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规定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一、引言电网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其稳定运行对于保障电力供应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此,电网调度的规范化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的核心要素和实施措施。
二、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电网调度是指根据电网负荷需求和发电机组出力情况,合理调配电力资源并确保电网以经济、安全、稳定的方式运行。
规范化管理是提高调度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效率性的关键手段。
1. 提升电网安全性规范化管理能够建立起一套标准和程序,不仅可以规避电网失控带来的安全隐患,还能及时处理电网紧急情况。
通过实施规范化管理,可以统一电网调度操作规范,提高电网安全性。
2. 优化电力供需关系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能够准确预测负荷需求和发电机组出力,协调供需关系,实现电力资源的最优分配。
通过合理规划和调度,可以降低电力不足和过剩的风险,提高电力系统的利用效率。
3. 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化管理可确保电网调度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使得电力资源的利用更为高效。
合理的调度决策不仅减少电网运行成本,还能提高电力供应效率,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的核心要素1. 调度决策流程规范化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调度决策流程,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该流程应包括负荷需求预测、发电机组优化出力决策、输电线路调度等环节,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模型来支持决策。
2. 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化管理需要收集和处理大量的电力系统数据,包括负荷数据、发电机组状态数据、输电线路参数等。
通过使用先进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技术,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为调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 调度控制与监测规范化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强大的调度控制系统,实现对电力系统的实时监测和控制。
该系统应能够监测各个节点的电力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度控制。
4. 应急处理与故障修复规范化管理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和故障修复流程,以应对电力系统突发情况和设备失效等问题。
供电公司调度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调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供电公司的调度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调度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的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公司调度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内部协调合作,完善调度制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调度管理制度,完善调度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验和技能培训,加强调度参数和设备维护,提高调度效能。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危机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及处理。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当积极采用先进的调度技术和设备,提高调度自动化水平,增强调度监控和预警能力。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和准确性。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调度组织机构第九条供电公司设立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监控和管理。
第十条调度指挥中心应当按照业务分工设立调度、监控和应急处置等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权责。
第十一条调度指挥中心应当设立专门岗位,配备经验丰富、技能过硬的调度人员,保证电力系统调度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编制电力系统调度计划,协调各级调度部门,做好电力系统的日常运行和故障处置。
第十三条调度指挥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
第十四条调度指挥中心应当建立调度数据记录和信息传递机制,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第十五条调度指挥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调度管理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调度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调度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调度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电网运行管理、调度人员管理、信息传递管理、设备维护管理等内容。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范文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市电网调度各专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电网调度所涵盖的各专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电调[2005]968号电网县级供电企业调度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3职责3.1 本标准的主管部门是供电有限公司调度所(简称县调)。
3.2 电力系统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县调在业务上服从福州电业局调度所的指挥。
