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损坏险承保与理赔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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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器损坏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器损坏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器损坏保险条款电网机器损坏保险条款总则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机器及附属设备,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缘故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缺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 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二) 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体会、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三) 离心力引起的断裂;(四) 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缘故;(五)除本条款中“责任免除”规定以外的其他缘故。

责任免除第五条下列缘故造成的缺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差不多明白或应该明白的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在本保险开始前差不多存在的缺点或缺陷;(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惧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四)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五)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六)机器设备运行必定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孔蚀、锅垢等物理性变化或化学反应;(七)由于公共设施部门的限制性供应及有意行为或非意外事故引起的停电、停气、停水;(八)火灾、爆炸;(九)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难(十)雷击、飓风、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自然灾难;(十一)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机物体坠落;(十二)机动车碰撞;(十三)水箱、水管爆裂。

(一)保险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缺失或费用;(二)各种传送带、缆绳、金属线、链条、轮胎、可调换或替代的钻头、钻杆、刀具、印刷滚筒、套筒、活动管道、玻璃、磁、陶及钢筛、网筛、毛毡制品、一切操作中的媒介物(如润滑油、燃料、催化剂等) 及其他各种易损、易耗品;(三)依照法律或契约应由供货方、制造人、安装人或修理人负责的缺失或费用;(四)保险机器设备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五)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运算的免赔额。

承保指引机器损坏保险(汇编)

承保指引机器损坏保险(汇编)

承保指引(机器损坏保险)一、机器损坏保险的特点1.不承担火灾、爆炸和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机器损坏保险承保的是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式投入运营的机器设备,主要承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不负责火灾、爆炸和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以重置价作为计算保险金额的基础。

普通的财产保险是不定值保险,投保人根据要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估定保险金额,机器损坏保险与之不同,它要求不论要保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如何,一律以重置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3.有停机退费的规定。

由于一些工业受季节性影响比较明显,如机器设备在生产淡季连续停工若干时间,会得到保险人退还一定比例的保险费。

二、机器损坏保险的适用条款及附加条款1.主险条款:机器损坏险条款2.机器损坏保险附加条款的使用在机器损坏保险承保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者保险经纪人会提出要求增加本保险提供的主体保障以外的附加保障,有时保险公司为约束被保险人而在保险单主条款外增加某些条款,于是便涉及到附加条款。

这些附加条款分为三类:一是扩展承保责任的;二是改善保险保障的;三是制约被保险人行为的。

对于投保人要求扩展承保附加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机器设备的风险情况,适当收费或加责任限额以后承保。

对于投保险人或保险经纪人提出除以下机损险附加条款之外的扩展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需提供条款的内容,并经分公司承保中心审核后方可同意附加承保。

有一些经纪人将一些扩展的费用保险如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及其他条款等列在扩展条款中,而不是我们通常做的将该部分扩展费用列在总保险金额中一并考虑风险和收取保险费。

这种做法也可以接受,但在审核承保条件时,一定要严格审核扩展责任在保险责任之外保险公司又增加了多少责任,严格控制相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并在厘定费率时将该部分责任的因素考虑进去。

扩展承保责任的附加条款包括: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损失条款和锅炉爆炸、倒塌保险扩展条款。

改善保险保障的附加条款包括: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清除残骸费用条款、特别费用条款、空运费条款和专业费用条款。

机器损坏险条款及解释讲解

机器损坏险条款及解释讲解

机器损坏险条款及解释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期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解释】构成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事故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不论事故是否延续至保险期限之外。

2、必须是保险单明细表的机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失。

3、必须是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

“突然的”是指意外的非逐渐变化的。

“不可预料的”是指理智的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依据其当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的或预计的。

“意外事故”是指突发的,被保险人难以预测或难以控制的事故。

保险事故可能是一次事故,也可能是一次事故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也可能是多个事故同时发生,判断时需根据近因原则准确界定。

4、必须是当时的、构成了实际的物质损失的事故。

5、构成该保险责任的必须是意外事故,所有的自然灾害像洪水、暴风雨、严寒都是除外的,抢劫、盗窃不属于机器损坏保险的责任。

机器损坏保险条款中指明的“责任范围”有五条:(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解释】“错误”是指应该按规定做好的事情而没有做好。

“缺陷”是指材料、设备的质量、工艺水平未达到规定的标准。

本条承保被保险机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过程中遗留的错误或缺陷,而以被保险人的当时的技术水平未能发现,致使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由此造成的损失。

