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白皮书
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标准

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标准
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标准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对电子数据、文件等进行存证、取证、验证的一系列标准规范。
这些标准规范旨在确保电子数据、文件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目前,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存证标准:包括电子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存储的可靠性、内容的完整性
和与其他证据的关联度等方面的规范。
这些标准要求确保电子数据、文件在存证过程中不被篡改或伪造,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2.取证标准:包括电子数据、文件的收集、提取、固定等方面的规范。
这
些标准要求确保电子数据、文件在取证过程中不被篡改或伪造,并能够真实反映原始信息。
3.验证标准:包括对电子数据、文件进行验证的流程、方法、技术等方面
的规范。
这些标准要求确保电子数据、文件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此外,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标准还规定了相关的技术要求和实施要求,以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这些标准对于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科学、公正和高效的证据支持。
2020年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20年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4.01•【分类】其他正文2020年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四川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省法院始终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深入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867件,同比增加了5231件,增长了44.96%;审结16007件,同比增加了6087件,增长了61.36%。
其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719件,刑事案件139件,行政案件9件。
(一)不断强化民事审判职能,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四川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树立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建立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营造尊重知识、保护权利、追求价值的法治环境,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719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99.12%,较2019年的11432件增加了5287件,增幅为46.25%;审结15868件,占审结的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99.13%,较2019年的9752件增加了6116件,增幅为62.72%,结案率达到了94.91%。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白皮书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白皮书摘要:本白皮书旨在探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并分析其对金融行业的潜在影响。
我们将介绍区块链技术的基本原理,以及其在支付、资产管理、智能合约和身份验证等方面的应用案例。
我们还将讨论区块链技术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最后,我们将展望未来,探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发展前景。
1. 引言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其通过密码学和共识算法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自比特币的出现以来,区块链技术逐渐引起了金融行业的关注。
本节将简要介绍区块链技术的基本原理,并讨论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前景。
2. 区块链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应用支付是金融领域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区块链技术可以提供更安全、更快速和更便捷的支付解决方案。
本节将介绍区块链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应用案例,如数字货币和跨境支付,并讨论其优势和挑战。
3. 区块链技术在资产管理领域的应用资产管理是金融领域的核心业务之一,区块链技术可以提供更高效、更透明和更安全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本节将介绍区块链技术在资产管理领域的应用案例,如证券交易和资产登记,并讨论其潜在影响和挑战。
4. 区块链技术在智能合约领域的应用智能合约是区块链技术的重要应用之一,它可以在没有中介的情况下执行合同,并确保合同的自动执行和可信度。
本节将介绍区块链技术在智能合约领域的应用案例,如供应链管理和保险合约,并讨论其优势和挑战。
5. 区块链技术在身份验证领域的应用身份验证是金融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区块链技术可以提供更安全、更私密和更可控的身份验证解决方案。
本节将介绍区块链技术在身份验证领域的应用案例,如数字身份和KYC(了解你的客户)过程,并讨论其潜在影响和挑战。
6. 挑战与解决方案尽管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如可扩展性、隐私保护和法律合规等问题。
本节将讨论这些挑战,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如分层设计、零知识证明和合规合约等。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应用引言电子证据存证是指通过数字证书等电子形式的技术手段对电子文件、电子数据进行存证,以证明其在特定时间内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传统的电子证据存证方式存在着易篡改、易丢失、链条不完整等问题,而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电子证据存证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探讨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应用,并分析其优势和挑战。