4 管理内容及方法4.1 调度运行管理4.1.1 调度安全管理4.1.1.1 工作中没有发生误调度事件。
4.1.1.2 严格遵守上级调度纪律,无违反调度纪律行为。
制定并执行县调调度对象违反调度纪律考核规定。
4.1.1.3 有调度操作指令票管理规定;防止电网调度值班人员误操作规定;省公司两票实施细则。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格式规范、统一、内容正确,无安全隐患。
定期进行两票检查、分析和讲评制度,两票合格率100%。
开展调度员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活动。
4.1.1.4 应制订调度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调度员需持证上岗。
制订且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并有培训和考试记录。
每年进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考试。
4.1.1.5 每季度开展一次反事故演习活动。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进行运行分析和危险点预控,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
每月每人完成一篇书面事故预想和技术问答。
发生事故后应有事故分析报告,对事故处理进行评价。
4.1.2 制度管理4.1.2.1 调度台应具备省、地、县调调度规程;所辖变电站运行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
4.1.2.2 设备异动单管理应按县网设备异动管理规定执行。
4.1.2.3 具备并执行调度运行岗位值班日常工作规定及运行交接班规定。
调度记录实行微机化管理。
4.1.2.4 调度台应制定地调许可县调管辖设备等相关规定。
4.1.2.5 认真做好电网事故紧急限电和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的管理,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按方案严格执行。
4.1.2.6 各变电站一次系统图完整,配备与生产运行实际相符的主网、配网及地理接线图。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范本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电网调度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电网调度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范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电网调度应以保障系统安全为首要任务,坚决防止事故和事故的扩大。
2. 灵活高效。
要求调度员能快速、准确地做出判断和决策,以应对不同情况和异常。
3. 公平公正。
电网调度在处理各种请求和处理措施时,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4. 科学决策。
电网调度应基于科学的数据和方法,做出决策,并充分考虑系统的稳定性和经济性。
5. 信息共享。
电网调度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信息共享,形成协同作战,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责任与权限1. 调度员调度员是电网调度的核心力量,负责实施调度控制,并负有以下责任:- 监控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情况。
- 根据需求和电网情况,做出调度决策,并落实到具体操作。
- 协调各方的调度请求,确保各方的利益平衡。
- 编制日、周、月调度计划,安排电力资源的合理使用。
- 检查和分析调度过程中的问题和故障,并提出改进措施。
调度员在工作中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决策能力,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2. 电力公司电力公司是电网调度的主要管理和运营单位,负有以下责任:- 制定电网调度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保障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 提供充足的电力资源和设备支持,确保调度的可行性。
- 监督和评估调度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 定期进行电网调度的绩效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电力公司应关注电力市场的需求和变化,灵活调整电网调度策略,提高电力供应的效率和可靠性。
四、调度程序1. 监测与预警调度员要通过监测系统的数据和图表,了解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并通过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异常。
2. 分析与判断调度员要根据监测的数据和信息,对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做出分析和判断,判断是否需要采取调度措施。
3. 决策与落实调度员根据分析和判断的结果,做出相应的调度决策,并将调度计划落实到具体操作中。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电调[1999]438号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电调[1999]4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32ae94dd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b1.png)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9年8月20日国电调[1999]438号)现将《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试行,请注意收集试行中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附件: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附件: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网调度系统建设,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网调度是指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为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各电力企事业单位及与电网调度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调度机构第四条调度机构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的机构。
调度机构分为五级,依次为国家调度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度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度机构;省辖市(地)级调度机构;县级调度机构。
对尚未设立县级调度机构的县(含县级市)电网,原则上不再设立县级调度机构。