就责任而言,该损失属设计人、供货人、安装人的责任,被保险人应按有关合同或法律向责任方直接索赔。

如被保险人已丧失索赔时效或索赔资格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索赔的,保险公司应首先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设法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本条应与“除外责任”第四条结合起来理解。

本条是机器损坏保险的一个基本的保险责任,需说明的是本条不是对被保险人机器设备在购买之前质量的一种担保,而是承担已投入正常运营的机器设备由于设计、制造等原因(制造商和被保险人均未能发现)造成的机器设备本身及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坏。

机器损坏保险理赔实务

机器损坏保险理赔实务

机器损坏保险理赔实务第一部分机器损坏保险理赔实务 (1)一、受理案件 (1)二、查勘定损 (3)三、立案 (7)四、责任认定 (8)五、损失核定 (9)六、赔款计算 (11)七、撰写《理赔报告》 (14)八、核赔 (15)九、结案 (15)十、理赔案卷管理 (16)十一、代位追偿赔案处理 (17)十二、仲裁或诉讼赔案处理 (20)十三、预付赔款处理 (21)十四、拒赔案件处理 (22)十五、共保或联保赔案处理 (23)十六、涉及分保的赔案处理 (25)十七、注销案件处理 (25)第二部分机器损坏保险案例 (26)第一部分机器损坏保险理赔实务一、受理案件受理案件是指保险财产发生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登记相关报案信息、核对被保险人保险情况并做出是否派员赴现场查勘的过程。

(一)接受报案专线信息员接到报案后,应详细询问案情,并做好报案记录。

主要记录内容:投保险种、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受损情况、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方式等。

如客户通过承保公司、柜台或外勤业务人员直接报案,对属于辖区覆盖范围内的报案,接案人员应于10分钟内转报;对属于接案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报案,应立即组织查勘定损,并于接案后10分钟内转报。

如为共保或系统内部联保案件,当接报案公司为首席保险人时,应于10分钟内转报,并立即通知其他共保或联保方,同时按照有关协议决定是否召集其他共保或联保方共同参与现场查勘;如果接报案公司为非首席保险人,在接到首席保险人的损失通知后,也应于10分钟内转报,并按照有关协议决定是否参与现场查勘。

如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应注意收集灾情,成立理赔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报上级公司。

(二)承保查询专线信息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查询该案的承保信息,核实出险单位是否在本公司投保,并了解有无分保、共保以及保费交纳情况。

如客户报案险种已进入核心业务处理系统的,应立即进入该系统,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了解客户承保情况;客户报案险种未进入核心业务处理系统或虽已进入核心业务处理系统,但在系统中未查到任何承保信息的,应立即通知承保公司调出保险单副本核实有关承保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

赔偿处理

赔偿处理

机损险的赔偿处理
(一)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
保险人对受损保险机器赔偿金额可用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方式换置受损机器,还可以用修理方式赔偿。

但每台机器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单上列明的该机器的保险金额,全部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载明的总保险金额。

(二)赔偿中应注意的问题
1.修理费用的赔偿。

保险机器的损失可以修理时,保险人赔偿基本修复原状的费用,
包括损坏机器的拆除费用、重装费用、运费、税款等。

修理费用的赔偿以受损机器的保险金额为限,不得超过。

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额=修理费用—残值—免赔额
如果损失由被保险人自行修理,保险人赔偿材料费用、为修理支付的工资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如果采取临时修理方式,其费用没有使总修理费增加时,保险人也予以赔付。

2.受损零部件的赔偿。

修理时要换置零部件时,可不扣除折旧,但残值要在这就中扣
除。

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更换零部件产生的加班费、夜班费、公假日工作的费用以及速递邮寄等额外费用也可赔偿。

但对机器进行技术改造、变更或彻底检修所支付的费用,保险人不予赔偿。

3.全部损失的赔偿。

保险机器遭受全部损毁,保险人可以负责赔偿,但应加扣残值。

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保险人按实际价值赔偿。

公式为:
赔偿金额=实际价值—免赔额—残值。

机器损坏保险索赔指引

机器损坏保险索赔指引

机器损坏保险索赔指引
保单号:被保险人:
请及时收集、提供下述已勾选材料:
□1. 出险通知书
□2. 索赔申请书
□3. 第一现场和受损财产照片
□4. 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情况报告
□5. 损失是因被保险人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证明材料
□6. 索赔项目清单
□7. 受损机器购买合同或建造安装合同及发票
□8. 受损机器日常保养记录,大修记录及运行状态记录;
□9. 受损机器设备的零件分解图
□10.该受损机器设备的操作流程
□11.维修商出具的受损机器的事故原因分析,维修报价及维修发票;□12.财务会计资料(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会计账册,报表,原始票据等);
□13.相关法律诉讼资料
□14.其他保险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本指引意在协助被保险人准备索赔资料,以期进一步推进赔案工作,不代表我司对本
事故是否构成保单责任有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认。

