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云南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

云南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一)规范管理好(1)达到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工商登记满2年,已列入规范化建设范围。
(二)规模经营好(2)主营业务所涉及的产业是县或县级以上区域的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品)。
经营规模高于本区域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水平。
从事种植业的,拥有标准化生产基地不低于100亩;从事养殖业的,拥有标准化养殖基地不低于20亩;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拥有标准化生产车间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
(3)社员主要生产资料(初入社自带固定资产除外)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
(4)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能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整记录生产全过程,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5)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拥有独立注册商标,或与其他合作社联合、依托龙头企业注册商标,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
(6)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之一。
(7)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农校对接”,或在城镇建立连锁店、直销点、专柜、代销点,实现销售渠道稳定畅通。
(8)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超市、批发市场销售,或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对接。
(三)服务能力好(9)入社农户100户以上,带动社外农户400户以上,年实现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万元以上,工商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供销合作社必须有一定的股份),并且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盈利。
(10)社员中农民占总数的80%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超过社员总数的5%。
以为社员服务为主,与非社员交易的比例低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交易总量的40%。
(11)“二次返利”制度执行好,社员收入稳步增加,助农增收和解决农村就业成效明显。
(四)社会效益好(12)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与供销合作社形成紧密产权关系。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3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学性和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合作社专指在农村地区组织的由农户自愿参与,以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主要经营范围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政策,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农民参与决策的权益,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
第五条农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包括组织结构、内部管理、经营管理和社员权益保障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农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七条社员大会是农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八条理事会是农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社员大会决议,管理日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应符合民主原则,依法公正进行,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履职能力和经验。
第十条监事会是农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农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和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农民的参与和监督权益。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二条农业合作社应制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十三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确保财务的规范和透明。
第十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第十五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农业合作社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税费。
第十七条农业合作社应制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农业合作社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种植特点,制定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和内容

陕西省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一)建设内容1、提升统一服务能力(1)农业技术服务。
围绕培养现代农业职业农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技推广基础平台,对合作社社员坚持开展农业新型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合作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社的合作生产经营理念等内容的培训教育,每年培训不得少于6次.同时,结合农时季节,重点对合作社制订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2)信息服务。
通过建立与各级农业信息网站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为社员提供及时准确的生产、技术、价格、供销等信息服务,畅通生产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传播渠道,引导生产销售,促进产销对接。
(3)农资统购服务.由合作社按照有机苹果生产标准要求,对社员所需的肥料、果袋、农药等生产资料进行集中统一采购,以保本微利、低于市场零售价的价格供应社员,保证农资产品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4)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在合作社内部建立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队,推广苹果病虫害物理、生物防治技术,实行统防统治。
严禁使用化学农药。
2、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1)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
合作社要组织联合社员,建立固定的生产基地,并依据国家和部门标准制定自己的有机苹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严格应用于社员的生产活动中。
对重要生产环节,要组织和监督社员将统一的技术规范落实到位,对不按照规程生产的社员进行必要的处罚。
(2)强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实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审核制度,严格控制禁用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要建立统一的生产记录,对生产过程特别是重要农事活动、农业投入品的施用进行详细记载,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3)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制度。
合作社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室,配置农药残留速测仪等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对社员生产的苹果上市销售前,逐园进行质量安全抽检,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禁止上市销售。
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

