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
埃博拉出血热会诊、转诊制度

埃博拉出血热留观或疑似病例会诊、转诊制度会诊制度一、会诊范围:(一)有流行病学史:①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旅行史;②21天内接触过来自或曾到过疫区的发热者;③21天内接触过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④接触过被感染的动物。
(二)符合以下病例定义1、留观病例。
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任何一项的发热(体温>37.3℃)患者。
2、疑似病例。
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任何一项,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①体温≥38.6℃,出现严重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腹痛;②发热伴不明原因出血;③不明原因猝死。
3、确诊病例。
留观或疑似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①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血液等标本用RT-PCR等核酸扩增方法检测,结果阳性。
若核酸检测阴性,但病程不足72小时,应在达72小时后再次检测;②病毒抗原检测阳性: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ELISA等方法检测病毒抗原;③分离到病毒: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Vero、Hela等细胞进行病毒分离;④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阳性;双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转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⑤组织中病原学检测阳性。
二、接诊医师或管床医师接诊到上述会诊病例范围的病人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科长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院内专家组组长,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
四、会诊前接诊医师应初步完成详细流行病学史的调查、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体温、血常规、胸片及其他初步鉴别诊断辅助检查工作。
五、会诊的专家组须包括传染病学、呼吸内科、影像学、中医内科学等专家。
同时按约定时间、地点全程参加会诊,不准迟到。
六、会诊由会诊组组长负责,会诊必须有会诊记录,到会专家须签字确认。
七、会诊完毕后,组长或医务科科长须将会诊意见报告院领导小组组长。
转诊制度一、经院内专家组会诊后,拟诊为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时,应及时将其转入具备防控条件隔离病区治疗,同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转运工作流程

xx年xx月xx日
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转运工作流程
CATALOGUE
目录
引言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埃博拉出血热患者转运工作流程讨论与建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埃博拉出血热(EHF)是一种严重的、高度传染的、能够引起人类和灵长类动物出现严重出血症状的病毒性感染疾病。
在西非,埃博拉病毒的爆发和流行已经引起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对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构成了巨大威胁。
人员培训不足
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要点三
提供充足的防护设备
医院应确保为医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防护装备,包括护目镜、口罩、手套等,以保证他们的安全。
要点一
要点二
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
医院应制定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包括患者评估、诊断、治疗和转运等环节,以确保医务人员处理患者的规范化。
与公共卫生部门协作
医院应与公共卫生部门协作,及时报告疫情、分享信息、协作开展防控工作,共同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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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观看
THANKS
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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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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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博拉出血热患者转运工作流程
在转运前需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诊断,确认是否为埃博拉出血热,并制定转运计划。
确认诊断
在转运前需提前联系目的地医院的接收部门,告知患者病情及转运计划,协商接收事宜。
联系目的地医院
根据患者的病情,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隔离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准备防护用品
转运前的准备工作
在转运过程中,必须对患者进行严格的隔离措施,避免病毒扩散。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一、转运流程
(一)报告与登记
首诊医生发现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确诊病例后,报告院长及防保站,同时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转运指令。
调度员接到转运命令后下达派车指令,同时做好各项记录。
患者转入临时隔离病房等待接诊。
(二)转运安全评估。
对患者病情是否适合转运、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采取相应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估。
当患者出现生命体征不稳定、呼吸困难、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宜即刻转运,宜就地隔离治疗。
必要时请专家会诊,待病情稳定需要转运时再行转运。
(三)院前医疗救治
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按院前急救诊疗规范采取相应治疗与急救措施。
(四)交接与报告
急救车到达医院,首诊医师向接诊医师递交患者转诊交接记录单,做好病情交接。
交接工作完成后,向院长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二、医疗器械及其他用品的消毒
1.患者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2.医护人员的手与皮肤按要求进行消毒。
3.对防护用品进行清洗与消毒。
4.临时隔离病房进行终末消毒。
xxx卫生院
2014年x月x日。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指引