各级调度机构分别是本级电网经营(或供电)企业的组成部分。
调度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电网运行管理的职能机构,依法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第五条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运行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各级调度机构在调度活动中,是垂直的专业技术领导关系,上级调度机构必须依照本规定对下级调度机构实行指导、协调与监督。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模版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网调度工作,提高电网调度管理水平,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和经济运行,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化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电网调度部门,包括电力调度中心、地区调度中心等。
第三条电网调度是指对电力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控制和调整,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电网调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二)保障供电,满足用户需求;(三)经济运行,优化供需平衡;(四)科学决策,提高调度效率;(五)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六)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电网调度管理应按照层级管理原则,保持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确保电网调度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电网调度部门组织机构第六条电网调度部门的组织机构应由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支撑岗位等组成,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电网调度部门应设立领导班子,由主要负责人和副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部门发展战略和管理各项工作。
第八条电网调度部门应设立运行调度中心,由运行调度岗位人员组成,负责日常调度工作的统筹管理。
第九条电网调度部门应设立技术支持中心,由技术支持岗位人员组成,负责电网调度系统的维护和优化。
第十条电网调度部门应设立信息管理中心,由信息管理岗位人员组成,负责电网调度信息的采集、处理和传输。
第十一条电网调度部门应设立应急管理中心,由应急管理岗位人员组成,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电网调度部门应制定调度人员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调度运行。
第三章电网调度管理流程第十三条电网调度管理流程应包括运行计划制定、运行管理、异常处理、日常运行监测等环节。
第十四条运行计划制定环节应明确电网运行需求,确定调度策略和目标。
第十五条运行管理环节应对电网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调整,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异常处理环节应及时响应异常情况,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
是为了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和经济,确保供电可靠和质量,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和调度管理水平,确立和完善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原则:明确电力系统调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优先、协同运行、公正透明、经济合理、信息共享等。
2. 组织管理:明确电力系统调度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调度管理的有效运行。
同时,规定调度岗位的人员资质要求和考核制度。
3. 调度计划:确立调度计划编制的标准和规程,包括负荷预测、发电计划、输电计划等。
并确定调度计划的审核、发布和调整程序,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调度操作:规定电力系统调度操作的基本要求和步骤,包括负荷调节、电压调节和频率调节等。
同时,规范调度操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
5. 信息管理:确立调度信息管理的要求和程序,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和传输等。
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调度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6. 风险防控:规定电力系统调度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包括信息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和灾害等。
并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风险。
7. 质量评估:建立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质量评估制度,对调度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加强对调度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调度管理水平。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电力系统调度管理水平,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一部法规,共计,下面是其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电网调度管理,包括输电调度、配电调度和电能贸易调度。
第三条国家实行电网统一调度制度,具体实施由国能调整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调度中心)负责,省级电网公司负责本级电网的调度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网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电网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电网调度管理制度,规定调度组织机构、职责、权利和义务,落实安全、经济、环保和服务等原则。
第二章调度组织机构第五条电网调度组织包括国家调度中心、省级电网公司调度部门和调度站。
国家调度中心是根据国务院规定设立的,负责统一协调全国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和电能贸易调度。
