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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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研究:将旧版的“相应”更换为“规定”,更便于按照1107进行判定执行。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洁净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研究:将旧版的“单向流空气区域”更换为“洁净空气区域”。

计数方法……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提醒:后文增加了关于“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的更全面的表述,因留意结合此处的请求。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菌液制备……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人适量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研究:此处改动同无菌检查法,将“3~5ml”的具体量调整为“适量”,便于根据孢子的量灵活掌握菌液制备方法。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微生物计数用的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研究:类似于无菌检查法,此处将“成品培养基”修改为“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表述更准确,下文还有,不再赘述。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1.供试液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C。

供试液从制备至加人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研究:此处应注意同时进行数个品种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时的时效问题。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一、前言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是当前药品行业中的重要标准之一。

纯化水作为制药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其微生物检查的质量标准直接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围绕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这一主题展开讨论,通过全面评估和深入分析,帮助读者对该标准有更深入的理解。

二、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的内容概述1. 我国药典2020版中纯化水微生物检查的重要性在药品制造中,纯化水被广泛应用于药品配制、清洁消毒等生产工艺中。

然而,在疫苗、注射剂、眼用制剂等高风险药品中使用的水质则对微生物污染的敏感度要求更高。

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作为衡量纯化水质量的重要标准,对保障药品生产过程和药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我国药典2020版中纯化水微生物检查的具体内容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中对纯化水微生物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微生物总数检查、大肠菌群检查和致病菌检查。

这些检查项目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地保障纯化水的微生物污染水平处于合理的范围内,符合药品生产的要求。

三、对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的深入分析1. 微生物总数检查微生物总数检查是评价水质中微生物总体污染水平的重要指标。

根据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的相关规定,微生物总数检查采用膜过滤法,通过将一定容积的水样过滤到膜上,再将膜培养于富含营养物质的培养基中,最终统计出微生物菌落总数。

这一检查项目的严谨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纯化水的微生物质量。

2. 大肠菌群检查大肠菌群检查是评价水质中是否存在粪肠道致病菌的关键指标之一。

我国药典2020版二部中对大肠菌群检查的相关要求十分严格,如规定了检测方法、培养基的配制等方面的内容。

这一检查项目的合格与否,直接影响着纯化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致病菌检查致病菌检查是对纯化水中致病菌的检测和评价。

2020年药典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20年药典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20年药典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在当今社会,中药饮片作为一种传统的中华医药制剂形式,其应用与研究已经历了漫长的历史。

为了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不仅需要对其有效成分进行分析检测,还需要对微生物限度进行检查。

而在2020年的药典中,围绕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法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1. 背景及重要性:中药饮片是中华传统医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一种应用广泛的中药剂型,一直受到人们的青睐。

然而,由于中药饮片的原料和制剂过程相对复杂,很容易受到环境和操作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微生物的污染和滋生。

如果这些微生物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将对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严重时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制定并完善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对于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检查项目及标准:2020年药典中关于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更新,将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检查: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

这些微生物对中药饮片的污染可能性较高,因此对其限度的检查也显得尤为重要。

大肠菌群是指以大肠埃希菌为代表的一类微生物,其数量的增加可能会导致中毒等严重后果;而霉菌和酵母菌则会对中药饮片的有效成分造成破坏,同时也可能对使用者的健康带来风险。

根据2020年药典,对这些微生物的限度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以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3. 检查方法及要求: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目前,常用的检查方法主要包括菌落总数法和培养方法。

菌落总数法是指通过将中药饮片放入培养基中,培养一定时间后观察菌落的数量来判断其中微生物的含量;而培养方法则是指通过将中药饮片制成悬浊液,然后通过不同的培养基培养显微生物,进而得到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

这些方法在有效检查微生物限度的也要求操作人员需严格掌握检查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作者个人观点:作为一名从事中药研究的从业者,笔者深切地理解并赞同2020年药典中对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更新和完善。

