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呈报的宁明化〔2009〕21 号文及随文报送的《宁波市四明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和镇海区环保局镇环许〔2009〕70 号初审意见收悉。
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报告书评审意见、镇海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同意宁波市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现有厂址(宁波镇海蟹浦北海路801号)建设。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技改项目在公司现有4万吨/年合成氨生产基础上,新增合成氨生产规模8万吨/年,其中第一阶段产品方案为商品液氨5.48万吨/年、工业氨水0.7万吨/年、工业级二氧化碳3万吨/年;工业煤气8000万立方/年;第二阶段增加粗甲醇2万吨/年、双氧水6万吨/年。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12万吨/年的合成氨生产能力,将年产商品液氨7.48万吨、工业氨水1万吨、粗甲醇3万吨、工业级二氧化碳5万吨、双氧水8万吨、工业煤气8000万方、碳酸氢铵6万吨。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本工程建设必须采用造气炉DCS优化控制技术、拷胶888脱硫、PSA变压吸附脱碳、双甲化合成氨原料气净化精制、膜分离提氢及蒽醌法固定床钯触媒制过氧化氢工艺等先进生产工艺,确保各项清洁生产水平指标达到《清洁生产标准氮肥制造业》(HJ/T188-2006)中二级标准(国内先进水平)要求的同时,其新鲜水用量、氨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及吨氨废水排放量、吨氨废水中COD污染物排放量等主要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标准要求(国际先进的水平)。
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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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
海洋生物质量:近岸海域贝类质量与去年相比没有明显改善,
抽检贝类体内除粪大肠菌群含量均超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外,其 它监测项目均符合海洋生物质量一类标准,在检经济贝类中均未检 出麻痹性贝毒(PSP)、腹泻性贝毒(DSP)。
赤潮:宁波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 6 起,累计发生面积 3277 平
方公里。赤潮生物及主要海产品均未检出麻痹性贝毒(PSP)、腹泻 性贝毒(DSP)和记忆缺失性贝毒(ASP)均,也未造成人员中毒和 大面积养殖生物死亡。
海洋污损事件及渔业污染事故:2008 年共发生海上溢油污
染事故 3 起,较大渔业污染事故 34 起,污染总面积为 420.6 公顷,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99 万元。
象山港海水养殖区环境监测 三门湾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监测 赤潮及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1、5、7、11 月 重大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2008 年
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2009 年 2 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 护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赋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海洋的职 责,我局组织实施了 2008 年度宁波海域的海洋环境调查、监视监 测和预警报工作,开展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性监测及常 规性海洋要素预报,加强了对重点陆源入海排污口、海水增养殖区、 海水浴场、海洋保护区的监测和重大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的 跟踪监测,加大了风暴潮、赤潮灾害等监测、预警报工作,并根据 监测结果及相关调查资料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 评价,编制了《2008 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现予以发布。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公墓清理整顿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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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公墓清理整顿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公墓清理整顿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公墓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的重要意义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先后制定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对公墓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我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了墓葬治理工作,拆迁“三沿五区”坟墓,深化殡葬改革,着力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一些地方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公墓(公益性墓地、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违法占用土(林)地擅自扩建墓区、违规建设超面积墓位、无序承包经营公墓以及乱收费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问题还十分严重,既浪费了大量的土(林)地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又严重违背党和政府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国家八部委的《通知》要求,从今年2月起至7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公墓行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公墓管理,促进公墓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公墓建设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组织监察、民政、发改、公安、国土资源、环保、规划、工商、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公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公墓行业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科学的墓葬意识,促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
2009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宁波市统计局(2010年2月1日)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市委“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围绕“标本兼治、保增促调”总要求,统筹推进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各项工作,带领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应对危机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运行呈现回升向好态势,转变发展方式迈出坚实步伐,民生得到持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一、综合经济运行触底回升。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实现GDP421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6%,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回升7.6、4.0、2.0个百分点。