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合作社是在农村经济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层实体。
为了提高合作社的质量和发展水平,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评定标准,以促进示范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本文将就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进行详细论述。
一、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首先要求合作社必须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合作社应设立各级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科学、运行规范。
二、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
合作社应做好资金管理、信用担保、贷款追踪等工作,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标准化生产管理为了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必须进行标准化生产管理。
合作社应制定并执行符合农业生产标准的生产计划,加强对农作物和养殖业的管理,并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工作。
四、技术创新和科学种养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鼓励合作社进行技术创新和科学种养。
合作社应积极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种养方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并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农民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了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开展农民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合作社应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技能,并倡导农民文明种养、社会公德等良好行为。
六、宣传推广和社会责任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合作社应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推广示范经验和先进技术,同时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社会效益。
合作社应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关注农民收入和社会福利,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总结: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3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是指农业合作社在日常运营中遵循的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包含的内容:1. 建立合作社管理机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分别负责决策、监督和执行工作。
2. 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将合作社的重要事项提交给全体会员讨论和决策,确保会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3. 实行会员入社制度:明确入社条件和程序,确保只有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和诚信经营意愿的人员可以加入。
4. 建立财务制度:制定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5. 确立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模式和经营机制,提高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的利用效率。
6.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8. 公平分配机制:建立公平分配机制,确保合作社收益的公平分配和会员权益的平等保障。
9. 农业技术培训制度:组织会员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水平。
10. 农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农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业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发布,提供给会员有关的决策依据。
11. 农业合作社监管机制:建立农业合作社监管机制,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确保合作社的规范运营。
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介绍,实际的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还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实践不断完善和优化。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合作社建设和管理活动,提高农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农业合作社的建设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纪律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共等原则。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分为六个方面:组织建设、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内部监督、风险管理和社员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一、基本设施齐全1.具有明确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的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的标志牌和各种相关的制度牌;2.有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3.公章和财务章“两章”齐全,有专门帐户;二、社员资格明确1.合作社社员入退社手续程序明确;2.社员持有社员证,并注明社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等,社员证要盖有公章、财务章和理事长印鉴;3.农民社员应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吸收同类或相关产业的单位和团体成员总数为:社员总数20人以下的为1个,20人以上的不超过社员总数的5%;三、组织机构健全1.设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和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每个机构及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并公示上墙;2.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要有会议记录,有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四、章程制度完善1.制定有符合本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和要求的章程,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建立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3.章程、岗位职责、制度要公开上墙;五、社务管理民主1.按照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的社员签字,会议记录归档保存;2.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表决方式规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每季末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公开资料要置于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阅览;4.设有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日常财务进行审核监督;5.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要接受经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六、会计核算规范1.合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2.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3.合作社与其社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服务的非社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成员要设立个人账户;4.依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并依法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并记载到社员证上;5.盈余按章程规定提取积累,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公积金要量化到成员账户,记载到社员证上;6.合作社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统计报表;七、盈余返还合法1.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2.合作社年终盈余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后,按出资额和交易量额相结合方式进行盈余返还,按交易量额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八、档案管理规范1.配有专门档案柜,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和文档的传递;2.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照片、磁带、碟片等影像材料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及主要参加人员等,与书面材料分开存放;3.会计档案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九、经营服务统一1.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并公布上墙;2.合作社要与对接企业签订合同,与农户要签订订单;3.开展统一服务合作社至少有下列2项以上服务内容:1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2统一开展运输、储藏等服务;3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4统一注册使用商标和包装;5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6统一销售社员产品;4.每年向社员提供经营信息资料、生产技术以及辅导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提供的服务要有详细登记薄;5.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无社会不良影响;十、经营效益良好1.合作社的销售与利润应逐年有所增长;2.合作社社员每年的收入有所增长,增长幅度要高于一般农户的平均增长幅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解读

二 、创 建 行 动 的重 要 意 义 1 发 挥应 有 作用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的应 有 作 用 : 、
2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关于 2 0 年促 进农 业稳 定发 展 、《 09 农 民持 续增 收 的若 干 意 见 》提 出 “ 快 发 展农 民专 业合 加
出 :“ 力 发 展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深 入推 进 示 范 社 建 设 大 行 动 ,对 服 务 能 力 强 , 民主 管 理 好 的合 作 社 给 予 补 助 ,
各级政 府扶持 的贷款担 保公 司要把农 民专业 合作社纳 入服
自 《 民专 业 合作 社 法 》 实施 3年 以来 ,全 国各 地 农
4 0 9年 1 、2 0 1月 1 7日 《 国务 院关 于加快 供销 合作 社
一
在 全 国 ,北 京 、 山东 、江 苏 、 浙 江 等 省 级 人 民政
据21年6 3 00 月 0日统计,广东省供销社系统与农民联合
创 办 的有 1 7 7 8家 ,完成 规 范登记 的 1 2 家 。湛 江市有 26 农 民专 业合作 社 35 ,其 中由供 销社 与农 民联合创 办的 6家 1 。由于 发展 迅速 以及别 的原 因 ,不少 合 作社 制度 3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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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解读
文 / 黄 宝 ◇
农业部 2 1 0 0年 6月 1 1日制 定 《 民专业 合作社 示范 农 社 创 建 标 准 ( 行 ) , 有 利 于 指 导 各 地 广 泛 深 入 开 展 试 》 农 民专业合 作社示 范社建 设行动 ,有利 于推动 农 民专 业合
建设失范 。根据湛江 市的调查 ,主要表现 为 :
如何建立规范化合作社

