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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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工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工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九府厅发[2008]18号【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4.02【实施日期】2008.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九府厅发〔2008〕18号)各处(室、办、中心):现将《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工作要点2008年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紧中求活抓机遇、好中求快抓项目的“项目建设年”。

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积极主动适应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工作内容的新变化、政府领导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求科学发展之真,务项目建设之实”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创新思进,实干求为,忠实履责,精心参与政务,细心管理事务,全心搞好服务,力争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领导上有新作为;在领悟力、执行力、操作力上有新提高;在提质、提速、提效上有新成效,为推动九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总体部署,今年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点是:一、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动办公厅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1、从制度管人管事入手,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办公厅会议、会务、请假、考核、借聘、退休、接待、财务等各项制度,全面实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2、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入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3•【字号】九府厅发[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九府厅发〔2008〕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2008年2月27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三日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08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备受关注的北京奥运之年。

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经济建设总体目标,把握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契机,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杜绝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

三、工作措施(一)深化学习,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九府办发〔2020〕11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九府办发〔2020〕11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为有效落实机构改革成果,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的优化调整提升,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下列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一)对《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2〕15号,九府厅字〔2018〕37号修改)作出修改。

1.将第六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是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将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中的“森林防火指挥”修改为“森林防灭火指挥”。

3.将第二十二条中的“国家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值班室”修改为“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对《九江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应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3号,九府厅发〔2018〕37号修改)作出修改。

1.将第十三条修改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如遇重大特殊情况需拆迁异地重建或需要改、扩建生产线的,不再符合布点方案要求的,应当向当地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申报,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2•【字号】九府厅字〔2018〕122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浔阳区、濂溪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8月22日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有效遏制空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建筑工地以及市政道路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源头、运输及落点的管控,形成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控制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及步骤安排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范围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等建成区全部区域。

治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1.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2018年8月至10月,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多部门联合动态巡查,联合办案;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任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巩固提升阶段,时间为2018年11月,重点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规范标准。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九府发[2007]19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九府发[2007]19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8.28施行日期2007.08.28文号九府发[2007]19号主题类别公安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九府发[2007]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2007年7月24日第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状况仍未改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实际,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的良好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做保障。

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仍有安全投入不足,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管理“缺位”等诸多问题。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清形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珍惜生命,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九江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发文字号】九府厅字[2013]22号【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2.20【实施日期】2013.0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九府厅字〔2013〕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2013年九江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2月20日2013年九江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关键之年,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制度建设、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三件大事,突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达标创建三个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应急处置和队伍建设三项工作,全力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为全市经济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目标任务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以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要点(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完善和落实“一岗双责”。

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严格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依法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政绩考核。

有关部门要承担监管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责任范围内的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监管。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8•【字号】九府厅发[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城市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城市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中心城区开展城市管理专项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市委“两区互动、强工兴城”发展战略为指导,深入推进“六城同创”,坚持“建管并举”,重点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九江经济社会的“进位赶超”,努力争得九江城市管理应有地位。

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建管并举。

在加快推进“大九江”城市框架构建、八里湖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的同时,始终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容环卫、市政园林、集贸市场、交通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步推进,整体提升。

(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强化辖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属地管理职责。

市直各部门要下放权力、重心下移,支持和保障辖区政府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形成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城市管理体制。

(三)门前三包,着眼长效。

要把以“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落实。

市直及驻市各单位要带头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促进中心城区“门前三包”全覆盖,努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28•【字号】九府厅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九府厅发[2007]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07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是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规范年。

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为九江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总体工作目标是: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校园事故,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三、工作措施(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政府和企业两个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制定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制定《九江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市安委会下达的2007年控制指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解,采取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5〕2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九江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1月23日九江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组织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中求进。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分利用好国家重点实施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发展升级为路径,树立世界眼光,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推进规划创新,使规划工作和成果体系体现战略性、增强约束性、突出指导性、富于创造性,为“做大九江”、“决战工业一万亿”的核心目标,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正确处理“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内在关系,增强科学发展定力。

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开放升级、创新升级、区域升级,全力强化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和环境促动,凝聚发展升级合力,提升科学发展水平。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19•【字号】九府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九江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19日九江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九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任务,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促进质量变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生态环境质量,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为九江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增强。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中有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0%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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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九府厅发[2011]82号
【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14
【实施日期】2011.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现将《九江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九江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以及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11〕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精神,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率先转型升级、实现九江进位赶超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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