司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来获取控制权的情况。

并购法要求将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计入合并会计报表中,以反映收购后的整体财务状况。

权益法(Equity Method)权益法适用于投资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一定股权但无法控制的情况。

根据权益法,投资公司应按照其股权比例纳入被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净利润。

权益法通常适用于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影响较小的情况。

全面控制法(Consolidation Method)全面控制法适用于一个公司完全控制其附属公司的情况。

根据全面控制法,母公司应将其附属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净利润合并到自己的财务报表中,以反映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确定合并范围:根据控制概念,确定哪些实体应该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2.识别一致财务报告政策:确保集团内所有实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以便进行比较和分析。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三种理论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三种理论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三种理论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理论一般有三种理论可供遵循,即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当代理论;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实务中多采用经修正的当代理论。

随着少数股权在许多国家的普遍存在,相继带来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对少数股权的处理问题,从而引起对合并范围及相关问题的不同理解,进而形成三种合并理论。

第一,母公司理论。

按照母公司理论,在企业集团内的股东只包括母公司的股东,将子公司少数股东排除在外,看作是公司集团主体的外界债权人,以这个会计主体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和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仅指母公司拥有和所得部分,把合并会计报表看作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延伸和扩展。

第二,实体理论。

按照实体理论,在企业集团内把所有的股东同等看待,不论是多数股东还是少数股东均作为该集团内的股东,并不过分强调控股公司股东的权益。

采用这种理论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能满足企业集团内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管理的需求。

第三,当代理论实际上是母公司理论与实体理论的混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采纳了当代理论,所以它在美国实务中被广泛运用。

由于当代理论吸收了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的一部分内容,缺乏内在一致性。

它虽然避免了母公司理论在会计概念运用上的矛盾,但在合并净资产的计价上,仍然存在计价不一致的问题。

合并报表理论的理解

合并报表理论的理解

一、合并报表理论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理论基础,一般分为三种:所有权理论,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

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起初采用的是母公司理论,后来演变为实体理论,再到现在并没有单独采用某一种理论。

这三种理论的区别点主要在于企业集团的界定,合并范围的确定和合并方法的选择三个方面。

1.所有权理论所有权理论是业主理论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具体应用,其认为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是拥有与被拥有之间的关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报告其所拥有的资源。

2.母公司理论母公司理论认为母公司并不拥有子公司,而是控制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合并财务报表被视为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延伸,母公司股东被视为合并经济个体的股东,少数股东则是为合并经济个体的债权人。

3.实体理论实体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不应视为母公司财务报表达延伸。

从经济实质上看,母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是一个单一的个体,合并会计报表应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出发为企业集团的全体股东和债权人服务,子公司少数股权股东不再被看作外人。

二、从不同角度看合并报表理论的选择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里最明显的变化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基础发生了改变,从原来主要以母公司理论为编报基础改变为以实体理论为编报基础。

之所以作出重大改变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从资产计价基础来的角度看母公司理论对子公司净资产计价采用双重计价基础。

母公司对子公司净资产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对少数股东所享有那部分资产采用账面价值计量,因而采用的是双重计价基础。

由此可以看出,母公司理论对同一个项目采用了两套计价基础,主观地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进行分割,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和一致性原则。

但实体理论对合并实体所控制的资源均按同一种计价方法,即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实体理论对所有股东一律平等的做法,能更好地满足企业集团内部管理人员对会计报表的需要。

较之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在资产计价基础的选择方法上更为统一合理。

第三章 合并会计报表基本理论

第三章 合并会计报表基本理论
8
国际会计准则(续)


第28号准则《在联营企业中的投资会计》 说明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的运用, 以及记录联合企业投资的选择。 第31号《权益的财务报表》,则对合营 项目的概念、种类和财务报表的要求进 行了说明。
9
我国


1992年11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企业如对外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 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 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是我国关于合并会 计报表编制要求的最早的规范性文件。 1995年2月,财政部制定并颁布《合并企业会计 报表暂行规定》,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企业合 并会计报表方面理论和实务上的空白。
6
其它国家