三、转运流程
• (七)救护车及相关物品消毒。救护车使用后进行 终末消毒,经消毒、清洗、更换一次性物品的车辆 驶入清洁停车场。具体方法见《广东省埃博拉出血 热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引》。 • (八)报告。急救人员报告完成任务时间并待命。 转运任务完成后由120急救指挥中心汇总资料,及 时向属地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报告。 • 四、院内转运管理。院内转运病人使用专门通道。 以对人群影响最小及最短半径为原则建立通道。运 送期间封闭管理。转运病人后及时消毒清洁后才能 开放使用。
三、转运流程
• (一)接警、报告、派车与登记。急救指挥中 心接到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疑似、确诊病例的 急救或转运信息后,报告院前急救应急指挥领 导小组,同时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转运命令。调度员接 到转运命令后下达派车指令,同时做好接警、 派车、出诊和报告记录。 • 医疗机构或口岸部门需要转送埃博拉出血热疑 似、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时,应上报当地卫 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急救 指挥中心下达转运命令。
二、转运原则
• (一)埃博拉留观、疑似和确诊病例采取隔离转运。用于转运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救护车其驾驶舱与医疗舱应密封隔离。转 运救护车辆及车载医疗设备和担架等专车专用。救护车医疗舱 为污染区,驾驶舱应视为半污染区,转运途中尽可能减少对驾 驶舱的污染。 • (二)选用标准负压型救护车,开启负压装置时医疗舱应保持 密闭状态,保证负压装置运转良好,舱内相对压强应维持在30Pa~-10Pa。 • (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分开转运,均为一车一人隔离转运, 患者须戴外科口罩。 • (四)密切接触者可用普通救护车转运,一车可转运多人,密 切接触者转运时宜戴外科口罩。 • (五)转运留观、疑似、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 污染物品必须清洁消毒后再转运其它患者。途中遇污染随时消 毒。每次转运结束后,返回车辆停放在污染车场内进行终末消 毒,清洁消毒完毕驶入清洁停车场。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用 后应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或灭菌。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救治与急救转运

四、转பைடு நூலகம்流程
◆ 〔一〕接警、报告、派车与登记。急救中心接到埃博拉 出血热疑似、确诊病例的急救或转运信息后,报告院前急 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报告,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转运命令。调度员接到转 运命令后下达派车指令,同时做好接警、派车、出诊和报 告记录。
第二十二页,共五十四页。
二、前期准备
〔一〕建立消毒站。急救中心应设立消毒站,包括消 洗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环境布局符合 隔离要求。配置电动气溶胶喷雾器、普通喷雾器等 消毒、清洗设施以及消毒药品,设定专业消毒员, 消毒员消毒时防护装备与急救人员的相同。
第二十三页,共五十四页。
二、前期准备
◆ 一般支持对症治疗:首先需要隔离患者。卧床休息, 少渣易消化半流质饮食,保证充分热量。
◆ 病原学治疗:抗病毒治疗尚无定论。 ◆ 补液治疗:充分补液,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使用平衡盐液,维持有效血容量,加强胶体液补充 如白蛋白、低分子右旋糖酐等,预防和治疗低血压 休克。
第十四页,共五十四页。
治疗
第三页,共五十四页。
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现状
◆ 2022年8月10日至11日,几内亚、利比里亚、尼日 利亚以及塞拉利昂等西非四国共向WHO通报埃博拉 出血热128例新增病例,包括56例死亡病例,其中 几内亚新增4例病例和4例死亡病例,利比里亚新增 71例病例和32例死亡病例,塞拉利昂新增53例病例 和19例死亡病例,尼日利亚无新增病例,但新增1 例死亡病例。
第九页,共五十四页。
埃博拉出血热的临床表现
◆ 本病潜伏期为2-21天,一般为5-12天,尚未发现潜伏期 有传染性。
◆ 急性起病,高热、畏寒、极度乏力、头痛、肌痛、咽痛、结膜 充血及相对缓脉。随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粘液 便或血便、皮疹等表现。
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为确保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和扩散,保障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定义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参见《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
二、部门职责(一)卫生计生部门。
1.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和定点收治医院。
2.负责及时组织接收检验检疫部门移交的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做好医学隔离、诊治及后续追踪监测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检验检疫部门。
(二)检验检疫部门。
1.负责严格口岸查验,对重点交通工具、重点人群实施重点查验,及时发现并初步判定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
2.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将留观病例、疑似病例信息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并协助做好转送工作。
三、工作流程(一)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初步判定。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在实施登交通工具检疫、主动申报、医学巡查、体温监测、医学排查等检疫查验过程中,按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和《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5号),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的初步判定,判定的具体程序由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提前共同协商确定。
(二)通报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确定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当立即通过既定的双方转运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通报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
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工作负责人通知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接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令后2小时内,派遣负压救护车赴口岸现场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协调口岸有关部门,确保转运工作顺利。
埃博拉出血热个人防护指南第二版22页word

