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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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管控目的

为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调度和使用车辆,发挥车辆运营的效益,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司业务用车要求。

二、管控范围

澳龙国际物流城有限公司车辆和司机。

三、制度内容

(一)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的保管、车辆年审及车辆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等事务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经理指派专人驾驶、保养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行政部经理申请调派;行政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相应车辆的驾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下班之后用车:

(1)因工作之需用车须由行政部同意后安排专职司机接送;(2)非工作用车必须请示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6、不管什么情况用车,必须在下午下班前返回公司,并将车钥匙上缴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保管,次日返还。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公司的,必须之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并尽早返回。

(二)车辆保养

1、费用报销:公务车油料到行政部统一领用油票,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2、车辆维修、清洗、打腊等应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可送修。

3、车辆应由行政部经理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征得行政部经理的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其所需要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负责专人负担。

(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负担损失,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与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行政部经理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经理报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给予扣减工资之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20%处罚。

(四)驾驶岗位责任制

1、在行政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2、凭用车申请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4、行车前要坚持勤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准确、可靠的良好状态。

5、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赔偿。

6、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对于公司外客人,更应热情服务,以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用车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8、离车注意

(1)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其放于后行李箱后加锁。

9、出发前后工作

(1)在出发前,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收车后,司机应填写行车纪录,包括:目的地、用车人、行车人、行车时间、行车距离等,表格用完后上交行政部经理;

(3)运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10、个人形象

(1)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五、附则

1、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4、本制度自2003年11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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