案件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电话:
传真:邮箱:。

企业财产承保机械设备理赔流程

企业财产承保机械设备理赔流程

企业财产承保机械设备理赔流程
1. 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一旦发生可能导致机械设备损失的事故,企业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进一步损失。

2. 准备理赔材料
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保险单复印件
- 事故报告及说明
- 损失清单及发票等证明文件
- 现场照片或视频
- 维修报价单或更换发票
3. 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
保险公司将派员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查看损失情况,核实理赔材料。

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

4. 损失理算和赔付
保险公司根据保单条款和损失情况进行理算,并支付赔款。

赔付金额一般为实际修理费用或重置价值,扣除免赔额和折旧等。

5. 维修或重置
企业可使用赔付款项对受损机械设备进行维修或重置。

维修后,需将维修单据提交给保险公司备案。

6. 追偿权的行使
如果损失由第三方过错造成,保险公司将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追偿权,向第三方追偿赔付金额。

企业应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为一般的机械设备理赔流程,具体操作还需遵循保单条款和保险公司的规定要求。

及时准确地完成理赔,有助于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机器损坏险条款

机器损坏险条款

机器损坏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承保人对被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物质损失,需要修理或重置时,负责赔偿,(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二)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三)离心力引起的断裂;(四)电气短路和其他电气原因;(五)锅炉缺水;(六)物理性爆裂;(七)暴风雨、严寒;(八)除本条款二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意外的事故。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民众骚动、核子反应和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三)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的被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在本保险开始前已经存在的缺点或缺陷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四)根据法律或契约应由供货方或制造人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五)机器设备运转后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孔蚀、锅垢;(六)各种传送传动带、缆绳、金属线、链条、轮胎、印膜、可调换的工具、印刻滚简、玻璃、磁、陶及钢筛、网筛、毛毡制品,一切操作中的媒介物(如润滑油、燃料、催化剂等);(七)保险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或责任;(八)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九)承保人财产保险单承保的各种责任。

三、保险金额本保险单承保机器的保险金额,应为该项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即重新换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式、规格、性能的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费、税款,可能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

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上述重置价值时,其差额应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发生损失时,承保人仅负比例赔偿的责任。

