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9.13•【字号】鄂人社函〔2022〕159号•【施行日期】202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5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中央在鄂及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打造博士后科研人员科研成果展示舞台、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破解技术难题揭榜领题擂台,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潜能,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举办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博聚楚天共创荆彩二、大赛内容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三项赛事,按预选、复赛、决赛、总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创新赛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以下简称8个专业领域);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不划分专业领域。
三、参赛对象创新赛: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创业赛:初创企业在省内的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揭榜领题赛:国内外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具体条件见附件1)。
参赛博士后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含8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3人,且至少有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赛事安排(一)比赛时间2022年9月—12月上旬(详见附件3)。
(二)报名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于9月25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注册报名,并提交项目材料。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2•【字号】渝教高[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渝教高〔2012〕5号)各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我委将启动实施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目标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
二、计划内容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组织实施申请该计划的高校向我委提交工作方案,我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后即可实施。
我委将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推荐参加国家计划的学校名单,并核定各校参加省级或国家级训练计划的项目数额,申报数额另行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4•【字号】垫江府办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垫江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4日垫江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前言“十三五”期间,全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高新产业发展强劲,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大支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全县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科技创新的新趋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需求,系统谋划创新发展新路径,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牵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和市委“一区两群”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科学谋划和务实推动“十四五”科技发展。
依据《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形势与机遇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垫江县在提升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人才、营造创新环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奠定了“十四五”科技创新的坚实基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3.09.26•【字号】渝人社〔2023〕367号•【施行日期】202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渝人社〔2023〕36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科协,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科协,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协,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科协,市级相关部门、中央在渝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形成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市政府决定开展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一)评选对象。
科技创新市长奖和提名奖分中小学生、大学生、职业青年三个组别进行评选表彰。
1.中小学生组评选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学生)。
2.大学生组评选对象:全市在校高等院校学生(含大专、本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3.职业青年组评选对象:年龄35周岁以下在渝在职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表彰名额。
每个组别评选表彰科技创新市长奖10名、提名奖10名,共计60名。
二、推荐名额(一)中小学生组:由各区县科协、教委负责推荐。
各区县可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各1名人选,特别优秀的可增加1名高中学生推荐人选名额。
(二)大学生组:由市教委负责统筹推荐工作。
各大专院校可推荐1名人选。
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本科院校可推荐4名人选,其中本科生人选不超过2名;其他本科院校可推荐2名人选。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京教函〔2021〕246号•【施行日期】202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的通知京教函〔2021〕246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职业院校: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精神,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
一、大赛主题我敢闯、我会创二、大赛目标本届大赛对接全国大赛,服务北京创新驱动内涵发展,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力争做到更北京、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
——更北京。
立足首都新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传承红色基因,以首善标准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
——更国际。
深化国际沟通和互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打造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
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推动高校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
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类型、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策划书

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策划书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策划书「篇一」一、活动目的培养高校大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弘扬创业精神,引导和激励学生拓宽思维、大胆创新,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活动。
二、活动主题沈阳农业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三、参赛资格凡沈阳农业大学在校注册登记的各类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留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在校学生以团队(学历、年级不限)形式(3―7人),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
四、组织机构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活动设计和会务等工作;大赛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进入决赛全部作品进行评审,决定入围作品的奖励等级(详见大赛《评审实施细则》);大赛设执委会,负责执行大赛组委会的各项有关大赛的决定。
五、赛事安排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部分。
复赛:要求参赛选手在初赛大纲的基础上,结合评审意见,完善创业计划书。
创业计划书应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力求简洁,相关数据科学、真实、准确,对于一个非技术背景的人士应清晰易懂。
在复赛阶段,由主办方利用网络媒介介绍宣传各团队,扩大大赛的影响力,各团队进行上传资料对团队的创业方案进行宣传、推广,最终由大众进行网络票选,由大赛评委会针对团队的创业计划书进行秘密答辩。
结合票选结果(30%)和评委会意见(70%)选取6支队伍进入决赛。
六、赛事培训初赛培训:针对如何成为创业者、寻找创业项目和产品设计、如何组织创业团队和如何撰写创业计划文本等内容进行培训。
(由学院管理教研室老师、企业管理者、有成功创业经验的人担当培训人)复赛培训:针对如何为创业项目进行市场定位、如何做好创业项目的财务分析和创业的沟通与创赛复赛的秘密答辩等内容进行培训。
(由学院管理教研室老师、企业管理者、有成功创业经验的人担当培训人)决赛培训:针对风险投资与融资、创业热点行业与趋势、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如何创建一家自己的公司和如何运作自己的公司等内容进行培训。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1•【字号】渝经信中小〔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中小微创业基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八大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企业〔2020〕26号)精神,我市拟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微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微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主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单位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协办单位:共青团市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巴南区人民政府、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支持单位:各区县经济信息委、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价值贷款与转贷应急合作银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协会、重庆市小微企业协会、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协会、市楼宇产业园协会、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协会、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市乡镇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投融资机构、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
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中行杯”第十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中行杯”第十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浙大创赛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中行杯”第十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浙大创赛组〔2021〕2号各普通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1号)要求,“中行杯”第十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由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承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冠名支持,并列入了2021年省教育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创新放飞梦想创业成就人生二、大赛宗旨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三、组织机构大赛成立“中行杯”第十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大赛的各项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主任:林成格(省教育发展中心书记、主任)副主任:罗万里(省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戴艳(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处处长、创业学院院长)成员:朱伟君、陈纯、董宇星、程立珂、郑春燕大赛将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大学科技园等职业生涯规划与创新创意领域专家,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大赛分类大赛设职业规划类和创新创意类2个类别,职业规划类分本研、高职高专和残疾人3个组别(残疾人组另行发文),创新创意类分本研和高职高专2个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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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约定项目以外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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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服务费用,并在委托人事代理时付清;
3、如乙方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及时更改相关信息;
4、乙方应定期登陆“马鞍山人才网”(xx),及时了解种类信息,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
5、乙方若挂靠甲方集体户口,应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计划生育管理;乙方婚育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变更相关信息。
当乙方与甲方终止人事代理关系(如档案转出)时,应同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的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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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马鞍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