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书)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根底定额某某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根底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根底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与合理工期进展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X、施工与验收规X、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与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某某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展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根底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与附录三局部,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与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与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展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2012定额计算规则

说明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座)计算的为“个(或座)”。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A.1 土、石方工程一、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二、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立方米计算。
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按山坡切土计算。
三、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包括外墙保温板)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
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
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四、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沟槽净长线计算。
其突出部分应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各种检查井和给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应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单位:m五、地下室墙基沟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面计算至槽底。
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六、挖沟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一、定额说明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土石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材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 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4.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沙、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5.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
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6.人工土石方(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沙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措施项目)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说明一.本章脚手架仅适用于主体结构工程,不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脚手架。
二.建筑物脚手架时按建筑物外墙高度和脚手架类别分别编制的。
建筑物外墙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作为计算起点,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1.平屋顶带挑檐的,算至挑檐栏板结构顶标高。
2.平屋顶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
3.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算至墙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山墙按山墙平均高度计算。
4.屋顶装饰架与外墙同立面(含水平距外墙2m以内范围),并与外墙同时施工,算至装饰架顶标高。
上述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最大值计取。
1.本章脚手架管、扣件、底座、爬升装置及架体是按租赁及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工期编制的。
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2.墙体高度超过1.2m时应计算脚手架费用。
3.外脚手架项目中已包括卸料平台。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点数量可据实调整。
5.钢结构工程彩钢板墙板安装脚手架按相应的高度双排外脚手架×0.25。
10.球形网架在地面拼装、就位安装用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搭设方案计算;在顶部拼装、就位安装时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11.建筑物需要搭多排脚手架时,按“高度50m以内每增加一排”子目计算,其中高度在15m以内×0.70,高度在24m以内×0.75。
12.烟囱脚手架是按混凝土烟囱编制的,按“座”计算。
13.水塔脚手架套用相应高度的烟囱脚手架项目人工×1.11。
14.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贮仓筒壁、造粒塔筒壁等,不另计算筒壁脚手架。
15.建筑物最高檐高在20m以内计算依附斜道,依附斜道的搭设高度按建筑物最高檐高计算。
独立斜道套用依附斜道定额项目×1.80。
16.地下建筑物的脚手架及依附斜道套用相应高度外双排脚手架及依附斜道项目。
高度系指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外地坪的高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脚手架1.多层(跨)建筑物高度不同或同一建筑物各面墙高度不同,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得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得施工组织设计与正常得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得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得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得。
二、本定额就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得。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得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得新建、扩建与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得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就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得依据。
本定额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与工程造价管理得基础或依据,就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与投资估算指标得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她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她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得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得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得施工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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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一、定额说明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土石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材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 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4.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沙、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5.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
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6.人工土石方(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沙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4)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5)场地竖向1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6)回填灰土适用于地下室墙身外侧的回填、夯实。
7.机械土石方(1)土石方机械按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
(2)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时,机械土石方按常用机械规格考虑。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在5%以上,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项目推土机、铲运机人力及人力车坡度(%) 5以上、10以内15以内20以内25以内15以内系数 1.75 2.00 2.25 2.50 5.00(4)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在5%以内)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6)挖掘机挖松散土时,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
(7)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
(9)装载机装淤泥、流沙套用装载机装土方相应项目乘以1.50。
(10)机械运淤泥、流沙套用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11)建筑垃圾装运仅适用于掺有砖、瓦、砂、石等的垃圾装运,其工程量以自然堆积方乘以系数0.80计算。
(12) 装载机装石渣套用装载机装建筑垃圾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80。
(13)灰土碾压适用于地基处理工程。
(1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5)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项目中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发生时另行计算。
(16)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套用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3。
8.爆破土、石方(1)石方爆破项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2)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项目中的胶质导火线换成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3)项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水积水除外)计算的。
炮孔中如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项目中未计算爆破时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的费用另行计算。
(4)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增加的费用另计。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石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建筑物(构筑物)及普通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m3”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按山坡切土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包括外墙保温板)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
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1m计算。
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4.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沟槽净长线计算。
其突出部分应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各种检查井和给排水管道接口处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单位:m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6.挖沟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土方工程放坡系数表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
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因土质不好,地基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7.在土方、沟槽、地坑时,如遇土壤类别不同,放坡系数可根据各类土壤类别的深度加权取定。
8.基础工程施工中需要增加的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9.挖地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沟槽、地坑宽度,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
支挡土板不再计算放坡。
10.人工挖地槽、地坑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底分层按深2m,层间每侧留工作台0.8m计算。
11.回填土按夯实或松填分别以“m3”计算。
回填土体积等于挖土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等)的外形体积。
在计算管道沟回填土时,应扣除管道直径在500mm以上(含500mm)所占的体积。
每米管道扣除的体积,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工程”相应项目。
12.余土(或取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整个单位工程中外运和内运的土方量一并考虑。
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室的资料,确定余土和取土工程量。
13.机械挖土方在坑下挖土,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土方工程量的5%计算,并入土方工程量。
14. 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挖出的土方运输,应根据现场签证确定的数量和运距计算。
15.机械平整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面积以“m2”计算;填土碾压、2:8灰土碾压、天然级配砂石碾压,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
16.钎探工程量按槽底面积以“m2”计算。
17.土方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定额说明1.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2.本章钻孔土质分为四种:(1)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黏土。
(2)黏土:亚粘土、黏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沙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粒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4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3.本章打桩项目中的打桩机械系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的。
4.本章打、压预制管桩项目均未包括接桩,接桩按设计要求另套相应项目。
5.本单位打、压桩或灌注桩成孔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
单位工程打(灌注)桩工程量7.试验桩(含锚桩)接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0计算。
8.打桩、成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的,项目中的人工、机械系数乘以系数1.13。
9.本章打预制桩是按垂直桩编制的,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0,如斜度大于1:6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10.本章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桩(坑槽深度大于1m)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1系数。
如铺设坡道其费用另行计算。
11.各种灌注桩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灌注砂石桩除包括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度系数1.334。
12.泥浆制作是按普通泥浆考虑的,若需采用膨润土制作泥浆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据实计算。
13.注浆管理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时,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14,人工成孔是按孔深10m以内考虑的,孔深超过10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15.人工成孔,如遇地下水时,其处理费用按实计取。
16,人工成孔,桩径小于1200mm(包括120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17.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8.送桩时,按打、压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以下表规定的系数计算。
打压送桩深度系数表不作入岩处理,中风化岩按入岩增加费项目计算,微风化岩按入岩增加费项目乘以系数1.20。
岩石风化程度见下表。
20.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按摊销计算。
21.混凝土护壁模板制安按本定额模板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2.灌注桩预拌混凝土需要泵送时其泵送费用按本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3.喷射混凝土支护钢筋制安按本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4.护坡桩的腰带连系梁及压顶按本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5.高压旋喷桩分单管、双重管、三重管三种施工方法分别列项。
水泥用量分别按250kg/m、300kg/m、455kg/m全长注浆计算的,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