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
清除矛盾隐患排查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矛盾的存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然而,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隐患。
为了确保社会稳定和谐,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报告对某地区范围内的矛盾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提出相应的清除措施和建议。
二、排查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也随之显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排查和清除矛盾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报告对某地区范围内的矛盾隐患进行了排查。
三、排查范围及方法1. 排查范围本次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城乡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均、就业压力等问题;(2)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3)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的问题;(4)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的问题;(5)社会治安、民族团结等方面的问题。
2. 排查方法(1)问卷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矛盾隐患的认知和评价;(2)座谈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代表等,共同探讨矛盾隐患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措施;(3)实地调研:深入基层,实地了解矛盾隐患的具体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4)数据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矛盾隐患的规律和特点。
四、排查结果1. 城乡发展不平衡(1)问题表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2)原因分析:城市资源集中,农村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2.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1)问题表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等问题。
(2)原因分析:相关部门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群众利益受损。
3. 民生领域问题(1)问题表现: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存在资源分配不均、服务质量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原因分析:相关部门在民生领域投入不足,政策执行不力。
关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

关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因土地承包、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经济快速发展。
如何进一步整合基层维护稳定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最近我们深入到淮滨县、光山县、浉河区的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研,与当地综治、公安、司法、法院、土地、计生、信访、民政、城管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了座谈和探讨,现将基本情况综述如下:一、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据调研资料中不完全统计,淮滨、光山、浉河3个县(区)1至4月份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56件,调成1821件,调成率XX.X%,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6起,防止群体上访36起、XXX人,防止民转刑32起,制止群体性械斗68起。
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其主要经验和做法是:(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对稳定工作构成压力最大、影响最广的主导性因素,能否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排查调处,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不论工作多忙,都定期接待群众上访,并坚持以人为本,深刻体会群众的困难,舍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从而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和未萌阶段。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坚持各项制度是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
所到之处的县乡都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
他们一是建立健全了乡(镇)、村、村(居)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一、引言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常态,但如果不及时化解,则可能演变成不稳定的因素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为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本次调研主要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对策措施进行探讨。
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要性1. 社会稳定: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为社会事件。
2. 人民福祉:有效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民生水平。
3. 政府形象:积极主动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1. 信息不对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政府部门通常获得的信息比群众更加全面,而广大群众的诉求和需求则难以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导致信息不对称。
2. 排查能力不足:一些地方基层政府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由于缺乏专业的排查人员和技术支持,无法高效地夜排查问题,从而影响了解决问题的速度和效果。
3. 处理手段单一:当前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大部分还是依赖简单的调解、协商等手段,而在一些复杂矛盾纠纷中,这些手段往往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对策措施1. 设立矛盾纠纷排查专门机构:在各级政府中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并配备专业和技术人员。
2. 建立科学判别和解决机制:在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过程中,建立科学、合理的判别和解决机制,包括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矛盾纠纷裁决机构等,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解决方案。
3.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渠道: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加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渠道,实现信息的双向流通,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诉求,从而能够更好地排查和解决矛盾纠纷。
4. 建立培训和储备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专业人员的培训和储备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他们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研报告

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研报告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
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派出所肩负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
为了深入了解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效能,本报告通过对XX地区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考察、访谈等多种方法,对XX地区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面了解。
首先,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学术论文,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进行梳理。
其次,对XX地区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最后,通过访谈派出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和矛盾纠纷当事人,深入了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状(1)矛盾纠纷类型多样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类型日益多样化,包括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合同纠纷等。
派出所需要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排查化解。
(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
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要包括受理矛盾纠纷、调查核实、调解处理、跟踪回访等环节。
在实际工作中,派出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调查、调解会议等方式,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
近年来,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2.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不足。
部分派出所工作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不足,对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掌握不够,导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效果不佳。
(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资源不足。
部分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资源不足,如人员配备、经费支持等,影响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完善。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的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引言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如何有效解决这些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成为重要问题。
