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欠物业费的考核办法
关于清欠物业费的考核办法

关于2020年清欠往期物业费激励考核办法第一条目的为确保物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对收费人员起到实际的激励作用,特制定以下清收欠费奖励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各服务小区。
第三条奖励标准设定1、本办法是针对清收2019年12月31日以前业主欠费的考核,其中对2018年12月31日前的清收进行奖惩的激励(具体明细见附件)。
对于清收的各项费用应一次性收取,不得分费用类型、分时间段分别收取。
通过诉讼、第三方、接房中心的途径收回的欠费不作为激励基数。
2、考核时间为:2020年3月1日-2020年7月31日。
3、往期欠费包含物业费、电梯费、公共照明费。
水电费、暖气费等其他欠费不予奖励。
4、总公司按照清欠物业费(含电梯费、公共照明费)总额的相应比例进行奖惩兑现。
即:5、每月按照收缴率排名第一的项目给予项目经理600元的奖励,对收缴率<50%的最后一名团队的项目经理给予400元的负激励。
第四条注意事项1、各项目负责人每月初将当月催费任务分解到具体执行人员,由员工本人签字后,提报OA审批。
2、将往期欠费平均分摊到3-7月后,上月未完成的催费金额自动累加到下月作为考核基数。
3、在催收欠费的同时,保证2020年当期物业费的收取。
4、物业员工在催收业主欠费过程中,要做到热心、诚心、耐心、细心,不得对业主有过激的语言或采取其它法律禁止的行为。
5、员工离职当月的催费任务由项目经理分配给其他人员,对应的奖惩由项目经理进行合理分配;第五条清欠奖惩申请发放审批流程:1、月月考核,月月兑现,所有个人奖惩在工资中发放;2、清欠的个人奖罚和团队奖罚均通过OA请示流程发起审批:项目经理发起--区域负责人--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物业董事长审批。
人事行政部备案。
3、数据以财务部收费系统中数据为准,公司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并对相关人员双倍处罚。
第六条本办法由物业董事长签字后执行。
综合行政部2020年3月9日。
物业费清欠方案范文

物业费清欠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个别住户对物业费的缴纳态度不端正,导致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着一定的清欠难题。
因此,制定一个有效的物业费清欠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问题分析1.欠费住户不理睬催缴通知,导致欠费情况越积越深。
2.住户在支付物业费时反应不积极,导致拖欠情况严重。
3.缺乏相关法律保护和规范,使得物业管理公司难以追回欠费。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制定了如下的物业费清欠方案:1.建立强化催缴机制:及时向欠费住户发出催缴通知,并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已到期未缴费的住户进行罚款或其他相应处罚。
2.建立透明化管理机制:确保物业费的用途明确明细,并向住户公开透明,提供相关凭证和报告,增加住户对物业费的支付信心。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住户对物业费支付的意识,增强其对社区环境、安全和舒适度的认知,从而使其自觉按时缴纳物业费。
4.编制详细的物业费收入与支出情况报告:每年定期编制物业费收入与支出情况报告,公开向住户发布,以增加对物业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力度。
四、推行策略为了确保物业费清欠方案的顺利推行,我们提出以下几个具体的推行策略:2.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管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协助物业公司进行催缴工作,并与法律和安全部门合作,解决拖欠问题。
3.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以及拖欠物业费的后果,从而提高住户对物业费的支付积极性。
4.加强法律保护: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拖欠物业费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提高管理公司追回欠费的效率。
五、预期效果通过以上的物业费清欠方案,我们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能及时减少物业费的欠缴情况,提高物业费的收缴率。
2.增加住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提升社区生活质量。
3.加强物业管理公司与住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建立良好的互信机制。
4.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经济效益,并为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
施工企业清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清欠工作考核管理方法清欠工作考核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催收与清理〔以下简称清欠工作〕,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加速资金周转,缓解资金紧张状况,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和增强竞争实力,依据股份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暂行方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清欠,是指对各类应收款项的清理回收。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以及经审批核销,作为账销案存管理的各种应收款项。
