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指企业将一部分工作任务和职责委托给外部承包商或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管理和执行的一种管理模式。
为了确保劳务分包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实施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的本文旨在规范劳务分包管理的各项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劳务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劳务分包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四、劳务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劳务分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公平公正原则:劳务分包必须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和利益输送。
3. 安全第一原则:劳务分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质量至上原则:劳务分包必须确保工作质量符合项目要求和标准。
5. 诚实守信原则:劳务分包必须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五、劳务分包管理的主要内容1.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a. 劳务分包双方应明确合同的双方身份、工作范围、工作期限、工作报酬等内容。
b. 劳务分包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c. 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 劳务分包资质的审查a. 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包括注册资本、人员组成、工程经验等。
b. 项目方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项目要求和标准。
3. 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架构a. 项目方应设立劳务分包管理机构,负责劳务分包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b. 劳务分包管理机构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a. 劳务分包单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严格的招聘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b. 劳务分包人员应按照项目方的要求进行工作,遵守项目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劳务分包是指企业将一部份工作任务委托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来完成的一种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劳务分包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要求,确保劳务分包工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三、管理原则1. 合规性原则:劳务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
2. 公平性原则:劳务分包应公开、公正、公平,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待遇。
3. 透明性原则:劳务分包的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及时向相关方通报。
4. 风险控制原则:劳务分包应合理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5. 效率原则:劳务分包应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管理程序1. 劳务分包需经过项目经理审批,并报批相关部门备案。
2. 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的劳务分包计划,明确分包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
3. 项目经理应根据分包任务的复杂程度和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分包商。
4. 项目经理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5. 分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组织人员、设备和材料,按时按质完成份包任务。
6. 项目经理应定期检查分包商的工作发展和质量,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计划。
7. 项目经理应与分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五、管理要求1. 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具备完成份包任务的技术和经验。
2. 分包商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歇息休假。
3. 分包商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4. 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5. 分包商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发展和问题,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难点。
6. 分包商应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检查和评估,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六、附则1. 本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公司内所有劳务分包项目。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通用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二)公开透明:分包信息、招标过程、合同签订等环节公开透明;(三)质量优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四)合作共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二、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第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四)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和设备;(五)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的选定:(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劳务分包单位;(二)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三)中标单位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实力。
三、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基本信息;(二)工程概况;(三)分包范围;(四)合同工期;(五)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六)工程款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一)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三)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分包施工管理第八条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工程的施工组织、技术指导和现场管理。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确保工程进度。
五、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工程结算资料。
第十二条招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审核通过的工程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序言与职责划分为了规范劳务管理,降低风险,确保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公司特颁布《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要求各劳务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职责1.工程管理部职责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劳务施工队伍进场备案、监督项目部选择劳务分包流程合规程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情况、监督项目部对劳务施工队伍考核和收集考核结果,年终组织对劳务施工队伍进行评价。
2.安全监督部职责安全监督部主要负责审核劳务公司的安全资质,监督项目部劳务管理中的各项安全资料和备案情况,检查项目部现场对劳务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情况。
3.项目部职责各项目部主要负责配合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做好施工队的备案与报批、合规优选劳务公司并确定劳务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和安全管理,按要求定期进行施工队伍考核并向公司备案考核结果。
劳务分包组织管理施工队进场备案项目部负责收集相关备案资料并报工程部,工程部将完成所有备案工作的施工队伍纳入公司合格施工队名录。
备案资料包括施工队名称及编号、施工队负责人和队长身份证复印件、劳务公司授权书和资质证明、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保证金缴纳每个施工队在进场备案前需向劳务公司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共计5万元,由劳务公司统一缴纳至公司财务部。
保证金总额不得少于合同总额的5%,工程完工并验收完成后,施工队提出申请,经劳务公司确认,公司退还保证金。
管理交底施工队进场后,项目部应进行管理交底,明确各方职责及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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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ch includes contrac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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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li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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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页)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总则为规范分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安全管理队伍体系建设,根据局《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1 适用范围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各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甲指分包的安全管理。