一、区块链技术概述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账本技术,通过点对点网络进行数据传输和共享,数据存储在多个节点上,形成数据的不可篡改的链条。
区块链使用密码学算法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实现了去中心化、可追溯和不可篡改的特点。
二、区块链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应用1. 真实性验证区块链技术可以存储电子文件的哈希值,通过对文件进行哈希运算并记录在区块链上,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用户可以通过验证哈希值和文件的一致性,来证明文件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被篡改。
2. 时间戳证明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特性使得每个区块上都有时间戳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存证的时间戳。
用户可以通过比对区块链上的时间戳和自己的时间戳来证明文件的存在和特定事件的发生顺序。
3. 不可篡改性区块链中的每个区块都包含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形成了一条不断延伸的链条。
如果其中一个区块被篡改,那么其后续的所有区块的哈希值都会发生改变。
而且,区块链通过共识机制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增加了电子证据存储的可信度。
4. 数据隐私和安全区块链使用密码学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并将数据存储在多个节点上,实现了数据的去中心化存储和传输。
只有持有相应私钥的用户才能解密数据,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三、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优势1. 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地保护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哈希算法和共识机制,使得电子证据无法被篡改,并且可以提供可靠的时间戳证明。
2. 去中心化和可追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使得电子证据存证不依赖于任何中心化机构,减少了单点故障的风险。
《民事诉讼区块链电子证据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诉讼区块链电子证据适用问题研究》篇一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区块链技术及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逐渐成为法律领域研究的热点。
本文针对民事诉讼中区块链电子证据的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了区块链电子证据的特点、应用现状、存在的挑战以及解决方案,旨在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提供参考。
一、引言在数字化时代,电子数据已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证据形式。
然而,传统电子证据的易篡改性、易失真性等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挑战。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文将重点研究民事诉讼中区块链电子证据的适用问题,以期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持。
二、区块链电子证据的特点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信息透明等特点,为电子证据的保存和验证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区块链电子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 真实性:区块链技术通过加密算法确保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性,保证了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2. 完整性:区块链上的数据信息具有极高的完整性,可以追溯数据的来源和流向。
3. 可追溯性: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追溯电子证据的生成、传输和存储过程,确保其未被篡改。
三、民事诉讼中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应用现状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民事诉讼开始采用区块链电子证据。
目前,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应用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案例已逐渐增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纠纷、金融欺诈等领域。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在应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四、民事诉讼中区块链电子证据的适用问题(一)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我国法律对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其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存在争议。
(二)取证、存证难度大由于区块链技术复杂,取证、存证过程中存在技术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
(三)跨域协同问题不同地区、不同司法机关对区块链电子证据的认可程度不同,导致跨域协同存在困难。
五、解决对策与建议(一)明确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为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广泛应用提供法律保障。
2019年区块链数字版权应用白皮书

区块链数字版权应用白皮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区块链研究院百度超级链百度发展研究中心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声明本报告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区块链研究院和百度联合制作并发布。
报告中所有数据、表格、图片均受有关商标和著作权法律保护,部分数据采集自公开信息,知识产权为原作者所有。
