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与企业法整理(自考)

合集下载

自考079451410 企业与公司法学

自考079451410 企业与公司法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与公司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7945—、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负有及时公布转股情况的义务,在转换股份累计达到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多少比例时,发行人必须及时予以公布。

( D )A.1% B.3% C.5% D.10%2.下列公司合并方式中,使得合并各方的主体资格均归于消灭的是( C )A.吸收合并 B.存续合并 C.创设合并 D.并吞合并3.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 C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C.聘任或解聘公司的总经理 D.修改公司章程4.下列符合我国关于设立一人公司规定的是( C )A.只有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B.只有一个法人可以设立C.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可以设立D.一律不允许设立5.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必须经过代表股权总数多少以上的认股人出席的公司创立大会通过,才能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 B )A.1/3 B.1/2 C.2/3 D.3/46.境外上市预选企业具备的条件之一是经评估或估算后的净资产税后利润率达到多少比例以上? ( A )A.10% B. 15% C.25% D.50%7.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典型的资合公司是( D )A.无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8.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投资于他公司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资产的( D )A.20% B.30% C.40% D.50%9.甲、乙两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

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是( C )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10.以下出资形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D )A.劳务出资 B.管理技能出资 C.信用出资 D.非专利技术出资11.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其资产总额为2亿,负债为1.18亿元,净资产额为8200万元。

企业与公司法-自考必备

企业与公司法-自考必备

企业与公司法一、名词解释1.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2.企业的特征1)从企业存在的社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来看企业是专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2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来看,企业以营利为其活动宗旨3从企业存原法律条件下来看,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和运行并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3.企业名称也称为厂商名称是一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符号,由行政区域,字号,经营范围和组织形式结构.4.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法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合伙人对合伙人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5所谓厂长经理负责制就是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由国家委派或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报国家批准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责的一种企业决策与经营管理制度。

6.所谓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或集体性的经济组织所有实行共同劳动、按劳分配部分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或者营业资格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是指由私人投资、企业资产归私人所有、实行雇工经营且雇员人数达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8.个体工商户是我国个体所有制的一种存在的方式是城乡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个体经营者的总称。

9.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实资产所有者同企业及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管理、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股权式合营企业。

合资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11.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并拥有由外国投资者独立经营经营管理独享利益和承担风险自免盈亏的企业。

自考江苏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串讲全教材知识点汇总课件

自考江苏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串讲全教材知识点汇总课件

重点重点重点重点重点重点次重点次重点次重点次重点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考试题型题型名词解释案例分析合计题量20题9题4题5题1题1题40题分值20分18分12分30分10分10分100分考试形式150分钟60考核目标题型举例1)。

2)。

题型举例12题型举例12题型举例12题型举例52005年716题型举例(1(2题型举例应试指导➢➢应试指导学习建议12345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5考点1 企业、公司的概念12(1(2(3考点1 企业、公司的概念123考点2 企业的基本分类123412312考点3 典型的企业类型123考点4 非典型的企业类型12(1(2考点4 非典型的企业类型3(1(2考点4 非典型的企业类型3(3(4指2考点4 非典型的企业类型4考点5 企业法的概念及特征(1(2(3规范例题【正确答案】例题【参考答案】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5考点6考点7考点1 企业登记的概念与特征1234考点2 企业登记的作用与意义考点3 企业登记的立法现状考点4 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与管辖考点5 企业登记的种类例题)A.B.C.D.【正确答案】A考点6 企业登记的程序考点7 企业登记的效力1212例题)A.B.C.D.【正确答案】C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5考点1 企业名称的概念及特征123456考点2 企业名称的构成1234考点3 我国企业名称选定的立法规定123456例题)ABCD【正确答案】A考点4 企业名称权的概念及特征12。

自学考试《公司法与企业法》章节习题及答案(第六章)

自学考试《公司法与企业法》章节习题及答案(第六章)

第六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我国公司的特征的是()。

A、公司必须依法设立B、公司以营利为目的C、公司具有法人资格D、公司更具人合性2、我国《公司法》中没有规定的公司类型是()。

A、两合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D、一人公司3、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是依据()这一标准。

A、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B、公司信用基础C、公司的内部管辖关系D、公司的外部组织关系4、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划分国籍采用的是()。

A、复合标准B、单一标准C、准据法标准D、登记地标准5、兼取个人信用与资本信用的公司是()。

A、上市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资合公司D、两合公司6、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上限是()。

