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刑法》第219条; 2、行政责任:《反》第 25条; 3、民事责任:《反》第20条和《民法通则》有关要求
商业秘密 旳保护
保护经营者 旳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 协议
保护雇员旳
商业秘密自主旳择保业护权问题
掌握或接触商
业秘密旳人员一 定时期内被竞业
十、商业诋毁行为
(一)商誉旳概念——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二)商业诋毁行为旳概念和特征
1、实施主体为经营者或者经营者所利用和唆使 旳其别人。
2、主观方面为有意贬低竞争对手。 3、经营者实施了捏造、散布有损有关经营者商
誉旳行为。
(三)主要体现形式
1、在公开场合,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公布 会、消费者座谈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伪事 实,贬低竞争对手旳商誉;
不纳入《反》旳调整范围
(二)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广告法》第38条;《反》第20条; 2、行政责任——《广》第37条;《反》第24条; 3、刑事责任——《刑法》第222条。
六、侵犯商业秘密
(一)商业秘密旳概念及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
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 用保密措施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注册旳驰 名商标
别人不得在不相同或不类似旳商品上 使用(取得跨类别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 条要求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 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旳行为: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别人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旳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 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旳;
6、有意为侵犯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 仓储、运送、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旳。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主要的变化
1. 删除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规定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将“假冒他人的注册
商标”作为禁止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假冒 他人的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根 据商标法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的行为,鉴于商标法已明确予以规范,因此,在此 次反法修订中将其删除也是情理之中,且并未造成 保护水平上的降低。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 修订,有关法律条文又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近 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呼 声和要求十分强烈。
2015年,工商总局召开多次修订工作研讨会和座谈 会听取专家学者、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等各方 意见,书面征求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38个国务 院部委意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 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直接竞争关系: 竞争关系是指生产经营相同、类似抑或可替代商品
的经营者之间在特定的市场经营活动中为争夺市场 份额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间接竞争关系: 所生产经营的商品互不相同、不具替代关系的经营
者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亦不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 但经营者以不正当方式争取了本来争取不到的有限 顾客,从而减少了这些顾客对其他不一定存在竞争关 系的经营者的购买力和购买机会,这就可能排挤没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竞争。
有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广告和欺骗性有奖销 售,还可能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不 正当竞争行为还有可能给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带来 消极影响,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二、不正当竞争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 1、采用的手段不同 2、两者的效果不同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业贿赂行为
概念: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 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 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 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 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题中所说的“回扣”法律称 “折扣”。 构成要件: 主体方面——经营者 主观方面——目的都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客体方面——侵犯具体的社会关系 客观方面——违法财务、会计法律的规定 贿赂形式——财物
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的 监 督 检 查
监督检查部门
(1)询问权。 (2)调查权。 (3)检查处理权。 (4)处罚权。 此外,法律还可以赋予监督检查机 构一些其他权利,如认可权、认定 权、许可权、禁止权等。
职权
以下行为,哪些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厂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舆论误指为乙厂产品,乙厂 公开说明事实真相 B.甲汽车厂不满乙钢铁厂起诉其拖欠货款,散布乙厂产 品质量低劣的虚假事实 C.甲冰箱厂散布乙冰箱厂售后服务差的虚假事实,虽未 指名,但一般人可以推知 D.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但只告诉了 乙厂的几家客户 正确答案为: BCD
二、竞争法
竞争法定义: 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调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及相关的市场竞争管 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不当竞争法知识点总结

反不当竞争法知识点总结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1. 不正当竞争的定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在生产和流通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悖于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有欺诈、胁迫、恶意诋毁、不正当评比、虚假宣传等。
2. 不正当竞争的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
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实施损害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个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 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标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需符合以下标准:第一,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二,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或侵犯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第三,行为有悖于商业道德准则。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禁止行为1. 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虚假宣传是一种严重的不当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成分、性能、效果、价格等方面,明知不实就散布、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