即包括合同内正常应收款项,也包括逾期〔超过合同期〕应收款项。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清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机关财务、工程管理、市场开发、合同本钱、设备物资、法律事务、审计部、纪委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对公司清欠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设在财务部,负责清欠工作日常业务。
第五条所属各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清欠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清欠具体工作。
1第三章清欠责任制第六条公司遵照“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原那么,实行清欠责任终身制。
无论工程工程是否竣工清算,是否完工并账,工程经理均为应收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应收款项终身负责,负责清收全部应收款项;工程部工程技术、方案合同、设备物资、财务部门负责人为清欠相关责任人。
第七条工程经理及相关清欠责任人调离时,必须将本工程应收款项同业主或发包方核对、确认无误,并取得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交予继任者,调离工程部后仍有协助收取工程款的义务,否那么不予调离或按第五章第十七条扣减奖金〔或工资〕。
第八条对严重逾期或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报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可通过一定方式对内、对外公开招标,由专门催款机构或催款人员进行催收。
(实用)物业费收取考核奖励办法

物业费收取考核方案一、目的为完成公司全年物业费收取计划,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物业项目经营创收,增加物业收益,规范收费奖励措施及分配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1.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管理服务的所有项目。
2.本方案所称收费包括当期物业费收取、历史欠费收取。
三、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根据已统计的历史欠费以及当期应收物业费,主动与业主沟通,统计未按时交费原因,根据拖欠原因建立服务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费催收措施。
2.物业项目客服人员:协调、配合项目经理工作,及时统计物业费收取情况,落实收费及回访工作。
3.财务部负责本方案中物业费收取考核情况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四、催费方案1.各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余员工为组员的物业催费攻坚专项工作小组,落实全员收费工作。
2.组长及组员每天对应交费业主进行电话、微信催收,择时上门催收,并记录催收情况。
3.每周定期召开项目催费总结会,集思广益,对收费工作好的点子、措施及收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对每周完成的情况予以通报,有针对性的对催收措施进行调整、修改、完善和补充。
4.对于未入住的欠费业主,加强电话、短信、微信联系,可通过其水电表读数变化确定是否真正入住,密切关注,上门催收。
5.对于人在外地的欠费业主,积极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并将公司账号告知业主,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收费。
6.对于正常入住的欠费业主,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及夜间上门催收。
7.对于个别恶意欠费的业主,按照先发3次催费通知单后予以起诉的流程处理。
各项目要充分分析业主背景,有选择性的提起诉讼,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五、当期物业费收缴年度考核方案(一)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计算周期:以年度为单位,以是否完成项目年度目标任务为基础进行考核。
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物业费基本收缴率为98%。
各项目物业费收缴率大于98%给予绩效奖励,小于98%扣除工资绩效。
(二)绩效奖励办法1.对于完成年度收费目标任务的项目,根据完成情况进行排名: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
清欠小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清欠小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工作职责为及时清收逾期账款,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公司拟组建清欠工作组,专职负责清收部分逾期欠款。
主要职责:根据公司安排,采用非讼手段针对无抵押或部分抵押或无可执行财产的债权(即信用或有敞口部分担保)进行清收。
对有抵押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债权,按诉讼程序不能及时回收或不能全部回收的债权进行清收。
组成人员:组长一名,全面负责清欠小组工作,协调法务、业务部门及其他需配合部门工作;组员3-5人,原则上具体业务经办人(AB 角)作为清欠项目的责任人,有义务协助清欠小组工作,故不作为清欠小组的专职组员。
清欠费用:清欠组作为公司临时部门,组员从其他部门抽调,工资正常发放,清欠期间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据实报销。