省级电网公司调度部门是省级电网公司服务中心的一部分,负责本级电网的调度管理工作。
调度站是电网调度组织的基本单位,负责电网运行现场的调度管理工作。
第六条电网调度组织机构应当制定工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厘清调度任务和工作标准。
第七条调度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规定,服从职责分工和指挥,履行调度义务。
调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电网调度工作:(一)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电网调度员资格证书的;(二)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三)有精神和身体疾病,可能危及电网安全的。
第八条电网调度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保守电网运行商业秘密;(二)了解电力系统的工作原理,特别是电力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方法;(三)能够读写符合标准的调度或运行文件,能够使用计算机、电子通信设备等工具技术;(四)能够适应24小时轮班制。
第三章调度任务第九条电网调度任务的基本原则是:(一)保证电网运行安全、经济、优质;(二)保障用户用电的需要;(三)积极开展电能贸易活动。
第十条电网调度任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制定电网调度计划、调度命令、告警信息和故障处理措施;(二)针对电网运行情况,制定调度控制措施,协调电力生产、供电和负荷需求;(三)按照规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交调度报告和记录;(四)开展电能贸易活动,建立电能交易市场;(五)严格落实电网安全保护措施,预防或妥善处理事故或故障;(六)定期组织、指导和督促电网运行人员进行电力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检查电力设备运行情况,维护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31005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规定Regulations for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power grid dispatch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市电网调度各专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电网调度所涵盖的各专业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电调[2005]968号电网县级供电企业调度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3职责3.1本标准的主管部门是供电有限公司调度所(简称县调)。
3.2电力系统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县调在业务上服从福州电业局调度所的指挥。
4管理内容及方法4.1调度运行管理4.1.1调度安全管理4.1.1.1工作中没有发生误调度事件。
4.1.1.2严格遵守上级调度纪律,无违反调度纪律行为。
制定并执行县调调度对象违反调度纪律考核规定。
4.1.1.3有调度操作指令票管理规定;防止电网调度值班人员误操作规定;省公司两票实施细则。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格式规范、统一、内容正确,无安全隐患。
定期进行两票检查、分析和讲评制度,两票合格率100%。
开展调度员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活动。
4.1.1.4应制订调度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调度员需持证上岗。
制订且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并有培训和考试记录。
每年进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考试。
4.1.1.5每季度开展一次反事故演习活动。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进行运行分析和危险点预控,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
每月每人完成一篇书面事故预想和技术问答。
发生事故后应有事故分析报告,对事故处理进行评价。
4.1.2制度管理4.1.2.1调度台应具备省、地、县调调度规程;所辖变电站运行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
4.1.2.2设备异动单管理应按县网设备异动管理规定执行。
4.1.2.3具备并执行调度运行岗位值班日常工作规定及运行交接班规定。
调度记录实行微机化管理。
4.1.2.4调度台应制定地调许可县调管辖设备等相关规定。
4.1.2.5认真做好电网事故紧急限电和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的管理,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按方案严格执行。
4.1.2.6各变电站一次系统图完整,配备与生产运行实际相符的主网、配网及地理接线图。
县调SCADA系统一次系统接线图正确。
4.1.2.7值班期间,使用调度规范用语并做好录音工作;录音设备齐全、性能完好、且音质清晰,录音需保存3个月。
4.1.2.8应认真执行定值单流程管理,保证现场与调度台执行的定值单一致。
4.2运行方式管理4.2.1运行管理4.2.1.1一次设备技术资料及参数管理:4.2.1.1.1应建立线路、主变、开关、刀闸、阻波器、CT 等一次设备技术资料及设备参数申报、确认归档、异动通知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齐全,并实现计算机管理;4.2.1.1.2制定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线路长期允许载流量、主变长期及急救短时过载能力的规定,上调度台执行,并能在SCADA系统中告警显示。
4.2.1.2设备检修管理:4.2.1.2.1建立并健全检修申请管理制度,停役申请单实行流程化管理,由部门领导审核后上调度台,并由调度员下达执行;4.2.1.2.2属地调许可设备停复或启动投产等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地调规程》有关规定向地调办理申请;4.2.1.2.3编制月度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及线路检修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4.2.1.3新设备的启动投产管理:4.2.1.3.1在《调度规程》中应有县网新设备启动投产流程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4.2.1.3.2属地调许可范围的设备启动方案及启动申请应按《地调规程》有关规定提前上报地调。
启动方案要有编制、审核、批准人。
4.2.1.4负荷预测管理:4.2.1.4.1在SCADA系统中应设置网供负荷总加实时及负荷预测曲线;4.2.1.4.2严格按照地调下达的电网负荷预测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负荷预测工作;4.2.1.4.3应及时跟踪气象信息,并针对气候因素对本地区负荷变化的影响进行分析。
