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do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申请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地址
持证安全
管理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台数
安装单位
验收日期
备注
1
2
3
4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序号
资料
有
缺
无此项
1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设备2份)*
2
验收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新增设备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设备维修告知书》
3
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聘用单位须在操作证相关处盖章,并签注聘用起始日期。*
4
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单位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护保养的证明文件*
5
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保养许可证
6
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共九项)*
7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运行各项记录表*
8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承诺书*
申请人声明与签署
在此,我声明本单位提供的上述材料均属实。取得许可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和定期检验,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地址:
工程(装置)名称: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设备品种,是指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变更或者停用情况,是指新增、停用、注销、报废;信息化管理情况,是指企业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方式对气瓶进行管理,已采用的填写具体信息化方法,未采用的填“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填写说明doc-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共2页第1页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共2页第2页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a1 登记类别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a2 设备基本情况a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起重机械。
a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类别、品种(产品质量书中应当有)。
a2.3 设备名称按照产品的实际名称填写,如果具体术语同品种一致,可以不填写,划“—”。
a2.4 设备代码设备制造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X要求编制的产品设备代码,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并且不随该设备的变化而改变。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
a2.5 设备型号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X及其相应标准的编制规定填写。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上均有型号a2.6 设备级别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的级别,如A、B、C等。
a2.7 固定资产值填写该登记单位的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 设备型式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a3.1主体结构型式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的主体结构填写。
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
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的表述填写。
a3.2防爆型式填写防爆起重机,从结构上采取的防爆型式。
如隔爆型、增安型等。
【】防爆起重机中电气设备的防爆类型主要有隔爆型(标志d)、增安型(标志e)、本安型(标志b)、正压型(标志p)、充油型(标志o)、充砂型(标志q)、浇封型(标志m)、气密型(标志s);a3.3吊具型式填写实际设置的吊具型式。
如吊钩、抓斗、电磁等。
【】对于两用的,都要填写a3.4操纵方式填写人员的操纵方式。
如司机室操纵、地面操纵(悬挂按钮)、遥控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注:本表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设备。
注:本表适用于按使用单位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2 设备基本情况2.1 设备种类、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2.2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2.4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与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2.5 产品编号:填写制造单位为产品编制的制造编号、出厂编号等,其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2.6 注册代码: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
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2.8 制造单位名称、日期: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及制造日期,其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2.9施工单位名称、日期: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及施工日期。
2.10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
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3 设备使用情况3.1 使用单位名称: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
3.2 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注册地址,应包含所在的陕西省西安市、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并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表述一致。
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3.4 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017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b2.3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一)登记类别:□首次启用□改造变更□移装变更□单位变更□更名变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停用后启用□补领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 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模板】

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
型号(规格)
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单位名称
制造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产品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
投入使用日期
年月日
单位固定电话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
产权单位名称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设备检验情况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类别
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日期
检验结论
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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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
※2、登记表(或登记卡),一式二份
※3、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各一份
※4、安装告知书原件一份
※5、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6、产品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电梯除外)
※7、设备产品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或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
※9、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10、进口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电梯还应提供:
※①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②维修保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厂(场)内车辆还应提供:
※①车辆检验报告
压力管道还应提供:
※①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或主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②安全部件检校报告。
压力容器还应提供:
①《产品质量证明书》中的“技术特性”表和“材料表”
锅炉还应提供:
①锅炉总图
※②盖有安装告知专用章的锅炉平面布置图
③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
④锅炉房内的分气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办证(分气缸安
装前要与锅炉一并办理安装告知)。
注:上述文件中※项是质量监督部门留存文件。
如果一个单位一次办理多台一种设备使用登记时,每一种设备只填写一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表中“设备名称和产品编号”里填写“见附表”,另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目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目录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