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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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21版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21版

附表1
医疗废物分类录
传染病患者、凝似传染病患者以及融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

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附表2
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说明:本附表收录的豁免清单为符合医疗废物定义、但无风险或者风险较低,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在部分环节或全部环节可不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处置统计表

医疗废物处置统计表

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废物处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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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感染性医疗废物: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损伤性医疗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的废弃医用锐器(如:针头、缝合针、载玻片、手术刀等)。

化学性医疗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消毒剂、血压计、温度计等)。

病理性医疗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如:手术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器官组织等)。

药物性医疗废物:过期淘汰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如废弃的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废弃的疫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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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中。

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

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附表2
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说明:本附表收录的豁免清单为符合医疗废物定义、但无风险或者风险较低,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在部分环节或全部环节可不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
3动物组织及尸体。
4胎龄在16周以下或胎重不足500克的死产胎儿。
5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的胎盘;产妇放弃的胎盘。
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包装袋及黄色专用带盖废物桶。
标签“病理性废物”。
药物性
废物
1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疫苗及血液制品。
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包装袋分类集中存放。
2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
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包装袋及黄色专用带盖废物桶。
标签“感染性废物”。
棉纤维类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废弃的棉纤维类废物如引流条、纱布、绷带、棉球、棉签及其他各种敷料;废弃的污染被服。
金属类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废弃的非锐器金属类废物,如内固定钢板等。
标签“感染性废物”。
2其他实验室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
直接放入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包装袋、专用容器。标签“感染性废物”。
损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和各种导丝、钢钉等。
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利器盒。
标签“损伤性废物”。
4废弃的含重金属物质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口腔科使用后的含汞物品、显(定)影液等。
用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分类集中存放。
标签“化学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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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
类别
代表性废物类
常见废物
包装袋、收集容器及标签




医疗废物分类及标识说明

医疗废物分类及标识说明

医疗废物分类及标识说明附件1医疗机构常见废物分类目录一.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类别定义常见废物包装袋.收集容器.标签及警示标志感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1.废弃的医用塑胶类器具和用品,如一次性输血器.输血袋.临床诊疗活动时支撑包装袋的容器可为开放染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透析器•透析管路•介入导管.阴道窥器•引流装置.吸痰管.式;性疗废物呼吸管路.氧气面罩.雾化器.鼻导管.导尿管. 集尿袋等;包装袋使用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包装袋(符废一次性托盘.一次性口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手术大中单.合HJ421-XX相关要求,下文中包装袋的要求物一次性帽子.口罩. 一次性换药碗;一次性橡胶手套.硅橡胶与此处相同);乳房;实验室使用的塑料试管.滴管.吸管.离心管等。

有效封口(附件四,下文中有效封口的做法与2.废弃的医用棉纤维类.非锐利金属类.纸类等废物。

如引流此处相同);条.纱布.绷带.棉球.棉签及其他各种敷料;废弃的污染被标签(附件三)标注“感染性废物”;服;内固定钢板。

收集容器使用专用带盖废物桶,在容器显眼处3.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应有“感染性废物”文字或示意图(附件五)。

性输液器。

双层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包装袋,有效封口,4.隔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标签标注“感染性废物”;病人的生活垃圾。

收集容器使用专用带盖废物桶,在容器显眼处5.各类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

应有“感染性废物”文字或示意图。

6.隔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在产生地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放病人的医疗废物。

入有警示标志的黄色专用包装袋,有效封口,标签标注“感染性废物”。

7.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和容器。

损能够损伤人体的废弃的医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有警示标志的专用利器盒(符合HJ421-XX相伤用锐器穿刺针. 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和各种导丝.钢钉关要求);性等。

最新医疗废品分类目录(2023年版)

最新医疗废品分类目录(2023年版)

最新医疗废品分类目录(2023年版)一、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最新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便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正确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医疗废物应根据其特性进行正确分类和处理,以确保环境和公共健康的安全。

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1. 传染性医疗废物传染性医疗废物是指带有病原体的废弃物,包括以下类别:- 带有病原菌或病毒的废弃物- 用于病人诊疗的带有体液或分泌物的废弃物- 带有血液、血制品或血液制品的废弃物2. 化学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化学物质的废弃物,包括以下类别:- 用于病人诊疗的化学药品废弃物- 化学试剂或药剂的废弃物- 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3. 创伤性医疗废物创伤性医疗废物是指具有尖锐或锐利边缘特征的废弃物,包括以下类别:- 针头、注射器、手术刀片等尖锐废弃物- 破损的玻璃等锐利废弃物4. 药物废物药物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内过期、损坏或不需要的药物,包括以下类别:- 过期药品- 损坏药品- 未使用完的药品5. 常规医疗废物常规医疗废物是指除以上分类之外的一般医疗废物,包括以下类别:- 废纸、废塑料等非传染性、非化学性、非创伤性、非药物的废弃物- 病房、手术室等使用过的一次性设备和用品三、处理和处置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机构应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措施,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具体要求如下:1. 传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要求- 传染性医疗废物应经过专门包装,使用标有传染性标识的进行收集和储存。

- 应采取适当的灭菌或消毒措施,确保传染性物质被有效处理。

-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专门焚烧处理。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要求-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经过专门包装,使用标有化学性标识的进行收集和储存。

- 应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化学物质的中和或稀释,确保其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专门焚烧处理。

3. 创伤性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要求- 创伤性医疗废物应经过专门包装,使用防刺扎的进行收集和储存。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应当根据其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并与当地医疗废物处置的方式相衔接。

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表1。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

五、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进行处置。

六、列入本目录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的条件时,可以在其所列的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

八、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3 年10月10日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同时废止。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中。

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

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说明:本附表收录的豁免清单为符合医疗废物定义、但无风险或者风险较低,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在部分环节或全部环节可不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3.废弃的疫苗及血液制品。
1.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并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在标签中注明;
2.批量废弃的药物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二甲苯等;非特定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如含汞血压计、含汞体温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等。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
2.确诊、疑似传染病产妇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
3.可进行防腐或者低温保存。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物;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和遗传毒性药物;
2.利器盒达到3/4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
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
3.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
4.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
5. 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
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
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医疗废弃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每天专人、专线按时收集
说明:
(1)每个包装物、容器外面应当明显标有警示标志和文字标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锐器、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2)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3)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人员在转运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并按有关要求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转送时避免造成包装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泄漏。

(4)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自行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并符合以下要求:
A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B、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C 、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进行毁形。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应当根据其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并与当地医疗废物处置的方式相衔接。

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表1。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

五、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进行处置。

六、列入本目录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的条件时,可以在其所列的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

八、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3年10月10日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同时废止。

附表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中。

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

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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