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集中供水工程

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二0一六年一月

目录

前言 (4)

1 综合说明 (6)

1.1 工程实施背景 (6)

1.1.1 工程规划结论 (6)

1.1.2 设计依据 (6)

1.1.3 建设任务与目标 (6)

1.1.4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7)

1.2 工程概况 (7)

1.3 工程特性表 (7)

2 工程现状 (11)

3 工程总体方案 (12)

3.1 工程总体布置 (12)

3.2 厂址 (12)

3.3 取水工程 (12)

3.4 原水输水工程 (12)

3.5 净水厂工程 (12)

3.6配水工程 (12)

3.7辅助工程 (12)

4 设计规模和水源选择 (13)

4.1 设计规模 (13)

4.2 水源选择 (14)

4.3 工程防洪和抗震标准 (14)

5工程设计 (16)

5.1 工程设计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16)

5.1.1设计规模 (16)

5.1.2主要工程内容 (16)

5.2 工程设计 (16)

5.2.1 取水工程 (16)

5.2.2 原水输水工程 (17)

5.2.3 净(配)水厂工程 (17)

5.2.4 配水工程 (18)

5.2.5 建筑设计 (18)

5.2.6 结构设计 (18)

5.2.7 供配电设计 (19)

5.2.8 水厂信息化设计 (20)

5.2.9 节能与节水设计 (20)

5.3 水质管理 (20)

5.3.1 水源水质管理 (20)

5.3.2 净水厂水质管理 (20)

5.3.3 管道水质管理 (20)

5.4 主要工程量及材料、设备汇总 (21)

6 施工组织设计 (22)

6.1施工条件 (22)

6.2施工总体布置 (22)

6.3施工工艺方法 (22)

6.3.1取水工程施工工艺 (22)

6.3.2输配水管网工程施工工艺 (22)

6.3.3净水构筑物施工工艺 (22)

6.4施工进度 (23)

7 工程占地及拆迁 (24)

7.1工程占地征用依据及原则 (24)

7.2工程占地与拆迁情况 (24)

7.3工程占地及拆迁补偿 (24)

8 卫生学评价 (25)

8.1 评价目的 (25)

8.2 组织管理 (25)

8.3 主要评价内容 (25)

8.4 评价结论 (26)

9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27)

10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流失防治措施 (28)

11 建设期管理 (29)

11.1 组织机构 (29)

11.2 建设管理模式 (29)

11.3 资金管理 (29)

11.4 质量、进度管理及安全生产 (29)

12 建后管理 (30)

13 工程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31)

13.1 工程投资概算 (31)

13.1.1 编制说明 (31)

13.1.2 工程概算总投资 (32)

13.1.3 工程概算表 (32)

13.2 资金筹措 (33)

14 经济评价 (34)

14.1 国民经济评价 (34)

14.1.1效益分析 (34)

14.1.2国民经济评价 (34)

14.2 供水成本及水价测算 (34)

14.3 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35)

15 结论与建议 (36)

附录Ⅰ (37)

附录Ⅱ (39)

编制说明 (43)

前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第七条建议“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中,提出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建议中提到要解决贫困人口的通水问题,水利部也明确“十三五”期间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作为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的第一项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部政策文件精神,我省把解决农村地区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作为实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首要任务。各地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要详细调查项目区内的贫困人口分布、饮水现状等情况,详细阐述解决农村地区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方面的相关设计内容。

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中“所有集中供水工程都应编制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参照《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指南》成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SL 559—2011)标准,结合《江西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要求(实施方案阶段)》(2015年省环保厅颁布)对各类规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区划分提出了不同的技术要求,在《江西省××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2009年)的基础上,江西省水利厅委托省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编制了《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项目设计单位使用,并为单项工程审查审批工作提供依据。本《指南》适用于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类型,改造工程类型包括管网延伸、水源改造、

净水厂改造、输配水管网改造、水质管理改进等类型。

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单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与本指南不一致的,按照本《指南》执行。各地在执行《指南》中遇到的重要情况或问题,请及时反馈。

1 综合说明

1.1 工程实施背景

1.1.1 工程规划结论

简述工程规划结论。主要包括本工程与《**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等规划衔接情况说明及结论。其中重点说明本工程与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衔接情况。

1.1.2 设计依据

简述工程的设计依据。主要包括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阶段审批文件、选址意见书等批文,包括批准机关、文号、日期等;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取水许可证;工程地质初步勘察报告;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技术标准;主要设计基础资料(资料名称、来源、编制单位及日期,应包括水源利用、用电协议、水源水水质检验报告等)等内容。

1.1.3 建设任务与目标

1、建设任务

简述工程建设任务。

2、设计供水范围和设计年限

简述工程供水范围、乡镇村名称及其相应的供水人口(其中贫困人口数量),以及工程设计年限。

3、建设目标

简述工程设计水平年达到的巩固提升建设目标。

4、工程设计目标及标准

(1)供水水量、水质、水压等目标

简述工程设计供水水量、水质、水压等目标。

(2)各专业的主要设计标准

列举出各专业的主要设计标准。

1.1.4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区概况

简述项目区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区域地质、地震烈度、社会经济等概况。

(2)供水现状

简述供水现状(包括贫困人口供水现状)和主要存在问题。

(3)必要性和紧迫性

简述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改造工程,要详细说明工程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4)可行性