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商业形式的发布、复制。
如为非营利目的的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区块链研究院和百度”,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主要编写人员刘权、肖伟、黄林莉、刘曦子、王强、韩杰超、吴三来、赵梦阳、魏薇、黄忠义、刘宗媛、孙小越、魏昂、邱平文、赵甜、于雅楠、范围、陈咨霖、温昕煜前言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文化和创新有着天然的联系,强化版权保护是推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由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转变的关键所在。
然而,随着自媒体时代到来,数字内容创作门槛逐渐降低,网络文学、图片、音视频等数字内容爆发式增长,数字内容市场迎来迅速繁荣的同时,版权侵权问题日益严重。
海量的数字内容通过当下的互联网生态环境快速传播,数字内容的“可复制、非独占性、易篡改性”等“先天不足”问题,导致数字版权侵权行为无所不在,网络著作权官司纠纷频发。
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网络影视、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领域,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平台都是盗版侵权的灾区。
中国版权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仅网络视频行业,因观看盗版视频而没有为正版视频服务付费的用户,给整个行业带来了高达136.4亿元的用户付费损失。
数字内容产品一般包括数字音乐、数字图书、数字视频、数字游戏等,其产品全生命周期主要环节涉及数字内容产品的生产、复制、流通和传播等。
区块链具有数据不可篡改、可溯源等优势,保证数据真实完整、公开透明、可追溯,克服数字内容的“可复制、易篡改性”等不足,可以对数字版权内容进行全生命周期追溯、查验、审计和保护。
2020区块链白皮书

2020区块链白皮书目录一、区块链发展概览 (1)(一)区块链发展态势洞察 (1)(二)全球区块链发展现状 (3)1.政策项目协同,促进产业发展 (3)2.资本热情趋冷,行业回归理性 (5)3.多向创新突破,生态稳步构筑 (8)(三)我国区块链发展现状 (12)1.政策环境态势利好,各地加速部署应用 (12)2.我国企业规模趋稳,多向开拓应用领域 (16)二、区块链技术发展态势 (20)(一)区块链技术图谱 (21)1.核心技术现状 (21)2.扩展技术现状 (25)3.配套技术现状 (28)(二)区块链技术发展趋势 (30)1.数据流通更高效 (30)2.网络规模更广泛 (31)3.技术运维更精细 (32)4.平台安全更可控 (32)三、区块链产业发展态势 (33)(一)区块链产业图谱 (34)1.区块链产业链逐步成型 (34)2.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布局 (37)(二)区块链产业发展趋势 (39)1.发展环境向好,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39)2.生态逐步完备,产业规模日益增长 (39)3.平台服务导向,基础设施呼声渐起 (40)4.应用多向落地,行业渗透程度攀升 (41)5.新型技术融合,拓展应用创新空间 (41)四、区块链联盟生态治理 (42)(一)区块链联盟生态呈现层次化发展 (42)1.技术部署主导模式 (42)2.落地应用主导模式 (43)3.定制协作辅助模式 (45)(二)针对不同联盟生态的区块链监管要点分析 (46)(三)区块链联盟采用多种治理手段确保合规性 (47)1.对涉及区块链内容进行事前重点审核 (47)2.对区块链应用相关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47)3.推进符合监管要求的区块链应用落地 (48)五、区块链发展面临挑战与建议 (48)(一)面临挑战 (48)1.技术自主创新有待突破 (48)2.应用模式与路径需探索 (49)3.联盟长期治理需求凸显 (49)(二)发展建议 (50)附录:区块链产业图谱(示例) (52)图1 各国政府区块链政策举例 (4)图2 各国政府区块链项目类型分布 (5)图3 2010-2020Q3全球区块链投融资金额 (6)图4 2010-2020Q3全球区块链产业投融资占比 (6)图5 全球区块链企业增长趋势 (7)图6 全球各主要国家地区区块链企业占比 (7)图7 全球区块链企业垂直行业分类 (8)图8 2013-2020Q3主要国家地区区块链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情况 (9)图9 2010—2019年全球区块链论文产出量 (10)图10 全球区块链论文发文量统计 (10)图11 区块链热点领域聚类研究示例 (11)图12 全球区块链行业组织成员变化情况 (12)图13 我国区块链政策地域分布 (13)图14 国内区块链企业数量变化 (17)图15 四批次备案区块链企业地区分布 (17)图16 四批次备案区块链企业技术及应用分布 (19)图17 区块链技术图谱示意图 (21)图18 2020国密算法支持率 (22)图19 2020共识机制支持率 (23)图20 2020合约语言支持率 (24)图21 2020数据存储支持率 (24)图22 2020链间互操作方案技术路线统计 (26)图23 2020链间互操作方案支持的底层链类型统计 (26)图24 区块链产业图谱 (35)图25 区块链联盟生态模式 (42)表1 全国区块链园区情况示例 (14)表2 区块链应用场景及典型建设模式梳理 (18)表3 金融企业区块链落地领域示例 (19)表4 互联网骨干企业区块链应用布局一览 (20)表5 区块链应用场景及典型建设模式梳理 (43)一、区块链发展概览区块链技术是分布式的网络数据管理技术,利用密码学技术和分布式共识协议保证网络传输与访问安全,实现数据多方维护、交叉验证、全网一致、不易篡改。
细说区块链白皮书

T Ba aS通过援引“区块链+场 景”的案例,详细阐述了区块链在 金融、供应链、公益慈善、公共服 务、物联网、共享经济等相关领域 的各类应用。提出了包括在共享账 本、公证与记录、互助保障、数字 资产、防伪溯源、物联网、共享经 济等应用场景能够解决的业务痛 点。
区块链白皮书: 一个区块链项目的详细信息
2016年底,“区块链”首度写 入《“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2017年初,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 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测试成功。
人们发现,区块链的意义在于 可以构建一个更加可靠的互联网系 统,从根本上解决价值交换与转移 中存在的欺诈和寻租现象。
“区块 链”在 过 去 的 半 年 时 间内,已经成为创业与资本共同追 逐的风口,ICO(代币首次发行)也被 视为一种成本低廉、收效显著且概 念新颖的融资工具,让区块链创业 者和渴望利用“区块链”概念获利 的人,迅外如何看待白皮书, BK Fund管理合伙人、分布式资本 战略管理部总监许超逸此前在区 块链峰会上谈到:国内和国外不一 样,先发白皮书或先发币是国内的 普遍做法。
许超逸介绍,外国的项目经常 是觉得(项目)做得差不多了,快开 源了,然后才去发白皮书来募资。
但中国的项目,可能 是因为竞争比较激 烈,一 开 始 想 得 到 一 个 好 的 起 点,有 一个白皮书或者一 个M V P的产品就准 备去发币募资,方式 不同,但没有对错之 分。中国人执行力很 强,这个行业的人都 很拼,工作到晚上两 三点,每天只睡三四 个小时,比如中国的
作为区块链项目当中重要的白 皮书,是一个区块链项目团队对外