2 分包单位准入管理2.1 各项目部必须在局“劳务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必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资质不合法的分包单位。
2.2 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3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项目安全部门留存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及时更新人员变动情况。
2.4 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电焊工可持安监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岗),工人入场时项目安全部门应查验操作证原件,并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案。
3 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3.1 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 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至少配备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人数的5‰。
2. 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的至少配备3人。
3.2 项目安全部每月25日前填报《项目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上传分公司安全部。
分公司对项目安全检查时参照统计表格查验分包单位人员配备情况。
4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义务4.1 分包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指主体企业将自身项目中的一部份工作任务委托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承揽的一种管理模式。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流程,明确各方的权责,并确保劳务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细则适合于所有涉及劳务分包的项目。
三、主体责任1. 主体企业的责任:(1) 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3) 确定劳务分包工作的范围、任务和要求,并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4) 监督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作发展和质量,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5) 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及时赋予奖惩。
2. 劳务分包单位的责任:(1) 按照主体企业的要求,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2) 保证所提供的劳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4) 提供工作发展和质量的相关数据和报告;(5) 积极配合主体企业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四、管理流程1. 劳务分包需求确认:(1) 主体企业明确自身项目中需要分包的工作任务;(2) 确定分包工作的范围、要求和预算。
2. 劳务分包单位选择:(1) 主体企业根据分包工作的要求和预算,对潜在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筛选和评估;(2) 确定合适的劳务分包单位,并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3. 合同签订:(1) 主体企业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期限、费用结算等内容;(2) 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工作实施:(1) 劳务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组织人员和资源,开始工作任务的实施;(2) 主体企业对工作发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 工作验收:(1) 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后,向主体企业提交工作成果;(2) 主体企业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劳务分包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劳务分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劳务分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劳务分包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开展劳务分包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对本单位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指企业将自身的一部份工作任务委托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处理的一种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二、目的和范围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劳务分包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确保各环节的顺利进行,保证劳务分包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本实施细则适合于公司内部所有劳务分包项目。
三、管理流程1. 劳务分包申请甲方提出劳务分包申请,包括分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分包费用等信息,并提交给劳务分包管理部门。
2. 分包资质审查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分包商的资质、信誉、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估,确保分包商具备完成工作的能力。
3. 分包合同签订在通过资质审查后,劳务分包管理部门与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签订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
4. 工作计划制定分包商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进度、人员配备等,并提交给劳务分包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5. 分包工作实施分包商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6. 进度跟踪和监督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对分包工作进行进度跟踪和监督,确保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 质量评估分包工作完成后,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对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包括验收、客户满意度调查等,评估结果作为分包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8. 结算和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结算,并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质量和安全要求1. 分包商在进行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工作质量符合标准。
2. 分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对分包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1. 对于工作质量优秀、按时完成任务的分包商,公司将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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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随着分公司工序分包管理的推动,为了加强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现场在动态施工中安全事故的预防,超前预测,规范施工操作行为,减少违章,特制订本细则:1、安全管理公司各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单位由于受自身素质及人员流动性,组织结构的影响,一直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弱点、难点,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因素,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保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作用能够充分得到发挥,岗位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加强,项目部应对此项工作做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布置、落实。
1.1 组织管理1.1.1项目部对在本单位本工程从事施工(生产)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并将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上关心,技术上支持,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怀。
1.1.2各项目所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负责人的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1.1.3录用劳务分包单位原则上优先选用有独立施工能力成建制的队伍,尽可能少量使用或不用零星劳务的队伍补充。
1.1.4对所录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经项目部试用一个月不合格的随时清退。
1.1.5安监部门重点审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状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建立。
1.1.6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必须建立以负责人为首的作业队安全保证体系,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要对本作业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1.7分包单位施工人员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以上的,应设 3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住建部规定,对不配备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5000元/人。
1.1.8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监督员制度,每个施工班组必须至少设一名安全监督员(人员在10名以上应增设一名安全监督员)。
各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监督员名单由分包单位安全员及时报到项目安全部。