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83.8亿元,比上年增长4.1%,增速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247.8亿元,增长5.4%,回落4.6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2006.6亿元,增长4.1%,回落6.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783.0亿元,增长13.3%,上升2.3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的比重为4.4:53.3:42.3,第三产业占比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人均生产总值为73998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0833美元)。
三次产业构成财政收支持续增长。
全年全市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66.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
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33.4亿元,增长26.9%,地方财政收入432.8亿元,增长10.9%。
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06.1亿元,增长15.1%。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等分别支出76.6亿元、37.9亿元、77.1亿元、17.0亿元、30.6亿元、64.8亿元、35.5亿元和35.3亿元,分别增长6.8%、10.2%、14.9%、9.4%、5.3%、15.0%、16.3%和45.0%。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09]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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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的意见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09]1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科学合理有效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保护耕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发造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旺盛,实施“扩内需、保增长”的战略,对建设用地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全市可供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已相当有限,耕地占补平衡矛盾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指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先补后占,并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开发造地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充分挖掘并合理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大力开展开发造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开发造地任务,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二、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开发造地的规划编制科学编制造地规划。
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围涂造地和建设用地复耕是我市耕地补充的主要来源,也是开发造地工作的重点。
开发造地要尊重客观规律,遵循土地、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因地制宜。
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开发造地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相衔接,并统筹兼顾相关工作。
要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政策,兼顾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将符合条件造地区块优先纳入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粮食生产功能区及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
宁波市2009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评价报告

会 实 现 度 比上 年 分 别 提 高 了 18 、 . 、 .2 33 .7 021 14 、 .2和 43 .5
个 百 分 点 ,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进 程 加 快 推 进 , 发 展 趋 个 百 分 点 , 到 8 .7 , 落 后 其 他 领 域 。 全 从 达 42 % 仍
图 2 近 年 各 领 域 实 现 度 发 展 状 况 :
表 1 0 6年 以 来 宁 波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2 0 实 现 度 测 算 结 果
2 0 生 0 6 20 07互 2 0 点 0 8 2 9主 00
点 。 全 面 小 康 实 现 度 为 9 .6 15 %,是 新 增 的 基 本 达 到 全 面 小康 的指标 。 3二 、 产 从 业 人 员 占 全 部 从 业 人 员 的 比 重 。全 面 . 三 小 康 目 标 值 为 8 % ,2 0 年 我 市 这 一 指 标 实 际 值 为 0 09
为 9 .3 , 会 和 谐 实 现 度 为 9 .4 , 态 环 境 实 现 度 96 % 社 66 % 生
为 8 .7 。 从 构 成 测 评 的 指 标 看 ,部 分 指 标 已达 到 或 42 %
从 各 领 域 的 实 现 度 看 ,各 领 域 全 面 小 康 建 设 均 取
超 过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标 准 , 多 数 指 标 接 近 或 超 过 基 本 实
1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全 面 小 康 目标 值 为 4 0 . 0 0美 元 , 0 9年 按 常 住 人 口 计 算 , 市 实 际 值 为 8 8 20 我 8 9美 元 , 超 过 全 面 小 康 目标 值 4 8 8 9美 元 , 项 指 标 自 2 0 该 0 5年 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4•【字号】甬政发[2009]85号•【施行日期】2009.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09]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积极实施生态市建设战略,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号)等政府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建筑渣土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优先推进建筑渣土源头减量,优先采用综合处理和资源化手段,优先保障建筑渣土治理投入,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建筑渣土处置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建筑渣土管理体制,确保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实现规范有序运行。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时间努力,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利用为主、海洋倾倒区倾倒为辅的建筑渣土处置方式全面构成,建筑渣土“两点一线”(即产生点、处置点、运输路线)的全过程监管制度逐步健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准入制度和价格标准基本统一,企业及行业的自律行为显著增强,建筑渣土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等方式,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属地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运行管理机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2009年11月27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象山县环保局等单位对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参加验收的还有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单位)、浙江环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等共计13人。
