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办法35335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版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1. 安全政策和指南:制定和发布组织的信息安全政策和指南,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和要求。
2. 风险评估和管理: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威胁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3. 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定期的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安全事件。
4. 授权和访问控制:建立合理的账户管理和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合法授权的用户能够获得系统和数据的访问权限。
5. 系统安全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包括系统的安装配置、漏洞管理、安全审计等。
6. 安全事件管理:建立安全事件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与取证,恢复和修复系统。
7. 备份与恢复管理: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防范数据丢失和灾难性事件。
8. 安全审计与监控:建立安全审计和监控机制,定期对系统和数据进行安全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9. 合规与法律法规遵循: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合规性,遵循隐私保护等相关规定。
10. 安全持续改进:定期进行信息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不
断改进安全措施和机制,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1. 制定信息安全政策:明确和规范信息安全管理的原则、目标和责任。
2.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系统和数据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控制措施的优先级。
3. 实施访问控制:采用用户认证、授权和审计等控制措施,限制未授权人员对系统和数据的访问。
4. 加强数据防泄漏控制:采用数据加密、备份和存储控制等技术手段,防止数据泄漏和丢失。
5. 设立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6. 进行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7. 建立事件响应和恢复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及时处理安全事件并恢复服务。
8. 加强供应链管理:对与信息系统和数据相关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
9. 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评估:对信息系统和数据进行定期的安全审计和评估,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是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的集合,旨在保护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确保业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解读国标GBT《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解读国标GBT 35273-2017《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发布时间:2018-01-28浏览:578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和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本文重点提炼个人信息的保存、个人信息安处理以及组织的管理要求等方面内容,解读国家标准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一、《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第六点“个人信息的保存”,对个人信息控制者对个人信息的保存提出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内容:6.1 个人信息保存时间最小化对个人信息控制者的要求包括:a) 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应为实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b) 超出上述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后,应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6.2 去标识化处理收集个人信息后,个人信息控制者宜立即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采取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措施,将去标识化后的数据与可用于恢复识别个人的信息分开存储,并确保在后续的个人信息处理中不重新识别个人。
6.3 个人敏感信息的传输和存储对个人信息控制者的要求包括:a) 传输和存储个人敏感信息时,应采用加密等安全措施;b) 存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时,应采用技术措施处理后再进行存储,例如仅存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摘要。
6.4 个人信息控制者停止运营当个人信息控制者停止运营其产品或服务时,应:a) 及时停止继续收集个人信息的活动;b) 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个人信息主体;c) 对其所持有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二、《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第九点“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对个人信息控制者处理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方式方法提出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内容:9.1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对个人信息控制者的要求包括:a) 应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b) 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c) 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个人信息控制者应根据应急响应预案进行以下处置:1) 记录事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现事件的人员、时间、地点,涉及的个人信息及人数,发生事件的系统名称,对其他互联系统的影响,是否已联系执法机关或有关部门;2) 评估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消除隐患;3) 按《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个人信息主体的类型、数量、内容、性质等总体情况,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4) 按照本标准9.2的要求实施安全事件的告知。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_百度

XX金融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
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二)信息内容的安全。
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三)信息传播安全。
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公司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司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三条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XX金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由CIO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信息安全工作的策略,重点,制度和措施,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由信息技术部负责人担任信息安全实施小组组长,成员包括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四条信息安全实施小组对本公司的服务器,网络,信息系统具有审核和管理权,负责本公司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页脚内容1第三章主要风险第五条公司存在如下风险:(一)来自公司外的风险1.病毒和木马风险。
