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律己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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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答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答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答1、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4)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5)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6)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2、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个人经商、办企业;(2)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人股。

3、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借用公款逾期不还;(3)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4)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5)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4、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2)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3)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5、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3)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

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4)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5)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班组长党风廉政十问

班组长党风廉政十问

班组长党风廉政十问
1. 你是否知道什么是廉洁自律?如何做到廉洁自律?
2. 你是否知道什么是“三重一大”问题?如何规避这些问题?
3. 你是否知道违反廉政纪律的后果是什么?如何避免违规?
4. 你认为一个好的党员领导应具备哪些品质和能力?
5. 你是否了解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你如何贯彻执行反腐败工作?
6. 你是否知道如何防止“小官贪腐”?你有哪些具体措施来预防官员的贪污行为?
7. 你是否知道如何处理来自下属的利益诱惑?你会如何拒绝这些诱惑?
8. 你如何加强工作纪律,预防团队内的违纪行为?
9. 你如何对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否主动加以解决?
10. 你如何保持心态稳定,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平衡?。

党员行为规范问答

党员行为规范问答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我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一、政治行为规范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业务知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严守政治纪律。

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严守党的秘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发表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不一致的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政治谣言,不传播小道消息;坚决抵制拉票贿选、恶意告状、造谣诬陷等行为。

3、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

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坚决执行的同时,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不得拒绝执行、消极抵制或变相抵制。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遵守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不参与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5、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履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6、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非法敛财。

严禁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喜庆等活动;严禁以迁新居、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名目借机敛财。

7、严格公车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擅自驾驶公车,禁止酒后驾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9、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10、严禁增加基层负担。

严禁将本单位和个人消费转嫁基层,授意、要求和默许基层买单。

11、下基层要轻车简从。

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基层馈赠的礼品礼金。

党员干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问题清单

党员干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问题清单

党员干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问题清单
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党员干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问题清单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党员干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问题清单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自觉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一些铺张浪费,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现象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2、坚决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与本旗及自身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有些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成效不明显。

3、艰苦朴素作风不够,廉洁自律、过紧日子的意识不强,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

4、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比如,举办的一些活动、会议只想把工作做好,对投入成本考虑不够,有浪费现象。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答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答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答1、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4)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5)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6)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2、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个人经商、办企业;(2)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人股。

3、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借用公款逾期不还;(3)公费出guo(境)旅游或者变相出guo(境)旅游;(4)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5)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4、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2)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3)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5、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答:(l)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3)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guo(境)旅游、探亲。

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4)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5)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十问十诫

十问十诫

十问十诫一问理论学习加强了没有。

要多问一问自己,是不是经常学习理论,有没有用先进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

如果没有,就要保持“一颗上进心”,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袁纯清同志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党的纯洁性。

诫“学用脱节”。

二问宗旨意识牢记了没有。

自问是不是始终把党和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党和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党和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有没有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与革命事业。

如果有不足,就要保持“一颗平常心”,防止自己脱离群众。

戒“有想法没行动”。

三问思想防线筑牢了没有。

学习时,要经常想一想,入党誓词践行了没有,党员身份淡化了没有,防腐拒变的能力增强了没有?如果有不足,就要保持“一颗警惕心”,防止因贪而走上不归路。

要经常接受“警示教育”,到廉政教育基地看一看,把反面典型剖一剖,把思想根源挖一挖,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促使自己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防腐巨变能力。

诫“侥幸心理”。

四问工作作风改进了没有。

自问是不是思想懒惰、工作拖拉、不思进取、无所作为,是不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现上轿现扎耳朵眼”;有没有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玩扑克、打游戏、下棋、上网聊天、看股市行情;是不是上班时间逛商店,工作时间干私活,出工不出力,对本职工作没有责任心。

如果有不足,就要保持“一颗责任心”。

再也不能“忙忙碌碌装样子,平平安安占位置,舒舒服服戴帽子,迷迷糊糊混日子”。

要经常学习先进,见贤思齐。

诫“推诿扯皮”。

五问主观世界的改造放松了没有。

没有一名党员干部是从一开始就腐败的。

之所以腐化堕落,全都是从放松学习、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开始的。

他们总认为“小官员”经济上出不了大问题,“小党员”政治上翻不了大错误,“小干部”工作上出不了大成绩,“小错误”没有什么“大不了”。

党员干部要扪心“七问”树形象范文(通用14篇)

