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宝鹰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20-040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2020] 008331号《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903,667.2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846,410.22元。
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19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共计40,000,676.4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故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40,000,676.40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公司实际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比率为169.57%,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和公司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建龙微纳: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公告编号:2020-012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003,382.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780,641.69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8,678,064.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460,292.56元,扣除已分配利润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785,610.63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910,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钢国际: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公告编号:2020-22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3683号),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14,075,951.8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34,706,701.92元。
2019年度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996,959,485.80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80,185,637.57元。
结合公司业务安排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56,662,94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163,366,182.46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55%。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良好,业绩稳步增长,同时考虑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回报股东,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Get了!上市公司方大特钢回复上交所未现金分红法律意见函之赏析!

Get了!上市公司方大特钢回复上交所未现金分红法律意见函之赏析!上市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 月26日决议确认2019年底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8.14亿;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分红,不送红股等。
一向被视为高分红典范、股息率曾经高达15%以上的方大特钢风格大变,投资者一时哗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3月1日发出《关于方大特钢利润分配预案的监管工作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你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对相关年度的具体现金分红政策予以明确,其中每年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系市场和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但公司对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未予严格执行,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对此,请你公司结合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说明未执行既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因和具体依据。
请律师发表意见。
其后方大特钢公司聘请的江西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字斟句酌,太值得律师学习了,给上海证交所好好上了一课,原来句意文字是可以这样解释的,让我笑也不是,服也不是。
鉴此,笔者对公司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摘录并评析如下:一、公司律师认为公司采取资本公积金转赠股票完全合乎规定,无需每年现金分红《股东回报规划》3.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律师认为: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分配利润可以采取单独现金分红,或者单独股票分红,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分红的方式,即现金分红不是唯一方式,无需每年现金分红。
菜驴:理解完全正确,谁说我在有利润的前提下一定要现金分红来着。
这是选择项,不是并列项,我可以单独现金,可以单独股票,可以现金加股票,看我高兴就好。
二、公司律师认为公司综合市场形势需要可以不作现金分配的资金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回报规划》3.2.1: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红豆股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编号:临2020-03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918,492,119.1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截至2020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2,533,256,912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40,841,17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数2,392,415,73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620,786.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9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19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034,544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87,146,156.2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2019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与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206,766,943.06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1.98%。
工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证券简称:工商银行公告编号:临2020-011号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28元(含税)●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股息。
A股派息日为2020年6月30日,H股派息日为2020年7月21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122.24亿元。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股息。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297.86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247.61亿元。
3.向境内、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5.25亿元(境内优先股股息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已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支付)。
4.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9日,A股派息日为2020年6月30日,H股派息日为2020年7月21日。
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628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936.64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43.49亿元,增长4.9%),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
5.2019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金杯电工: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公告编号:2020-03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1、公司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11,900,969.44元,其中,少数股东损益14,302,395.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598,574.18元,本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1,654,315.70元。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中信重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0-015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7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094,623.06元。
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896,678.9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1元(含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9,419,2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09,876.98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6.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896,678.9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14,862,476.5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税)为30,809,876.9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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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公告编号:2020-01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2019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净资产由44.03亿元增
长至252.45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45%。
2017-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三年大幅增长,追溯调整后同期分别为18.05亿元、35.80亿
元和53.86亿元,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达73%,按照 10 股
转增7股的方案实施后,2019 年的每股收益变为1.07元,远高于 0.5 元,故该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第四条及第五条第(一)项“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的规定。
公司当前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且稳健,本议案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公司在报告期完成重组后,特钢品类和规格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广,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重大工程建设等重要领域所需关键特殊钢材料的制造基地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基地。
随着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以及智能化、后工业化、城镇化、振兴制造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速度的加快,特钢需求将在未来数年内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后期市场需求稳定,发展前景广阔。
本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11,284,624,739.91元,是总股本的3.8倍,转增后资本公积仍然充足,满足本次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的实施条件。
二、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所持限售股解限情况
1、截至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披露日前3个月,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增持和减持股份情况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增持和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2、未来减持计划:
(1)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售股,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后6个月仍在限售期,且在本预案披露日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并将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并将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
3、本议案披露前后3个月,上述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68,907,902股增加至5,047,143,433股。
按新股本全面摊薄计算,转增后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摊薄为转增前的58.82%,2019年度每股收益由1.81元/股摊薄至1.07元/股;每股净资产由8.5元/股摊薄至5元/股。
2、本次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1、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提议人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