法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1971年要求公开 发行债券的公司、股票上市公司以及所 有公营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德国1965年公共公司法要求企业编制集 团会计报表。 日本从1977年开始,也要求编制和公布 合并会计报表,并制定发布了合并会计 报表准则及规则。
7
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与合并会计报表问 题有关的国际会计准则有第22号、第27号、第 28号和第31号。 第22号准则《企业联合》于1988年颁布、 1993年修订,该准则旨在描述企业联合中的会 计处理方法。 第27号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和在子公司中投资 的会计》规定了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列 报的规则。



3、新准则取消了比例合并法 企业会计制度第158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合 并会计报表时,对于合营企业,应当按照比 例合并法合并。 新准则中取消了比例合并法,而是规定对合 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思考:为什么取消?(提示:控制)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与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与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与范围介绍在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往往会存在多个子公司或关联公司。

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并财务报表成为必需的工具之一。

本文将介绍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与范围,并探讨其在财务决策中的重要性。

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义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将一个母公司与其所拥有的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的财务信息汇总,形成一个整体的财务报表。

通过合并财务报表,可以展示出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合并财务报表是外部股东、投资者、政府监管机构等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合并方法和合并原则。

合并方法合并方法是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各项财务数据的合并方式。

常用的合并方法有两种:全面合并法和权益法。

1.全面合并法:全面合并法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的情况。

全面合并法要求将所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项目合并计算,获得一个整体的财务报表。

全面合并法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有较高的一致性和相互依存度的情况。

2.权益法:权益法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但没有控制权的情况。

权益法要求将母公司对子公司所持股权的比例乘以子公司的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项目,并将其纳入到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权益法适用于母子公司间有一定程度的关联性和相互依存度的情况。

合并原则合并原则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相关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

合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致性原则: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要保持一致,以便比较和分析各期财务数据。

2.实质主义原则:合并财务报表要反映企业实际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而不仅仅是依据法律形式。

3.增加合并范围的原则:当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时,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当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时,可选择使用权益法进行合并。

4.报表日期的统一原则: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项财务数据要求以同一日期为基准进行整合和汇总。

第二讲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讲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讲 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节 合并财务报表 的基本理论
本节内容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特点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原则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
(一)合并财务报表定义 由控股企业编制的用以综合反映由控股企
不包括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 持有的表决权。
表决权比例通常与其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分为三类: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 资本。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 资本。 (3)母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企业 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确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应注意的两点:
(1)所有子公司都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即,只要是
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论1)子公司是否资不抵债、是否为 特殊行业、2)子公司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和当期净利润在集团 中所占的份额较小(例如低于10%)或者是否转产,也不论3) 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都应纳入合 并范围。包括小规模的子公司和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 均应纳入合并范围。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
合并理论的关键在于基于什么角度看待母 公司与子公司以及由它们所组成的企业集 团之间的关系。
合并理论之间的差异只有在母公司没有完 全控股(100%)子公司的情况下才能表现 出来。
由于会计信息服务的主体不同,所以合并 报表也有不同的基本理论:
1、母公司理论(Parent company theory) 2、主体理论(Entity theory) 3、所有权理论(Proprietorship theory)

会计合并报表的理论分析

会计合并报表的理论分析

会计合并报表的理论分析
合并报表主要有三种理论,所有权理论,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

1、所有权理论。

所有权理论是指所有者按照自己的持股比例,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合并的处理方法。

所有权理论认为,只要持有被投资公司的股分,就要按持股比例编制合并报表。

比如,A公司持有甲企业80%的股权,B公司持有甲企业20%的股权,在所有权理论下,A公司和B公司同时编制各自的合并报表,在合并报表中分别合并甲企业80%和20%的资产、负债。

简单说,以A公司为例,A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包括A公司自身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同时包括甲企业资产、负债的80%。

2、母公司理论。

母公司理论认为,只有对被投资公司达到控制的一方才会编制合并报表,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是母公司。

在合并报表中,被投资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都完全计入,所有者权益按照母公司的持股比例确认,少数股东持有份额的部分确认为负债。

如上例,按照母公司理论合并,只有A公司编制
合并报表,在合并报表中合并甲企业100%的资产负债,80%确认为所有者权益,20%确认为负债。

3、实体理论。

实体理论和母公司理论很像,不同点在于,实体理论认为合并报表的最终控制方,是合并主体的所有者,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不仅包含母公司的权益,也包含少数股东的权益,在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中,既体现母公司的权益,也体现少数股东的权益。

如上例,以实体理论合并时,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在合并报表中合并甲企业100%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80%归属于母公司,20%归属于少数股东。

