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修读第二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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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

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

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满足学生的求知愿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2002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施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允许学生在修读所学本科专业(主修专业)的前提下修读另一个本科专业的课程(第二专业)。

现根据我校实际,在总结前一阶段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特修定本办法。

一、学制与修业年限第一条双专业(双学位)的标准学制按主修专业标准学制计,并随主修专业以标准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毕业时修业时间按实际起止年月记载,学制均以标准学制计。

二、组织管理第二条学生修读双专业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专业的教学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体系。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招生计划制定、录取名单审核、培养计划审定、排课、教学检查监督、课程成绩审查、毕业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第四条主修专业学院负责学生资格审查;第二专业主办学院负责报名与编班、学期注册、培养计划制定、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聘用、成绩登录与统计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三、报名条件、报名程序与选拔录取第五条凡在校普通本科生,修完一年级课程,成绩合格,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均可申请修读双专业。

每个学生只允许修读一个第二专业。

第六条学校每年向学生公布开设的第二专业名称、招生数量和招生方案。

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填写《学生修读本科第二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第二专业主办学院(以下简称主办学院)报名。

第七条主办学院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数量和报名情况,通过考试等方式择优录取。

主办学院确定录取名单后,报教务处核准,由教务处公布。

四、课程设置、学分结构与教学安排第八条第二专业的培养计划由主办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并报教务处审定。

第九条第二专业课程包括该专业主要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其课程规格和要求不得降低。

大学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大学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大学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培养复合型、创新性和实践性高素质人才,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学士学位教育是指学生除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接受主修专业的教育外,跨本科专业大类接受我校开设的另一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教育。

第三条申报资格与条件(一)XX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学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有余力,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

(四)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学士学位。

第四条报名及审批序(一)学校每年秋季学期前公布接收攻读辅修学士学位的专业。

(二)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于本科三年级秋季入学后第一周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辅修学士学位承办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查询结果。

第五条教学管理(一)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由承办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具体拟定。

辅修学士学位教学班的教师聘请及日常教学管理由承办学院具体负责。

(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学士学位课程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自行选学课程跟班学习或单独开班,单独开班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教师的聘请及排课、课程考核等日常教学管理由承办学院具体负责安排。

(三)辅修学士学位的课程教学要求、毕业论文的质量要求应与将本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的要求相同。

(四)为保证教学的稳定性,计划一旦确定,学院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安排。

第六条学生注册(一)凡获准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规定时间内在学生系统中注册相应课程。

注册课程后,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逾期未缴费将视为自愿放弃辅修学士学位修读,所有该学期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做注销处理,且不予补缴费用或补选课程。

(二)凡注册修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必须按指定的班级上课学习,接受考勤,按规定完成作业、实验、上机等教学要求,并在学习结束时参加全部注册课程的考核(申请免修的课程除外)。

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书范文(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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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书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写作层面上,申请书下级向上级的行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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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书篇1尊敬的领导:我系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20xx届学生。

为20xx年毕业颁发的学士学位证向校园提出申请理由:1、由于大一生病导致很长时间无法坚持完成学习,期末考试有几门成绩不合格而进行了重修。

重修学分刚好和校园要求的学位证不达标学分一致。

特向校园申请能放宽获得学位证条件。

2、本人在校期间用心参加校园组织的青年志愿者,义务献血,“三下乡”已经文艺体育活动,并获得好评。

3、在校期间坚持做一个合格大学生,没有受到任务处分或处罚。

4、四年大学学习生活中,成绩在逐步提高。

并且在大三大四再无不合格科目。

综合以上理由,期望校园能给我一个机会,放宽学士学位证颁发条件。

我相信今后我在社会道路上走的更加自信。

此致敬礼!申请人:日期: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书篇2尊敬的领导:本人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党的路线方针;与人沟通潜力强,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在生活当中用心地帮忙困难同学,我以帮忙他人为荣,以服务他人为乐,受到同学和老师的一致好评。

在校园里我努力学习各种文化知识和各种技能,每门学科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学习本专业的基础上,我还阅读了超多与之相关书籍,丰富与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同时我也获得了很多的师范技能及其他技能,并获得了相应的证书。

大学四年,我以认真的态度学习,顺利的透过了每门课程的考核。

以优异的成绩透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同时也获得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在这大学四年里,我用心地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利用课余时间与假期做家教,做销售及参加社会公益活。

为我以后的发展积累了很大的一笔财富。

在校园期间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及其他的优秀证书。

我的毕业论文设计新颖,质量较好,受到了指导老师的好评,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顺利如期完成了毕业论文的设计。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潜能,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增强本科毕业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条件㈠已修完第一学年(部分专业要求修完一、二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身体健康的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

㈡凡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不能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

二、申请与录取程序㈠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主办学院于每年春季学期第六周向教务处提交招生计划,教务处汇总、审批后在全校公布。

㈡学生持本学院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向主办学院报名。

主办学院审查、选拔、录取后,通知学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并于下一学期第六周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完成录取过程。

录取结束后不得增加修读学生。

有两门以上不及格成绩的同学不应录取。

㈢录取结束后由教务处将当年录取名单按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转发各学院。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㈠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由开设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学院制订,由教务处审核。

开设专业为优势学科或热门专业,具备师资及相应办学条件,能保证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总学分50学分左右。

㈡双学位或第二专业开办人数不低于30人。

㈢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及晚上。

㈣期末考试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内进行。

四、选课、成绩与学籍管理㈠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作业、上机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㈡学生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记为全校任选课学分。