党员干部要扪心“七问”树形象范文(通用14篇)

党员干部要扪心“七问”树形象范文(通用14篇)党员干部作为党的骨干力量和先锋模范,承担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履行党员干部的使命和职责,我们需要不断自我反思,扪心自问。

以下是我对党员干部应该扪心问自己的七个问题: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是否始终如一?党员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先锋队员,我们必须时刻铭记初心,心系人民。

要问问自己是否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否时刻保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决心和行动。

二、是否对党的事业有坚定的信仰和忠诚度?党员干部是党的忠诚信仰者和坚守者,要问问自己是否对党的事业有坚定的信仰和忠诚度。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我们始终要相信党的领导、坚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否保持了廉洁自律的品行和做法?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品行和做法。

我们要问问自己是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是否时刻注意约束自己的行为和言辞,杜绝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

四、是否勇于作为,善于担当?党员干部要勇于作为,勇于担当。

要问问自己是否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否勇于承担起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和责任,是否能够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奋斗终身。

五、是否坚持学习和创新?党员干部要不断学习和创新,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要问问自己是否勤学苦练,不断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是否勇于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推动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六、是否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党员干部要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

要问问自己是否时刻关心群众的生活和工作,是否积极倾听群众的声音,积极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只有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才能真正代表群众的利益。

七、是否始终保持先进性、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先进性、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问问自己是否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操守。

只有不断提高自己,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以上就是党员干部应该扪心问自己的七个问题。

党员干部要勤反思常五问

党员干部要勤反思常五问

党员干部要勤反思常“五问”苗宗田莱钢集团股份公司炼钢厂人力资源科反思,是内心的回归,是行为的校正,是对自我的不断砥砺,是对以个人精神世界的严格拷问。

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即:“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替人家谋虑是否不够尽心?和朋友交往是否不够诚信?传授的学业是否不曾复习?”因此,作为党员干部要经常反思自己,在“四问”反思中进步和成长。

一问自己对待事业和工作是否做到了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了。

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能够不能够把自己个人的利益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党的利益,是考验这个党员是否忠于党、忠于事业的标准。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喜欢听汇报,而不是到现场去看一看实际情况,偏听偏信,工作检查看表面现象,不去关注细节,小事不去抓,大事抓不了。

没有问题沾沾自喜,有了问题束手无策。

态度决定一切。

很多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上经常抱着“事情太多,差不多就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

这种不思进取的思想或者功利思想影响了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也影响了班子、职工的士气和工作积极性。

二问对待自己小节是否管住。

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都有一个从不拘“小节”到丧失“气节”的过程,从量变到质变。

“他们大都从帮助朋友、同学、老乡等办事开始,发展到一起吃吃喝喝,甚至认为逢年过节收个一两千元的红包没什么,不过是人情世故,属生活小节。

他们往往忘记了曾经为对方办过事,业务上有过交往,或者本身就是合作的伙伴,收受这些红包就是违纪违法。

以至"红包"越收越多,几年下来竟然收受"红包"达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这些教训值得记取。

”一个党员干部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离得越远,与违纪违法就靠得越近。

要做到自觉管住“小节”,一要谦虚谨慎,严格要求,洁身自好;二要保持良好心态,把快乐建立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上;三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四要慎交善交朋友。

三问对待自己的职工群众是否当做自己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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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律己十问?
邓清柯
2016年04月02日13:55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党员干部律己十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最新实践的结晶。

《条例》被很多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是我们党成立以来第一部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系统成文的“党内法典”。

《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在一个诱惑越来越多而要求越来越严的时代,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言行不能不经常进行自省,避免“走错一步、毁掉一生”的发生。

《准则》和《条例》就是党员干部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指示灯”。

党员要永葆政治青春,就要时刻不忘党旗下的宣言,自觉把两部法规作为一面镜子对照检查,在思想上多一些扪心自问,问一问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纪律的要求。