4.2.1.5电容无功补偿容量配置按照国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要求进行。
4.2.1.6电压及网供功率因数管理:4.2.1.6.1在SCADA系统分别建立110kV/35kV主变分接头及电容补偿设备运行监控、网供功率因数一览表;4.2.1.6.2每年根据电网实际情况,设置电网电压考核点,每月对电压考核点的电压合格率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4.2.1.6.3严格执行地调下达的无功电压及功率因数管理办法,结合电网实际情况,加强无功电压管理,提高电网功率因数水平;4.2.1.6.4加强AVC管理,实现无功自动控制。
4.2.1.7年度运行方式编制,应按地调编制年度运行方式规范要求编制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并经审核、批准后印发执行。
4.2.2安全管理4.2.2.1严格执行专业管理规定,不发生因运行方式误安排或安全自动装置整定错误引发电网稳定破坏及非计划停电等事故。
4.2.2.2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4.2.2.2.1加强对电网的低频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在加强装置投退管理的同时,应定期进行装置检验,不定期下现场检查装置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4.2.2.2.2应保证安全自动装置切荷量满足要求。
认真做好典型日低频装置投运率与切荷量的上报工作;4.2.2.2.3在SCADA系统中应建立安全自动装置投运情况一览表,建立低频减载各轮次和总切荷量实时信息显示。
4.2.2.3根据电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期间电网保供电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上调度台执行。
4.3继电保护管理4.3.1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达到100%;不发生保护拒动和”三误”情况。
4.3.2应制定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保护整定规定和定值管理规定,具备装置检验管理规程、技术监督制度。
4.3.3基建和技改等保护图纸齐全。
4.3.4上级部门的继电保护反措文件齐全,并针对反措文件制定本部门的反措落实计划;对于已达运行年限的保护设备应制定技改计划进行更换。
4.3.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完成率100%;基建工程和运行设备检验项目完整规范;检验报告资料齐全。
4.3.6继电保护定值单规范、管理完善,并认真执行定值单核对制度和地调边界定值限额;有完整的保护计算稿(可为计算机文档);设备参数齐全准确,按年度修编制定所辖电网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4.3.7保护专业人员配置齐全,责任制落实:按要求向省公司上报月保护动作统计报表和保护运行年报、半年报。
4.3.8继电保护部门对调度有关专业人员和所辖范围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年进行专项培训。
4.4调度自动化管理4.4.1安全管理4.4.1.1不发生事故、未遂事故、障碍。
4.4.1.2系统要有备份资料和黑启动方案及应急方案。
4.4.1.3要配制一定容量的UPS电源;机房接地电阻≤0.5Ω(技术鉴定书为准);远动通道、电源、RTU应有防雷装置;机房要保持整洁。
4.4.2运行管理4.4.2.1自动化系统(SCADA)应通过实用化验收,每三年复查一次并合格。
4.4.2.2自动化运行指标应满足:远动装置可用率应≥99%;电网事故时遥信动作正确率100%;县负荷总加完成率≥95%;计算机(双机)可用率100%;调度自动化系统平均可用率≥95%;调度日报合率≥96%;县调转发地调通道月可用率≥98%。
4.4.3专业管理4.4.3.1自动化管理中应有运行值班记录、缺陷处理记录、软件修改记录、UPS充放电检测记录、运行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运行中设备建立台帐和专人管理;备品、备件、仪器、仪表有详细台帐记录;4.4.3.2日常维护资料应具备主站系统网络拓扑图;通道组织图;主站电源接线及分配图;遥测、遥信、遥控表;图库修改异动单;机柜内部接线图。
4.4.3.3对新建、扩建变电站综自系统、调度主站系统进行调试验收;参与新建、扩建变电站的初设工作。
4.4.3.4应制定业务培训制度,自动化人员应持证上岗。
4.5电力通信管理4.5.1安全管理4.5.1.1不发生事故、未遂事故、障碍4.5.1.2通信供电电源管理要求交流电源具备双回路;蓄电池容量充足;自动切换功能正常;告警功能齐全;各设备应分路供电。
(中心站蓄电池实际放电时间不小于8小时,整流容量不小于50A)。
4.5.1.3机房和设备防雷接地要求具备环形接地母线;通信接地应引至接地网的总接地排处且可靠连接,机房内各种电缆的金属外皮和屏蔽层、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机框、保护地、工作地均应以最短距离与环形接地母线相连;各类设备保护地线应用多股铜导线独立地接至环形接地母线上,不准接在交流供电回路的零线上;引入机房内电缆空线对应在配线架上短路接地;音频配线架空线对应可靠接地。
4.5.2规章制度及专业人员管理4.5.2.1必须具备的上级通信规程规定有:部颁规程(《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调度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省颁规程、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试行)》、《福建省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管理规定》、《福建电力通信系统通信网路管理办法》)4.5.2.2必须具备的上级通信各专业规程规定:部颁各专业规程(《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省颁各专业规程、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福建省电力系统自动交换网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4.5.2.3应制定通信机房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录音设备管理制度,仪表、备品备盘、资料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电路)检修、异动(设备停、退役、变更、改造,电路的开通、变更、取消)管理制度。
4.5.2.4应制定业务技术培训制度,通信人员应持证上岗。
4.5.3运行管理4.5.3.1应具备通信网络图,机房设备平面布置图,通信设备系统连接图,交直流电源系统原理及供电示意图,通信设备配线图表(包括ODF、DDF、VDF)等运行资料。
4.5.3.2应建立县内通信月、年运行简报,包括运行率统计,运行分析等。
具备通信设备月测、月报表,年检报告,通信设备接地引下线电阻测试报告,高频通道户外加工、结合设备,线路阻波器、结合滤波器,定期检测(结合线路检修进行)等记录。
4.5.3.3应具备设备说明书和维护手册(含调整测试、故障处理流程或导则),具备竣工验收资料。
4.5.3.4通信设备(含电源设备、配线架)的标志应准确、牢固、清晰、统一,图实相符。
4.5.3.5通信设备的年度运行率:光纤≥99.00%;载波≥96.00%;调度交换≥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