《中国药典》2020版修订内容.docx

《中国药典》2020版修订内容.docx
4
三十一、生物制品的标签及说明书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的规定。疫苗制品的说明书应符合本版药典“人用疫苗总论”的相关原则性要求。疫苗制品的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药典》相关品种“使用说明”项下通用模板的原则要求,生产企业应依据注册申报的临床试验结果和同品种上市后监测情况等资料确定和及时更新“【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
外源因子污染情况。
近交系(Inbred Strain)
新增
在一个动物群体中,任何个体基因组中 99%以上的等位
位点为纯合时定义为近交系。
并后再分装至一定数量细胞培养容器的一批细胞。
对 照 细 胞 (Vaccine Production Control Cell)
新增
取用于疫苗生产的同一细胞批的细胞,按一定比例留取样品,不接种目标病毒,与接种目标病毒的其他细胞采用相同的培养基成分,并在同一培养温度பைடு நூலகம்培养场地下,平行培养至规定的时间。采用规定的方法,通过对对照细胞系外源因子检测情况的判定,评估该细胞批的
《中国药典》2020版凡例增修订内容
序号
2020 版拟修订
1
十六、生产过程中抗生素和防腐剂使用的相关要求
2. 防腐剂的使用
(2)单剂量注射用冻干制剂中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除另有规定外,单剂量注射液不得添加防腐剂;供静脉用的注射液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
2
十七、生产及检定用动物
1、用于制备注射用活疫苗的原代动物细胞应来源于无特定病原体(SPF 级)动物;用于制备口服疫苗和灭活疫苗的原代动物细胞应来自清洁级或清洁级以上动物。其他动物组织来源的制品应符合各论的要求。所用动物应符合“生物制品实验动物质量控制”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检测要求(通则36013602与通则3603)的相关规定。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沙门氏菌检验:采用增菌培养和分离培养进行检验,以分离培养为主。
03
需氧菌总数限度标准变更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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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版药典相比,需氧菌总数限度标准有所提高,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更加严格。
2020版药典规定需氧菌总数不得超过100cfu/g或100cfu/ml。
需氧菌总数限度标准的变更有助于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实施监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违规处理: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变更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监督和检查机制的建立
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加强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确保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的有效实施
制药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确保药品的微生物限度符合2020版药典的规定。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限度标准变更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限度标准由原来的100cfu/g调整为50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限度标准变更后,对药品的微生物限度要求更加严格。
变更后的标准将更好地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微生物限度标准变更后,药品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需要按照新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估。
变更细则适用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微生物控制。
02
细菌总数检验方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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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药典中细菌总数的检验方法更改为滤膜法
旧版药典中细菌总数的检验方法为平板计数法
变更原因: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
滤膜法的优点:操作简便、快速、准确度高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2. 理化检查 3. 活菌数测定
按本总论附录2方法测定每克制品中的活菌数,应符合规 定。多价制品应分别测定各单价活菌数。
4. 杂菌检查
方法和结果判断与半成品的“杂菌检查”项相同。
5. 安全试验(新版已删除)
附录2 微生态活菌制品活菌数测定法
• 无菌称取3.0g制品或菌粉(胶囊取内容物),加入27.0ml 稀释液中,充分摇匀,做10倍系列稀释(最终稀释度根据 不同的指标要求而定)。取最终稀释度的菌液100μl,滴 入选择性琼脂培养基平皿上,共做3个平皿,并以玻棒涂 布均匀,置适宜条件下培养,到期观察每个平皿菌落生长 情况,并计数。当平皿菌落数小于10或大于300时,应调 整最终稀释度,重新测定。
基本要求: 微生态活菌制品的制备方法、工艺应能保证
成品含有足够的活菌数量,保持其稳定性,同 时应防止外源因子的污染。生产和检定用设施、 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 例”的有关要求。
生产用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 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 名称及来源; • 种子批的建立:三级种子批应分别冻干,置适宜温度保存;种子批
微生物检测用菌来源: CMCC:中国医学细菌保藏管理中心 CICC: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ATCC:美国微生物菌株保藏中心
• 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 。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 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
• 菌毒种的传代及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 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 各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毒 种施行统一管理。
2020版药典
供试品平皿上若 有疑似菌落生 长,取菌落分 离、纯化后采用 氧化酶试验及适 宜的鉴定试验, 确证是否为制品 中的目的菌或铜 绿假单胞菌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学习:将旧版的“相应”更换为“规定”,更便于按照1107进行判定执行。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洁净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学习:将旧版的“单向流空气区域”更换为“洁净空气区域”。

计数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
提示:后文增加了对于“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的更全面的表述,因注意结合此处的要求。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菌液制备……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人适量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
学习:此处改动同无菌检查法,将“3~5ml”的具体量调整为“适量”,便于根据孢子的量灵活掌握菌液制备方法。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微生物计数用的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学习:类似于无菌检查法,此处将“成品培养基”修改为“商品。

中国药典2020微生物限度检查

中国药典2020微生物限度检查

中国药典2020微生物限度检查
中国药典2020中对微生物限度的检查要求如下:
1.总菌落数限度:需满足以下要求:
- 不应含有大肠埃希菌或粪链球菌。

- 对无菌制品,其总菌落数规定不应超过制定的标准。

- 必须符合产品特性和验证的任何特定需求。

2.酵母和霉菌限度规定:
- 对无菌制品,每克中不应含有可繁殖的酵母和霉菌。

- 对非无菌制品,每克中不应含有可繁殖的酵母和霉菌。

建议
进行采样和检测多数生物制品样品。

3.大肠菌群限度规定:
- 每克中不应含有大肠菌群。

对某些产品(如消毒剂指定的测定),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或者规定了合适分析方法的产品例外。