验收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的《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监测单位《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理单位《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理报告》的汇报,到现场进行了环境保护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黄避岙乡横里村,成立于1999年,是由原来的小机立窑水泥厂完全转变成粉磨站,2001年经市经委批复,粉磨站年产水泥能力达到20万吨,2006年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拟对原20万吨/年水泥粉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的建筑及设备拆除,淘汰原有落后生产设备,新增二台先进的磨机生产线,形成100万吨/年规模的水泥粉磨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由浙江省环科院于2006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06年12月12日,宁波市环保局以甬环建[2006]74号对此项目作了批复。
项目于2009年4月获试生产批复,2009年4月20日开始试生产。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在工程的建设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施工期和试生产期间能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层层落实了各级环保责任制,落实了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在码头卸料口、各运转点、下料点、磨机、包装等环节共安装了28台高效布袋除尘器;室外的皮带机上设置了防尘罩,并且皮带机的转运点大多设置在室内;熟料装卸门机与料斗分离,料斗三面均设有吸风罩,外壁设置吸风管;各种物料均采用密闭筒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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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信息来源:宁波环保网2011-06-01 14:46:03 浏览次数: 26 字体:【大中小】一、综述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之年,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节能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环境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建设,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4.45万吨和13.08万吨,较2008年分别下降了6.44%和4.42%,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6%。
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局部有所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安全,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平稳,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我市总体环境质量在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处于中等偏好水平。
但是全市平原河网水体功能达标率较低,近岸海域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部分饮用水源地存在水华风险,酸雨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大气复合污染和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由细颗粒污染引起的灰霾天气日趋增多,环境保护任务仍十分繁重。
二、水环境(一)基本状况1、地表水2009年全市80个市控以上监测站位(断面)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41.2%,功能达标断面比例为48.8%,均比200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比去年有所好转。
(1)甬江水系甬江水系水质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水质优良的断面比例71.4%,无劣Ⅴ类重污染断面,功能达标的断面比例占76.2%,与2008年相比,水质优良率增加4.7个百分点,功能达标率增加4.8个百分点。
姚江干流以Ⅲ类水质为主,水质良好,功能达标的断面比例占71.4%,与2008年相比,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都未发生变化。
奉化江、甬江干流以Ⅳ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氨氮、生化需氧量。
无优良水质断面和劣Ⅴ类的重度污染断面,功能达标断面比例占60%,与2008相比,水质未有明显变化。
(2)市区内河市区内河以Ⅴ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功能达标断面比例占28.6%,其中月湖水质符合景观用水要求,与2008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3)各县(市)区河网鄞州河网水质属中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石油类、总磷。
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占33.3%,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断面比例均为33.3%,与2008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镇海河网以Ⅳ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水质优良率为20%,无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功能达标率为80%,与2008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北仑河网以Ⅳ-Ⅴ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生化需氧量、石油类。
无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为33.3%,与2008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慈溪河网以劣Ⅴ类水质为主,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氨氮、总磷。
水质优良率为零,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占80%,功能达标断面比例为零,与2008年相比,整体水质状况等级不变。
余姚河网以Ⅳ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总磷。
水质优良率为20%,无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功能达标率为40%,与2008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奉化内河水质以Ⅱ-Ⅲ类水质为主,水质良好,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为87.5%,无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与2008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宁海内河以Ⅱ、Ⅲ类水质为主,水质良好,水质优良率为87.5%,功能达标率为75%,无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与2008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象山内河水质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生化需氧量、氨氮。
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为60%,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为20%,与2008年相比,水质污染加重。
(4)湖库我市大中型水库主要分布在人烟稀少的山溪源头,人为污染影响较少,水质较好,多数为Ⅰ~Ⅱ类水。
按富营养化指标评价:全市大中型湖库基本保持中营养,部分湖库水体呈现中营养到富营养转变的趋势,在水文、气候等其他环境因素合适的情况下,存在发生水华的风险。
2、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所有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及农药类等毒理指标均为未检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上是安全的。