A、2人B、20人C、50人D、200人7、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职权由()行使。

A、股东会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C、董事会D、国务院8、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公司信用的基础是公司的资本C、公司资本的等额股份化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特点D、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制要求,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9、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我国采取()。

A、准则主义B、自由主义C、核准主义D、许可主义10、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办理清算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订清算方案,报人民法院确认B、应成立清算组,清理其财产C、.分支机构的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按顺序分别支付D、.其财产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时,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承担全部责任11、外国法人分支机构的成立日期为()。

A、申请设立登记日期B、营业执照颁发日期C、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日期D、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日期12、下列不属于公司法的特征的是()。

A、公司法具有组织法的特征B、公司法具有行为法的特征C、公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D、公司法不具有强制性规范的特征三、解答题(改错题)1、按照公司信用基础这一标准,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与公司法笔记(自考)

企业法与公司法笔记(自考)

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1、企业: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业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2、企业特征:1、从企业存在的社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看,企业是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这一特征称之为企业的第一经济特征;2、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的看,企业以营利性为其活动宗旨。

企业第二经济特征。

3、从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看,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和运行并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公司企业是法人。

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1、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1、企业法律形式是法律予以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3、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4、企业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5、企业法律形式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系结构。

2、企业法律形式选择:1、税收;2开办费用的大小与程序繁简;3、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4、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方式;5、利润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方式;6、投资人的责任范围;7、投资人的权利转让;8、企业的存续期间。

第三章企业设立的法律制度1、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1企业设立登记,可以从法律上确认企业设立的事实。

尤其是能够确认具备一定条年的企业的法人资格的事实;2、通过登记,可以确认企业的注册管辖地,进而确认企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通常以企业为被告的司法管辖;3、通过企业设立登记,将企业的投资关系确定下来,以便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将企业的法律形式明确记载并予以公示,从而为确定投资人的责任范围提供依据。

通过对企业资产、营业范围、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分支机构、企业名称等内容记载,便于让企业的交易对方了解较为详尽的资料,以为保障交易的安全提供公示性资讯。

;4、通过登记,可以使国家掌握、了解企业的行业和区域分布及其他经济资料,便于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经济政策,合理安排生产力布局,对重要资源进行分配,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同进可以使国家对企业的微观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经济活动的秩序;5、通过登记,可以对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制止和打击,依法保护登记企业的各项合法权益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社会公益。

自考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自考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时宜。

?什么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股东权?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通常包括:重大事项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权、监权;管理监督权;分派股利权;优先认股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根据股东平等原则,任何股东均享有股东权,非依法律和章程规定,任何人不得予以剥夺。

但是,股东地位平等并非其权限大小完全相同。

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股东的权限范围,通常与其责任形式相适应;股东的权利大小,一般同其出资份额相一致。

优先股??优先股首先体现在公司资产破产清算的受偿顺序方面,它是排在债权之后比普通股优先,其次它在股利分配顺序方面较普通股优先。

而且通常按事先约好的股息率发放。

再次,优先股通常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

特点: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2..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对优先股附加了很多定义,如可转换概念、优先概念、累计红利概念等3.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4.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时宜。

什么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股东权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通常包括:重大事项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权、监权;管理监督权;分派股利权;优先认股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根据股东平等原则,任何股东均享有股东权,非依法律和章程规定,任何人不得予以剥夺。

但是,股东地位平等并非其权限大小完全相同。

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股东的权限范围,通常与其责任形式相适应;股东的权利大小,一般同其出资份额相一致。

优先股?优先股首先体现在公司资产破产清算的受偿顺序方面,它是排在债权之后比普通股优先,其次它在股利分配顺序方面较普通股优先。

而且通常按事先约好的股息率发放。

再次,优先股通常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

特点: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2..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对优先股附加了很多定义,如可转换概念、优先概念、累计红利概念等3.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4.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自学考试复习专题:企业与公司法资料

自学考试复习专题:企业与公司法资料

企业与公司法学资料1、企业: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寻织。

企业特征:一、从企业存在的社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看,企业是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二、从企业生产和发展的目的来看,企业以营利为其活动宗旨。

三、从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来看,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和运行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最早出现的公司是(无限公司)了解企业分类2、企业法律形式含义:企业依不同的法律寻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企业法律形式特征:①企业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②企业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③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④企业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风险责任范围⑤企业法律形式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积和结构。