如被保险机器设备多于一项时,每一项目将按照本条规定单独计算比例赔偿的责任。

四、退保和退费(一)如任何被保险锅炉、汽轮机、蒸汽机、发电机或柴油机连续停工超过三个月时(包括修理但不包括由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的修理),停工期间保费按下列办法退还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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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机器的性能、可用性、安全性进行分析; ——— 应分析特定机器损坏的主要触发条件可能有哪几个; ——— 机器中部件损坏的概率是多少; ——— 部件一旦损坏可能引起的后果; ——— 机器设备有否安全报警系统; ——— 机器设备对操作人员的要求; ——— 国内外类似机器设备事故案例; ——— 收集该机器详细档案资料; ——— 摸清机器损坏到什么程度、能否恢复。
断或营业额降低、毛利损失,以及为恢复正常营业而需额外支出的损失。利损险是以财产险或机损
险为基础,承保机损险附加利损险的,机损险的风险就是利损险的基本风险。
为便于比较财产主要险种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的异同,将关键差异点列于下表:
A
B
C
D
E
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 装 工 程 财产一切险 机损险
机损利损险
一切险
机损险的保险责任突出事故是突然的和不可预料的。 除外责任 在机损险的条款二中列出了 14 条除外责任。机损险在判别保险责任和计算赔偿费用时应一一核对除 外责任。
除外责任主要包括: · 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及易损品,条款二中(一)、(二) · 其它险种承保的责任范围,条款二中(六)、(七)、(八)、(九)、(十)、(十五) · 被保险人及代表在承保前已经知道机器设备的缺陷以及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条款二中(三)、(十一) · 根据法律或契约应由其它方负责的损失或费用,政府或当局规定的命令,条 款二中(四)、(十三)、(十六) · 公共设施部门引起的意外事故,战争、罢工、暴动、核裂变等,条款二中(五)、 (十二)、(十四)
总之,不了解机器设备的有关工程技术,很难深入解决机损险问题。特别对于重大标的一定要重视。
机损险在美国财产保险中属重要险种,它需要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来参与,在承保时应将保险与检查
结合起来。
工程分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日常运行等几个阶段。其中制造、运输、安装、
调试和日常运行风险较大,因此也尤为重要,不同阶段有不同险种保险,如产品质量险、运输险等。
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有时在机损险中扩展安装工程险条款,但这必须限于单机或少量机器的安装,
而且安装期又很短的情况。同时在保单上应指出该标的应按涉外安装工程险条款承担责任。对于大
型或成套设备的安装必须用单独涉外安装工程险保单承保为佳。
不少企业更关心事故对利润的损害。这时要求保险公司承保保险责任范围内机器损坏而导致营业中
险,寻找不合理的条款,然后予以争辩及修改。 对某些风险较大或其风险暂时还搞不清楚的项目,一定要加大免赔额措施,使损失让被保险人也分 担一部分,或者用附加条款等来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 机损险承保最佳时期,通常机器设备或系统故障发生的概率同机器使用时间的关系呈马鞍型,大致 可分为三个阶段: A —— 刚投入使用期,由于系统尚未稳定,这段时期故障率较高。例如安装不良,
常规的中修、大修是人们预先安排的,而意外事故是突然的。中修、大修前不一定有事故,当 然也可以在发生一次小事故后进行中修、大修。我们应搞清这类机器通常运行多少时间后需进行中 修、大修,应搞清进行中修、大修约需停产多少时间?大致需花费多少费用?将这些搞清后即使有 意外事故,在赔偿时也可扣回应进行中修、大修应付的费用和停产时间。应特别防止保了机损险, 不再及时进行中修、大修而导致更大事件的发生。 怎样搞清机器在投保前就存在的缺陷 为了在投保时能很好发现机器隐患的缺陷,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重点查阅验收报告,要注意验收时已发现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与目前事故的联系; 再查阅历次运行记录,特别在投保前后的运行记录、维修记录;
机器损坏险 机器损坏保险(Machinery Breakdown Insurance)起源于美国的锅炉和机器保险。美国一切险保单中 也将蒸汽锅炉及蒸汽机的爆炸、破裂和机器故障造成的损失作为除外责任,需要使用单独的锅炉和 机器保险单来承保。该险种至今已有 90 多年的历史,在早期工厂中锅炉爆炸事件不断发生,造成严 重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由于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要求对某些种类的机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 并且授权保险公司进行,于是锅炉和机器保险同规范化的检查结合在一起。保险公司在承保的保险 期内的检查费用计入保费中,一般占年保费的 30%,检查后并指出应采取的防损措施。我国机器损 坏险是专门承保各类已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的机器因人为的、意外的原因造成的物质损失。保险标 的包括各类机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的机械设备。机器损坏保险(机损险)既可以作为财产一切险的附 加险投保,也可以以单独险种投保。为了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尤其在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的 企业中投保机损险的比例很高。 特点 机损险指承保各类安装、试运行已经结束并投入正常运行的机器设备,因人为的意外的或物理性原 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由于目前投保机损险的绝大部分是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因此研究涉外险具有重要的意义。涉 外险有两个特点:突出除外责任和不定值保险。也即保险责任包括除外责任之外的自然灾害与一切 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意外事故必须突然的、不可预料的和造成损失的。不定值保险指以重置价值 计算赔付。 机损险同工程技术关系 机损险同机器设备本身包括性能、结构、质量、可靠性等紧密相关,也即机损险同工程技术关系十 分密切。因此,
员 的 操 作 过 前已有缺陷

