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单位人员履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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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队员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队员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队员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队员的行为,提高队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队长:负责工程施工队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并负责安排队员的工作任务。

3. 队员:根据工作需要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听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

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2. 质量至上: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质量,杜绝返工和修补。

3. 协作合作:工程施工需要队员之间的密切合作,保持良好的协作和沟通。

4. 认真负责:工程施工队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任务,对工程施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纪律规范:工程施工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四、工作流程1. 每天早晨由队长召开日常例会,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2. 队员根据工作任务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相关设备和材料。

3. 按照队长和副队长的指示,开始工程施工。

4. 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向队长和副队长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5. 完成工作任务后,进行工作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6. 每天晚上由队长召开总结会议,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五、奖惩制度1. 奖励:对表现优秀的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 惩罚:对违反规定的队员进行批评和警告,严重违规者将进行处理。

3. 提升机会:对有发展潜力的队员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

六、工作纪律1. 出勤规定:工程施工队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早退或迟到。

2. 服装要求:工程施工队员必须穿着工作服装,佩戴好安全帽和手套。

3. 禁止行为:工程施工队员禁止在工作中使用手机、抽烟,不得擅自更改工程施工计划。

4. 禁止违规操作:工程施工队员禁止违反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七、最后总结通过上述工程施工队员工作管理制度的规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提高工程施工队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和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对工程安全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安全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管理分履约检查和履约考评两大内容,履约考评按季度进行。

第3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第四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对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及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

第二章履约检查第4条履约检查内容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工控制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管理、安全防护管理、脚手架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防汛及重大节假日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明挖工程安全隐患、暗挖工程安全隐患、盾构工程安全隐患。

其考评内容、检查方法和考评规定详见附表1~附表14。

第5条履约检查形式1、日常检查监理单位负责日常检查,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附表1~附表14所列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天填报不少于一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2、抽查u 甲方代表对附表1~附表14所列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二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安全质量部安全主管工程师对附表1~附表14所列的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三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工程2部监控分中心负责将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隐患填入附表10和附表12~14对应项,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施工人员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管理规章制度直接关系到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因此,制定健全的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及实施进行探讨。

二、施工人员的基本要求1.素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安全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指导书;–保证自身安全,注意劳动防护;–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

3.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不得违规操作;–服从领导安排,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三、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1.入场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场,凭有效证件登记;–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进入施工现场;–要求施工人员佩戴统一工牌,方便识别身份。

2.工作时间管理–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离职守;–加班和夜间工作需提前报备和审批。

3.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4.纪律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配合工地管理人员工作;–不得破坏公共设施,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四、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1.培训和教育–新入场的施工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了解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质量和进度等方面的管理知识培训。

2.监督和检查–设立专门的巡查小组,定期对施工人员的工作状态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施工人员,进行适当的处理和教育。

3.奖惩机制–对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工作出色的施工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规定、工作不认真的施工人员进行惩罚和教育。

五、结语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只有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才能有效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履约条款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履约条款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履约条款一、合同主体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应当明确指出合同的双方主体,即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

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应当详细列出,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工程概况本部分应详细描述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要求等。

这些信息将为后续的工程实施提供基础。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总金额,以及付款的方式和时间节点。

例如,可以设定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等不同的支付阶段,并注明各阶段的支付条件和比例。

四、工期与进度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

同时,应当对延期的原因、责任以及处理办法进行说明,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五、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中应详细列出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及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罚措施。

六、变更与索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

合同应当对这些情况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规定,包括变更的审批流程、索赔的条件和计算方法等。

七、违约责任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数额、赔偿责任的范围等。

这有助于在发生违约时,为受损方提供补偿。

八、争议解决合同应当预先设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同时,应当明确争议解决的地点和适用的法律。

九、其他条款除了上述主要条款外,还可以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双方的需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的归属、保修期等。

十、附件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设备清单等。

所有附件都应当在合同中列明,并在中引用。

工程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都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

工程施工人员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每一项规定都有法可依。

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制度中应明确施工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每位员工都应当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以及如何与其他岗位协作,形成高效的工作链条。

例如,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技术员负责现场操作,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等。

明确的分工有助于提高专业性和工作效率。

培训与教育是提升施工人员素质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当包含定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为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中的重中之重。

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同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的每个角落都能达到安全标准。

紧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也不可忽视,它们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在人员管理方面,制度应当体现人文关怀。

合理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对特殊工种的特别保护措施,都是维护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满意度的重要内容。

同时,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如绩效奖金、技能竞赛等方式,激发施工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制度的执行监督同样关键。

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者指派专人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每一项规定都能得到落实。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以此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工程合同履约方案

工程合同履约方案

工程合同履约方案一、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合同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履行各自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除非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二、工程质量与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监理单位应负责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所有工程活动均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进度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定期向甲方报告进度情况。

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工程延期,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的建议。

3. 甲方应在接到延期通知后,及时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新的进度计划。

四、成本控制1. 施工单位应合理预算工程成本,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确保工程成本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

2. 如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单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五、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对于高危作业,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六、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对于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变更与索赔1. 如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合同内容,双方应及时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 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或额外成本,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索赔。

八、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终止合同履行完毕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按照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附则本合同履约方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中的施工人员。

二、工作纪律1. 准时上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地,并按时上岗。

2. 着装整齐: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装备,严禁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3. 遵守规章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规程、清洁卫生要求等,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

4. 防火防爆措施: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5. 工作秩序:施工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有序,不得堆放杂物或乱丢垃圾。

三、施工安全1. 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设备,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2. 使用工具设备: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工具设备,严禁使用损坏或未经检修的设备。