互联网上不同类型的病毒和木马,在感染公司用户电脑后,会篡改电脑系统文件,使系统文件损坏,导致用户电脑最终彻底崩溃,严重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有些木马在用户访问网络的时候,不小心被植入电脑中,轻则丢失工作文件,重则泄露机密信息。
2.不法分子等黑客风险。
计算机网络的飞速发展也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行窃、行骗等,如果是信息技术部、结算部和财务部电脑若被黑客植入后门,留下监视类木马查件,将有可能造成重要数据被拷贝泄露、财务网银密码被窃取。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范文免修改)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1. 引言信息安全是指为了保护信息系统及其信息资源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泄露、破坏、干扰等威胁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重视信息安全的管理。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帮助企业和个人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护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安全。
2. 安全政策制定2.1 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目标是信息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包括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方面。
安全目标应当与企业的业务目标相一致,并经过定期评估和更新。
2.2 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意识培养是构建良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正确处理和保护信息资源。
定期组织安全意识培训活动,加强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3. 访问控制管理3.1 身份验证身份验证是对用户身份进行确认的过程。
企业应该建立合理的身份验证机制,确保只有经过身份验证的用户才能获得系统和数据的访问权限。
可以采用密码、指纹识别、智能卡等多种身份验证手段。
3.2 权限管理权限管理是控制用户对系统和数据的访问权限的过程。
企业需要根据用户的工作职责和需要,分配合适的权限,避免权限过大或过小造成的安全隐患。
定期审查权限设置,及时撤销不必要的权限。
4. 网络安全管理4.1 防火墙企业应通过配置防火墙,控制网络流量,限制非法的网络访问。
防火墙可以阻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保护内部网络的安全。
定期更新防火墙规则,提升安全性。
4.2 入侵检测和防御入侵检测和防御是保护网络免受攻击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配置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监控网络流量,及时发现并阻止恶意攻击。
定期对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5. 数据安全管理5.1 数据备份数据备份是保护数据免受丢失和损坏的重要措施。
企业应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6.3.5文控中心应对权限及密码统一管理分配,并及时更新记录,对网络盘产品资料定期备份。
6.3.5权限分配模式见下:
如:
注:“项目夹”项目完全控制权限,总监、ID、工模、助理只读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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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控制对公司网络运行的访问权限,使应用人员得到应有的信息,并防止信息不必要的泄露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相关邮件;各项规章制度、流程文件、表格;与产品相关文件(ID、工模、BOM、ECO、配色、软件)等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管理。
6.5.4网管每天定时稽核各部门的文件保密及网页流程情况。
6.5.5文控中心及网管的稽核报表每天必须交总经办及人事部备档。
6.6违规处理:
6.6.1针对违规情况,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小过一次。第三次记大过一次。
6.6.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或根据所签订的保密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工模夹”工模完全控制权限,项目、总总监、ID、助理只读权限。
“共用夹”为与本项目人员的日常沟通类文件,项目、总监、工模、ID、助理读写权限。
6.4网络安全审计系统管理
6.4.1公司信息资料的安全及保密管理,由公司网管在局域网服务器安装网络安全审计系统,对设备使用、应用程序、上网行为、文件操作、网络该问等实施监控。
6.1.6公司所有外来邮件由文控中心外部邮箱统一接收,转发到各相关责任人。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精)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35335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英文版

35335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英文版Pers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Impact Assessment Guidelines for 35335Introduction:With the increasing reliance on digital platforms and the widespread collection and storag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ensuring the security of personal data has become a critical concern. The 35335 Pers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Impact Assessment Guidelines aim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framework for assessing the potential risks and impacts associated with the handl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1. Scope:These guidelines apply to all organizations that collect, process, store, or transmit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individuals within the 35335 jurisdiction. It covers both public and private entities, regardless of their size or industry.2. Objectives:The primary objectives of these guidelines are to:- Identify potential risks and vulnerabilities in the handl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Assess the potential impact of a security breach or unauthorized access to personal data.- Develop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mitigate risks and protect personal information.- Ensure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industry standards.3. Assessment Process:The assessment process consists of the following steps:Step 1: Identify Personal Information:- Determine the type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collected, processed, stored, or transmitted.- Categorize personal information based on its sensitivity and potential impact on individuals.Step 2: Identify Threats and Vulnerabilities:- Identify potential threats to the security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such as hacking, data breaches, or insider threats.- Assess vulnerabilities in the organization's systems, processes, and infrastructure that could be exploited by attackers.Step 3: Assess Impact:- Evaluate the potential impact of a security breach or unauthorized access to personal information.