1.1.9分包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和班组安全监督员在项目部安全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纳入本项目安全监管体系。
未经项目安全负责人许可,分包单位安全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被调离到本工地以外的地方工作。
1.1.10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办法,以经济效益作杠杆,调节控制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落实管好安全的能力。
每月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时,预扣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财务部门单独立帐管理,工程完工或队伍退场未发生重伤事故,全额返还。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一起有责责任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不含事故处理费用、赔偿和事故罚款)。
1.1.1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向项目安全部门申报所有进场人员花名册,并接受项目部的入场教育和考试,教育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危险源、注意事项;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法制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及标化教育。
1.1.12进场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保持队伍人员的相对稳定,严禁私招滥雇,人员进场、退场必须事先和项目部取得联系,征得项目部的同意。
1.2 施工安全管理1.2.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领导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2劳务分包单位严禁录用老、弱、病、残、童工及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向项目部提交体检证明。
1.2.3违章人员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的,项目有权责令其所在分包单位给予该违章者停工检查或开除出场的处置,凡项目根据表现要求开除的人员,任何分包单位不得再留用。
1.2.4劳务分包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目标,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对作业场所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接受和参加项目部(或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本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1.2.5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记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会预防安全事故和应急自救的自我保护措施,积极预防职业病,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做到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1.2.6 分包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和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到甲方安监部门备案。
1.2.7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经项目部、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8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移动照明用电采用三线制,电线按标准要求分色。
电线架设高度室外最低垂度不小于4m,室内距地面高度不低于 2.5m。
电线不得直接挂设在钢管脚手架上,电线通过道路时应按规定埋设或加设钢性盖板,以免压裂触电。
1.2.9分包单位自带所有机电设备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电线、开关按规定装置、架设,振动器开关应灵活良好。
井架、卷扬机、振动器等机电设备及电线、钢丝绳应随时检查,有老化、破损的电线、钢线绳等应及时进行更换。
1.2.10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若有改变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同意;易燃物品仓库应远离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
所有物料的堆放都应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整齐有序,砂石成方,砖码成垛,底脚边用边清;模板、钢管、钢筋、构件等应分类分规格明确标识存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堵塞排水沟渠、防碍安全防护设施和遮档安全标志。
1.2.1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在第一时间内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1.2.12劳务分包单位发生(发现)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本单位领导和项目安监部门报告,同时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
1.2.13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书,分包单位负责人拒不签字的,项目每次可给予2000元罚款。
1.2.14项目提出对分包单位罚现款,而分包单位不能缴纳的,项目按应罚款2倍的额度罚扣该分包单位工程款。
1.3生活区安全管理1.3.1生活照明线路架设和灯具安装统一由电工操作,对照明和插座分线严禁乱拉线安装,不得在照明线路上使用大功率电器。
宿舍内应一人一床,不得设通铺,内务应整齐、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冬天有防寒和防火、防煤气中毒措施;宿舍外面的道路应安装路灯。
1.3.2食堂必须制定饮食卫生制度。
购买食品应新鲜,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分别使用刀具加工,熟食品应加纱罩遮盖,设立定点洗菜地点,洗菜池(盆)不得洗涤衣物;厨具洗刷干净定期进行消毒,菜碗柜门应装纱网;厨房应无臭、无蝇、无霉变食物。
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勤剪指甲,戴炊事员帽和穿白色工作服。
2、分包单位职责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2.1分包单位负责人的职责:2.1.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务工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2.1.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和残疾人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严禁招用身份不明人员;2.1.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时,须事先向有项目部申报,批准后新上岗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2.1.4根据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交底要求,对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日施工任务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并负责监督各作业班组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项目部。
2.1.5为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必须保证及时向施工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1.6管理好所辖人员的生活,施工现场出现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负直接管理责任。
2.1.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妥善保护现场,做好伤亡者的抢救工作,立即上报项目有关领导;事后应及时处理事故赔偿、家属安抚及善后工作。
2.1.8分包单位应与管理人员、班组长、组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安全生产承诺书》,把安全责任分解到每班每人。
2.2班组长的职责:2.2.1对本班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2.2教育本班组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安排工作,做好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2.2.3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2.2.4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2.2.5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2.2.6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环境下施工及违章指令,并提出改进冒险施工环境的意见,督促组员正确使用、管理好生产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2.2.7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2.8发动和组织组员共同搞好安全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2.2.9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施工员报告,据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并组织本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3作业人员的职责:2.3.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原则,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2.3.2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水平;2.3.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导,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冒险作业;2.3.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置,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器机械设备,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2.3.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2.3.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在劳动中发现危急征兆,应主动采取措施,尽力避免事故发生和扩大,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后报告,遇有严重隐患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2.3.7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