2. 抹黑竞争对手抹黑竞争对手是指企业为了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声誉,在宣传、广告等方面,对竞争对手进行不实宣传、诽谤、抹黑等手段。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抹黑竞争对手是一种不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环境。
3. 垄断市场垄断市场是指企业通过拥有垄断地位,利用技术、资金、渠道等优势,对市场进行独占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垄断市场是一种不当竞争行为,严重扭曲了市场竞争秩序。
4. 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是指企业为了达到竞争目的,通过虚假诋毁、贬低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和信誉。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是一种不当竞争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 不正当评比不正当评比是指企业通过支付财物或其他手段,获取虚假的荣誉或评比结果,误导消费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点归纳

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点归纳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中国的一项法律,它旨在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其起源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应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以下是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知识点归纳。
一、不正当竞争的定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采取欺骗、误导、虚假宣传、恶意抢夺商业机密等手段,干扰市场竞争,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其
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利益。
二、知识产权保护
三、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是其重要内容之一、法律明确规
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盗取、窃取、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等。
并规
定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并且对侵犯商业秘密
的行为提供了打击措施。
五、损害赔偿和禁止性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和禁止性行为进行了规定。
对于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请求赔偿损失;对
于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要求经营者停止侵犯,消除影响,
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七、行政处罚措施
八、民事诉讼制度和惩罚性赔偿
九、维权方式和救济措施
总结起来,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它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护措施。
通过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知识产权保护、损害赔偿和禁止性行为等措施,该法律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制 定的起因、背景和对社会经 济的作用。
不正当竞争行为
1 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 2 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 3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为
行为
行为
明确说明哪些行为属于谋 求不正当利益,以及这些 行为对商业环境的影响。
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秩序 和公平竞争
阐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性,以及该法在促 进公平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
加强法律宣传和维权意识的提高
强调加强法律宣传和提高公众对维权意识的重 要性,鼓励大家拥护该法并积极参与维护自身 权益。
司法惩罚和罚款
概述侵权行为所面临的司法惩罚和相应的罚款 责任。
注意事项
1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强调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引导大家遵守商业道德规范。
2 防和维护自身商业权益
提供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维护自身商业权益的建议和方法。
3 如何维权
提供维权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帮助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人们。
结论
垃圾电话、短信等骚扰行为
介绍垃圾电话、短信等骚扰行为的影响,以及 法律对这些行为的规范。
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赔偿损失
详细解释侵权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赔偿,以及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恢复商业信誉
阐述商业信誉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 恢复受损的商业信誉。
停止侵权行为
说明侵权行为后续处理措施,包括停止和阻止 进一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提及对他人商业信誉造成 的潜在伤害,并解释其对 商业关系的影响。
分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行为,详细说明对商业活 动的不良影响。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1.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规制市场主体在市场公平竞争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
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一种特殊法律规范,旨在防止垄断、限制竞争和其他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发展。
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虚假宣传行为:包括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性标示等。
2) 不正当斗争行为:包括不正当与竞争对手的价格、服务、信誉等斗争行为。
3) 不正当贸易秩序行为:包括采用垄断、限制竞争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和破坏市场竞争等。
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意义与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与价值。
它既是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也是对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4.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日益凸显。
它不仅保护了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监管和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它的法律意义与价值不言而喻,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的作用。