- Consider the potential harm to individuals, including financial loss, identity theft, or reputational damage.Step 4: Mitigation Measures:- Develop and implement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mitigate identified risks and vulnerabilities.- This may include technical controls, such as encryption and access controls, as well as organizational measures, such as staff training and awareness programs.Step 5: Monitoring and Review:- Regularly monitor and review the effectiveness of implemented security measures.- Update the assessment as new threats or vulnerabilities emerge or when there are changes in the organization's handl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4. Compliance and Reporting:- Organizations must ensure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industry standards related to pers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Regular reporting on the assessment findings, mitigation measures, and compliance status should be provided to relevant stakeholders, including management, regulators, and individuals whose personal information is being handled.Conclusion:The 35335 Pers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Impact Assessment Guidelines provide a systematic approach for organizations to assess and mitigate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handl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By following these guidelines, organizations can enhance their data security practices, protectindividuals' privacy, and maintain compliance with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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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 (下称“本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保障本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本行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行信息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部门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
所有使用本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五条常设由本行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信息安全员组成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
第六条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应指定至少一名信息安全员,配合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在本部室的落实。
第七条本行应建立与信息安全监管机构的联系,及时报告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并获取专业支持。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外部信息安全专业机构、专家的联系,及时跟踪行业趋势,学习各类先进的标准和评估方法。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本行所有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或工作范围,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第一节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第十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本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第十一条应选派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的人员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凡是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受到过处罚或处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信息安全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工作小组在如下职责范围内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一)组织落实上级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协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工作,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方案,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保障项目建设。
(三)定期监督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检查运行操作、备份、机房环境与文档等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预警,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统计分析和协调处置信息安全事件。
(五)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信息安全检查、评估与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如下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一)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落实。
(二)负责提出本行信息安全保障需求。
(三)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节技术支持人员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支持人员,是指参与本行网络、信息系统、机房环境等建设、运行、维护的内部技术支持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
第十六条本行内部技术支持人员在履行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职责过程中,应承担如下安全义务:(一)不得对外泄漏或引用工作中触及的任何敏感信息。
(二)严格权限访问,未经业务主管部室授权不得擅自改变系统设置或修改系统生成的任何数据。
(三)主动检查和监控生产系统安全运行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或故障及时报告本部室主管领导,并及时响应、处置。
(四)严格操作管理、测试管理、应急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第十七条外部技术支持人员应严格履行外包服务合同(协议)的各项安全承诺,签署保密协议。
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严格遵守本行相关安全规定与操作规程。
不得拷贝或带走任何配置参数信息或业务数据,不得对外泄漏或引用任何工作信息。
第三节一般计算机用户第十八条本规定所称一般计算机用户是指使用计算机设备的所有人员。
第十九条一般计算机用户应承担如下安全义务:(一)及时更新所用计算机的病毒防治软件和安装补丁程序,自觉接受本部室信息安全员的指导与管理。
(二)不得安装与办公和业务处理无关的其他计算机软件和硬件,不得修改系统和网络配置以屏蔽信息安全防护。
(三)不得在办公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盗版或非授权软件。