㈢学生修读的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课程已在主修专业中修读并已获得相应学分,且所修学分、内容均相同或超出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要求,可以申请办理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的免修。

㈣学生主修专业设置的课程已在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中修读并已获得相应学分,且所修学分、内容均相同或超出主修专业课程要求,可以申请办理主修专业课程的免修。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2017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备注:1各专业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请参考教务部旧版网站“教学研究”栏目下的“专业培养方案”(链接)或教务部新版网站“本科专业”栏目下的“培养方案”(链接,需使用netID登录查看),如有变动,以院系公布的为准。

2.主辅修专业所修相同课程,其学分不再重复计入辅修专业学分。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1. 11月1日—11月8日,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填写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本学院、系办公室申请表格下载地址:(辅修),(双学位)。

申请条件: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2.学校将在12月公布2017学年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

经批准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17学年春季学期(即2018年上半年)开始上课3.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须按规定缴费。

根据我校2017 年第15 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自2016 级起,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执行调整后的学分学费标准,均为160 元/学分(党办通〔2017〕215 号);2016 级之前的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即,文科类115 元/学分,理科类130 元/学分,医科类115 元/学分,艺术类250 元/ 学分(中大财务〔2007〕10 号)。

4.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园)办学,请同学们充分考虑跨校区(园)修读课程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园)开设的辅修、双学位课程。

中山大学教务部2017 年11 月1 日。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继续实行主辅修和双学位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辅修和双学位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与申报1.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设置应以主修专业为依托。

我校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作为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设置;同时,也可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生的需求,经学校批准设置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双学位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所设课程为主要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毕业论文(设计)。

3.为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对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开设,实行申报制度。

开设辅修、双学位的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完整详细的教学计划;(2)满足教学需要的师资、实验条件和实习场所等。

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申报每年进行一次。

申请开设新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申请报告、相关教学计划和教学资源情况,以及招收学生条件等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开设条件的,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以通知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二、修读条件与报名审批程序1.修读条件: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除外),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2)学有余力,主修专业第一学年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3)符合开办专业的招生条件;(4)申请辅修的学生不超过二年级,申请双学位的学生不超过一年级;(5)申请辅修应跨专业类,申请双学位应跨学科门类,且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不能超过8个学分,否则,不能修读。

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

2.报名审批程序(1)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于每年4月15日前,将下学年拟开设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学生报名条件和招收名额等材料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公布。

XX大学关于第二学位教育报名通知

XX大学关于第二学位教育报名通知

XX大学关于第二学位教育报名通知为培养跨学科(专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

经X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从XX年秋季开始实施第二学位(即双学位)教育。

“第二学位”是指在校普通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经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的规定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可获得(在教育部备案的)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为做好学生第二学位教育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专业、规模与学科类别注:第二学位课程及教学管理由第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一)报名条件1、凡我校20XX级本科学生,第一学年成绩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

2、学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符合第二学位专业对学生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

3、学生申请的第二学位教育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如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

(二)报名程序申请第二学位教育学习采用网上报名,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活动报名——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第二学位专业,报名分两次进行:(1)第一次报名(预报名),时间为X月13—27日23:00,。

报名方法与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方法相同,在报名期间学生可改选专业或退选。

(2)第二次报名时间为 X月1—7日23:00,二次报名期间已报名学生务必登陆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情况,以免漏报。

网上报名结束后,教务科研处将汇总名单反馈到相关学院。

(三)资格审查1、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填写《第二学位申请表》,于X月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到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务科)。

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对申请参加第二学位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

2、X月12日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将初审合格学生材料统一报送给第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审核。

3、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第二学位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报名学生平均积点从大到小录取(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文科和理工科各一半排序,如遇报名人数不均衡,学校统一调整计划),由教务处与所在学院共同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审批。

黄冈师范学院修读双学位规定(6)

黄冈师范学院修读双学位规定(6)

黄冈师范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为了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学校多学科的教育资源,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经省学位办批准,学校决定在部分专业本科生中试行修读双学士学位(简称“双学位”)制度。

为了规范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学位培养模式本办法所指的双学位是指本科学生在修读一个主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的同时,跨学科修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并且达到两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两个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二、双学位的专业设置设置双学位专业由拟设专业所在院系(以下简称“主办院系”)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设置。

院系申请设置双学位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已有该学科的本科专业,且至少要有四届本科毕业生和具有四年的学士学位授予经历;(二)申请设置的双学位专业有较好的社会需求和教学条件;(三)有双学位教学计划、授课安排、管理模式、学分和成绩管理、学生申请条件等基本文件并报学校批准。

三、学生修读双学位的条件和申请、审批程序(一)学生修读双学位的条件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有较好的学习基础和较强的自学能力,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成绩平均良好及以上,且学有余力;2、学生申请修读的双学位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读一个辅修专业;4、符合主办院系的招生条件。

(二)学生修读双学位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具有招收双学位学生资格的院系于每年春季学期第10周前根据教育资源和接受能力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学年教学方案(包括课程安排、授课计划接受名额、报名条件、成绩考核办法等)报教务处审批。

2、教务处在审核主办院系申请和学年教学方案的基础上,向学生公布可接受修读双学位的专业、名额分配和招生条件等。

3、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办院系报名;主办院系在审核学生主修专业学习情况的基础上,采取考试、考查、面试等形式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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