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规范管理及
二次供水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将精细过滤、杀菌除菌等工艺处理后的水源通过供水管网输送到用户用水终端的一种供水方式。
为了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保障用户用水安全,制定和执行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设施维护和安全运行两个方面,详细介绍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制度。
设施维护部分:1.设施巡检制度为了及时发现和排除设施故障,保证供水设备的可靠运行,需要制定设施巡检制度。
巡检人员应按照制定的巡检计划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设备运行状态、泄漏情况、管道连接是否松动等,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维修。
巡检记录应详细准确,以便日后查证和分析问题原因。
2.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是确保供水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的基础。
它包括对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更换和升级等工作。
制订设施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时间和责任人。
维护保养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完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紧急修复任务。
3.设施清洁消毒制度设施清洁消毒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的重要环节,需制定相应的清洁消毒制度。
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对储水设施和管道等易滋生细菌的部位要重点关注。
清洁消毒工作应有操作规程和记录,确保操作规范和效果可控。
安全运行部分:1.供水设备管理制度供水设备管理制度是保障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基础。
制定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允许的工作环境等要求。
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性能参数、维护记录等,便于跟踪维护和检修。
加强设备运行监控,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检测和评估。
2.水质监测制度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需要建立水质监测制度。
定期对供水设施出水进行水质检测,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重金属、有机物等指标的监测。
监测结果要记录并进行分析,对不合格的水源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应急预案制度为了应对突发情况和灾害事件,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制度。
二次供水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制度(4篇)

二次供水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保证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次供水设施的所有者、使用单位及维护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维护为重、技术为基础的原则,按照“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所有者和使用单位应设立相应的维护与管理机构,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
第二章维护与管理机构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所有者和使用单位应设立相应的维护与管理机构,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维护与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且每名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
第七条维护与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人员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维护与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维护人员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维护意识。
第三章设施维护第九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所有者和使用单位应按照厂家的维护要求和技术要求进行设施的定期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定期维护包括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清洗污垢、更换老化配件等,维护人员应按照维护计划和维护手册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供水水质及水流量,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供水质量达到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设施的漏水情况,并及时排除漏水点,保证供水设施的完好性。
第四章安全运行管理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所有者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设施的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第十四条设施的安全运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设施的安全运行应严格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改动设施的结构和参数。
第十六条设施的安全运行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保护设施,确保使用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七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维护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二次供水已成为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一、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1、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设施的选址应避开污染源,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2、储水设备应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材质,如不锈钢、搪瓷钢板等,严禁使用可能对水质造成污染的材料。
3、加压设备应具备稳定的性能,能够满足用户的用水需求,同时要具备节能、降噪等功能。
4、二次供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高压的材质,并按照规定进行铺设和连接,避免出现渗漏和污染。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1、明确管理责任主体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可以是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
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2、定期巡检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包括检查储水设备、加压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的运行状况,查看是否存在渗漏、损坏、锈蚀等问题。
巡检频率应不少于每月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3、清洗消毒储水设备应至少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消毒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清洗消毒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水质检测责任主体应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值、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余氯等指标。
检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水质检测结果应及时向用户公示。
5、设施维修发现二次供水设施存在故障或者损坏时,管理责任主体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维修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做好维修记录。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用户的用水需求,并提高供水设施的使用寿命和管理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经营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泵、水箱、管道、阀门等。
三、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1. 定期巡检: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施的运行状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的故障和问题。
2. 清洁保养:定期清洁设施,包括水泵、水箱等,清除污物和杂质,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3. 润滑维护:定期对设施进行润滑维护,如给水泵的轴承加注适量的润滑油,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4. 保护设施安全:设立专门的设施保护措施,防止设施被损坏、破坏或盗窃。
5. 设施更新维修:及时对老化或损坏严重的设施进行更换或修复,以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紧急情况处理1. 突发故障:在设施出现突发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故障的记录和分析。
2. 水质异常:如发现二次供水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排查和处理问题。
五、使用规范1. 使用设施前,应按照规定进行设施的检查,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 使用设施时,应注意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3. 禁止将有害物质放入二次供水设施,禁止擅自拆卸、改装设施。
4. 合理使用水资源,避免浪费,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责任划分1. 设施维护人员负责设施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
2. 管理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问题。