公布的可代表官方立场的文件,内 容一般是项目详细介绍与官方说 明,例如这是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 的电商方案,初衷与愿景是什么, 可 以 解 决 怎么 样 的问 题,技 术是 怎么用的,商业模式如何,是否会 发行To k e n,如果发行各参与者的 权益如何分配,项目未来的规划如 何等等。也就是说,通过一份白皮 书,你可以具体知道一个区块链项 目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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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白皮书前言随着信息化的快速推进,诉讼中的大量证据以电子数据存证的形式呈现,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电子数据存证的使用频次和数据量都显著增长。
不同类型电子证据的形成方式不同,但是普遍具有易消亡、易篡改、技术依赖性强等特点,与传统实物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司法审查认定难度更大。
传统的存证方式面对日益增长的电子数据存证需求,逐渐显露出成本高、效率低、采信困难等不足。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普遍欠缺举证能力,向法院提交的电子证据质量较差,存在大量取证程序不当、证据不完整、对案件事实指向性差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采信比例。
区块链技术特有的不可篡改、不可抵赖、多方参与等特性,与电子数据存证的需求天然契合。
电子数据存证是潜在的区块链技术重要应用落地领域。
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可以降低电子数据存证成本,方便电子数据的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的诉讼效率。
本白皮书由浅及深地介绍了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的特点和系统设计原则。
从电子数据存证的发展现状入手,阐释了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对证据三性认定的关系,点明了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点和重要意义,并为区块链存证系统总体设计和关键技术进行了表述和总结。
最后,本白皮书还分享了几个区块链司法存证业务领域和实际案例,为区块链应用的开发和创新提供多视角的思路。
目录一、电子数据存证背景 (1)(一)概述 (1)(二)电子数据存证的现状 (2)(三)电子数据存证法律依据 (3)(四)电子数据存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6)二.基于区块链的电子数据存证 (9)(一)区块链存证系统的关键技术 (10)(二)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价值 (14)三、区块链存证提高电子证据认定效率 (17)(一)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的要素 (17)(二)电子数据关联性和合法性的认定要素 (22)(三)区块链存证系统对电子数据认定的作用 (23)四.区块链存证系统的参考架构 (27)(一)区块链存证系统的技术要求 (27)(二)区块链存证系统的参考架构 (30)五.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的应用场景 (33)(一)法院行业应用 (33)(二)司法协同应用 (36)(三)社会存证应用 (36)六、区块链司法存证存在的挑战 (40)(一)法务与技术的对接不畅 (41)(二)司法业务模式有待优化 (42)(三)民众接受程度有待提高 (42)七、结论 (43)(一)电子数据发展带来了挑战 (43)(二)区块链提升电子数据认定效率 (43)(三)多参与方互通合作,完善标准推广应用 (44)参考文献: (46)附件:参考应用案例 (47)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 (47)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 (47)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 (48)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 (48)广州互联网法院“网通法链” (49)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 (49)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 (50)一、电子数据存证背景(一)概述随着社会跨入数字化时代,数字化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截至2018 年12 月,中国网民的规模达到了8.29 亿,较2017 年提升了3.8%;其中手机网民的规模达到了8.17 亿;即时通信用户规模达7.92 亿。
12018 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31.3 万亿元,占GDP 比重超过三分之一,达到34.8%,占比同比提升1.9 个百分点。
2数字化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深刻影响和重塑着社会发展方式和社会治理格局。
2019 年3 月12 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明确表示要“推进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
在数字化的浪潮下,在科技进步的支持下,司法和正义普惠化更容易实现,科技对于司法的作用和价值正不断提高,司法科技已是势在必行。
随着数字化发展,电子证据在世界各国的司法证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电子证据已成为证据体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社会开始步入“电子证据时代”。
相对于物证时代的“科学证据”而言,电子证据的科技含量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大大超出了一般物证的水平。
电子证据在我国立法中取得合法地位之后,开始大规模1 第4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地正式介入案件,在越来越多的案件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
(二)电子数据存证的现状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带来了大量电子数据存取证的需求。
截止2018 年12 月,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达6.75 亿,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6.10 亿,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4.06 亿,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6.00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6.12 亿,短视频用户规模达6.48 亿。