希望在未来的实践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监管和执行能够得到进一步加强,从而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的环境。
以上就是我为您撰写的《经济法学名词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文章,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监管和执行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法律的界定和适用。
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样化、变化迅速,导致法律规定可能滞后于市场实践,使得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明确界定和适用。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与认定需要更加严密和明确,以便加强其监管和执行力度。
经济法之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之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旨在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的法律制度。
它的出现和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繁荣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定义、法律体系、具体行为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法律定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为了维护正当竞争秩序,限制和禁止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制定的专门法律。
它通过规范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行为,维护真实、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法律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民事法律。
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基础法律,对于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干扰和损害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几类:1. 虚假宣传:指商家在产品或服务的宣传中故意夸大或者虚构产品性能、质量、销量等信息的行为。
例如,虚假宣传产品功效、涉及虚假的推销奖励等都属于虚假宣传范畴。
2. 商业诋毁: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恶意攻击、诋毁或者抹黑。
以此来获得市场份额或者改变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3. 商业侵权:包括商业秘密侵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
商业秘密是商家的核心竞争力,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对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4. 比价欺诈:指在价格比较、营销活动中通过捏造或者故意掩盖真实价格,让消费者产生错觉,最终达到引导消费者购买的目的。
此类行为常见于网络购物平台。
四、应对措施为了有效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制定具体规定,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与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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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搭售行为 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在销售产品时, 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配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 合理的条件。 如:某液化燃气站规定 , 新老液化燃汽用户 必须购买W化工公司生产的 MYJ112灭火器一只,否 则不予供气。
(七)违法的有奖销售行为 附带向消费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 利益。表现形式有: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 奖销售、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包 括: 1. 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 骗方法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 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 5000 元。
乙厂的下列行为,何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ABCD
)
A B C D
向甲公司工作人员行贿,以获得甲厂的技术秘密 向本市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行贿,使他们只采购本厂产品 在电视广告中发布使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在电视广告中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者的商品信誉
A.构成侵犯商业秘密;B.构成商业贿赂; C.构成虚假宣传; D.构成诋毁他人商誉。
反向假冒: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 更 换其注册商标 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著名的反向假冒案件: 枫叶诉鳄鱼案 新加坡鳄鱼公司授权销售其产品的 同益公司将北京服装一厂生产的“枫叶”西裤上的 商标撕下来,换上“卡帝乐”商标高价出售。 “温蓝得”案件 温菲尔德公司在服装上注册使用了 “温蓝得”和“WENLANDE”组合而成的商标以及由拼 音字母变形而来的蝶状图案。被告北京华娜公司在 北京数家商场的专卖柜台出售相同款式的女短袖真 丝机织上衣,经仔细辨认,被告销售的该款服装的 领部虽然用的是自己的标牌,但衣服内的水洗标上 清晰地印有原告的蝶状图案,原告此款服装标价160 元,被告则标价238元 。
十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指虽未明确列举,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案例 :甲、乙均为网络信息服务公司,甲公司 于 1999 年开办了“金融网”,并制作了外汇币 种走势图。乙公司也开设了“财经网”, 2001 年,乙公司在其开设的财经网上,越过金融网 的主页,直接对外汇币种走势图设置了链接。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链接行为足以造成访问者 的误认,从而吸引访问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行为。
(九)串通投标、招标行为 投标者的串通投标: 1.一致抬高标价; 2.一致压低标价; 3.轮流中标 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
(十)强迫交易行为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 经营者,利用其特殊的地位限制他人购买 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公 平竞争的行为。
(十一)限制竞争行为 该条规制的对象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 要包括: 1. 地区封锁: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区的 经济利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 本地市场或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 强制经营行为: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 商品。