问得清,守得住,才能行得正,走得远。

从当前的关注点或者敏感点来看,尤其要做到以下“十问”:1
一问:党员微信朋友圈是不是私人空间?
《条例》规定,妄议中央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或者座谈会等途径公开的。

微信是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要的传播媒介。

党员的微信朋友圈,无疑是信息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它的浏览对象是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数人,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并非仅有家人和少数经常交往的好友,不属于私人空间。

如果党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妄言妄语,胡言乱语,就会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因此要受到违纪处分。

比如,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篇关于攻击“一国两制”的文章,便轻点手机屏幕进行分享,发表评论附和。

他的这一举动,看似不经意,其实违反了政治纪律,一条很重要的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与此相关,党员微博不是法外之地。

任志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微博上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和错误言论并产生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不仅微博被关,而且受到了西城区委的处分。

2
二问:党员用手机短信表达诉求是否违纪?
《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受到纪律处分。

这就是说,党员发短信表达诉求,关键看诉求的内容,如果是不正当的,是涉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非组织活动,尽管没有送礼,不构成贿选,但一样构成违纪。

3
三问:党员能否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受到违纪处分。

那么,是不是今后的老乡、同学、战友的聚会就都不能参加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是规定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不是普通党员,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二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是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三是“自发成立的”,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

如果在这三条之外,不是搞什么“刘关张桃源三结义”,正常的聚会还是允许的。

4
四问:党员干部填报事项报告表是不是小事?
《条例》规定,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要给予处分。

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是否如实报告事项,涉及到对党是否忠诚、对组织是否坦白、个人是否诚实的问题,不是小事情。

因此,《条例》把它作为一条重要的组织纪律写进去了。

现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正在“升级”、不断细化,不仅对新任领导干部实行凡提必查,而且每年还要对一部分人进行抽查。

2015年全国共43万副处级以上干部被抽查,近四千官员不如实报告被取消提拔资格。

5
五问:党员“正常的礼尚往来”行不行?
《条例》没有对这类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二是不能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从近年来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确实比较突出,这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确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予以纪律规范。

判断礼尚往来的标准,要看是否有来有往,如果只来不往,就有问题了。

另外,如果“礼”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肯定逃不出纪律的“法眼”。

在这方面,我们要牢记两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掉馅饼的时候,是地上有陷阱的地方”。

6
六问:党员干部可不可以出入私人会所?
《条例》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或严重的,要分别给予处分。

这是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硬规定。

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很多高级干部由于出入会所受到了这样的惩处。

比如,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大吃大喝,这是他落马的重要原因。

现在,《条例》写得这样明确,我们就不要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了。

7
七问:党员到底能不能炒股?
《条例》并没有改变原来的规定。

原规定“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是违纪的情形之一,这与现在条款第一款开头规定的“违反有关规定”在文字表述上重复。

修订中只是从立法技术上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这一内容,没有改变原来的内容。

党员只要不属于规定与内部有关的几类不能炒股的人员,不是靠内幕消息和非法手段从资本市场获利的,炒股是大可放心的。

8
八问:党员交通违法算不算违纪?
《条例》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由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由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这就意味着,乱停车被贴条,闯红灯被扣分,乱并道压黄线……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固然不可取,但从法律角度讲不算犯罪,也不需要动用《党纪处分条例》;但那些触犯刑律,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等判刑的,那党纪就不会视而不见了。

9
九问:党员干部辞职后当“土豪”能否规避纪律处分?
《条例》规定,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这是保持艰苦朴素政治本色的需要。

挥金如土、过分奢靡,如果是发生在群众身上,别人最多是摇摇头,说句“土豪”。

而对党员来讲,不管是否担任领导职务,都要受到纪律的追究。

日前,一个村主任为了给独生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选择辞职,顶风办了40多桌酒席,最后没逃脱纪律的惩罚。

与此有关,一些党员用自己的钱买豪车豪表,只要超过当地的正常水平,纪委就要找他的麻烦。

10
十问:党员私生活不检点属不属私事?
《条例》把原来的“通奸”、“包养情妇(夫)”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使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更准。

在老百姓那里,通奸是两情相悦的事,而领导干部跟下属发生所谓的通奸,多数带有胁迫性或者诱惑性,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更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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