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电气火灾是一种严重的安全事故,对人员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为了及时预警和控制电气火灾的发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系统的结构、功能和设计要点等方面,详细说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
一、系统结构火灾监测子系统主要负责实时监测电气设备及其周围环境的温度、烟雾等参数,并将获取的数据传输到中央处理子系统。
数据传输子系统负责将监测子系统采集到的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传输给中央处理子系统,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中央处理子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负责接收、分析和处理火灾监测子系统传输的数据。
同时,中央处理子系统还需要存储历史数据、生成报表和提供远程访问等功能。
报警控制子系统是系统的最后一环,一旦中央处理子系统检测到火灾的存在,便会通过报警控制子系统发出报警信号,以便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二、系统功能1.实时监测:监测子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电气设备和周围环境的数据,包括温度、烟雾等参数。
2.数据传输:数据传输子系统能够将监测子系统采集到的数据快速传输给中央处理子系统,以保持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3.数据分析与处理:中央处理子系统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根据预设的规则进行故障诊断和火灾预警。
4.历史数据存储:中央处理子系统需要存储历史数据,以便在需要追溯和分析时使用,并能生成相应的报表。
5.远程访问:中央处理子系统支持远程访问,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随时随地查看系统状态和接收报警信息。
6.报警控制:一旦中央处理子系统检测到火灾的存在,报警控制子系统立即发出报警信号,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三、设计要点1.监测点的布设: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对关键电气设备和周围环境进行全面监测。
2.数据传输的可靠性:采用备份传输和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传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规则设置与预警准确性: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规则,使系统能够准确判断火灾预警,避免误报和漏报。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2020年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一、系统分类及适用场所。
根据探测气体类型的不同以及使用场所的不同,对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进行分类(1)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
现有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有7个品种: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独立式、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独立式、便携式、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上述7种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不同特征进行分类:按防爆要求分防爆型~、非防爆型~;按使用方式分固定式~、便携式~;按探测器的分布特点分点型~、线型~;按探测气体特征分探测爆炸气体~、探测有毒气体~(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分类。
按系统连线方式分多线制气体报警控制器,即采用多线制方式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总线制气体报警控制器,即采用总线(一般2~4根)方式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3)系统的适用场所。
适用于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场所的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在泄漏或聚集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爆炸下限前发出报警信号二、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1)系统组成。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自报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
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能够在保护区域内泄漏可燃气体的浓度<爆炸下限的条件下提前报警。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是用于为所连接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供电,接收来自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能对泄漏可燃气体响应,自动产生报警信号并向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传输报警信号及泄漏可燃气体浓度信息的器件(2)系统工作原理。
可燃气体泄漏→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信息传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确认报警信息→显示报警探测器部位和浓度信息并记录探测器报警时间,同时启动声光警报装置/必要时关闭燃气阀门三、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
是“自报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一、规范要求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1)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2)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防范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2)除住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宜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除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该条为该规范的强条)5、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特级、一级防火金融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2)弱电机房、值班室、商场、厨房及餐厅、观影设施、娱乐设施、展览设施等区域的照明与插座配电箱。
二级防火金融建筑的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金融设施电源室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具有温度探测功能。
二、设置的规定1、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一、引言电气火灾是指由于电气设备的缺陷、过载、短路等故障引发的火灾。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发生突然、蔓延速度快、破坏力大等特点,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提高电气火灾的预警能力,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设计一个可靠有效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至关重要。
二、设计目标1.实时监测:能够对电气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快速发现故障或风险。
2.综合预警:综合利用传感器、摄像头、温度传感器等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对电气火灾的准确预警和及时处置。
3.灵敏度高:有较高的灵敏度和准确度,能迅速发现异常情况。
4.可靠稳定:系统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不受外界干扰。
5.智能化管理:实现对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的智能化管理,包括设备状态监测、远程报警和数据存储。
三、系统组成1.传感器:通过安装在电气设备上的传感器实时采集电流、电压、温度等数据,并将数据传输到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
2.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负责接收传感器传输过来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和分析,根据设定的预警参数进行警报。
3.报警系统:根据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的分析结果进行声光报警,及时提醒相关人员。
4.数据存储和管理: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方便后期分析和处理。
5.远程监控和管理: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实现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远程管理和监控。
四、系统设计1.传感器选择:根据监测需求选择适合的传感器,包括电流传感器、电压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
2.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采用嵌入式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处理,通过编程实现对数据的分析和判断。
3.报警系统:通过声音报警和灯光闪烁实现报警功能,可以设置多级报警,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进行不同的报警方式。
4.数据存储和管理:选择高可靠性的存储设备,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存储和备份,实现数据的长期保存。
5.远程监控和管理:通过网络连接实现对监控系统的远程管理和监控,包括对设备状态的监测、报警系统的激活和数据的查看和分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与安装

发热 部分 ,最好选 取温度 可 以显示 、报警 值可 以调
节 的 测温 式 探 测 器 。当 探 测 的 设备 是 金 属 的外 壳
l O ,分 断路器采 用 的是 C 5 / 型单级 空气开 关, Oh 6N C 将它们 分成 3 ,接在三 相上 , 同时,装设 了3 电 组 个
流互感 器 ,型号 为 :L Z . 、1 0 5 . 6 M 卜0 5 5 / 、1 5( ) A 电度表 。安装 的剩余 电流式 电气 火 灾探 测 器型 号
2 ● 01 07 _中固高新 垃术金娃 2 77
电子胶 气 穴 的产 生及 解 决 办 法
鹿 虹
( 高乐泰 ( 汉 中国 ) 限公 司 , 东 烟 台 2 4 0 有 山 6 0 6)
摘要 : 电子工 业使 用的胶 粘剂 中,绝 大 多数 针 管装产 品均 需冷 冻贮存 ,从 而使 这 类产 品的 气 穴问题成 为 经 在
1 电气 火灾的成 因
电气 火灾产 生 的引火 源通 常 由 “ 电方式 ”的 放 引火源及 “ 热方式 ”的引火源 构成 ,并把 过热 型 过 的引火源称作危 险温 度 的部位 。
1 1 过 热 型 引 火源 .