本报告旨在调查和分析现阶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情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使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三、调研结果1.多元化解机构的建设在调研对象城市中,多元化解机构建设已取得一定进展。
包括设立调解中心、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员队伍等,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有效平台和机制。
2.多元化解方式的应用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得到了广泛应用。
其中,调解、仲裁、人民调解等方式被普遍采用,协商、调解在各类矛盾纠纷中具有较高的解决率。
3.社会力量参与情况除了政府和相关机构,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
如基层组织、非政府组织、专业化服务机构等,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方案。
4.参与主体多元化在多元化解过程中,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不仅有当事人、调解员、仲裁员等专业人员参与,也有专家学者、民众代表等非专业参与主体积极参与其中,为矛盾纠纷解决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观点。
5.支持措施的完善为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发展,相关部门和机构也提供了一系列支持措施。
包括经费投入、政策支持、法律保障等,为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问题分析1.多元化解机构建设不平衡虽然多元化解机构在一些城市得到了较好的建设,但在一些地区建设还比较滞后。
需要加大各地区多元化解机构的建设力度,提高矛盾纠纷多元解决的能力。
2.多元化解方式应用有待提高虽然多元化解方式在一些矛盾纠纷中得到了应用,但在一些复杂矛盾纠纷中,仍然倾向于依赖传统诉讼和法律手段。
需要加强多元化解方式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类纠纷解决方式的知晓率和应用率。
3.社会力量参与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的范围和程度尚有待提高。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的引导和培养,提高其矛盾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
矛盾 纠纷排查化解 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研报告一、概述矛盾和纠纷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如何有效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调研报告旨在深入了解矛盾纠纷的产生原因、解决方法和相关政策措施,为今后更好地处理矛盾纠纷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矛盾纠纷的产生原因1. 社会角色冲突社会成员之间由于不同的社会角色和身份地位而产生的矛盾,例如雇主与员工、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
2. 利益分配不均社会资源有限,不同裙体之间在资源分配上存在着不公平现象,导致利益矛盾和纠纷的产生。
3. 文化价值观念差异不同文化、宗教和价值观念的差异是矛盾冲突的重要原因,甚至可能引发跨国界矛盾。
三、矛盾纠纷的化解方法1. 对话协商通过双方对话协商,了解对方需求和诉求,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
2. 法律途径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以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如起诉、仲裁等。
3. 第三方调解借助于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调解,帮助双方找到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
四、相关政策措施1. 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应当引导当事人寻求和平解决,政府部门设立了相关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
2. 加强法治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解决。
3. 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社区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五、结论通过对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调研,我们发现矛盾纠纷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方法是多方面的,需要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
我们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调解服务能力,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也呼吁每个人在面对矛盾纠纷时,保持理性、冷静,并尊重法律法规,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矛盾,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矛盾纠纷化解的挑战和机遇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是一个需要长期持续努力的过程,它所面临的挑战也是多方面的。
社会变迁、经济发展、文化冲突等因素可能会导致一些新的矛盾纠纷产生,因此需要不断更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方法和政策。
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研报告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研报告xx镇地处科右前旗政府南,东、西与乌兰浩特市、吉林省洮南市接壤,这里交通便利,通讯快捷。
总面积22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24万亩,全镇辖15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2.1万,是一个蒙、汉、回、满等多民族聚集镇。
我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镇15个行政村都成立了调委会有专兼职调解员83人,特别是2009年各村又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此基础上,xx镇综治办形成了这个调研报告。
一、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做法与成绩近几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及各村能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持“一手促发展,一手保稳定”,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我镇社会总体上的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抓建设统一了思想认识。
思想认识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力量之源,也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想保障。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当做关系党的事业兴衰的大事来抓,从抓什么到怎么抓,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长规工作到长效机制,我们构筑起新型防控体系。
20xx年初在总结20xx年工作中,我们发现全年共调解纠纷100余起,这项工作不仅牵扯了镇党委、政府很大的精力,同时也影响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大局。
基于以上认识,镇党委、本文来自政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这几年矛盾纠纷涉及到的部门,率先提出了整合治安资源,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这一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安全的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按照这一工作思路,结合xx镇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经管站等部门纳入调处中心,让他们直接介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在这一工作模式探索中,我们随前旗政法委赴外地考查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学习,我们的工作思路逐渐清晰了,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旗政法委的指导下,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大调解格局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了以部门力量的整合、资源共享、镇村联动、携手调处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
对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调研报告

对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社会发展进步加速,人们从物质生活需求到精神层面追求的多样化,导致社会矛盾纠纷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对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情况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共收集到500份有效问卷,并对20个案例进行了深入访谈和观察。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主要方式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调研中,70%的受访者表示,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会首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他们会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或通过法院等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这种方式较为常见,适用于许多公共领域和涉及到法律法规的纠纷。
2.通过协商和对话解决有30%的受访者表示,在面对矛盾纠纷时会主动寻求协商和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
他们通过直接交流、沟通和妥协来达成一致,避免将矛盾升级成纠纷。
这种方式对于人际关系和私人领域的纠纷较为适用,能够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3.通过第三方中介解决在调研中,10%的受访者表示在矛盾纠纷中会选择第三方中介来进行调解或斡旋。
这些中介可以是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甚至是专门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
这种方式可以在一个相对中立的环境中进行,帮助双方更好地沟通和接受调解。
4.通过舆论监督解决在调研中,有一小部分受访者认为通过舆论监督可以解决矛盾纠纷。
他们通过向媒体、公众或社交网络曝光问题,引起舆论关注,从而迫使相关方面重视和解决问题。
这种方式适用于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影响的问题,能够起到警示和监督作用。
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影响因素1.教育程度调研结果显示,受访者的教育程度与多元化解方式有一定的关系。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更倾向于通过协商和对话解决矛盾纠纷,而受过低等教育的人则更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也会对多元化解方式产生影响。
