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政定额章节说明 第六册及说明
河北省2012市政定额章节说明第五册及说明

河北省2012市政定额章节说明第五册及说明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道内防腐、管件及消火栓安装、管道附属构筑物、取水工程、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4.《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0-86)。
5.《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年)。
6.《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四、本定额管道、管件安装均按沟深3m内考虑。
五、本定额砖砌井(排泥湿井除外)按无地下水考虑,钢筋混凝土井按有地下水考虑。
六、以下与给水相关的工程项目,执行相应册的有关项目。
1.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临时便桥等项目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2.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项目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项目。
3.给水工程中的沉井工程、构筑物工程、顶管工程、给水专用机械设备安装等项目,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项目。
4.碳钢管及钢板卷管安装、钢管件制作安装、法兰安装、阀门安装等项目,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项目。
5.管道除锈、刷油、外防腐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管道安装说明一、本章包括铸铁管、混凝土管、塑料管安装、铸铁管及钢管新旧管连接、管道试压、消毒冲洗等内容。
二、本章的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
三、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四、混凝土管安装不需要接口时,按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河北省市政定额计算指导规则】

【河北省市政定额计算指导规则】河北省市政定额计算规则第一册通用项目第01章土石方工程一、干、湿土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
二、工程总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少于m3,平整场地面积少于5000m2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其它不变。
三、建筑垃圾装运仅适适用于掺有砖、瓦、砂、石等垃圾装运,其工程量以自然堆积方乘以系数0.8计算。
四、人工扎实土堤、机械扎实土堤实施本章人工填土扎实平地、机械填土扎实平地项目。
五、挖土:1.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人工、材料和机械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不含排水,不包含挖掘机场内支垫费用,发生后按实计算。
3.回填灰土项目中黄土是虚方用量。
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七、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不属支撑下挖土。
八、挖密实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如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回填土时,超出5m取土,另计土方运输。
十一、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包含在项目内。
采取火雷管能够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 计算。
打眼爆破若要达成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费用另计。
十二、静态爆破:1.静态爆破定额中破碎剂是按SCA-I型考虑。
假如使用其它型号时,单价能够换算,数量不变。
2.岩石划分标准:土壤及岩石分类中V、VI类软质岩石,Ⅶ、Ⅷ、Ⅸ、Ⅹ类为中硬质岩石,Ⅺ、Ⅻ类为硬质岩石。
3.爆破后清渣运距如超出150m时,实施对应运输定额。
十三、本章不包含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河北省2012市政定额章节说明 第六册及说明

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塑料排水管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基础及砌筑、顶管、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钢筋工程、商品混凝土、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3.《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2006年)。
4.《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标准》(GB/T 11836-2009)。
5.《铸铁检查井盖标准》(CJ/T3012-93)。
6.《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7.《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41-2008)。
四、本定额与其他册的关系:本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工具桩,降水,拆除等工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按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执行。
五、有关说明:1. 本定额所称混凝土管的管径均是指内径。
2. 管道安装项目适用的沟深:管径≤1650mm时沟深5m以内,管径>1650mm时沟深8m以内。
3. 本定额各章所需的钢筋、铁件制作安装,执行第十二章有关项目,模板、井字架执行第十三章有关项目。
4. 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有关项目。
5. 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种类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6. 钢筋制作安装项目不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支撑用钢筋或铁件,如发生时应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说明一、本章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管道出水口等内容,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2012河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序、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省市政定额章节说明 第六册及说明