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报表是基于实体理论来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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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简单介绍目前比较流行的几种合并理论.(一).母公司理论(现代理论)该理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扩展,其编报的基本目的是从母公司的角度出发,为母公司股东的利益服务在企业集团内的股东只包括母公司的股东,将子公司少数股东排除在外,看作是公司集团主体的外部债权人。

主要特点:(1).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可按市价反映,按照公允价值改记的子公司净资产,仅限于归属买方的部分,少数股东权益依旧以账面价值反映,因为它认为属于少数股权的部分并没有被购买,应当保持被购买前的账面价值,也就是说, 按母公司理论在购买方式合并下,对子公司的同一资产项目采用了双重计价,属于母公司权益部分按购买价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仍按历史成本计价。

(2).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商誉属于母公司, 不确认属于子公司的部分。

(3).子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权益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项目列示。

(4).少数股东在子公司当年净收益中应享有的收益份额作为合并利润表中的费用项目(即少数股东损益)列示。

(5).公司间未实现利润在顺销时全额抵销,而在逆销时则按母公司所享有的权益比例抵销,抵消计算非常复杂。

母公司理论缺点:(1).它假设一个集团是由控制着许多子公司的母公司构成。

没有考虑一个集团可由两个以上规模相当的公司合并而成,也没有考虑到联合控制。

(2).忽视了少数股权股东的利益和除股东外其他利益当事人的利益。

(3).过分强调母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差别,将少数股东视为债权人,违背股份经济的基本法则:同股同权。

(二).实体理论该理论认为母子公司从经济实质上说是单一个体,侧重于集团的全部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应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出发,为全体股东的利益服务,并不过分强调控股公司股东的权益。

它把公司所控制的资产与负债看作是不可分割的,无论是属于多数股权还是少数股权,对于拥有公司所有权的股东以同等重要地位来对待。

因此,在实体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应该以整个合并实体的观点来编制。

主要特点:(1).和母公司理论的双重计价不同,实体理论认为凡是该合并实体所能控制的资源,其计价方法都必须相同。

(2).强调公允价值,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均按公允市价计量,商誉按子公司的全部公允价值推断而得,包括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商誉。

(3).子公司净资产的列示,应以母公司购买股权的代价作为基础。

子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权益是企业集团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与母公司权益同列。

(4).合并净收益属于企业集团全体股东的收益,子公司的净利和股东权益都应以全体股东的观点来衡量,子公司的净利以相同的方法分配给所有股东。

(5). 无论是顺销还是逆销,所有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时全部抵消。

实体理论缺点:该理论过分地强调母公司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共性, 而事实上,从控股票权和重要决策权的角度来看,母公司既然掌握有重要决策权,企业在重大经营决策时必定会以母公司利益为导向,也就是说,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显然是有本质差别的。

3.当代理论实质是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的结合。

主要特征有:(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采用母公司理论,即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属于母公司持有股权的部分,按公允价值计算, 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按子公司账面价值计算。

(2).商誉也仅列示属于母公司的部分。

(3).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少数股东收益则作为利润总额的减项,利润总额减去少数股东收益后的余额为净利润。

(4).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一律按实体理论全额抵销。

4.所有权理论根据所有权理论,企业集团是指以投资公司为基础,连同在经济活动和财务决策中对另一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权部分,采用所有权理论编制的合并报表,实际上是“母公司报表+子公司报表×母公司持股比例",该理论通常和其它结合使用。

主要特点:(1).合并会计报表中,只应包括投资公司在接受投资公司资产、负债、收入、费用中与其出资比例相适应的部分,即接受投资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数额,按照投资公司所占的比例计入合并会计报表。

(2).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商誉属于投资公司。

(3).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权不予列表,接受投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能完整反映。

(4).按所有权理论界定合并范围可以解决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即将联合控制主体按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所有权理论缺点控制实质上意味着只有一方能够实施控制,而按照合同约定同受两方或多方控制的合营企业显然不完全符合合并财务报表控制的定义,按比例合并的这部分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损益和现金流量等,母公司单方面实际上不能控制的,也就失去了合并的意义,因此新准则已明确取消了比例合并法,规定联合控制主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直接采用采用权益法(权益法又称单行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联营合营企业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直接使用权益法处理。

