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江苏行政区划变迁一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国后江苏行政区划变迁一览

/mamafei@/blog/p_73/

/tznjl2004/blog/p_1205/

1949年

苏北行署区

◎1949年4月21日设立苏北行署区,驻地泰州市(华中行政办事处批准)

◎设立新安县,以宿迁县的北部及沭阳县西部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1949年5月)◎设立邳睢县,以邳县的陇海路南地区及睢宁县西部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1948年)

◎设立淮宝县,由淮安、宝应2县运河以西和淮阴县运河以南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

◎设立滨海县,以阜宁县、涟水县、灌云县结合部各一部分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1949年)

◎设立射阳县,以盐城、阜宁2县串场河以东,射阳河以南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1942年)

◎设立涟东县,以涟水县盐河以东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

◎设立建阳县,以盐城、阜宁2县串场河以西,皮叉河以北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县驻地湖垛镇)(解放区时设立1941年)

◎设立台北县,以台东县的北部城区为其行政区域(县驻地大中集)(解放区时设立1942年5月)

◎设立海安县,以泰县、如皋县、东台县结合部各一部分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

◎设立如东县,以如皋县的东部城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

◎撤销靖泰县,分别设立靖江县,泰兴县(1949年5月补)

◎撤销樊川县,并入江都县(1949年补)

◎将灌云县驻地由板浦镇迁至伊山镇(1949年补)

◎设立南通市,以南通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南通县驻地由南通市市区迁至南通县金沙镇(1949年补)

◎设立泰州市,以泰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泰县驻地由海陵镇迁至姜堰镇(1949年补)◎设立扬州市,以江都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江都县驻地由扬州市市区迁至江都县仙女庙镇(1949年补)

◎设立泗洪县,以泗阳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县驻地青阳镇(属于皖北行署区)(1949年补)

◎泗阳县驻地由泗阳镇迁至众兴镇(1949年补)

苏南行署区

◎1949年5月1日设立苏南行署区,驻地无锡市(华东军区批准)

◎设立太湖办事处,由吴县析置(苏南行署1949年7月14XXXXX准)

◎撤销沙洲县,并入江阴县、常熟县(1949年补)

◎撤销镇江县,分别设立镇江市、丹徒县(1949年补)

◎设立常州市,以武进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1949年补)

◎设立苏州市,由吴县析置

◎设立无锡市(地级),以无锡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下设城中、城东、城西、城南、

城北5个区,并辖无锡县(1949年补)

南京市

◎1949年4月23日南京市解放,定格为直辖市,下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区。

1950年

苏北行署区

◎撤销扬州专区,所属的各县划归泰专区(政务院1950年1月11XXXXX准)(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49-1997)》中有误)

◎泰州专区的台北、东台两县划归盐城专区;海安、如皋两县划归南通专区(政务院1950年1月11XXXXX准)

◎撤销扬州市,设立扬州县(苏北行署1950年5月8日报告备案)

◎撤销涟东县,并入涟水县,驻地由高沟镇迁至涟城镇(华东军政委员会1950年3月28日公布)

◎撤销淮宝县,并入淮阴、淮安、宝应3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0年3月28XXXXX准)

◎撤销扬州县,设立扬州市(华东编委批准,苏北行署1950年8月8日公布)

◎设立清江市,以淮阴县城清江镇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东台市,以东台县城东台镇为其行政区域(华东军政委员会转报政务院批准,苏北行署1950年12月28日公布,苏北行署1952年1月11日报告该市未能成立)

◎南通专区的南通市升格为地级市,改为省直辖(华东军政委员会1950年3月18XXXXX准)◎苏北行署区人民行政公署由泰州市迁至扬州市(政务院批准)

◎撤销泰州市,并入泰县(1950年5月)

◎设立泰州市,由泰县析置(1950年8月)

苏南行署区

◎设立常熟市,以常熟县城虞山镇为其行政区域(苏南行署1950年10月24日报告备案)◎苏州市升格为地级市,暂由苏州专区代管(苏南行署1950年10月24日报告备案)

南京市

1951年

苏北行署区

◎设立淮北盐区(县级),以淮北盐管局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南通市城南、城东区,城西、城中、唐闸、钟秀、狼山、芦泾8个区(苏北行署1951年12月12XXXXX准)

◎建阳县更名为建湖县(江苏省)(政务院批准,华东军政委员会1951年6月13日通知)◎台北县更名为大丰县(江苏省)(政务院批准,华东军政委员会1951年6月13日通知)◎如东县驻地由马塘镇迁至掘港镇(政务院1951年11月批准)

◎撤销苏南行署区,苏北行署区,合并设立江苏省(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XXXXX 准)

南京市

1952年

◎撤销苏南行署区、苏北行署区,合并设立江苏省。(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XXXXX 准)

◎南京市划归江苏省。(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XXXXX准)

◎撤销苏州市城东区、城西区,设立郊区。(苏州市人民政府1952年报告备案)

◎将无锡市的无锡县划归常州专区。(苏南行政公署1952年报告备案)

◎将新安县更名为新沂县。(内务部1952年批准,9月7日实施)

◎将邳睢县驻地由土山镇迁至运河镇。(内务部1952年批准,10月10日实施)

◎将山东省的徐州市及滕县专区的丰县、沛县、华山、铜北4县,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和赣榆、邳县、东海3县划归江苏省。(政务院1952年

11月25XXXXX准)

1953年

◎撤销常州专区,所属的武进、金坛、溧阳3县划归镇江专区;江阴、宜兴、无锡3县划归苏州专区。(政务院1953年2月6XXXXX准)

◎设立徐州地区,领导省直辖的华山、铜北、丰县、沛县、邳县、东海、赣榆、砀山、萧县9县。(政务院1953年3月6XXXXX准)

◎撤销太湖办事处,设立震泽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3月27日实施)

◎撤销华山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丰县、砀山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4月8日实施)◎撤销铜北县,恢复铜山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4月8日实施)

◎销销邳睢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邳县、睢宁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4月8日实施)◎撤销南通市城南、城中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城东区、城西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4月13XXXXX准)

◎撤销淮北盐区,其行政区域并入新海连市。(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4月17XXXXX准报告备案)

◎常州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6个市辖区。(政务院1953年2月6XXXXX准)

[本站注:常州市6个市辖区分别是东区、南区、西区、北区、郊区、戚墅堰区]

◎省直辖的扬州市划归扬州专区。(政务院1953年2月6XXXXX准)

◎淮阴专区的新沂县、睢宁县划归徐州专区。(政务院1953年批准,4月8日实施)

◎中央直辖的南京市划归由江苏省管辖。(政务院1953年12月17XXXXX准)

◎将泰州专区更名为扬州专区,专员公署由泰州市迁至扬州市。(政务院1953年2月6XXXXX 准)

◎将东海县驻地由石榴树迁至新海连市。(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7月13XXXXX准)

◎江苏省的嵊泗县划归浙江省。(华东行政委员会电示,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6月26日报告备案)

◎山东省的日照、临沭、郯城、兰陵、峄县、临沂、单县、鱼台8县与江苏省的赣榆、东海、邳县、新沂、铜山、砀山、沛县7县之间调整部分

界线。(政务院1953年8月15XXXXX准)

◎撤销南京市第十二区,设立大厂镇。(1953年补)

1954年

◎设立南通市郊区(南通市人民政府1954年报告备案)

◎设立苏州市枫桥区、木渎区,分别以吴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江苏省人民政府1954年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