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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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第3.0.1条作如下定‎义:若工程明显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的建‎筑物(如地基条件较‎好的6层住宅‎楼等),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一、背景介绍在储罐建设过程中,储罐基础的沉降是一个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因为储罐基础的沉降会对整个储罐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甚至会引发安全事故。

因此,在储罐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储罐基础进行沉降观测。

二、布置原则1. 布置原则在进行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点布置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观测点应该尽可能地分布在整个储罐基础上,以便能够全面地监测基础的沉降情况。

(2)观测点应该覆盖不同类型和不同质量的土层,并且应该尽可能地靠近储罐基础。

(3)观测点应该设置在不同方向上,并且应该遵循一定的距离原则。

2. 布置要求(1)观测点数量: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在进行储罐基础沉降观测时,需要设置足够数量的观测点。

具体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应该满足全面监测的要求。

(2)观测点位置:观测点应该设置在储罐基础的四周,并且应该遵循一定的距离原则。

具体距离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是一般来说,观测点之间的距离应该不小于储罐基础直径的1/4。

(3)观测点深度:观测点深度应该根据储罐基础的不同类型和不同质量的土层来确定。

一般来说,观测点深度应该在1.5米到3米之间。

三、布置方法1. 布置流程(1)确定储罐基础形状和尺寸。

(2)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定需要设置的观测点数量。

(3)根据布置原则和要求,在储罐基础周围设置足够数量的观测点,并且遵循一定的距离原则。

(4)在每个观测点处进行钻孔或挖坑,并且设置相应的沉降标志。

(5)安装沉降仪器并进行校正。

2. 布置注意事项(1)在布置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

(2)在进行钻孔或挖坑时,需要注意安全事项,并且应该避免对储罐基础造成损伤。

(3)在安装沉降仪器时,需要进行校正,并且应该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总结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是储罐建设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在布置观测点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并且需要注意安全事项。

混凝土沉降观测点设置规格

混凝土沉降观测点设置规格

混凝土沉降观测点设置规格一、前言混凝土沉降观测点设置规格是在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为了监测混凝土结构在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混凝土沉降观测点设置规格。

二、混凝土沉降观测点设置的目的1.监测混凝土结构在使用过程中的沉降变化。

2.及时发现并解决混凝土结构沉降问题。

3.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混凝土沉降观测点设置的要求1.观测点应在混凝土结构的主要支撑点处设置,观测点数量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和重要程度等因素而确定。

2.观测点应设置在混凝土结构稳定性较好的区域,离混凝土结构边缘距离不小于0.5m。

3.观测点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避免在结构变形较大的区域设置观测点。

4.观测点应在混凝土结构的梁、柱、墙等主要支撑构件上设置。

5.观测点应设置在混凝土结构的上部,以避免由于混凝土结构的下部沉降而产生误差。

6.观测点应设置在混凝土结构的正中间位置,以避免由于结构变形不均匀而产生误差。

四、混凝土沉降观测点的设置方法1.传统测量法传统测量法是通过放置水平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来进行观测,该方法操作简单,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2.电子测量法电子测量法是将传感器放置于观测点上,通过测量传感器的变化量来监测混凝土结构的沉降情况,该方法操作简便,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3.激光扫描法激光扫描法是利用激光扫描仪对混凝土结构进行快速扫描,通过对扫描结果进行分析得出混凝土结构的沉降情况,该方法速度快、操作简便,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五、混凝土沉降观测点设置的注意事项1.混凝土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在工程建设前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并应避免在混凝土结构变形较大的区域设置。

3.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和重要程度等因素而确定。

4.观测点的设置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传统测量法、电子测量法和激光扫描法等方法均可使用。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观测范围:规定测点的布设范围,包括垂直和水平方向。

2. 测点数量:确定需要设置的测点数量,以保证对沉降变化的全面观测。

3. 测点布设:规定测点的位置、间距和深度,以保证测点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4. 数据采集:指定数据采集的频率和方式,一般要求每天定时测量。

5. 数据处理:规定沉降数据的处理方法和标准,包括数据的计算、校正和分析。

6. 报告要求:要求编制沉降观测报告,包括观测结果、数据图表、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7. 质量控制:规定对仪器仪表的校准和维护,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 安全要求:要求在进行沉降观测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上述是一般沉降观测规范的要求,实际上不同行业和项目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规定。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沉降观测点规范一、引言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中重要的施工监测内容之一,能够及时发现地基沉降情况,为工程施工提供及时的监测数据,对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规范是针对沉降观测点规范进行制定,旨在保证沉降观测点的合理布置以及沉降观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观测点布置原则1.观测点布置应覆盖工程区域,能够从整体上全面观测到地基的沉降情况。

2.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合理选择观测点的数量和位置,确保观测数据的代表性。

3.观测点布置应均匀分布,适量增加在非均匀沉降区域的观测点。

4.观测点应距离工程区域边界一定距离,避免边界效应对数据的影响。

5.观测点应远离可能产生沉降的干扰源,如地铁、管道等,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观测点布置要求1.观测点布置应综合考虑工程区域的地质条件、土层厚度、土层性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观测点。