------------------------------------------------------------------------------------------------------------------------------------------合营和比例合并合营定义<<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对合营定义是:合营是两方或两方以上从事某项共同控制的经济活动的合同约定。

共同控制是合营的基本特征,合营的两大特点:I.两个或以上的合营者受同一合同约定的约束.II.合同约定对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任何经营方针和重大财务政策都必须有投资各方共同决定。

合营历史1979年改革开放后,出现大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中相当部分就是合营范畴,近年来,房地产出现的一方出地一方出资合作开发都属合营。

合营者和合营的投资者一般认为,合营者对其合营企业拥有共同控制权,而合营的投资者通常不拥有控制权,只关注分配的利润。

合营方式合营方式有3种方式.I. 共同控制经营,比如房地产出现的一方出地一方出资。

II. 共同控制资产,典型的如多家石油公司共同经营一条输油管道。

III. 共同控制实体,一种涉及设立公司或企业的合营方式。

三种方式在合营实质上相似,例如,处于方便纳税或财务核算等目的,将一条共同控制的输油管道资产设置一共同控制实体来管理。

合营企业的合并方法完全合并法来源于实体理论和母公司理论(而当存在少数股东权益时母公司理论中又能见到比例合并法的影子) 。

比例合并法一般被认为来自所有权理论,合营企业的权益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一直有两种意见:I.采用权益法处理(权益法又称单行合并)。

II. 采用比例合并法处理。

根据2006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四条,企业合并将不再涉及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也就是说比例合并法被禁止。

比例合并法:这样一种会计和报告方法,合营者将其在共同控制体的各项资产、负债、权益和成本费用所占份额和自身个体会计报表的类似项目逐行合并或作为单列项目列示.关联方再说一下关联方,<<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对关联方是这样规定的,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在第36号准则中还列举了构成和不构成企业关联方的多种情况, 比如,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否则国企都成关联方了。

关联方交易必须在报表中披露!-----------------------------------------------------------------------------------------------------------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介绍BCS前,简单回顾一下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熟悉新准则允许使用的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看BCS是如何实现的.常用的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三种:1.购买法2.权益结合法(股权合并法)3.新实体法一.购买法购买法是将企业合并视为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或几家企业的行为,与购买一般资产一样。

它要求对购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重新估价,并按估价后的公平市价反映在购买企业的账户中或合并的会计报表上。

主要特点:(1).实施合并的企业,应以实际成本作为投资的计价成本。

该成本就是购买方实际支付给被购受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

(2).被购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都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记账,合并总成本如果高于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其差额确认为商誉,并应在一定期限内摊销;如果购买方的出资额低于被购买方的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则产生负商誉,对于将负商誉的处理各国实务有几种处理不同,或作为一项负债处理,或将将负商誉按比例调减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等。

(3).从购买日开始,被购受企业的经营成果应并入购受企业的损益表中,并一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被合并企业的的以前年度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后企业弥补亏损。

二.权益结合法权益结合法是将企业合并视为参与合并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结合,在企业合并日就视同这些企业在以前就结合在一起了,因此参与合并的企业各自的会计报表均保持原来的账面价值。

主要特点:(1).采用权益结合法时无需对被合并企业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一律按被合并企业的账面净值入账。

被合并企业在合并日前的盈利作为合并方利润的一部分并入合并企业的报表,而不构成合并方的投资成本。

(2).账面换出股本的金额加上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的额外出价与账面换入股本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股东权益。

其理由是,当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的形式进行时,所发生的仅仅是股权的交换,并非现实的资产交换,其升值部分不应视为商誉,而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即资产的量度是以原始成本表述的,其公允市价超过原始成本的部分都应体现在股东权益之中。

(3).合并过程的费用,如注册登记费、财务顾问费等应作为合并后企业的费用并抵减合并后的净收益。

(4).实施并购以后,参与并购的各方均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

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最大的区别在于:在购买法下并购前被并购方的盈利作为购买成本的构成部分,不体现为并购方的利润,而权益结合法下并购前的利润并入并购企业的利润表,从而增加其利润。

由于权益结合法的缺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已经明确取消权益结合法。

三.新实体法新实体法是将企业合并视为完全新建一个企业,因而要求将参加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与负债项目均调整为公允价值,然后再合并相应的账户或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目前只是理论状态,较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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