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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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表单设计

公司章程表单设计

公司章程表单设计公司章程是指对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运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定和约束。

设计一份完善的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公司章程表单设计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一、目的和原则公司章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规定公司的运营、管理和股东的权益,保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设计公司章程表单时,要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

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表单应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明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权。

还应明确各个机构之间的协调和权责关系。

三、股东权益保护公司章程表单设计中应包括保护股东权益的规定,例如股东的表决权、收益分配权、优先购买权等。

同时,还应规定股东的信息披露、参与公司决策的渠道和方式。

四、经营管理规定公司章程表单设计中需包括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定,如公司经营范围、决策程序、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这些规定可以保证公司运营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五、公司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表单设计中应包括公司的退出机制,如股东的转让、股权的回购、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

这些规定为股东提供了合法、有序的退出途径。

六、法律合规性公司章程表单的设计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确保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要求。

七、易读易懂公司章程表单应易读易懂,避免使用法律术语和复杂的表达方式。

要考虑到不同股东的背景和专业知识水平,使其能够理解和遵守章程的规定。

总之,设计一份完善的公司章程表单需要考虑到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经营管理规定、退出机制、法律合规性等关键因素。

通过良好的设计,可以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使公司的运营更加规范和高效。

公司章程的设计与起草

公司章程的设计与起草

公司章程的设计与起草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规范组织运作、管理和发展的基本制度和规范,它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和长远规划非常重要。

公司章程的设计和起草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公司的运营方式和管理体系,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下面是我对公司章程设计和起草的一些建议。

首先,公司章程应该包含以下基本要素:1.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明确公司的名称和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2.公司的经营范围:列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和允许从事的其他业务范围,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3.公司组织架构:明确公司的内部组织架构,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及其权责关系和选举制度。

4.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详细说明公司股权的分配情况,包括股东的权益和责任,以及股权转让的规定。

5.公司财务管理:明确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审计、纳税和分红等方面的规定。

6.公司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规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7.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程序和条件。

8.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确立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类条例制度、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等。

其次,公司章程的设计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合规性:公司章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公司法、劳动法、财务会计法等,避免违反法律规定带来的法律风险。

2.灵活性和适应性:公司章程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便应对未来的变化和发展,比如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外部投资等。

3.公司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公司章程应该反映公司的文化和核心价值观,以鼓励员工忠诚和凝聚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最后,在起草公司章程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专业法律意见: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要求,并避免日后的纠纷和风险。

2.参考其他公司的经验:可以借鉴其他公司的公司章程,但也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完善。

【设计】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设计】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关键字】设计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基础上经过改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七条公司名称: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34号,邮政编码:450002。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工艺、材料、工程产品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检验测试(凭相关资质证经营),工程设计(限建材行业甲级)。

兼营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小型非煤露天矿安全设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1.33 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有1位法人股东和29名自然人股东。

股东名称和姓名分别为:(一)法人股东:河南科高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亚平住所:郑州市红专路58号(二)自然人股东:范金山、王树国、陆庆珩、袁运法、许文杰、朱向红、王亚杰、何培青、张维舟、潘云霞、许明志、徐向荣、杨宝英、乔国郑、杨克坚、张慧、巴太斌、楼洛生、郭新文、卢文运、沈德义、张利萍、范晓璐、赵新建、陈红军、彭建谋、储峰、白召军、査少翔。

设计行业公司章程范文模板

设计行业公司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和管理制度,保护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XX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设计服务,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设计企业。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股东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

第七条公司股东为以下人员(或单位):(此处列出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XX日内。

第十条股东转让股权时,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3)依法转让其出资;(4)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2)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泄露公司秘密;(4)遵守公司章程;(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股权转让第十三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第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XX 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六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设计方案

公司章程设计方案

公司章程设计方案一、公司的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咱这公司得有个响当当又好记的名字,就像给宝宝取名一样慎重。

比如说“快乐小企”,一听就感觉是个充满活力的地方。

2. 公司住所:这就是咱公司的家啦。

要选个交通方便、环境不错的地儿,像那种靠近地铁站、周围有好多好吃的地方就很棒。

详细地址得写得明明白白的,省得快递小哥都找不着。

3. 经营范围:这得把咱能干的事儿都写上。

比如咱们是做创意小产品的公司,那就写上设计、生产、销售创意文具、家居小摆件啥的。

可不能超范围经营哦,不然就像在别人家地里乱种东西一样不合适。

二、公司的股东和股权结构。

1. 股东信息。

每个股东都是咱们公司的大功臣。

要把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果是公司当股东的话)、身份证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家庭住址或者注册地址都写清楚。