磁感 应 而 导致 的放 电; ( ) 电气 线 路 或 电气 设备 2
因雷 电或其 他 原 因致使 过 电压 击 穿 ; ( ) 电力 电 3 缆和 电气 设备 发生线 路短路和 断线 现象 及 电弧 性质 的接地 故障 。
电力 电缆及 其 电气 设备 因松动 或过 载等 原 因,
2 火灾监控 系统构成和 功能
依据 国标 的电气火灾监控方面的有关规定,火灾 系统 由 “ 剩余 电流式的火灾检测器 ”、 “ 测温型式的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ACSE的设置方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ACS-E旳设置方案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旳定义国标GB14287-202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一部分旳3.3中,“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Detectorsforelectricfireprotection)被定义为:“探测被保护线路中旳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旳探测器”。
GB14287-2023规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探测参数辨别有“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2023第二部分)和“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2023第三部分)两种;以工作方式辨别有独立式探测器(具有监控报警功能旳探测器)和非独立式探测器两类。
可见,剩余电流和温度在GB14287-2023中被认为是电气火灾技术防备旳重点。
实际上,接地电弧性短路、设备或连接点温度过高是电气火灾发生旳重要原因。
基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旳定义,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旳任务仅在于防备电气火灾,与GB16917-1997所规范旳RCBO(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即“漏电开关”)在防护功能、技术参数、构造规定等方面有很大区别。
RCBO更侧重于人身安全旳防护。
两者应当配合使用,但不能互相替代。
对电流、电压及其他电力参数旳计量监控和故障防护,既有旳电工器件已十提成熟。
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上添加这些功能(例如GB50045-94(2023版)《高规》旳“过电流探测”),笔者认为只是扩展性旳,并非必要。
当然,假如在某些场所顾客确实需要同步具有过电流、异常电压报警,则又另当别论。
几种有关旳概念在讨论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旳设置之前,有必要先弄清如下概念:“剩余电流”:交流供电线路相线(La、Lb、Lc)与中性线N旳电流旳矢量和。
当没有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无论三相负载平衡与否,此矢量和旳理论值为零(实际上还存在着线路与设备旳正常泄漏电流);当发生接地故障时,剩余电流为接地故障电流和正常泄漏电流旳矢量和。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什么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想必大部分电气设计人员都非常清楚了。
但是如果说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可能很多电气设计人员都是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于刚刚接触电气设计行业的新手更是一问三不知了。
我们都知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又称“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或“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准确监测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发现电气火灾的火灾隐患,及时报警并提醒相关人员消除这些隐患,并通过远程控制切断负荷电源。
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通过传感器对电气设备的重要参数进行监测,如电流大小、温度变化、电压稳定性等,以及对设备周围环境的状态进行监测,如是否存在易燃物品、是否有过量负荷等情况。
这些数据会被传输到控制器中,经过处理后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果存在,则会立即触发报警器,并将预警信号发送至管理人员的手机或者电脑上,方便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反应。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大型工厂、高层建筑、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
那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具体如何设置?设置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本文详细地给大家介绍一下,看完文章希望能给广大电气设计人员一些参考。
0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一、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1、电气火灾临控设备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则器三、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四、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回路,独立式电气火灾临控探测器可接入火灾报警器。
五、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可不设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0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位置:一、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低压配电系统未端探测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配电柜进线或出线端。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布线方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布线方案一、施工安装1、一般规定:(1)施工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2)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3)应按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4)安装时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形式及监控方式。
(5)传感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传感器应有安全接地线。
1.6.禁止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传感器。
(6)传感器的安装不应影响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的接点。
二、布线: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布线应符合要求,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的规定。
2、引入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3)电缆芯线和导线,应留有小于200mm的余量;(4)导线引入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3、一条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者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者用端子连接。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1)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2)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3)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4)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6、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1)线槽接头处;(2)距接线盒0.2m处;(3)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Om.15m设置吊点或支点。
7、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适当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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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6.4.1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1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
2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2.7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3.12.1为防范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2除住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宜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7.3.16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除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该条为该规范的强条)
5、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7.4.1特级、一级防火金融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
2弱电机房、值班室、商场、厨房及餐厅、观影设施、娱乐设施、展览设施等区域的照明与插座配电箱。
17.4.2二级防火金融建筑的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7.4.3金融设施电源室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具有温度探测功能。
设置的规定
一、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有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三、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四、应根据电气敷设和用电设备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形式与安装位置。
五、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