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货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货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货物物品的安全,维护企业和客户的利益,促进货物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规范货物物品的安全管理,减少货物损失和遗失,提高企业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三、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货物物品的运输和储存过程,包括仓库管理、运输管理、装卸作业等环节。
四、责任部门1.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2.货物运输部门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作业;3.仓储部门负责货物的储存和管理。
五、管理要求1.货物装卸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2.货物运输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能私自更改;3.货物储存必须按照规定的仓库进行,严禁堆放在未经授权的场地。
六、安全措施1.货物装卸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严禁无证操作;2.货物运输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货物不受损失;3.货物储存必须按照货物性质分类存放,避免相互污染。
七、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货物损失或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2.对于货物运输中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3.对于责任明晰的事故,必须追究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监督检查1.企业领导层必须定期对货物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2.货物运输部门负责每次运输前对货物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运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3.仓储部门负责每天对仓库的货物进行巡检,确保货物的安全。
九、奖惩制度1.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做的好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和表彰;2.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和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十、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如果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必须经过企业领导层的批准才能生效。
以上为货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员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储存,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公司概况____市天宁区____运输站(拟核准成立名称)成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资金为____万元,经营范围是普通货运,法定代表人是____。
公司拟购置____辆厢式货车,驾驶员____名:____。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本运输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____,职务:站长,主要工作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____,职务:司机,主要工作职责是: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货运安全管理制度

货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货运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货运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驾驶员、装卸工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 货运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 装卸工应当遵守装卸操作规程,确保货物装卸安全。
5. 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三、车辆管理1.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 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3. 企业应当为车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警示标志,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
4. 企业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货物装卸管理1.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货物装卸管理制度,确保货物装卸安全。
2. 企业应当对货物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货物装卸符合安全要求。
3. 企业应当为装卸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装卸工的人身安全。
4. 企业应当对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
五、事故处理1.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情况。
2. 企业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3. 企业应当加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检查1. 货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安全生产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3. 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3篇)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危险货物车辆的管理,保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有序进行,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统一调度,合理调配,节约运力,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在调度危险货物车辆时,必须掌握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安全运输要求;掌握监督、检查及违章处罚的有关规定。
三、调度使用的车辆、设备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____)规定要求。
四、调度使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货物托运人、承运人都应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准备工作。
五、调度员应以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指导车辆运营调度,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以全局观念调度车辆,公正、公平、合理,不徇私情,大公无私。
六、调度员应熟练掌握调度环节的安全程序,准确掌握货物性质、流量、路线、运输注意事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的生理、心里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及是否配备押运员。
七、调度员应根据任务性质和轻重缓急,科学灵活调度车辆。
合理调配运营车辆的运行时间和运行路线,千方百计提高车辆安全周转率。
八、坚持凭车辆二级技术状况和安全运行例检结论“可运行”安排运输任务。
营运里程超过____km的长途运输,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或有行之有效的轮休制度。
九、驾、押人员应凭从业资格证和车辆安检合格证等安全运行有效证件报调度室,经调度核实确认后待命。
驾、押人员车辆必须严格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十、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驾、押、装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安全操作十一、运行途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预定指令的,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
调度员接情后,应根据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安排。
十二、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从出车至完成运输收车时,必须严格服从公司gps卫星平台在运输途中的全程监控,不得私自关闭gps,不得擅自改变运输路线。
物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物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物资运输安全管理,保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达到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的目的,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一、物资运输管理办法: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
二、物资运输实施方案: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状况都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严禁病车上路。
2、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行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
3、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
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
载运特殊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安全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货物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4、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
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小时。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货运作业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1. 目的和范围:明确制度的目标和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人。
3.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频次。
5.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者进行追究和惩处。
6.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程序。
7.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规定各种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措施。
8.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货运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要求。
9.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和报告要求。
进出口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进出口货物安全管理制度进出口货物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保障进出口货物的质量和安全所建立的一套综合管理制度。
它的目的是防止过期、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进出口货物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风险评估制度和进出口货物溯源管理制度。
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制度是一种针对进出口货物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测的制度。
根据不同的商品属性,货物可能会接触到不同的检验检疫标准。
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可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合格,并防止疫情、有害物质、病虫害等问题的传播。
检验检疫机构将负责制定货物检测标准、承担检验检疫工作,并对检出不合格货物进行处理。
进出口货物风险评估制度是一种对进出口货物进行风险评估的制度。
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风险评估,可以判断该货物是否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评估结果将作为进出口货物管理的依据,对高风险货物进行特别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同时,风险评估也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提高进出口货物的竞争力。
进出口货物溯源管理制度是一种对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过程进行追溯管理的制度。
通过建立起完整的进出口货物追溯体系,可以追踪货物的来源、流向、加工过程、销售渠道等信息,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可控。
如果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可以通过溯源管理系统及时追溯问题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溯源管理制度将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管理,提高货物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进出口货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保障进出口贸易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
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防范进出口货物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提高检验检疫机构的管理水平,加强对检验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同时,也需要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共同应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和挑战。
总之,进出口货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进出口贸易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集装箱货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集装箱货运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货物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集装箱货运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集装箱货运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集装箱货运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六条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集装箱货运符合安全标准。
第八条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第十条对集装箱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集装箱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车辆装载规定,确保货物装载合理、安全。
第十三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货物掉落、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十四条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第十五条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十八条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集装箱货运安全管理制度,我们旨在加强公司集装箱货运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货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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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货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货物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货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含设区的市所属区运输管理机构,下同)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的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货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许可事项。
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货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
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
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货运车辆管理第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货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指定车辆维护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路检路查项目。
第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货运车辆检测,车辆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
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
货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检测标准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对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负责,并对已检测车辆建立检测档案。
第二十二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第二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
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将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第四章货运经营管理第二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运输经营,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第二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重型货运车辆、牵引车上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第二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第二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聘用持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
第三十条营运驾驶员应当驾驶与其从业资格类别相符的车辆。
驾驶营运车辆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一条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货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禁止货运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禁止使用货运车辆运输旅客。
第三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大型物件,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织方案。
涉及超限运输的应当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置统一的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应当设置标志灯。
第三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运、凭证运输的货物时,应当查验并确认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运输。
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
第三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垄断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