就像交朋友得知道对方住哪儿、是谁一样。

股东的出资方式也很重要。

可以是现金,这就像把自己的零花钱投到公司里;也可以是实物,比如说你有一批特别的原材料可以用来生产产品,那就作价投到公司里;还可以是知识产权,要是你有个超棒的专利,那也能当作出资。

2.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决定了每个股东在公司里说话的分量。

要是有三个股东,A出了50万,B出了30万,C出了20万,那股权比例可能就是50%、30%、20%。

这就像分蛋糕,谁出的钱占大头,谁就能拿大份的蛋糕,在公司决策的时候也就更有话语权。

不过呢,为了公平和民主,咱们也可以约定一些特殊的决策方式,就算小股东股权少,也能在某些大事上有一票否决权啥的。

三、公司的治理结构。

1. 股东会。

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就像公司的大脑,是最高权力机构。

它得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就像你决定自己是去旅游还是存钱买房一样。

还有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等大事儿。

2. 董事会。

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就像公司的小管家团队。

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得定好,比如说设5个董事。

这些董事可以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要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才能当董事。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精选20篇)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精选20篇)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章程的分则规定(1)成员,讲成员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2)组织,讲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小组、名誉职务;(3)经费,讲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等。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精选20篇)在生活中,章程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章程是书面写定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

那么拟定章程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精选2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四条、销售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销售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条、销售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销售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七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销售员利益的原则,严禁销售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

第八条、销售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

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不小心损坏者,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销售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设计模板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设计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三条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元人民币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宗旨:[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二、股东与股权第六条股东资格:[明确股东资格和条件]第七条股东权利与义务:[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份发行:[股份发行方式、价格、时间等]第九条股份转让:[股份转让的条件、程序、限制等]第十条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三、董事会与监事会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罢免等]第十二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第十四条监事会组成:[监事的任职资格、选举、罢免等]第十五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四、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第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九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福利]五、公司财务与会计第二十条财务管理原则:[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十一条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披露等]第二十二条会计政策:[公司会计政策的制定和变更]六、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三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解散的原因和程序]第二十四条清算组:[清算组的组成、职责和权限]七、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修改章程的程序和条件]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生效日期]起施行。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章程(正式稿)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章程(正式稿)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电信市场发展的要求,满足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策略调整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通天畅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7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住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43号青云科技大厦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主营分为四类。

(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工程、电子工程、智能建筑的设计和咨询,通信工程勘察测量,各类型电子工程的施工;(2)对信息产业项目进行投资;(3)通信系统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和测量控制系统工程的开发、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研制与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4)网络维护和优化。

兼营: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化工材料、建筑材料、IC卡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二百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出资 612万元 51% 北京华通天畅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71.5万元 14.29% 方海鹰现金出资 135万元 11.25%丁军毅现金出资 106.5万元 8.88% 刘红现金出资 72万元 6.00% 曾诗度现金出资 55万元 4.58% 王京明现金出资 22万元 1.83% 徐志坚现金出资 19万元 1.58% 黄思华现金出资 7万元 0.58%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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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淮工艺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常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章程为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淮安淮工艺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与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平面设计制作等。

营业期限:二十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经全体股东确认,并按约定时间缴付到公司。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执行董事审核同意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二条公司名称及商标标志、工商登记注册相关资料、图册等无形资产归全体股东所有。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三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三、股东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四、股东有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六、公司终止后,按照出资比例,依法分取公司的剩余财产;七、公司法或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东的其它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按本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根据公司法和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五、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的其它义务。

第十六条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及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股权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五新投资发展条件一、凡新开办的子公司、分公司、工作室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方可执行。

二、任何股东没有征得股东会同意开办的子公司、分公司、工作室,关闭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批准人承担,并由批准人在本公司的股份权益作为经济损失。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八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九条本公司设经理、总监、工程部、业务部、财务部、市场拓展部等具体职位和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总监:(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超过三十万的债务到期未清者;(六)因赌博、打架、吸毒受到治安处罚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总监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

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总监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总监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总监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董事、经理、总监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董事、经理、总监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董事、经理、总监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董事、经理、总监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董事、经理、总监出现贪污、收受贿赂、挪用、回扣、炒单、打架、赌博、吸毒行为的,除追究法律责任外,应自动辞职并放弃公司的股份及权益。

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以后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董事、监事;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监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二)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三)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议,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八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行使以下权利: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五、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七、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兼任。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七、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对执行董事、经理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的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第三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六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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