火灾、爆炸等
财产险的责
任等等
应注意到上表中 A、B、C 的除外责任 1—3 是 D、E 的保险责任。 机损险的保险条款 分析保险条款应突出分析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对机损险来说,凡没有列入除外责 任的风险,一旦引起事故,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范围
机损险的责任范围在保险条款的第一条中作了明确规定。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的机器设备由 于保单中所列 5 项原因引起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包括设计、制造、安装、原材料和操 作的缺陷或错误;离心力引起的断裂以及超负荷、超电压、碰线、漏电、短路等等。
机损险理赔注意事项 由于工程技术问题的交叉引入,给机损险的理赔带来的困难,现提供几点参考意见。 一定要严格区分不同险种的保险责任 承保时特别应严格区别一个大企业中哪些机器设备已在正常运行,哪些还在安装调试?在理赔时针 对不同险种,使用不同保险责任来处理。特别不能用机损险保单去承保还在安装调试中的机器设备 的风险。 要注意日常磨损同意外事故的界限 意外事故必然有一个触发条件,也即有一个意外的非常规的事件。如电气系统的过电压、短路,机 械系统的异物进入,而日常磨损没有特别的事件。 意外事故引起机损性能的变化是突变、质变的;而日常磨损引起机器性能的变化是缓变或量变的。 为了获取这方面信息可查取机器设备的日常维修记录。 对于日常磨损部件都有一个计划更换期或定期替换计划,而对意外事故引发的事件其间隔通常明显 短于计划更换期。 要注意中修、大修与意外事故的界限
机损险条款还规定了十条总则,一一详细明确了保单的效力、终止、注销、合理的查验以及争议处 理等有关事项,基本上和其它险种类似。 机损险展业注意事项 了解机损险的主要特点后,不难理解以下注意事项。对我们来说关键还是搞好承保与理赔工作,具 体建议: 风险评估与附加条款 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关键在于正确对待风险,合理的化解、转移和削弱风险。对于大型设备的承 保,建议最好邀请有关公估公司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在承保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 触发条件、发生概率、产生的后果,该风险事件可能会引起多大的经济损害,以及如何避免、转移 或减小风险事故。一旦发生风险事故,企业的损失是无法单靠保险的理赔金额来弥补的。 此外还应指出保险人必须科学运用附加条款来对风险进行限制或转移,这也是国外保险公司的主要 手段之一。在承保之后企业的风险一旦扩大,保险人有权终止保单或商议增加保费。 机损险的事故树如下图所示,主要包括五个部份:环境、设备、人员、管理以及工艺与材料。在一 般的厂矿中设备是大量的,因此机损险的风险评估中设备的评估工作量最大。通常主要抓关键设备 和高价设备。 重视保单格式 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标的承保时签订的协约,它规定了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出险赔偿方法 以及被保险人的义务等等,具有法律效应,因此十分重要,必须重视。 尽量采用标准保单,国内各保险公司的保单对各种问题考虑得比较全面、细致,风险较小,比较科 学。 涉外企业往往喜欢用在原来国家所用的保单形式,并将它照搬过来。对这种保单必须分析它与国内 标准保单的差异之处,一条条列出,并针对该企业进行具体分析,寻找是否包含许多额外潜伏的风
机损险只承保日常运行阶段标的物出险的损失,不同阶段保险责任不能混为一谈。
在安装调试阶段之后,理论上应不存在“设计、制造、安装错误或原材料缺陷”等引起事故的因素。
如有则属“意外”或疏忽,因此大标的承保时应仔细查阅“验收报告”,并了解有无经过一定时间试
运行的考核。
机器操作人员操作错误引起的事故属理赔范围,但必须了解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是
否已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应了解机器设备是否“傻瓜机”系统,是否有足够的安全保护设
施。
同其它险种的联系与差异
如上所述工程对象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险种承保,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机损险与财产险关系最为密切,经常列入财产险的附加险中。责任范围既相互除外,又相互补充。
对一套机器设备为求得全面的保险保障应同时投保这两种险种。
在验收时,设备不一定立即损坏。在投入运行后也可能由于磨损加剧,需 要一定时间才导致损坏,而在该段时期才暴露出来。 B —— 正常使用期,这段时期故障发生概率较小。 C —— 长期使用后,机器各部分慢慢老化,故障率又增加。 因此,作为保险承保来说 B 阶段为最佳。也即刚投入使用时的几个月,以及接近折旧年限时的机器 设备最好不要去承保。 新机器设备一定要在验收合格之后才可承保机损险,特别对于大系统在承保机损险之前一定要搞清 该套系统的验收结论、考机时间以及试运行记录。只有抓住了验收环节,才可以减少由于设计、制 造、安装或原材料缺陷引入的风险。 保险费率与机器寿命 机损险中机器损坏频率愈高,保险费率也应较高,可取(0.15—2.5)%中高值。机器可用寿命, 可从国家对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中大致参考,实际使用年限通常都比表中大。在现实中由于内部部 件长时间运行后损坏同机器质量有问题或者操作不当引起机器出险有时是很难区分的,每一台机器 都有一个 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实际上机损险出险概率同 MTBF 有关。价格昂贵的机器一旦出 现问题都会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因此对机损险的保险费率绝对不能太低。在规定费率范围参考机器 折旧率或 MTBF 适当拉开。 每次事故的免赔额 建议注意以下两点: 鉴于涉外机损险的保险责任非常广泛,如无免赔额,保险公司对任何小额损失都必须赔偿。为了扣 除许多赔款数额不高,又经常发生的事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提高日常 使用保养的责任性,一定要有免赔额。 免赔额也是促使被保险人共同来承担风险,因此还得要有一定数额。如值太小,会使被保险人不放 在心中,甚至造成“宁可损坏过时的机器设备,用补偿赔款来更新机器设备。” 事故时间间隔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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