2.观测点应避免设置在易发生沉降的特殊地质构造上,如断层、裂缝等。

3.观测点应避免设置在临时性施工设施上,如钢管支撑、临时土方等,以免干扰测量数据。

4.观测点应设置在稳定的地面上,避免设置在可能发生滑动、坍塌的地层上。

5.观测点的标志物应稳固牢固,防止标志物移位或倾斜导致观测数据不准确。

6.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具有较好的可观测性,方便观测人员进行观测,如安装标尺、测量孔等。

四、观测点维护与管理1.观测点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标志物移位、标尺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观测点应避免受到人为破坏,设置警示标识,确保观测点的安全。

3.观测点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观测点的位置、布置图纸、观测数据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4.观测点应定期进行数据校核和比对,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观测点应进行定期清理,确保观测点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对观测数据的干扰。

五、数据处理与分析1.观测数据应及时收集和整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筛选掉异常值和干扰数据。

沉降观测点设置标准

沉降观测点设置标准

沉降观测点设置
(摘自《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外、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沉降观测基准点的布置要求

沉降观测基准点的布置要求

沉降观测基准点的布置要求沉降观测基准点的布置要求,说起来其实没那么复杂,但做起来可得费点心思哦。

你要知道,这可不是随便找个地方就能扎下基准点的。

想想看,基准点就像是整个监测系统的“定海神针”,如果它不稳了,那后面的数据准确性就大打折扣,甚至可能让整个项目陷入麻烦。

很多人可能就开始有点犯愁了,觉得这么重要的事,做不好可不行!其实不必太紧张,咱们一步步来,保证让你听了以后既能理解,又能牢牢记住。

首先啊,基准点的选址得“稳稳的”。

你想啊,基准点一旦设置了,它就要长期“服役”,起码几年甚至更久。

如果这个点选得不对,土壤松软,或者附近环境不稳定,基准点一不小心就可能“下沉”或者“漂移”,就像个无头苍蝇,哪里都不靠谱。

所以,咱们选择地点时得非常小心。

最好是选那些地质条件稳定的地方,不要选在老土堆旁边,或者地面可能会因天气变化或者地下水流动发生变化的地方。

至于那些山区、河滩啊,哎呀,最好还是绕道走吧!毕竟这些地方水土不服,太不稳定了。

然后,基准点之间的距离也有讲究。

很多人觉得,哎,随便定个点就行,反正不远,怎么着都差不多。

可实际上,基准点之间的距离也不能太近或者太远。

如果太近了,可能出现相互干扰的情况,数据就没法准确了。

如果太远了,又会增加测量的难度,误差也难免会大。

所以,点之间的距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最理想的就是保证测量的精度同时又不增加额外的工作量。

得找个平衡点,既不让自己累死,也不让数据变得“不靠谱”。

基准点的设置可不能让它孤立无援。

就像你不可能让一个人永远站在一个角落里,孤零零地什么都不做一样。

基准点周围的环境得好好保护,不能让外界的活动干扰到它。

比如说,不能选在人流密集的地方,也不能让重型机械在旁边频繁经过。

想想看,如果旁边经常有大卡车开来开去,震动一波接一波,基准点岂不成了“抖音直播”的主角?显然不行,这样的数据肯定有问题。

再有啊,基准点的“指向性”也很重要。

这个有点抽象,但实际上就是基准点得有个明确的“方向感”。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5.3.43 1) 7.1.7、(、7.5.6、 10.1.10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3.0.1、3.0.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 2006 年 6月 1 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 3.0.1 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 11 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第 3.0.1 条作如下定义:6若工程明显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的建筑物(如地基条件较好的.层住宅楼等),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若不能确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或者有疑问,就请设计单位明确是否需要沉降观测,并请书面答复或者写入图纸会审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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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 年 5 7.1.72008 年 3 2006 年 6 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C、宽度大于或等于15 米,或宽度小于15 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 米横墙对应墙端处;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线上,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G、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四、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测量,应使用精密水准仪,优先采用精密水准仪DSZ05或DS05,具有测微装置的,最低使用DS1水准仪。

视线长度宜为20~30 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 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承担沉降观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测量人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
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不宜设站。

五、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1、初测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初测应增加观测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2、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应依据施测方案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重要建筑,可在基础完工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

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和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每增加荷载的25%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封顶后1~2月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沉降速度≥2.0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沉降速度≥1.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

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3、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一般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2~3次,第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

观测的期限一般规定如下: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若沉降速度小于0.01 mm/d,根据沉降曲线分析,认为已经稳定,可以停止观测。

4、对于荷载突然增加,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水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逐日或2~3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六、竣工验收标准《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第 5.0.6“五、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要求,继续进行沉降观测,直至稳定。

七、稳定标准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建筑物安全等级
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20.~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

八、工程竣工观测资料整理
观测过程中应及时归集每次沉降观测成果,整理相关资料。

认真分析沉降情况,出现异常时采取措施。

工程竣工时,应提交下列有关沉降观测资料:A、沉降观测成果表;B、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C、沉降量――时间――沉降速度(s-t-v)曲线图;D、沉降量――时间――荷载(或加载楼层数)(s-t-v)曲线图;E、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如观测点数量较少,可以不提交);F、沉降观测技术报告;G、观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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