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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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保行动打击违法方案

2024年环保行动打击违法方案

2024年环保行动打击违法方案____年环保行动打击违法方案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____年环保行动将打击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和提高公众意识,全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以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一、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对环境破坏行为的打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将从严追究责任,并且提高罚款金额和刑事责任。

2.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环保职责。

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职责,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违法行为。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强执法力量1.增加环保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效果。

加大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2.完善执法手段和技术设备,增强执法力量。

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和追踪。

三、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1.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污染源的排查和核实工作,确保污染企业合规排放。

2.建立污染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

3.加强对重点污染行业的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推动行业清洁生产。

四、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1.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禁对生态敏感区域的开发和破坏。

2.加强对非法采矿和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3.加强对野生动物贸易的打击,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力度,严惩相关犯罪行为。

五、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分析1.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强对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指标的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

2.加强环境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散乱污企业指的是那些不具备环保手续、违法违规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

这些企业的存在不仅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也与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背道而驰。

为了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实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通过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促进环境质量的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2.任务:(1)建立健全整治机制:成立专门组织,负责协调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共同参与行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

(2)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并进行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果。

(3)排查散乱污企业:组织力量对各地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信息库,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登记备案。

(4)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包括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造、关闭取缔等,确保企业达到环保要求。

(5)推动转型升级: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进散乱污企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其走向绿色发展之路。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机制(1)成立专门组织:成立由环保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专门行动组织,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评估总结等工作。

(2)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目标、方针和措施,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

2.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定期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散乱污企业案例,加大舆论的监督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3.排查散乱污企业(1)组织力量进行排查:组织环保部门和相关调查人员对各地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照要求取得环保手续的企业进行登记备案。

(2)建立信息库: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信息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违法违规情况等,以便随时掌握企业的情况和进展。

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全面取缔整治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经营行为。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郑州市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郑州市XX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镇大气、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新密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新密防领办〔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全面整治“小散乱污”、“八小”企业,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力量,突出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饮用水源地、生态水系河道附近等重点区域,打击环境违法,消除环境隐患。

二、整治内容(一)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整治时间:XX年2月至8月。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月3日至2月28日)各网格、各村、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各二、三级网格长是本网格的责任人。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3月1日至7月31日)1.对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2024年污水排放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污水排放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污水排放整治工作方案
一、根据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对各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工作。

在污水排放整治工作中,首先要做到精准监测,并及时掌握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关键数据,以确保监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积极开展污水排放源头治理工作,推动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污水处理技术改进等措施,降低污水排放的浓度和量。

二、加大对污水排放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污水排放行为受到及时的惩处。

对于发现的违规排放行为,需要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并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有效遏制污水排放的违法行为。

同时,要完善污水排放监管体制,加强对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污水排放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的支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技术水平和处理效率。

借助科技创新,推动新型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要积极开展对污水处理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企业和居民使用环保型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的普及程度和效果。

四、加强对污水排放整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激励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监管和治理责任。

通过开展污水排放整治工作的考核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污水排放整治工作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环保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环保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环保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其中环保散
乱污企业成为重要的环境治理对象。

为了有效治理这一问题,我们
提出以下环保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环保散乱污企业的
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环保散乱污企业的日常
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确保企
业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其次,推动技术升级。

环保散乱污企业往往因为技术设备陈旧,无法有效控制排放,因此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推广环
保技术装备,提高企业的环保治理水平,降低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
浓度。

另外,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环保散乱污企业的
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环保意识,推动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环保投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形成
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的良好氛围。

此外,建立激励机制。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对环保散乱污企业进行激励,鼓励企业主动投入环保治理,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形成积极向上的环保氛围。

最后,加强协同治理。

环保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保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综上所述,针对环保散乱污企业,我们应当加强监管力度,推动技术升级,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协同治理,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环保治理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推动我国环保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9•【字号】密政办字〔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办字〔2017〕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9日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京大气〔2017〕1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委函〔2017〕261号)、《进一步强化涉污“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京大气办〔2017〕39号)、《“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京经信委函〔2017〕35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继续强化“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工作。

对已上账并完成清理整治的88家“散乱污”企业开展涉污复查;2017-2018年秋冬季期间,重点开展涉大气污染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和企业集群清理整治;2017年12月起,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二、工作原则聚焦污染治理,通过对涉污“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连片清理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排查上账,开展拉网式排查,涉及大气污染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应全面上账;严格依法治理,“散乱污”企业的认定、处罚和治理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08•【字号】晋政办发[2004]27号•【施行日期】200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局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00四年五月八日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指示精神和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4〕5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4年4月开始至11月底,在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办事,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扶优汰劣,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保障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及重点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04年在全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违规处置污泥排查整治方案

违规处置污泥排查整治方案

违规处置污泥排查整治方案1. 背景污水处理厂是消纳城市生活污水的重要设施。

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固体污泥,其处理及处置一直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但是,在规范污泥处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违规行为。

例如,违规处置污泥,存在偷排、倾倒、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环境和公共安全。

2. 目的制定违规处置污泥排查整治方案,旨在规范污泥处理行为,减少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和公共安全。

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内存在污泥违规处理行为的情况。

4. 实施措施4.1 污泥违规处理的排查对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存在污泥违规处理行为的情况。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要求整改,进行监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查处。

4.2 污泥处理及处置规范针对污泥处理及处置环节,建立规范制度,开展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

在污泥处置领域,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处罚。

4.3 奖惩措施采取奖惩措施,对于在污泥处理和处置中表现出色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于违法行为,实行“谁违法,谁受罚”的原则,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处罚。

4.4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污泥治理信息联网平台,加强信息的共享与传递,实现“全流程监管”,提高污泥违规处理的举报率。

5. 实施效果评估对本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优化和完善方案,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6. 结论本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对污泥违规处理行为的一次有力打击,有助于规范污泥处理和处置行为,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为城市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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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
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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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隐患,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

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

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XX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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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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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

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

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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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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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管理措施。

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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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

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

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

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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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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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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