全市35个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要求,部分指标达到Ⅰ类水质标准。
3、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009年全市废水排放量4.4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76亿吨,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量1.54亿吨,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为87.4%。
全市废水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4.45万吨,氨氮排放3046吨。
(二)措施与行动1、加大水环境污染整治力度。
一是实施甬江流域整治计划和余慈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
余姚市开展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印染、电镀、不锈钢酸洗企业集聚,实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废水的资源化利用,26家电镀企业分别搬迁到黄家埠和小曹娥两个工业园区,12家印染企业进入黄家埠工业园区。
慈溪市积极推行中水回用、余热回收等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开展印染园区落户企业烟尘整治,完成漂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搬迁整治,37家漂印染企业和13家电镀企业全部搬迁至杭州湾经济开发区,生产废水实行集中处理。
二是开展“绿剑4号”等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
集中排查了89个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关闭取缔了一批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处罚并整改了一批对饮用水源造成隐患的企业,清理搬迁了一批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影响的畜禽养殖基地,有效消除了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隐患。
三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全市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15处,零排放生态公厕100余座,基本完成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
2、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慈溪市域污水处理工程和宁海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建成投运;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进一步完善和延伸;慈溪、奉化、象山等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均已建成;宁波江南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也已基本建成。
到2009年底,我市已建成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2座,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12座,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工程10座。
全市污水处理总能力达112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处理总能力96.5万吨/日。
3、扎实推进城区内河整治工程。
完成庙后河一期、后西河、青林河等24条内河整治工程,整治河道总长约12.6公里,新建河坎及护坡约1.2万米,新建绿地15.8万平方米,河道疏浚42.3万立方米。
通过实施“有机底泥和浮萍清捞方案”和延长城郊河道保洁时间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内河保洁质量,清理各类垃圾170余万吨,打捞福寿螺约3.8万公斤,补种各类苗木4700余株,更换补缺沿河护栏等设施31根,有效改善了内河环境。
三、海洋环境(一)基本状况全市近岸海域共划出5个环境功能区。
其中一类环境功能区1个,二类环境功能区2个,四类环境功能区2个。
2009年全市近岸海域5个功能区水质均为劣四类海水,属营养型。
其中杭州湾南岸二类区的pH范围、无机氮、无机磷的平均值超功能区水质目标,镇海-北仑-大榭四类区的无机氮、无机磷平均值超功能区水质目标,象山港一类区的无机氮、无机磷的平均值超功能区水质目标,大目洋二类区的pH 范围、石油类、无机氮、无机磷的平均值超功能区水质目标,石浦港四类区的无机氮、无机磷平均值超功能区水质目标。
2009年无赤潮发生。
(二)措施与行动进一步加强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2009年审核(准)涉海工程建设项目22起,完成了北仑电厂三期取排水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加强海洋环境和海域使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海洋倾废专项检查、海域使用项目执法检查,查处违法倾倒案件11起,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启动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组织编制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在淡水养殖行业中推广水产与水生经济植物共生、渔业与畜牧轮作等复合生态养殖模式的试点工作,建设复合型生态养殖2000亩,海水池塘蟹、虾、贝、藻复合生态养殖面积6万余亩。
四、大气环境(一)基本状况1、环境空气质量全市共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25个,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部采用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工作,并将空气质量日报、预报数据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1)二氧化硫2009年宁波市各区域SO2年均值浓度范围为0.016~0.040 mg/m3,比2008年普遍有所下降,符合二级国标。
全市SO2平均浓度为0.028 mg/m3。
(2)二氧化氮2009年宁波市各区域NO2年均值浓度范围为0.026~0.046 mg/m3,均符合二级国标,其中慈溪、余姚、象山和宁海四个县(市)年均值浓度符合一级国标,全市NO2平均浓度为0.039mg/m3。
(3)颗粒物2009年宁波市各区域PM10年均值浓度范围为0.058~0.086 mg/m3,比2008年普遍有所下降,符合二级国标。
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0.071 mg/m3。
(4)空气污染综合指数2009年宁波市各区域空气污染综合指数范围为1.18~2.11,按污染程度从大到小排列,宁波市区明显高于各县(市),接下来依次为慈溪、奉化、余姚、宁海、象山。
(5)环境空气污染指数2009年宁波市空气质量Ⅰ级优85天,Ⅱ级良243天,Ⅲ级轻度污染37天,优良率89.9%,夏季空气质量明显优于冬季。
与2008年比较,I级优增加7天,Ⅱ级减少5天,Ⅲ级轻度污染减少2天。
2、酸雨状况全市设降水测点9个,酸雨pH年均值范围在4.11~4.65之间,宁海、奉化、镇海为中酸雨区,其他地区为重酸雨区,但酸性程度比2008年有所减轻。
目前我市酸雨污染类型已由硫酸型向硫酸与硝酸混合型转变,氮氧化物对酸雨的贡献不断增加。
3、有机气体(VOCs)市区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共检出94种,主要污染物为苯系物,参照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均没有超标。
与国内外同类城市比较,基本在同一水平上。
4、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009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13.08万吨,其中工业排放12.87万吨;烟尘排放量3.09万吨,其中工业排放3.0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21.81万吨,其中工业排放19.57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0.54万吨。
(二)措施与行动1、实施电厂污染防治。
北仑电厂5台各60万千瓦机组和2台各100万千瓦机组的脱硫工程全部投入运行,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2台100万千瓦机组同步配套建设脱硝装置,脱硝效率约60%;镇海发电有限公司4台21.5万千瓦发电机组的脱硫工程全部投入运行,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2009年投资近1亿元为烟气脱硫设施配套建设新烟囱,目前运行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