绩效考核考核基数:公司对某一具体项目的债权定清欠基数,该基数完成即视为达成考核目标,超出基数部分作为超额达成考核目标。
考核标准:采用弹性考核,根据具体债权清收的难易程度一事一议。
完成清欠基数,按10%--20%的比例提绩效奖励,超额部分按40%-50%提绩效奖励。
绩效分配:专职负责清欠组员提取总绩效的20%,清欠小组成员共同分配30%,其他员工分配50%。
举例说明:**公司的债权95.2万元(2012.1.27止),债务人跑路,现要求反担保人***代偿40万元后后免除担保责任,则公司下达给清欠小组的任务基数为55.2万元;清欠达标,若按10%比例提成可提绩效奖励为5.52万元,则个人分配5.52*20%=1.104万元,清欠小组分配5.52*30%=1.656万元,其他部门员工分配5.52*50%=2.76万元。
若2012.1.27之后利息清收回款22万元,按超额部分50%提取绩效奖励为22*50%=11万元,该绩效再按上述比例分配给个人、小组及其他员工。
公司欠费清理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欠款清理工作考核办法为加速资金周转,避免经营风险,降低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盘活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清欠范围总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子公司的所有债权,包括:1、对外供应自来水形成的水费应收款项;2、对外销售产成品、材料形成的应收款项;3、总公司或子公司应收的各项赔款、罚款及对外出租房屋、设备等的租金(以下简称其他应收款);4、对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包括未决算工程、已决算工程、自揽工程等工程款及校表费、检测费、设计费等)。
二、清欠目标(一)考核年度内的应收款项达到100%。
(二)催收或经诉讼,有部分或全部欠款未收回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或经总公司书面认可。
三、考核奖惩方式对收回非当前年度的欠款,总公司以发放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对当年度产生的欠款,以扣罚奖金的方式予以必要的惩戒。
四、奖惩标准(一)处罚标准1、水费回收款以考核年度的11月30日为清算日。
按照各供水公司未收回水费金额的3%扣罚年终奖金。
2、工程款、设计费、检测费、水表销售款等以考核年度的12月31日为清算日。
按照欠款金额(依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及进度确定)的3%扣罚年终奖金。
3、其他应收款以考核年度的11月30日为清算日。
按照各经办部门未收回的款项金额扣罚年终奖金。
4、对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形成的欠款,至考核年度内未收回的,按欠款金额的3%扣罚年终奖金。
(二)奖励标准1、对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欠款,按照以下标准提成奖励:至2009年12月31日拖欠账龄1-2年的,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金额的5%;至2009年12月31日拖欠账龄2-3年,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金额的7%;至2009年12月31日拖欠账龄3年以上,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金额的10%;2、对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年度形成的欠款,按照以下标准提成奖励:考核年度内收回非考核年度的欠款,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金额的2%。
物业费催收奖罚考核方案

客服、职能部门及主管级以上人员季度考核方案一、适用范围:物业公司所辖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二、季度绩效奖金基数标准如下:1、客服非主管人员、职能部门非管理人员考核奖金基数800元,2、主管级以上人员考核奖金基数1000元注:如涉及到惩罚金额的考核项,每季度的累计惩罚金额封顶为当季度所有的奖金金额。
三、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计算:1、客服助理:奖金基数*季度考核分值±物业费收缴奖励2、非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奖金总额:基数资金*季度考核评分百分比±物业费收缴奖励-品质检查考核3、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奖金总额:基数资金*季度考核评分百分比四、收缴率考核办法:1、当月应收物业费考核:根据年初公司设定总收缴率目标93%进行分解,项目每月收缴率考核指标设定为93%,大于93%给予奖励,小于93%即给予处罚,奖惩标准为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100元,不设上限;下降1个百分点扣惩50元。
计算举例:如物业收缴率基准指标为93%,实际考核结果收缴率为90%,则惩罚金额为:(90%-93%)*50=-150元;如果当月物业费收缴率为98%,则奖励金额为:(98%-93%)*100=500元,以此类推。
2、往年历史欠费催收奖励:3、物业费收缴奖惩规定:1、客服助理:(1)分片区催收个人责任制,以各项目上报客服人员签名为准,上报财务及人力行政存档;(2)每月由财务部提供各项目完成的数据,按月奖惩,按季度发放;2、主管级及项目负责人:以当月的总额计算奖金均分;3、收缴率及往年历史欠费收回以每月为一时间段进行考核,奖金按季度发放;3、财务出报表后报备人力行政部审核,然后由分管高管审批,最终审批人为物业总经理。
五、主管级品质检查扣分考核标准如下(以当季度的扣分值为计算基数):1、~≤5分,不扣除奖金2、5.1分≤~≤10分,扣除季度奖金100元3、10.1分≤~≤15分,扣除季度奖金180元4、15.1分≤~≤20分,扣除季度奖金300元注:项目负责人扣分标准:部门平均分乘以2倍来计算。
物业费清欠方案精编版