(四)未经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检测和授权,不得将内部网络的计算机转接入国际互联网;不得将个人计算机接入内部网络或私自拷贝任何信息。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本行对所有信息资产进行识别、评估相对价值及重要性,建立资产清单并说明使用规则,明确定义信息资产责任人及其职责。
细则参见《***信息资产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按照信息资产的价值、法律要求及敏感程度和对业务关键程度,分别依据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三个属性对信息资产进行分类分级,并建立相应的标识和处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依照信息资产的分类分级采取不同的安全保护措施,制定完善的访问控制策略,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依据《***介质管理规范》加强介质管理与销毁操作管理,确保本行数据的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
第五章物理环境安全管理第一节机房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本规定所称机房是指信息系统主要设备放置、运行的场所以及供配电、通信、空调、消防、监控等配套环境设施。
第二十五条本行机房的信息安全管理由本行本行信息科技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
第二十六条建立机房设施与场地环境监控系统,对机房空调、消防、不间断电源(UPS)、供配电、门禁系统等重要设施实行全面监控。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机房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担任机房管理员,落实机房安全责任制。
机房管理员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熟知机房各类设备的分布和操作要领,定期巡查机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机房管理员负责保管机房建设或改造的所有文档、图纸以及机房运行记录等有关资料,并随时提供调阅。
第二十八条建立机房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易受季节、温度等环境因素影响的设备、已逾保修期的设备、近期维修过的设备等应成为保养的重点。
第二十九条依据《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机房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机房建设、改造和验收过程,落实机房管理。
第三十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审核机房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审核记录和审核结果。
第二节重要区域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本章节所指重要区域为:本行信息中心主备机房和运维监控室等区域。
本行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和执行运维监控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重要区域应严格出入安全管理,安装门禁、视频监视录像系统,实行定时录像监控,并适当配置自动监控报警功能。
第三十三条所有门禁、视频监视录像系统的信息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
第三节办公环境安全管理第三十四条在本行大楼入口应设置门卫或接待员,负责出入或公共访问区域的物理安全管理和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行信息中心楼层设立门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
第三十六条本行信息中心员工应在公共接待区接待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区域内。
第三十七条未经允许,严禁在信息中心办公区域内进行摄影、摄像、录音等记录日常办公行为的活动。
第六章网络安全管理第一节网络规划、建设中的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本行网络信息科技部负责网络和网络安全的统一规划、建设部署、策略配置和网络资源(网络设备、通讯线路、IP 地址和域名等)分配。
第三十九条按照统一规划和总体部署原则,由信息科技部组织实施网络建设、改造工程,工程投产前应通过安全测试与评估。
第四十条本行网络建设和改造应符合如下基本安全要求:(一)网络规划应有完整的安全策略,保障网络传输与应用安全。
(二)具备必要的网络监测、跟踪和审计等管理功能。
(三)针对不同的网络安全域,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
(四)能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对网络系统的侵扰和破坏。
第二节网络运行安全管理第四十一条信息科技部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运行方面的制度,配备专职网络管理员。
网络管理员负责日常监测和检查网络安全运行状况,管理网络资源及其配置信息,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维护档案,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异常情况。
第四十二条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参加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非法入侵、病毒蔓延等网络安全威胁的应对技能。
第四十三条严格网络接入管理。
任何设备接入网络前,接入方案、设备的安全性等应经过网络管理人员的审核与检测,审核(检测)通过后方可接入并分配相应的网络资源。
第四十四条严格网络变更管理。
网络管理员调整网络重要参数配置和服务端口时,应严格遵循变更管理流程。
实施有可能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重大网络变更,应提前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并安排在非交易时间或交易较少时间进行,同时做好配置参数的备份和应急恢复准备。
第四十五条严格远程访问控制。
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远程访问的人员应向信息简科技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六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测、扫描和评估。
检测、扫描和评估结果属敏感信息,不得向外界提供。
未经授权,任何外部单位与人员不得检测、扫描本行网络。
第三节接入互联网管理第四十七条信息科技部负责制定本行互联网方面管理制度,对互联网接入进行严格的控制,防范来自互联网的威胁。
第四十八条本行内部业务网、办公网与互联网实行安全隔离。
所有接入内部网络或存储有敏感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互联网。
第四十九条内部网络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确有必要接入互联网的应通过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审核并上报相关领导审批,确保安装有指定的防病毒软件和最新补丁程序。
经审批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存留涉密金融数据信息;存有涉密金融数据信息的介质,不得在接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
第五十条曾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接入内部网络,确有必要接入内部网络的应通过安全工作小组审核并上报相关领导审批,经安全检测后方能接入。
从互联网下载的任何信息,未经病毒检测不得在内部网络上使用。
第五十一条使用互联网的所有用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七章访问控制第五十二条本行负责建立访问控制制度,对信息资产和服务的访问和权限分配进行控制。
第五十三条信息资产的责任人负责确定信息资产和服务的访问权限,运行维护科根据授权进行相关设定操作。
第五十四条信息系统用户设置本人的用户和密码,并对其访问控制权限负责。
重要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应由系统管理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段设立。
第五十五条凡是能够执行录入、复核制度的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不得一人兼录入、复核两职。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代岗、兼岗。
第五十六条应启用安全措施限制授权用户对操作系统的访问,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已定义的访问控制策略鉴别授权用户;(二)记录成功和失败的系统访问企图;(三)记录专用系统特殊权限的使用情况;(四)当违反系统安全策略时发布警报;(五)提供合适的身份鉴别手段;(六)限制用户的连接时间。
第五十七条对应用系统和信息的逻辑访问应只限于已授权的用户。
对应用系统的访问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定义的访问控制策略,控制用户访问信息和应用系统的特定功能;(二)防止能够绕过系统控制或应用控制的任何实用程序、系统软件和恶意软件对系统进行未授权访问;(三)为重要的敏感系统设立隔离的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