4.针对特定微生物的检查:
- 对某些产品,药典可能要求进行特定微生物的检查,以确保
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中国药典2020中关于微生物限度检查
的一般要求,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产品类型和特性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微生物检查时,需根据产品的特定需求和合适的分析方法进行操作。

在实际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中,还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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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检定 • 微生态活菌制品质量检定应包括菌粉检定
、半成品检定和成品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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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粉检定
1. 外观 2. 目的菌检查
取少量菌粉加入适量灭菌生理氯化钠溶液或其他适宜稀释液后,涂布 在适宜琼脂平皿上,在适宜条件下培养,其培养物的生长特性和染色镜 检的特征应符合生产用菌种特征 。
数法》 •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
查法》 •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 3605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 1421 《灭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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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
• 9202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 则》
•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 则》
•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变更) •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
指导原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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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 灭菌用生物指示剂指导原则(新增) • 生物指示剂耐受性检查法指导原则(新增) • 细菌 DNA 特征序列鉴定法(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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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置适宜温度保存;种子批传代应限定传代 次数,原始种子批和主种子批启开后传代 次数不得超过10代,工作种子批启开后至 发酵培养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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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生产用菌种
• 种子批的检定:应依据最新版伯杰氏细菌 系统鉴定手册和伯杰氏细菌命名手册的有 关规定进行,形态、生长代谢特性检查。 原始种子或主种子还应做遗传特性和抗生 素敏感性等检查。
3. 杂菌检查
方法和结果判断见本总论附录3。如不符合规定应废弃。
4. 干燥失重 5. 活菌数测定
。 测定每克菌粉中含有的活菌数量。方法见本总论附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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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的检定 • 半成品须做杂菌检查,根据用药途径确定
杂菌检查的质控指标。方法和结果判断见 本总论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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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菌数(CFU/g)=3个平皿菌落数之和/3*10*最终稀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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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
•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系检查微生态活菌制品的菌粉 、半成品及成品受外源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检查项目 包括控制菌检查,非致病性杂菌、真菌计数。
基本要求:
微生态活菌制品的制备方法、工艺应能保证
成品含有足够的活菌数量,保持其稳定性,同时
应防止外源因子的污染。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
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
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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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 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 名称及来源; • 种子批的建立:三级种子批应分别冻干,
新版药典变更解读
——微生物相关
分析质检中心微生物组 2020年05月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1
涉及内容
药典三部: • 生物制品通则:《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
毒种管理规程》 • 总论:《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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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
• 1101 《无菌检查法》(变更) •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
• 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 菌、支原体、立克次体或病毒等
• 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微生物检测用菌来源: CMCC:中国医学细菌保藏管理中心 CICC: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ATCC:美国微生物菌株保藏中心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 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 。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 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
• 菌毒种的传代及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 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 各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毒 种施行统一管理。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 细的总账及分类账。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 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 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 传代冻干日期和数量。在保管过程中,凡 传代、冻干及分发,记录均应清晰,可追 溯,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5. 安全试验(新版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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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微生态活菌制品活菌数测定法
• 无菌称取3.0g制品或菌粉(胶囊取内容物),加入27.0ml 稀释液中,充分摇匀,做10倍系列稀释(最终稀释度根据 不同的指标要求而定)。取最终稀释度的菌液100μl,滴 入选择性琼脂培养基平皿上,共做3个平皿,并以玻棒涂 布均匀,置适宜条件下培养,到期观察每个平皿菌落生长 情况,并计数。当平皿菌落数小于10或大于300时,应调 整最终稀释度,重新测定。
成品检定 1. 鉴别试验
检查成品中所含的目的菌是否符合生产用菌种的特性。即按上述“ 种子批的检定”方法进行生长特性、染色镜检和生化反应检查,应符合 规定。
2. 理化检查 3. 活菌数测定
按本总论附录2方法测定每克制品中的活菌数,应符合规 定。多价制品应分别测定各单价活菌数。
4. 杂菌检查
方法和结果判断与半成品的“杂菌检查”项相同。
•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 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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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四类菌毒 种须经单位领 导批准。销毁 后应在账上注 销,作出专项 记录,写明销 毁原因、方式 和日期。
生产用菌毒种应按各论要求进行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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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
• 微生态活菌制品必须由非致病的活细菌组成,无 论在生产过程、制品贮存和使用期间均应保持稳 定的活菌状态。它可由一株、多株或几种细菌制 成单价或多价联合制剂。根据其不同的使用途径 和方法可制备成片剂、胶囊颗粒剂或散剂等多种 剂型。
三级种子批常规检查包括以下3 项: (1) 培养特性及染色镜检; (2) 生化反应; (3) 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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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菌种 • 原始种子或主种子批还需进行以下检查 (1) 细菌代谢产物——脂肪酸测定 (2) 遗传特性分析 (3) 抗生素敏感性试验 (4) 稳定性试验
原始种子和主种子应冻干保存于8℃以下,工 作种子应置于适宜温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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