3. 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设施,并及时反馈设施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七、考核与追责1. 设施的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绩效考核将与对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情况相挂钩。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将根据具体情节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和水的质量,防止水中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要求1.安装和运行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持证上岗,并参加卫生安全培训,了解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性和卫生管理要求。
2.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疫水监测制度,有效防止疫水传播。
疫水监测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应当随时监测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保持记录并上报。
3.室外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采取防止沉积、减少灰尘、防止污染的措施。
4.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保洁制度,定期清理和消毒二次供水设施,保持水质卫生。
5.针对不同类型的二次供水设施,采取不同的清洗、消毒和维护措施,确保其卫生安全。
6.对从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人员进行卫生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保持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7.建立水质监测和紧急处理预案,对发生二次供水设施卫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责任1.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和完善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准确、有效的操作规程和紧急应对预案。
同时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确保供水设施提供安全、卫生、满足需求的优质供水服务。
2.检查机构负责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测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状况,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3.运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和卫生管理要求,在日常管理中要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巡检,及时清理、消毒设施,保障供水设施的卫生安全。
五、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措施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职责分工,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保障安全、卫生、水质的可控性和可信度。
小区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制度

小区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小区二次供水的管理和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的二次供水管理,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环节。
三、二次供水设施的安装1.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须采用具有国家认证的产品。
2.设施安装前,必须由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汇报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安装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需对施工过程进行严密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四、二次供水的使用1.建筑物内的二次供水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测和消毒处理,确保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居民使用二次供水时,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存储容器。
禁止使用废旧容器或带有污染物的容器。
3.禁止将农药、化肥、油漆、垃圾等废弃物倾倒入二次供水系统中。
4.每年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五、二次供水的维护与保养1.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寿命为10年,超出该期限须进行更换。
2.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水质、水压、漏水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3.发现设施损坏或漏水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并通知相关部门。
4.二次供水设施的保养,应按照设施说明书进行,确保保养标准规范。
六、二次供水管理资料的保管1.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应对二次供水管理资料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2.相关部门应将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记录、保养记录、检查记录等资料进行备份,以备查阅。
七、节水措施1.在保证二次供水质量的前提下,使用与需求相适应的二次供水设备。
2.鼓励居民使用低冲量、节水设备,提倡节约用水。
3.二次供水设施维修和保养时,做到及时、规范,以减少浪费。
八、违规处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小区业委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审查和修改本规程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查和修改,并经过小区业委会审议通过。
十、实施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在本规程实施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进行改造升级。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5篇)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为保证酒店二次生活用水安全、卫生、清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供水系统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水泵房管理制度1.水泵房、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的巡视。
2、专职维护人员应按时对二次供水系统设备进行巡检,认真填写巡检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供水设备正常运行。
3、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4、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
高压用电设备有危险标志并有防触措施。
5、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
二、水池(箱)管理制度1、由工程部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水池(箱)的日常管理工作。
2、按时对蓄水池的水位和水质清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和查找原因。
3、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____区。
4、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入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纱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5、水池(箱)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洁机构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6、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____维修、更换。
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箱)阀门。
7、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杀灭蚊虫。
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工程部指定,管理人员需取得市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国家二次供水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障二次供水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在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供水区域内,由市政供水管网向用户供水后,通过加压、调蓄等设施再次向用户供水的供水方式。
第三条二次供水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供水安全,确保水质合格;(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强化监管,规范运行;(四)公众参与,共同监督。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城市供水规划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二次供水的需求,合理规划二次供水设施。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资金,应当纳入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第九条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十条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水质检测,发现水质不合格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向用户公开供水信息,包括供水时间、水质状况等。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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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规范管理及验收的通知市区内各高层建筑开发单位:随着我市城市的迅速发展,已打破原来多层建筑为主的局面,自2009年以来我市的高层建筑愈建愈多,二次供水应用在每幢高层建筑上,为保障城市二次供水的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符合二次供水的质量要求,结合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实际,需要对二次供水设施自设计、施工、运行进行全过程规范管理。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设计、施工、验收、正常运行等各项工作程序,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附件1、二次供水工程报装程序附件1、二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附件3、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附件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附件5、二次供水设备备案登记申请表附件6、二次供水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表二次供水工程报装程序二次供水工程报装执行如下程序并提供:1、二次供水接装申请2、二次供水设计方案设计院在设计二次供水方案的同时,必须征取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的建议,设计方案应满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设计中应考虑二次供水在不同地域选择不同供水的模式,保证二次供水在应急措施、污染措施方面能及时应用。