附件4埃博拉出血热个人防护指南(第二版)为了做好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各环节的个人防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技术文件,制定本指南。
一、个人防护措施接触或可能接触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疑似或确诊病例及其污染环境的所有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具体措施包括:1. 手卫生所有人员日常工作中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进入污染区域戴手套和穿个人防护装备前,对患者进行无菌操作前,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及其污染物品之后,离开污染区域、脱去个人防护装备后均应执行手卫生措施。
2. 手部防护进入污染区域、进行诊疗活动和实验室操作时,至少需佩戴一层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以下简称一次性手套),搬运有症状患者和尸体、进行环境清洁消毒或医疗废物处理时,加戴长袖橡胶手套,在接触不同患者、手套污染严重或手套破损时及时更换并进行手卫生。
3. 面部和呼吸道防护进入污染区域时,至少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与病人近距离(1m以内)接触,或进行可能产生气溶胶、液体喷溅的操作时,呼吸道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的风险,应戴N95级别或以上的医用防护口罩,每次佩戴前应做密合性检查;眼睛、眼结膜及面部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的风险时,应戴防护眼罩或防护面屏。
4. 皮肤防护预计接触患者产生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飞沫时需穿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在接触大量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时应加穿防水围裙。
5. 足部防护进入污染区域时,穿覆盖足部的密闭式防穿刺鞋(以下简称工作鞋)和一次性防水靴套,若环境中有大量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时应穿长筒胶靴。
二、不同暴露风险等级时的防护措施根据可能的暴露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 低风险:对预计不会直接接触患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的人员,做好标准预防措施。
(1)适用对象:污染区域外的一般医务人员或其它辅助人员,或在患者转运、诊疗、流调过程中预计不会接触患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的工作人员,如密切接触者流调人员、工作组织者、司机、翻译和引导员等。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今年月以来,非洲利比里亚、几内亚、塞拉利昂、尼日利亚国先后出现埃博拉出血热疫情。
为做好我国可能出现的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管理与职责(一)急救中心成立院前急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治专家组。
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确诊病例和必要时的密切接触者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
专家组负责埃博拉出血热确诊病例的院前急救指导工作。
(二)急救中心院感、护理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转运车辆、医疗设备和其它物品的消毒。
药械、总务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安排转运车辆并定期检修。
(三)各级卫生计生委部门和急救中心要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进行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知识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预防控制知识及诊断、急救、隔离预防及洗消技术,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好患者的院前救治、病情交接、相关报告与记录工作。
二、建立消毒站消毒站包括设立消洗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环境布局符合隔离要求。
配置电动气溶胶喷雾器、普通喷雾器等消毒、清洗设施以及消毒药品,设定专业消毒员,消毒员消毒时防护装备同急救人员。
三、物资准备负压救护车配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救护车标准》(/),启动负压装置时,舱内相对压强应在。
四、前期准备与隔离转运原则(一)用于转运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救护车其驾驶舱与医疗舱应密封隔离。
转运救护车辆及车载医疗设备和担架等专车专用。
救护车医疗舱为污染区,驾驶舱应视为半污染区,转运途中尽可能减少对驾驶舱的污染。
(二)选用标准负压型救护车,开启负压装置时医疗舱应保持密闭状态,保证负压装置运转良好,舱内相对压强应维持在。
(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分开转运,均为一车一人隔离转运,患者须戴外科口罩。
(四)密切接触者可用普通救护车转运,一车可转运多人,密切接触者转运时宜戴外科口罩。
(五)转运疑似、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污染物品必须清洁消毒后再转运其它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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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
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为确保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和扩散,保障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定义
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参见《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
二、部门职责
(一)卫生计生部门。
1.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和定点收治医院。
2.负责及时组织接收检验检疫部门移交的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做好医学隔离、诊治及后续追踪监测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检验检疫部门。
(二)检验检疫部门。
1.负责严格口岸查验,对重点交通工具、重点人群实施重点查验,及时发现并初步判定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
2.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
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将留观病例、疑似病例信息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并协助做好转送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初步判定。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在实施登交通工具检疫、主动申报、医学巡查、体温监测、医学排查等检疫查验过程中,按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和《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5号),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的初步判定,判定的具体程序由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提前共同协商确定。
(二)通报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确定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当立即通过既定的双方转运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通报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
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工作负责人通知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接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令后2小时内,派遣负压救护车赴口岸现场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协调口岸有关部门,确保转运工作顺利。
(四)消毒及防护。
转运过程中及完成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口岸现场(包括飞机、车辆等)可能污染区域
进行消毒处理,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转送救护车及其他可能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相关参与处置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消毒及防护要求参照《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和《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5号)执行。
(五)信息通报。
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要分别确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保证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有关联络信息告知急救中心、定点医院和口岸检验检疫部门。
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将口岸转运人员的后续诊治信息通报检验检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