3、企业设立概念:也称为企业的开办,是指企业设立人为取得企业生产、经营的资格,依照法定程序所实施的创办企业行为的总称。

企业设立的原则:自由设立原则、特许设立原则、准则设立原则、行政许可设立原则。

我国的原则是准则设立与行政许可设立相结合。

企业设立的一般条件:①产品或经营成果以及商业服务活动为社会所需要,且为法律所充许②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③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④有与生产经营活动模相应的从业人员⑤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⑥有明确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⑦有明确、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国企业设立需要审批的有:一、产业管制政策专属审批;二、特殊行业经营资格确认审批;三、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专项审批。

4、独资企业概念: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并经营,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法律上不要求企业有最低的资本企业,业主得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独资企业特征:一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仅一个自然人。

二、业主对企业事务有绝对的控制权与支配权他就企业事务作出个人决定时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去征求别人的意见,完全按自己的意志去经营所开办的企业。

三、企业的全部资产与以企业之名获得的利润归业主个人所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法与企业法整理(自考)重点老师试卷公司法与企业法第1章企业与企业法P2企业的概念与特征(识记)概念:企业是指的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特征:(1)依法成立和运行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法律特征)企业不完全是现代社会的东西,企业是一部分人脱离了农耕社会的产物。

原始社会,工匠行业从原始的农耕渔猎生活中脱离出来,开始制造别的东西。

(2)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第一经济特征)(3)以营利为活动宗旨(第二经济特征)营利有一定的特征,其一需要固定位置,其二需要以年为单位长期经营(临时性、季节性的交易活动并非企业行为)。

其三,讲究规模性,一人一户就是个体户,不同情形下得税收状况是不同的。

另外同时,营利是企业经营的唯一目的。

公立大学收取学费,但是不能依据此认定为营利性活动,只是为了维护最低限度的活动。

企业组织的目的如何体现,常体现在章程之中。

领会:(1)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划分的法律依据、种类、现实意义和缺陷(2)按企业的规模大小划分企业(3)按照企业活动的领域划分企业(4)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5)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P7 企业的分类按照规模分类: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

按照所有来分类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人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重要的地位。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归集集体性质的单位所有或是劳动者集体所有。

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指跨所有制界线组成的联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P18 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识记)(1)法定性。

企业的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2)发展性。

企业的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3)配置内部组织结构。

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

(4)企业的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

(5)企业的法律形式决定立法的体系和结构。

P19几种主要的法律形式(1)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

(最简单、最古老)特点:①投资人仅为一个自然人②业主对企业事务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③独资业主一般负税较少④独资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⑤企业虽业主的去世而结束(2)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又称合伙或商事合伙),是指由二人以上按照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权益、共负盈亏的企业。

特征:①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合作参加组建,这同独资企业只有一位自然人投资兴办有区别②合伙人之间在合伙之业务范围内形成法定的相互代理关系。

③普通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且合伙人要负连带责任,故法律上并无注册资本的要求。

④普通合伙企业虽然可已经债权人提起以破产方式了解业务进行清算,但法律并不免除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3)公司企业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有一个股东单独投资组建或者特定人数的股东联合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1)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市场主体(2)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有限公司1-50,股份公司2-200(3)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

(4)公司不得接受以个人信用、名誉、企业商誉、经营管理经验和劳务的投资。

(合伙可以)(5)公司设立、运营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章程。

(6)公司利润的分配原则是依据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做出另外规定的话。

(7)公司企业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也具有破产资格。

P23 企业法律形式选择(领会)影响投资人选择企业法律形式的因素:(1)准备经营事业的性质和规模(2)参加经营事业的人员的数量、功能分配、责任心和其他素质,以及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状况。

(3)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的结构(4)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5)风险的大小(6)投资利益转让的方便大标题:(1)税收。

我国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不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改由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2)开办费用的大小与程序的繁简(3)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4)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方式(5)利润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方式(6)投资人的责任范围独资企业条件下,企业主对债权人的债权请求负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下,合伙人对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承担无限责任。

就无限责任来看,每个合伙人和独资企业主是一样的,不同之处在于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不仅负无限责任,且要负连带责任,单个的每一位合伙人可能会对企业的全部债务首先予以清偿,尔后由其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势下,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7)投资人的权利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一般来讲也是可以转让的,但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8)企业的存续期限第3章企业设立法律制度P27企业设立的概念企业的设立称为企业的开办,指企业的设立人为了取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的创办企业的行为的总称。