(三)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内容与事实 不相符的或可能使人产生模糊判断的广告宣传,推 销商品的行为。 .“ 好丽友 · 薯愿”马铃薯膨化食品:在外包装宣称 “口感松脆、不油腻 ; 且 100% 不含反式脂肪”,涉 及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 .“浪漫香榭丽”精纯美白祛斑组合:在电视上宣称 “遗传的斑我都能去除”,“祛斑有效率达95%”, 涉及虚假夸大,被处罚没款2.6万元。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 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 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秘密性、保密性、 经济性、实用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 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不正当手 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权利人要求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 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 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 5 名,各奖彩电一 台(价值4500元)。所有奖券还将进行第二次抽奖。 第二次一等奖2名,各奖 冰箱一台(价值2000元) 问:本次活动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诋毁商誉行为 生产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捏造、散布虚假 事实,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的行为。 构成要件: 1.行为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2.行为手段是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3. 行为人出于主观故意,目的是为了损害竞争 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4.侵害的客体一般是特定主体的商誉。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概况
我国1993年9月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 立法特征:
采用列举+概括的立法形式
单独制定反垄断(2007年8月30日)
2007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仿冒行为
是指经营者采取仿冒或冒用等虚假手段从事市场交 易,牟取非法利益,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假冒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包括反向假冒) 2.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近似 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的;(应以该商品 在相关的市场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为要件。) 3.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起误认为是 他人的商品; 4. 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 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 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 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被告人冯某原为某营销传播机构驻杭办事处工作人员, 在驻杭办事处工作期间,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明知 他人向其提供的洗发水为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生产的 飘柔、海飞丝、潘婷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先后七次 向原广州宝洁公司驻杭外聘人员应某、谷某销售货值 约 150 余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洗发水,并以每箱提成 10 - 15 元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 7 万余元。 同期,被告人应某、谷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明知上 述产品为假冒产品而先后七次共同将之销售给日化产 品经销商黄某,被告人应某、谷某从中非法获利15万 余元人民币。案发后,被告人冯某投案自首。杭州市 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应某、谷某有期 徒刑3年,缓刑5年,冯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 处罚金5万元。
某电商在淘宝天猫平台网页宣传某商品原价4998元/台, 现促销价2498元/台,消费者因此购买了该商品,事后经 查该商品7日内无此原价销售记录,该电商涉嫌虚构原价 的价格欺诈。 某商家在电视购物节目当中宣称:某某商品售价398元/ 件,此价格为全国最低价,消费者听信此宣传购买了此 商品,事后经查此价格并非全国最低;又如某商家宣传某 商品在国外售价2000元/件,此次促销价只需1000元/件, 但商家无法提供在国外销售2000元/件的销售记录,此等 都属于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
(二)商业贿赂行为 在经营活动中,向交易相对方的有关 人员提供报酬,以引诱他们在交易中做出有 利于行贿者的决定,达成促成交易、挤掉竞 争者的目的。 经济生活中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回扣”,即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等方 式退给对方一定比例的商业价款。现金回扣、 实物回扣、服务性回扣
案例:某贸易公司在夏天购进2万双皮凉鞋,由 于质量差,造成积压,为尽快处理,该公司经理 宣布,不论是内部职员还是外部人员只要从本公 司购买100双以上的凉鞋,都可以给予20%的回扣, 回扣可以不记帐。消息传开后,一些小商店的采 购员批发购买了大量的皮凉鞋。该市工商局闻讯 前来查帐,该公司经理称:市场经济下,企业有 自主权,怎么处理由公司决定。 问:公司经理的理由是否成立?
乙厂的下列行为,何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A.向甲公司工作人员行贿,以获得甲厂的技术秘密 B.向本市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行贿,使他们只采购 本厂产品 C.在电视广告中发布使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D.在电视广告中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者的商品 信誉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责任主体 经营者、政府 (二)责任种类 1.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从事电脑显示器生产经营的甲与乙有合同约定, 甲可以使用乙的技术秘密,但是甲不得泄漏秘密, 也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在合同期间,甲违反约定, 将乙的技术秘密透露给丙,并允许丙使用,丙也 明知这些情形。本案中,甲和丙是否构成侵犯商 业秘密的行为?
(五)低于成本销售行为(亏损性经营行为) 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商品 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法律规定不属于低价销售的情形(即例外情形):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 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社的欧洲合作伙 伴情况、旅游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到乙 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 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诉乙社和李某侵 犯商业秘密。本案中,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 业秘密,须审查以下( )事实? A.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的 B.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C.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 级’ D.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 业务信息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 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 B ) 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 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 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 毁行为 C.诋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 施的 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 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