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的高度普及适用,电子数据存证,已成为现今社会的实际情况要求。
电子证据在确立了其作为独立证据的地位后得到快速发展。
201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解释中,明确了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3 2018 年,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数量达到334951 件,比2017 年增加97709 件,同比上升41.19%。
其中,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和民事一审案件呈大幅上升态势,增幅分别达到53.57% 和40.97%。
4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近3 年约5000份知识产权民事判决书进行统计,约89%的案件使用了电子证据。
5《2018 年中国电子证据应用白皮书》中数据显示,电子证据被认定为法律事实的案件越来越多,涉案保全金额年增长达15%。
全国民事案件超73%涉及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被应用于各种商务往来,离婚财产、证券纠纷、互联网金融、电子病历,聊天记录中等不同类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 条第二款4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5 李自柱,“知识产权诉讼中有关电子证据的两个问题”,《电子知识产权》2016 年第12 期。
型的场景高达43 种。
(三)电子数据存证法律依据1.诉讼法及司法解释2012 年之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电子数据不能作为独立证据参与诉讼。
我国 2012 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 2014 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分别在第 63 条、第 48 条、第 33 条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种类纳入立法,使其获得了独立的证据地位。
201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116 条第二款规定了电子数据的部分形式。
2019 年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其中第 7 条规定了电子数据提取的方式方法6。
2011 年国家工商总发布了工商市字〔2011〕248 号《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其三、四、五条就电子数据证据取证的方式和条件进行了规定。
上述法条和司法解释明确了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独立证据,并对电子数据的取证手段进行了一些规定。
其规定的取证手段包含:1.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2.现场提取电子数据;3. 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4.冻结电子数据;5.调取电子数据;76.书式固定;7.拍照摄像;8.拷贝复制;9.委托分析。
8 其中扣押电子数6 /n2254314/n2254409/n4904353/c6337154/content.html7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8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据原始载体是首位选择。
2.《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第5 条明确了满足法律要求电子数据原件的形式。
第8 条阐述了审查数据电文真实性应对考虑的因素。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第八条“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四)其他相关因素。
”3. 公证体系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关于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操作程序,主要散见于《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国公证协会发布的《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等。
综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电子证据的保全公证的基本程序包含以下要点:应当使用公证机构的计算机进行;由公证员按照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公证员应当按照顺序记录登录网络、进入网址、下载、打印(或刻录)等整个证据保全过程和所使用的操作软件名词、版本;公证员审核下载内容与网页内容是否相符;制作电子证据保全公证书;在公证申请人主动提出或者保全的电子数据具有复杂性、重要性时,公证员应当对保全的过程进行录像,并将录像资料与电子证据保全资料一并封存。
电子证据保全的方式主要包括:备份、打印(按照书证方式)、拷贝、拍摄。
对于当事人无法确切证明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中对方身份的,保全的电子数据可能不具有证据效力。
由此看出,电子数据公证的流程较繁琐,证据保全方式成本较高,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有一定要求。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8 年 9 月 7 日印发的《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结合质证情况,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等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二)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三)电子数据的存储、保管介质是否明确,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当;(四)电子数据提取和固定的主体、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五)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存在增加、删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六)电子数据是否可以通过特定形式得到验证。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规定》首次承认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可以用在互联网案件举证中,标志着我国区块链存证技术手段得到司法解释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