如果设立后能取得法人资格,设立行为也可以成为创立法人行为。

P27企业设立的原则(领会)(1)自由设立原则:自由设立,无需批准和许可。

但有些东西是管制的,过去是盐铁管制,现在是枪支管制。

(2)许可设立原则:设立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中国制度有一部分是许可设立,需要政府批准。

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银行需要经过政府批准,如果没有批准就开始收存款就成为了非法集资。

(3)准则设立原则:设立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例如要有相应的人员、资金、名称等等,一旦符合即可前往登记设立,不需要获得政府的许可。

期货、金融、典当、信托、保险等公司,需要特别的批准准则。

又如有重污染的行业由环保局设立了需要符合的环保准则。

(4)特许设立原则:政府特别批准设立公司,需要由政府给出特别的许可。

例如东印度公司。

我国,中石油等或许可以理解作特许设立。

“中国”前缀的添加必须有国务院的批准——特许设立。

P33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识记)(试卷)定义:企业设立登记,即由企业的设立人自己或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企业设立登记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作法律审查和形式审查后予以注册,并向登记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

(1)可以从法律上认定企业成立的事实,确认满足法人条件的企业设立法人的事实。

(2)确立企业的司法管辖所在地,进而确认企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通常以企业为被告时的司法管辖。

一般企业的住所地就是其所在地。

(3)确认企业的投资关系,以便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工商登记可以查询公司的股东到底是谁。

巩固营业部门。

)(4)可以使国家了解企业的分布、状态等资料。

(5)可以通过登记实现对于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

P33企业设立登记管辖(领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级(地区)、县级工商局P3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会)企业名称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和各类民、商事主题的标识符号,不允许混同。

为防止企业名称发生混淆并提高企业注册的效率,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我国也不例外。

P40企业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应用)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区域中可使用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应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登报记主管机关注册。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第4章独资企业法律制度P48独资企业的概念(识记)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也称个人独资企业,指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并经营,不取得法人资格,法律上不要求有注册资本,业主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P48独资企业的特征(识记)(1)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与合伙企业要有两人以上的人联合投资形成区别;已经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单独投资设立企业的,无论其设立的是分公司(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是全资子公司(法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因该设立者是法人而非自然人,所设的分公司、子公司在法律上均不是独资企业。

同理,由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以及在我国由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均不是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中由一个境外的自然人或者公司来我国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也不是独资企业。

(2)业主对企业事务有绝对的控制与支配权,他就企业事物作出个人决定时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去征求别人的意见,完全按自己的意志去经营所开办的企业。

(3)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企业经营中以企业之名义(或者说以商号名义)所获得的利润归业主所有。

(4)企业有自己的名称和商号,但是无独立的法人资格。

(5)业主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改为由业主缴纳个人所得税(7)独资企业由于企业的存在与业主个人的民事人格不可分割,企业随业主的去世而结束。

P49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识记)(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满足其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的从业人员P52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领会)(第二节重点)独资企业无限责任,一个公司有限责任。

共同点:(1)这两种类型的企业的投资者均为一个主体,公司企业全资控有另一个公司的情况虽不同于自然人但也属于一人公司范畴;国有独资公司在我国公司法上有特别规定,不属于一人公司。

(2)它们都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不同点:(1)一人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个人投资人只对公司以投资额负责,股东的风险大大降低了。

(2)法律主体上,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则相反,一经设立便具有法人资格。

并且,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只能是一名自然人,而一人公司的股东既可以是一名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家公司。

(3)财产关系上,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企业的财产;一人公司按公司法要求得有注册资本(如今也不需要了),公司独立拥有财产。

(4)责任形式上,独资企业的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有限责任。

(5)税收征纳体制上,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业主应当将各种收入包括来自于独资企业的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公司则是独立的纳税主体,股东的股利收入要接受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次征收。

(笔记)比较:一个自然人设立的公司和企业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的问题:一个自然人单独设立的企业叫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有独资所有制,业主对于债务负无限责任。

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个公司:一人公司。

一个法人也可以设立一个公司: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实际上包含两者。

个人独资企业里面只有自然人设立独资企业,而没有法人设立独资企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