调研显示,社会主义国家的居民更倾向于通过协商和中介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而西方国家的居民更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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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综治办的工作安排,我镇综治办按照要求内容,积极深入基层进行了解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当前,社会治安形式总体良好,但是,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繁重。
社会各方面的矛盾纠纷还大量存在,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加。
较之以往,目前的矛盾纠纷除数量有所上升外,在表现形式上也有很大的不同。
突出表现为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之间,等纠纷(当然,目前的婚姻家庭纠纷尤其是婚姻纠纷呈大幅上升趋势),也就是个体与集体之间纠纷。
这些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广泛性,矛盾纠纷普通存在;二是群体性,集体上访时有发生,群体械斗情况也有发生,矛盾主体一方往往人数较多;三是复杂性,引发纠纷的原因有体制、观念、作风各方面的因素,有时则是多种因素交结在一起,调处难度增大。
当前形势下我镇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在农村方面,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地方的土地权属不清,群众争执激烈,甚至发生械斗。
2、有部分上访老户对信访答复不满意或有关部门未予
答复持续上访或越级上访不断。
二、社会矛盾的现实解决机制及存在的问题
1、我镇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直作为维稳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排查会议,一把手亲自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
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抽调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土地、管理区等部门有关人员,深入农村、企业、学校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早解决。
“春种”、“收秋”、及国庆和春节期间,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大规模排查,确保农忙、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2、我镇还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预防和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形成了一套制度:一是镇每天安排10人值班,两名班子成员带班,每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值班;二是成立督导组,全天候、不定时对机关和各村进行检查;三是每村确定一名信息员,随时报告情况;四是如发生突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及时赶到出事地点,做好劝返、疏散工作,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以防止事态恶化。
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一是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基于司法行政系统指导,自治性解决机制发育不足,村民调委会是在法院指导和司法行政机
关管理与指导下进行工作的自治性民间组织,这种调解受行政权力的支配和影响较大,有许多不利因素:(1)、增加了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负担;(2)、强化了群众对政府的依赖,不利于群众自我管理的积极性;(3)、增加了基层信访压力;二是调解过程缺乏制度化、规范化。
如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结果最终往往由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拍板,因此,纠纷解决方式比较随意,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可能会造成调处结果的不公平,造成一方不满。
同时,在行政协调过程中,由于受“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影响,个别基层干部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协调,给群众传递“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信号,使群众大量纠纷涌向信访部门,有的还以各种激化方式引起领导重视,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
1、要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深化农村改革,集中精力发展农村经济,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在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于改革有不解之缘。
这些矛盾有的是由于新旧体制的碰撞而引起的,有的是改革没有配套而产生的,有的是由于旧思想看不惯新事物而出现的。
解决好这些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发展经济,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招商引资蛋糕做大。
社
会财富增加了,人民富裕了,许多矛盾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二是要搞好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公民在生产、生活中能够依法办事、依法做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一是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梳理,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给予高度重视,并将排查和梳理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乡主要领导;二是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工作中要对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达到“五个底数清”,即矛盾纠纷总数、已调、未调底数清;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纠纷底数清;群体(5人以上)上访事件底数清;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员情况底数清。
并要做到矛盾纠纷主要情况及产生原因明确、涉及人数明确、调处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确、处理办法及具体措施明确;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各村委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坚持做到“四个不”,即不弄虚作假、不夸大问题、不缩小问题、不隐瞒事实,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能出现推诿和不理不睬现象。
3、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组织力量建设,只有把基层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维稳办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整合起来,才能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既各司其职,又大力协作、互相配合,真正维护好当地的社会治安,保证稳定的工作大局。
一是综治办要当好党委和政府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带头贯彻执行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参加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并经常向党委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反映情况,报告工作,提出建议。
严格治安管理措施,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基层治保组织、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二是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属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适当的调整工作重点、警力部署和勤务制度,改进工作方法,用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加强基层治安基础工作,以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司法所要结合自己的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
依法积极疏导、调处各种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做好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四是法庭要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跟踪监督,确保办案快捷高效。
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和简易化审理方式,缩短办案周期。
加大诉讼调节力度,积极疏导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
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利用非诉
讼渠道解决社会纠纷,缓解审判压力。
开展清理超审案件和超期羁押被告人的活动,严格执行审限制度,有效纠正“拖案”现象。
四、对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1、建立矛盾预防机制。
农村的矛盾纠纷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生的过程,因此,坚持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在工作中,基层干部要解决的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可能诱发矛盾的苗头性、倾向性因素,积极预测,超前防范,消除矛盾。
2、做好村级调委会的管理工作。
村级调委会是调处农村矛盾纠纷的中坚力量,是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法定组织。
要使村级调委员会更好地发挥出其作用,一是实行层级管理机制,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内的各类纠纷,调解不下的,交由乡调委会进行调解,尽可能做到在辖区范围内解决矛盾,避免矛盾激发;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村调解员、治保委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调解技巧,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调处。
我乡每年都组织两次全乡综治、民调主任培训班,通过邀请市综治办领导和律师给他们讲解如何处理复杂的矛盾纠纷,提高
他们处理纠纷的能力,都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村级调委会的自治性,司法所要尽量放权给村级调委会,地方行政部门则在调处过程中起监督作用,保障村级调解委员会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发挥其自主性。
3、健全保障激励机制。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调解组织要配备办公室或调解室,做到“六有”,即有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基础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支付调解员的日常工资及误工补贴,调动其调解积极性;三是建立调解奖励措施,对调解成功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级调委会进行必要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