3、二次供水设备的合同(复印件)。
4、确保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的承若书。
5、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接到到申请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勘查,热情服务并指导,以保证二次供水安全和正常供水。
业务联系电话8501943联系人:刘云勇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二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要求,二次供水设备安装完工后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系统的通电、通水调试,必须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对水质进行检测。
二次供水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验收:一、建设单位提出二次供水竣工验收书面申请,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地址:乌苏市供排水公司二楼办公电话:8501943 联系人:刘云勇联系电话:)。
二、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泵房施工图、竣工图;2、工程所包括的二次供水设备、配件、管材清单、合格证、质保卡、说明书等相关资料;3、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4、系统施压、冲洗、消毒、调试检查记录;5、水质检测报告;6、工程质量评定表。
三、约定验收时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进行现场验收。
四、验收合格,资料归档管理,验收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不得实施正常供水。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的要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了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水质、水量、水压;5.系统设计;6.设备设施;7.泵房;8.控制与保护;9.施工;10.调试与验收;11.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
《二次供水技术规程》(送审稿第五稿)共11章157条,31171个字符。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天津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有关单位在执行该标准的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天津市供水管理处,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1、总则1.0.1为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1.0.3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二次供水secondarywatersupply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二次供水设施secondarywatersupplyinstallation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2.0.3叠压供水additivepressurewatersupply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0.4引入管servicepipe,inletpipe由城镇供水管网引入二次供水设施的管段。
3、基本规定3.0.1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3.0.2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3.0.3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0.4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0.5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并应有建筑围护结构。
3.0.6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污染措施。
3.0.7二次供水设施应有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3.0.8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
3.0.9二次供水设备应有铭牌标识和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4、水质、水量、水压4.0.1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4.0.2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小区及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
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4.0.3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确定。
5、系统设计5.1一般规定5.1.1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与城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用户的用水需求相匹配。
5.1.2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要求。
5.1.3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新建住宅应计量到户,水表宜出户。
5.2系统选择5.2.1二次供水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并依据城镇供水管网条件,综合考虑小区或建筑物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选择二次供水系统。
5.2.2二次供水系统可采用下列供水方式:1、增压设备和高位水池(箱)联合供水;2、变频调速供水;3、叠压供水;4、气压供水。
5.2.3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2.4叠压供水方式应有条件使用。
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不得造成该地区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低于本地规定的最低供水服务压力。
5.3流量与压力5.3.1二次供水系统设计用水量计算应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应按最高日用水量的8%~12%计算。
5.3.2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3.3叠压供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考虑城镇供水管网可利用水压。
5.3.4高层建筑采用减压阀供水方式的系统,阀后配水件处的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大于配水件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
5.3.5高位水池(箱)与最不利用水点的高差应满足用水点水压要求,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5.4 管道布置5.4.1 当使用二次供水的居住小区规模在7000人以上时,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与小区二次供水管网连接的加压泵出水管不宜少于两条,环状管网应设置阀门分段。
5.4.2 二次供水泵房引入管宜从居住小区给水管网或条件许可的城镇供水管网单独引入。
5.4.3 室外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不得污染生活用水,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
5.4.4 小区和室内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4.5 二次供水的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5.4.6 二次供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执行。
5.4.7 叠压供水设备应预留消毒设施接口。
6、设备与设施6.1 水池(箱)6.1.1 当水箱选用不锈钢材料时,焊接材料应与水箱材质相匹配,焊缝应进行抗氧化处理。
6.1.2 水池(箱)宜独立设置,且结构合理、内壁光洁、内拉筋无毛刺、不渗漏。
6.1.3 水池(箱)距污染源、污染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6.1.4 水池(箱)应设置在维护方便、通风良好、不结冰的房间内。
室外设置的水池(箱)及管道应有防冻、隔热措施。
6.1.5 当水池(箱)容积大于50m3时,宜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并能独立工作。
6.1.6 水池高度不宜超过3.5m,水箱高度不宜超过3m。
当水池(箱)高度大于1.5m时,水池(箱)内外应设置爬梯。
6.1.7 建筑物内水池(箱)侧壁与墙面间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水池(箱)与室内建筑凸出部分间距不宜小于0.5m;水池(箱)顶部与楼板间距不宜小于0.8m;水池(箱)底部应架空,距地面不宜小于0.5m,并应具有排水条件。
6.1.8 水池(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通气管、人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水管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2 、出水管管底应高于水池(箱)内底,高差不小于0.1m;3 、进、出水管的布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4 、进、出水管上必须安装阀门,水池(箱)宜设置水位监控和溢流报警装置;5 、溢流管管径应大于进水管管径,宜采用水平喇叭口集水,溢流管出口末端应设置耐腐蚀材料防护网,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6 、泄水管应设在水池(箱)底部,管径不应小于DN50。
水池(箱)底部宜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或集水坑。
泄水管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7 、通气管管径不应小于DN25,通气管口应采取防护措施;8 、水池(箱)人孔必须加盖、带锁、封闭严密,人孔高出水池(箱)外顶不应小于0.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