简述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1.2 工程概况

简述工程所在位置(乡镇、村),供水范围,解决的村镇名称、农户数、人口数量(其中贫困人口数量),工程布置、工程规模及工程主要内容、工程措施、水源地设置、工程管理、保障措施、工程概算、经济评价等概况内容。

1.3 工程特性表

××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集中供水工程特性表

2 工程现状

针对新建工程,简述项目范围内已有供水工程的现状总体情况,包括工程供水能力、供水范围、现状运行管理、工程老化等情况。

针对改造工程,详细阐述已建工程的现状总体情况,主要包括水厂水量、水质以及生产运行管理等方面现状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水厂实际日供水规模是否达到设计规模及原因分析,现定水价的合理性分析及水费征收情况等内容。应分别对已建工程的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配水工程以及辅助工程等进行详细描述。

3 工程总体方案

3.1 工程总体布置

结合工程的目标和建设条件,分析影响工程总体布置的主要因素,对可能选用的总体布置方案进行论证和比选,并列出选定方案的工程总体布置示意图。

3.2 厂址

简述厂址方案选择的原则、比选结果(不需新选厂址的工程,只需描述现状厂址位置)。

3.3 取水工程

简述取水工程新建(或改造)方案选型的原则、方法及比选结果。

3.4 原水输水工程

简述原水输水工程新建(或改造)方案选型的原则、方法及比选结果。

3.5 净(配)水厂工程

简述净水工程和供水泵房新建(或改造)方案选型的原则、方法及比选结果。

3.6 配水工程

简述配水工程新建(或改造)方案选型的原则、方法及比选结果。

3.7 辅助工程

简述辅助工程新建(或改造)方案选型的原则、方法及比选结果。

4 设计规模和水源选择

4.1 设计规模

针对供水规模维持不变的工程,即设计供水规模等于现状供水规模。简述工程现状所具备的最大供水规模,实际用水量,供水范围及用水人口数量与分布等基本情况。

针对新建工程和供水规模扩大的工程,需对设计供水规模进行测算,可采用供水定额下限。主要设计内容包括:

(一)现状供水规模(对改造工程)

简述工程现状供水规模。

(二)供水范围与供水人口

简述工程的供水范围及供水人口。

(三)设计供水人口

简述工程供水人口,利用人口自然增长法与机械增长法相结合的方式测算项目区设计年限内设计供水人口。

(四)用水量预测

简述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用水量预测计算。根据供水服务对象,分别测算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企业(乡镇工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绿地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与其它未预见水量和用水总量。

(五)供水规模

测算工程供水规模。

(六)人均综合用水量

测算人均综合用水量。

4.2 水源选择

针对取水量不变,且水源地不变的工程,不需重新对所选择的水源进行分析、论证。只需简述水源水量、水质及卫生防护措施等基本情况。

针对新建工程和取水量增加或者选择新水源的改造工程,水源选择需重新进行分析、论证。主要内容如下:

1、水源分析

应对供水范围内现状饮用水水源以及附近区域可作为供水工程的水源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和分析,收集有关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检验和水文地质水质等基础资料,并对供水水源进行分析和评价。

2、水源论证

根据规范,供水水源应符合有关基本要求。

针对新建工程和取水量增加或者选择新水源的改造工程,应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必要时,进行不同水源的方案比选。

3、水源选择

从水量可靠、水质合格、取水方便、便于管理、经济合理等多方面进行必要的供水水源方案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供水水源。

4.3 工程防洪和抗震标准

工程防洪和抗震标准应与工程所在地防洪和抗震标准相衔接。

如工程所在地无相关防洪和抗震标准,集中式供水工程的防洪设计应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SL252)的有关规定。供水受益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应按20-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50-100年一遇洪水进行校核;供水受益人口等于或小于1000人以下的供水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应按10-20年一遇

洪水标准设计、30-50年一遇洪水进行校核。位于长江干堤、鄱阳湖重点圩堤内的集中供水工程,其防洪标准与堤防防洪设计标准一致。

供水受益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设计;供水受益人口等于或小于1000人以下的供水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设计。

5工程设计

根据工程总体方案论证确定的工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取水、输水、净水、配水及辅助工程的设计;水源水、净水厂水、管道水等水质管理内容;主要工程量及材料、设备汇总等内容。

