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范和控制危险作业引发的事故风险,规范危险作业的组织、管理和操作,特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体系2.1 危险作业管理的层级结构危险作业管理应当建立层级分明的管理体系,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管理层应当设立危险作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危险作业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协调危险作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2.2 危险作业管理职责(1)管理层:负责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体系;对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和操控措施的确定,确保危险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的要求;组织开展危险作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作业技能。
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5篇)

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和伤亡的发生,制定本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高空作业人员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调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性,提倡科学作业,全面加强风险评估和现场监控。
第六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七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第八条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准入与岗前培训第九条拟录用为本单位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和职业技能,并能够独立完成岗位职责。
第十条拟录用为本单位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危险岗位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危险岗位作业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三)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要求;(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自救逃生技巧;(五)职业健康和心理健康等相关知识。
第十二条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在完成岗前培训后须进行考试,通过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有有效期限,凡是在有效期限内的才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否则需要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
第十四条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在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必须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复审,以提高职业技能和更新知识。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本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全面了解相关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能力。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管理,控制作业风险,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厂内所有危险作业行为3、内容与要求3.1危险作业审批(1)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2)危险作业范围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D、带电作业;E、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F、其它危险作业。
(3)危险作业审批A、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B、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安全管理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C、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D、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的实施A、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B、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C、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D、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E、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11、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务必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务必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思考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
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务必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务必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务必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务必持续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务必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务必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时的员工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作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等。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评估风险: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专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危险源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紧急预案。
2. 安全培训:对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作业规程、安全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3. 保护装备和设备: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确保员工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
三、作业执行过程中的控制措施1. 作业许可证:制定作业许可证制度,对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许可,并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现场管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保持现场整洁,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步骤和所需的控制措施,禁止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进行作业。
5. 作业监护: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6. 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险事故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员工的安全。
四、作业后的处理工作1. 安全验收: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收效。
2. 记录和总结: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评价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设备维护: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的可靠性。
4. 员工关怀:关注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规范危险作业的许可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气作业等。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许可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许可、作业执行、作业检查及作业总结等环节。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危险作业,必须经过许可程序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七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明确作业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2.评估作业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确定作业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4.编制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步骤、作业时间、作业方法等。
5.制定应急预案。
6.进行作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八条作业准备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与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三章作业许可第九条作业许可是指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并经过许可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条作业许可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提交申请:作业申请人将作业申请表和作业准备资料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
2.审核评估: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申请进行审核,评估作业风险和制定安全措施。
3.许可发放: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发放作业许可证。
4.作业条件:作业申请人须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同时有义务随时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次作业,作业结束后作废。
第四章作业执行第十二条在作业执行前,必须进行下列工作:1.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作业许可要求。
2.核实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3.确认作业所需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第十三条作业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作业许可要求进行操作,禁止任何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执行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防护设备,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5篇)

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____股份有限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小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危险作业的范围进行了划分,对作业的现场管理作出了规范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危险作业范围第三条下属作业属危险作业:(一)高空作业(高度在____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二)在易燃____部位的作业;(三)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四)起吊____重型设备的作业;(五)带电作业;(六)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七)处理化学____、易燃____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八)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九)其它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现场管理第四条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且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五条作业人员必须根据所作业的工种及性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且严禁酒后作业。
第六条作业前,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第七条在进行危险作业时,执行任务的部门领导要指派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或有实践经验的老工人作为现场安全监护人,进行安全监护。
第八条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并进行严格检查,确认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使用。
第十条作业现场要有明显的标志,防止非作业人员误入现场而发生意外。
第十一条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现场安全监护人有权停止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安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____股份有限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小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订本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
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1.作业人员应年满____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已达到零事故的目标。
第二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第四条、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危险作业审批(一)、在进行项目部危险作业前,应由执行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由项目部批准,特别危险的作业须由公司安监部审批;(二)、对于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项目部审批;特别危险的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
第六条、危险作业的实施(一)、作业前,项目部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二)、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危险作业单位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惊醒监督检查。
(五)、对于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六)、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第七条、本项目部危险作业范围(一)、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二)、起重作业;(三)、爆破作业;(四)、电气焊作业;(五)、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毒品等物质的作业;(六)、潜水作业;(七)、电工作业。
第八条、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1、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
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
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二)起重作业: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指挥证进行作业,并认真执行其中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一下“十不吊”的原则: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地下埋设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三)爆破危险作业1、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2)、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3)、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4)、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5)、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3、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4、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5、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6、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
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1.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
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
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管理第十三条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
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
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
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五章处理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
具体以下:1.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2.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3.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4.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5.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6.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7.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8.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9.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10.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1.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3.进入房顶天棚内作业:是指在老糖化、包装一部房顶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个下水主干道。
5.禁火区动火作业:是指消防重点部位:煤气柴油库、化工库、洒精库。
6.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