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塑料排水管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基础及砌筑、顶管、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钢筋工程、商品混凝土、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3.《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2006年)。
4.《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标准》(GB/T 11836-2009)。
5.《铸铁检查井盖标准》(CJ/T3012-93)。
6.《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7.《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41-2008)。
四、本定额与其他册的关系:本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工具桩,降水,拆除等工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按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执行。
五、有关说明:1. 本定额所称混凝土管的管径均是指内径。
2. 管道安装项目适用的沟深:管径≤1650mm时沟深5m以内,管径>1650mm时沟深8m以内。
3. 本定额各章所需的钢筋、铁件制作安装,执行第十二章有关项目,模板、井字架执行第十三章有关项目。
4. 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有关项目。
5. 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种类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6. 钢筋制作安装项目不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支撑用钢筋或铁件,如发生时应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说明一、本章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管道出水口等内容,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河北省通用安装定额全套总说明

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12);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12);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12);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12);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12);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12);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12);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12);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12);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12);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12);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12)。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办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河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 GJD-101-95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序、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市政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地铁工程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配合比情况确定材料的用量。
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整。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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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塑料排水管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基础及砌筑、顶管、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钢筋工程、商品混凝土、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3.《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2006年)。
4.《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标准》(GB/T 11836-2009)。
5.《铸铁检查井盖标准》(CJ/T3012-93)。
6.《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7.《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41-2008)。
四、本定额与其他册的关系:本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工具桩,降水,拆除等工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按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执行。
五、有关说明:1. 本定额所称混凝土管的管径均是指内径。
2. 管道安装项目适用的沟深:管径≤1650mm时沟深5m以内,管径>1650mm时沟深8m以内。
3. 本定额各章所需的钢筋、铁件制作安装,执行第十二章有关项目,模板、井字架执行第十三章有关项目。
4. 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有关项目。
5. 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种类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6. 钢筋制作安装项目不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支撑用钢筋或铁件,如发生时应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说明一、本章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管道出水口等内容,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二、如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管道,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三、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四、若在枕基上铺设缸瓦(陶土)管,人工乘以系数1.18。
五、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均是按管座120°和180°编制的,如管座角度不同,按下表进行调整:管道接口调整表六、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均不包括内抹口,如设计要求内抹口时,按抹口周长每100延长米增加水泥砂浆0.042m3、人工9.22工日计算。
七、砖砌、石砌一字式、门字式、八字式出水口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一一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和本册第六、七章有关项目。
第二章定型商品混凝土管道基础说明本章包括商品混凝土管道基础、商品混凝土套环接口等内容,是按2005年《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5(二)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及第七章有关项目。
第三章定型排水塑料管说明一、本章包括定型塑料排水管道铺设、管道接口、塑料排水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等内容。
二、本章中塑料管铺设适用于聚乙烯管或硬聚氯乙烯管。
三、塑料管与检查井的连接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第四章定型井说明一、本章包括各种定型的检查井、进水井等内容。
二、各类井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各类井是按设在铺装路面考虑的,如设在非铺装路面,应浇注混凝土井圈,井圈套用非定型井相应项目。