5.1 工程设计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5.1.1设计规模

根据工程总体方案论证,确定设计年限的设计规模。如为分期实施的项目,需确定设计年限的分期设计规模。

5.1.2主要工程内容

简述工程的取水、输水、净水、配水等主要新建(改造)工程内容、规模、工程量。

5.2 工程设计

5.2.1 取水工程

(一)取水构筑物

根据取水工程新建(改造)方案,阐述地表水取水头部、取水构筑物或地下水水源地取水井的设计原则及方案比较,说明各构筑物的工艺设计参数、结构型式、基本尺寸、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起吊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等。地表水取水构筑物要说明设计标准,防冰凌、防水草、防淤积及岸坡保护措施以及对航运的影响等。

(二)取水泵站

根据取水工程新建(改造)方案,取水泵站设计流量、设计扬程、机组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及台数),泵房的结构形式与尺寸、泵

房布置,防止水锤措施等。

有防洪要求的工程应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设计。

5.2.2 原水输水工程

根据原水输水工程新建(改造)方案,确定原水输水管道长度、条数,输水管设计流量按最高日工作时平均用水量加上水厂自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的5~10%)除以每天工作小时数计算;确定输水管材、管径、输水流速,计算管道水头损失。

5.2.3 净(配)水厂工程

根据净水工程新建(改造)方案进行设计,主要内容如下。

(1)简述净化工艺流程。

(2)净(配)水厂工程位置,平面及竖向设计,土方平衡计算,占地面积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净水构筑物主要设计参数、尺寸,设备型式及性能参数、数量,采用新技术的工艺原理和特点。

(4)净水药剂的选择及其用量、搅拌方式、投配方式、储量及储存方式、计量设备,加药间的尺寸、布置及其所需设备类型、台数与性能,卫生安全措施。

(5)消毒剂的选择及其用量、投加方式、投配点、投配和计量设备、储量及储存方式,消毒间的布置和安全措施。

(6)排泥水及冲洗水的排放或回收措施,对排放水体的环境影响,污泥处置方法。

(7)清水池。确定清水池的型式、有效容积、尺寸及座数。

(8)供水泵房。根据供水水量、水压目标及配水管网水力平差计算,

确定泵房的设计流量及扬程,选择水泵机组的型号、性能参数、台数及附属设施。确定泵房的型式、尺寸、结构形式。

(9)辅助生产建(构)筑物及附属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其使用功能。

(10)厂内各构筑物、建筑物给水管、消火栓的布置,排水管布置及雨水排除措施,道路设计、绿化设计等厂区总平面布置。

(11)水厂内水质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和拟开展的水质检测项目。

5.2.4 配水工程

根据配水工程新建(改造)方案,阐述配水工程的输水方式、线路等,并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设计。

(1)配水管网布置

(2)管网水力计算

(3)列出近远期管道安装工程的直径、长度、数量、材质表。

(4)简述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等特殊地段的技术措施。

5.2.5 建筑设计

(1)简述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或使用功能确定的建筑物的组成和建筑物的面积。

(2)确定各建筑物建筑平面布置、层数和层高。

(3)提出建筑物的立面造型、装修标准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4)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需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有关规定。

5.2.6 结构设计

(1)分析与结构设计有关的项目区所在地区水文气象、工程地质条件,地下水位、冰冻深度、地震基本烈度、对场地的特殊地质条件(如软弱地

基、膨胀土、滑坡、溶洞、冻土、采空区、抗震的不利地段等)等资料,确定工程建(构)筑物和管道的设计荷载。

(2)根据新建(改造)建(构)筑物使用功能、生产需要所确定的使用荷载,地基土的承载力设计值、抗震设防烈度等,阐述对结构设计的特殊要求(如抗浮、防水、防爆、防震、防腐等)。

(3)阐述主要新建(改造)建(构)筑物和大型管、渠结构设计的方案比较和确定,如结构选型、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设置、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的结构处理、主要结构材料的选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等。

(4)当套用标准设计和设计质量优良的工程设计图时,应说明其设计原始资料和使用条件是否合适;如需对套用图纸进行局部修改时,应阐述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等情况,并附修改部分的计算书。

(5)必要时应概述对重要构筑物、管渠穿越河道等特殊工程的施工方法。

(6)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需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有关规定。

5.2.7 供配电设计

简述供配电设计内容。包括:

(1)设计范围

(2)负荷性质和供配电电源及运行方式

(3)负荷计算

(4)变配电室设置

(5)电气设备的防火

(6)防雷与接地

(7)照明

5.2.8 水厂信息化设计

简述水厂仪表、自控及通讯设计。

5.2.9 节能与节水设计

简述能耗情况及主要节能措施,包括供水系统节能、建筑物节能措施、电气与机械设备节能和节水措施等。

5.3 水质管理

5.3.1 水源水质管理

结合工程巩固提升的建设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水源水水质管理手段措施,水质管理内容包括:

(1)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

(2)加强水源卫生防护管理与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

(3)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5.3.2 净水厂水质管理

结合工程巩固提升的建设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净水厂水质管理手段措施,水质管理内容包括:

(1)加强生产管理

(2)加强水质检测工作

(3)加强水厂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4)加强应急管理

5.3.3 管道水质管理

结合工程巩固提升的建设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管道水水质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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