目前有些合作社在 内部组织机构 范 组 织 运 行 管理 。合 作 社 应 当定 期召
要完善成员出资结构。尽可能做到成 运作和 民主管理上存在的主要 问题包 开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每年至少要召开 员出资与其在合作社内所作 的贡献和 括 :一是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有
所 承 担 的 责任 相 匹配 ,各 个 成 员 出 资 的份 额 要 相对 合 理 ,尽 量 避 免 一股 独 大 。再 次要 明晰 合作 社 产 权 关 系 。要 严格 区分和 明确 界 定 成 员入 社 资 产和 的合 作 社 成 员 只有 几 个 、 十几 个 ,而 内部 机 构 设 置 上理 事 会 、 监事 会 样 样 都有 。 有 的成 员较 少 的 合作 社 也 设 立
21年 月第 期 00 4 4
理 论 研 究
如何建立规范化合作社
◎ 杨 群 义
重 发展 轻 规 范 ,一 些 地 区 在 发展
制 单 位成 员 ,成 员总 数 2 人 以下 的 , 0
农 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 ,却走进 了误 可 以 有 一 个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或 社 会
中国农民 合作社
不得以劳务、信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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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பைடு நூலகம்
2。 月 4 0年 第期 14
的 法人 代 表— — 理 事 长 ,成 员大 会和
理 事长 是 合 作 社必 设 的 组 织机 构 。 规
模 大 的合 作 社 还可 以设 立 理事 会 、执
行监事或监事会 ,由理事 长或理事会
好 ,存在 的主要 问题有两个 :一是合 愿联合组建的服 务型合作社 中,只有 作社成 员构成不规范。有的合作社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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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基本设施齐全
1.具有明确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的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的标志牌和各种相关的制度牌。
2.有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
3.公章和财务章“两章”齐全,有专门帐户。
二、社员资格明确
1.合作社社员入退社手续程序明确。
2.社员持有《社员证》,并注明社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等,《社员证》要盖有公章、财务章和理事长印鉴。
3.农民社员应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吸收同类或相关产业的单位和团体成员总数为:社员总数20人以下的为1个,20人以上的不超过社员总数的5%。
三、组织机构健全
1.设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和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
每个机构及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并公示上墙。
2.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要有会议记录,有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
四、章程制度完善
1.制定有符合本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和要求的章程,并
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建立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3.章程、岗位职责、制度要公开上墙。
五、社务管理民主
1.按照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的社员签字,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2.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表决方式规范。
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每季末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公开资料要置于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阅览。
4.设有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日常财务进行审核监督。
5.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要接受经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六、会计核算规范
1.合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2.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
会人员。
3.合作社与其社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服务的非社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成员要设立个人账户。
4.依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并依法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并记载到《社员证》上。
5.盈余按章程规定提取积累,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公积金要量化到成员账户,记载到《社员证》上。
6.合作社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统计报表。
七、盈余返还合法
1.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
2.合作社年终盈余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后,按出资额和交易量(额)相结合方式进行盈余返还,按交易量(额)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八、档案管理规范
1.配有专门档案柜,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和文档的传递。
2.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照片、磁带、碟片等影像材料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及主要参加人员等,与书面材料分开存放。
3.会计档案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九、经营服务统一
1.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并公布上墙。
2.合作社要与对接企业签订合同,与农户要签订订单。
3.开展统一服务(合作社至少有下列2项以上服务内容):
(1)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
(2)统一开展运输、储藏等服务;
(3)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
(4)统一注册(使用)商标和包装;
(5)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
(6)统一销售社员产品。
4.每年向社员提供经营信息资料、生产技术以及辅导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提供的服务要有详细登记薄。
5.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无社会不良影响。
十、经营效益良好
1.合作社的销售与利润应逐年有所增长。
2.合作社社员每年的收入有所增长,增长幅度要高于
一般农户的平均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