物业费清欠方案精编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物业管理需要投入资金、人力进行维护和运营,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捷的服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物业费往往难以及时收取。
为了解决物业费清欠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是极为必要的。
二、方案目标1.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减少清欠金额,确保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
2.维护业主利益,保障业主享有公共设施和服务。
3.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形成良好的物业费缴纳习惯。
三、方案内容1.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向业主宣传物业费的重要性和缴纳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业主的意识,使他们对物业费缴纳有正确的认识。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1发放宣传资料:制作物业费缴纳宣传手册,详细介绍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业主权益、缴费方式等。
1.3组织宣传活动:定期召开业主大会,邀请相关专家为业主进行物业费缴纳意识的宣讲,提高业主对物业费缴纳的认同度。
2.缴费方式优化为方便业主缴纳物业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优化:2.2拓宽缴费渠道:在小区内设置缴费点,方便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
同时,还可以与周边银行、超市等商家合作,提供缴费服务,扩大缴费渠道。
3.建立银行代扣制度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与当地银行合作,建立银行代扣制度。
业主通过签订委托协议,授权银行每月自动从其银行账户中扣除物业费。
这样可以确保物业费按时收取,减少物业费清欠问题的发生。
4.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对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要依法追缴欠费,并加大法律监管力度。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监管:4.1建立物业费征收清欠工作组: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物业费征收和清欠工作,加强对物业费清欠情况的监控。
4.2与司法系统合作:与当地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对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进行法律诉讼,追缴欠费。
4.3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拒不缴纳物业费的行为进行举报,加大舆论压力。
四、方案执行1.成立工作小组在物业管理部门内成立物业费清欠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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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欠往期物业费激励考核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物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对收费人员起到实际的激励作用,特制定以下清收欠费奖励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各服务小区。
第三条奖励标准设定
1、本办法是针对清收2019年12月31日以前业主欠费的考核,其中对2018年12月31日前的清收进行奖惩的激励(具体明细见附件)。
对于清收的各项费用应一次性收取,不得分费用类型、分时间段分别收取。
通过诉讼、第三方、接房中心的途径收回的欠费不作为激励基数。
2、考核时间为:2020年3月1日-2020年7月31日。
3、往期欠费包含物业费、电梯费、公共照明费。
水电费、暖气费等其他欠费不予奖励。
4、总公司按照清欠物业费(含电梯费、公共照明费)总额的相应比例进行奖惩兑现。
即:
5、每月按照收缴率排名第一的项目给予项目经理600元的奖励,对收缴率<50%的最后一名团队的项目经理给予400元的负激励。
第四条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每月初将当月催费任务分解到具体执行人员,由员工本人签字后,提报OA审批。
2、将往期欠费平均分摊到3-7月后,上月未完成的催费金额自动累加到下月作为考核基数。
3、在催收欠费的同时,保证2020年当期物业费的收取。
4、物业员工在催收业主欠费过程中,要做到热心、诚心、耐心、细心,不得对业主有过激的语言或采取其它法律禁止的行为。
5、员工离职当月的催费任务由项目经理分配给其他人员,对应的奖惩由项目经理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清欠奖惩申请发放审批流程:
1、月月考核,月月兑现,所有个人奖惩在工资中发放;
2、清欠的个人奖罚和团队奖罚均通过OA请示流程发起审批:项目经理发起--区域负责人--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物业董事长审批。
人事行政部备案。
3、数据以财务部收费系统中数据为准,公司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并对相关人员双倍处罚。
第六条本办法由物业董事长签字后执行。
综合行政部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