3. 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质量1. 完成量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 使用材料:施工人员在选择和使用材料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杜绝使用次品材料。

3. 施工记录: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施工记录,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以便后续查阅。

五、纪律处分根据违反纪律的轻重情节,施工人员可能会受到以下纪律处分:1. 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行为,可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其注意纪律。

2. 记过:对违反纪律影响较大的行为,可给予记过处分,记录人员档案。

3. 记大过:对违反纪律严重的行为,可给予记大过处分,记录人员档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4. 开除: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经过批评教育和处分后仍不改正的行为,可开除其施工人员资格。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作为施工项目合同的一部分。

2. 对于本制度没有规定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的规定执行。

履约考核管理办法

履约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成地铁发〔2013〕255号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及下属单位,中铁成投公司,全线各参建单位: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已于2013年7月10日经公司安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31日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管理“三个一”理念,落实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五个必须”要求,完善成都地铁建设市场诚信机制,加强参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地铁建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建企业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以下简称“信誉考评”),是指地铁公司根据对各参建企业项目日常检查的情况和项目合同履行的行为和效果,定期进行的考评。

第三条信誉考评以标段为考评单位,每季度为一个考评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地铁所有建设项目(含投融资项目和运营公司负责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考评程序第五条考评工作分工。

(一)地铁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和地铁运营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负责对各自管理的参建单位进行履约综合考评,并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每季度全线综合信誉考评得分汇总表。

(二)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以下简称“质安部”)依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质量安全专项考评,并负责信誉考评结果的相关通报工作。

第六条考评过程及要求。

(一)综合考评1.建设公司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承包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地铁建〔2013〕53号)、《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监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地铁建〔2013〕50号)等制度,自行制定综合考评的考评细则及评分细则,采用日常专项检查考评和季度综合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所管理参建企业项目开展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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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单位人员履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土建施工单位的人员管理,解决由于施工人员无序流动导致合同目标无法按期实现的问题,并满足各阶段施工工作的需要,结合建筑市场现状,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2条土建施工单位人员履约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前人员澄清和合同签订后(即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更换、履约考勤及考评三大内容,履约考评按季度进行。

第3条列入履约考评的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主管生产副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合同要求的持证上岗人员(测量、试验、质量、安全、合同预算、工程、设备、装修、档案等)。

第4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第四项目管理中心对地铁6号线一期和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人员的履约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澄清
第5条人员澄清由公司合同部组织项目中心、土建监理单位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主要对拟定中标土建施工单位的进场人员及人员进场计划进行澄清,进场人员及人员进场计划确定后,由土建施工单位上报公司合同部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表1),进场人员及人员进场计划经合同部和项目中心审批确认后签订施工合同。

第三章人员更换与请假
第6条施工过程中人员变更管理执行《土建施工单位人员更换及进场计划调整管理程序》”(附件1)的相关规定。

第7条施工过程中人员的请假执行《土建施工单位人员请假制度》”(附件2)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人员履约考勤
第8条履约考勤形式
1、日常检查
土建监理单位负责对所辖施工标段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考勤检查,检查频率每天每人1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考勤表(表2),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2、抽查
项目中心甲方代表对土建施工单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含项目中心其他部门及其他人员安排的会议或其他形式检查所发现的监理人员不到位的,没有履行请假的),抽检频率每周每人不少于1次,并将抽查结果填入考勤表(表3),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第五章人员履约考评奖罚规定
第9条人员履约季度考评:在下一季度首月5日前,项目中心安质部根据各土建施工标段季度考勤结果对土建施工单位提出处罚方案(表4)。

处罚金额执行以下标准: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擅自离岗,按10万元/人〃次进行处罚,当累计罚款金额达到合同额的5‰时,重新对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进行人员澄清;
2、一般人员擅自离岗,按3000元/人〃次进行处罚,当某一履约人员累计罚款金额达到3万元时,重新对该人员进行澄清。

3、土建施工单位违反“土建施工单位人员更换及进场计划调整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自行进行履约人员更换及进场计划调整的,均按照擅自离岗处理;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进行人员更换的,按照擅自离岗处理。

项目中心安全质量部提出建议处罚方案并经审批后(表4),由项目中心财务合同部在每季度的计量支付中扣除。

第10条人员履约年度考评:项目中心安全质量部依据人员履约季度度考评情况,提出各施工标段人员履约年度奖励方案(表5)。

年度奖励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奖励金额执行以下标准:
1、对于人员季度履约考评中全年无处罚记录的土建施工单位,将给以2万元的奖励,并由项目中心发文全线通报表扬;
2、对于人员季度履约考评中被处罚过的土建施工单位不再进行处罚和奖励,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擅自离岗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般人员擅自离岗达
五次以上(含五次)的土建施工单位,项目中心负责将其被处罚原因和处罚金额一并发文通报全线并函告其上级单位。

第11条管理要求监理单位负责土建施工单位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为考勤管理第一负责人,对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对监理单位考勤工作质量的评价将纳入其履约考核。

原则上规定:若监理单位没有及时发现土建施工单位履约考评人员擅自离岗,则给与监理单位相应处罚,处罚金额为土建施工单位受罚金额的10% 。

第12条年度奖励金的使用必须用于本标段施工人员,不得挪做它用。

其中奖励金的20%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剩余部分由项目经理进行分配。

奖励金的最终发放单(必须有签名)报项目中心安全质量部备案。

若年度奖励金发放单不报送安全质量部备案的将视为没有进行奖励金分配,项目中心在季度工程计量支付款时予以扣除。

若发现土建施工单位将奖励金挪做它用的,项目中心在下季度工程计量支付款时予以双倍扣除。

第13条本管理办法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第四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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