三、井如为石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四、各类井按标图计列了抹灰,如设计要求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五、各类井的井盖、井座、井箅均是按球墨铸铁编制的,爬梯是按塑钢编制的,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六、凡井深大于1.5m的井,均不包括井字架的搭拆费用,井字架的搭拆执行第十三章有关项目。
七、当井深不同时,按本章列有的“井筒每增0.2”项目调整。
八、各类井的井深是指井盖上皮到井基础或混凝土底板上皮的距离,没有基础的到井垫层上皮。
第五章定型商品混凝土井说明一、本章包括商品混凝土定型检查井、进水井等内容。
二、各类井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及第七章有关项目。
各类井是按设在铺装路面考虑的,如设在非铺装路面,应浇注混凝土井圈,井圈套用非定型井相应项目。
三、井如为石砌时,执行第六章及第七章有关项目。
四、各类井按标图计列了抹灰,如设计要求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五、各类井的井盖、井座、井箅均是按球墨铸铁编制的,爬梯是按塑钢编制的,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六、凡井深大于1.5m的井,均不包括井字架的搭拆费用,井字架的搭拆执行第十三章有关项目。
七、当井深不同时,砖砌井按第四章相应项目调整,商品混凝土井按本章相应项目调整。
八、各类井的井深是指井盖上皮到井基础或混凝土底板上皮的距离,没有基础的到井垫层上皮。
第六章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说明一、本章包括非定型井、渠、管道垫层、基础、砌筑、抹灰、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检查井筒砌筑等内容。
二、本章各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当井深超过1.5m,执行第十三章井字脚手架项目;砌墙高度超过1.2m,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三、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按流槽抹面项目执行。
四、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项目执行。
五、干砌、浆砌出水口的平坡、锥坡、翼墙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六、拱(弧)型混凝土盖板的安装,按相应矩形板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七、抹灰项目仅编制了井内抹灰的子目,如井外壁抹灰,均按井内侧抹灰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八、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砂浆用量乘以系数1.19,其他不变。
九、现浇混凝土方沟底板,执行渠(管)道基础中平基子目。
第七章非定型商品混凝土井、渠、管道基础说明一、本章包括商品混凝土非定型井、渠、管道垫层、基础,混凝土构件的制作等内容。
二、现浇混凝土方沟底板,执行渠(管)道基础中平基子目。
第八章顶管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工作坑土方、人工挖土顶管、挤压顶管、混凝土方(拱)管涵顶进、拉管、接口等内容,适用于市政各专业顶管工程。
二、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第六章、第七章的有关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其他不变。
如果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三、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再调整。
工作坑回填土、机械挖工作坑、支撑安装拆除,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的有关项目。
四、本章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另行计算。
五、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仅适用于设计所要求的永久性套环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六、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箱涵顶进项目执行。
七、单位工程中,管径Φ1650以内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中的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3。
八、顶进项目仅包括土方出坑,不包括土方外运费用。
九、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人工与机械乘以下列系数:中继间顶进调整系数表十、拉管是按拉钢管考虑的,如拉塑料管,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0.8。
第九章给排水构筑物说明一、本章包括沉井、现浇钢筋混凝土池、预制混凝土构件、折(壁)板、滤料铺设、防水工程、施工缝、井池渗漏试验等内容。
二、沉井:1.沉井工程是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
2.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1.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2.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3.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4.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5.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是按在地面以上3.6m以内施工考虑的,当超过3.6m时:(1)采用卷扬机施工的: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和人工见下表。
采用卷扬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和人工(2)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的,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台班,按相应项目中搅拌机台班用量的50%计算。
6.格型池池壁执行直形池壁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7.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其他不变。
8.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子目。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1.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安装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2.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0.5个工日计算。
五、施工缝: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各项目的工作内容为:(1)油浸麻丝:熬制沥青、调配沥青麻丝、填塞。
(2)油浸木丝板:熬制沥青、浸木丝板、嵌缝。
(3)玛蹄脂:熬制玛碲脂、灌缝。
(4)建筑油膏、沥青砂浆:熬制油膏沥青,拌和沥青砂浆,嵌缝。
(5)贴氯丁橡胶片:清理,用乙酸乙酯洗缝;隔纸,用氯丁胶黏剂贴氯丁橡胶片,最后在氯丁橡胶片上涂胶铺砂。
(6)紫铜板止水带:铜板剪裁、焊接成型,铺设。
(7)聚氯乙烯胶泥:清缝、水泥砂浆勾缝,垫牛皮纸,熬灌取聚氯乙烯胶泥。
(8)预埋止水带:止水带制作、接头及安装。
(9)铁皮盖板:平面埋木砖、钉木条、木条上钉铁皮;立面埋木砖、木砖上钉铁皮。
六、井、池渗漏试验: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2.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七、构筑物的垫层执行第六章、第七章有关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
第十章预拌混凝土给排水构筑物说明一、本章包括商品混凝土沉井、池、预制构件制作等内容。
二、沉井:1.沉井工程是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
2.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1.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2.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3.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4.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5.格型池池壁执行直形池壁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