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2018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应急厅业务处室的精心指导下,根据省应急厅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安全“红线”意识,着力提升矿山监管执法质量,深入开展矿山专项整治,加快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六项机制”建设,持续强化矿山安全基础工作,推动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发生根本性好转。
现将我市2018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止12月31日,**市共计64座矿山企业(不含粘土矿),其中地下矿山22家(铁矿15家、铅锌矿5家、萤石矿2家),露天矿山42家(铁矿6家、萤石矿1家、饰面石材矿12家、采石场23家)。
其中,生产矿山18家(地下8家、露天10家),基建9家(地下1家、露天8家),停产矿山29家(地下6家、露天23家),停建8家(地下7家,露天1家)。
64座矿山企业(不含粘土矿)中21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中,生产矿山18家(地下铁矿8家、露天采石场8家,露天饰面石材矿2家),停产矿山3家(露天采石场3家)。
全市共计尾矿库31座,其中,四等库9座,五等库22座。
目前在用7座(四等库7座),停用14座(四等库1座,五等库13座),基建2座(五等库2座),停建2座(五等库2座),闭库6座(四等库1座,五等库5座)。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推进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元月份印发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矿山企业停工停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深入开展冬季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春节过后,全市共有12家矿山企业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市安监局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先后随机抽查了霍邱县、舒城县等县区矿山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一方面督促各县区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辽安监非煤〔2017〕2号•【施行日期】201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监非煤〔2017〕2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目前,正值严冬,恶劣天气增多,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加之春节前后职工容易出现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增加了事故风险。
各地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切实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春节期间,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原则上都应停产停建,具体停产停建期限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别大中型企业确因需要不能停产停建的,必须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准,书面告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
(一)加强停产停建企业安全监管各地区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停产停建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停产停建期间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所有停产停建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和重点要害场所的巡查工作,对生产场所、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原材料、设备、工具要按规定入库,将剩余火工品等危险品主动上缴,并做好登记,严防遗失。
2018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
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我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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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工作要点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从业人员2%配备专职安全员,但不少于2人。
机构:人员组成、职责描述、议事要求、文件公布、调整通知。
配备注安师。
(四)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个人谈话;查阅证书
(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1、建立全员花名册,详细记录员工从进入到目前三级培训教育和考核、年度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查2018年培训计划,是否含盖所有员工,培训内容、时间及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负责人和安全员初训不少48,每年再训不少16;从业新上岗不少72,每年再训不少20学时);
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最新版】

【仅供参考】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部门: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7 页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一、主要工作目标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继续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继续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升级和安全示范矿山建设。
4.推动非煤矿山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协调开展,提升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重点工作安排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把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全过程,2.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矿领导、管理部门、班组等各层级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力求内容具体,便于操作。
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公告工作,制定岗位安全操作清单,并将其纳入日常教育培训之中,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
3.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常第 2 页共 7 页态化机制,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跟踪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真正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抓执法、企业抓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规范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非煤矿山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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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与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汇编

2018年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与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汇编2018年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一、工作任务(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1、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3、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5、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1、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任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
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督导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准确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2.26•【字号】陕安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做好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局制定了《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非煤矿山工作要点,各设区市、韩城市2月28日前将工作要点电子版(审核稿)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审核后下发执行。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传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6日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14号)为主线,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着力推进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双下降为目标,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头顶库”和浆砌石尾矿库、原油集输管道整治为着力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工程建设、依法治安建设和安全准入制度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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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
一、主要工作目标
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继续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继续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升级和安全示范矿山建设。
4.推动非煤矿山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协调开展,提升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重点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把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全过程,
2.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矿领导、管理部门、班组等各层级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力求内容具体,便于操作。
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公告工作,制定岗位安全操作清单,并将其纳入日常教育培训之中,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
3.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跟踪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真正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抓执法、企业抓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规范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5.根据《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规定,依据非煤矿山风险分级情况,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加大对C、D级风险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力求通过实行差异化监管,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依托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提醒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6.深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措施。
继续开展防冒顶坍塌、防火灾、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坠罐跑车、防边坡垮塌等为重点的严防十类事故专项整治。
7.根据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着力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突出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
训、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作为日常检查重点内容,严把安全管理门槛。
8.继续开展领导与非煤矿山矿长谈心对话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做好强基固本工作。
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切实落实技术负责人制度,推动大中型矿山设立安全总监和立、斜井开拓矿山配备机电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服务。
10.继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切实增强非煤矿山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继续加强外包工程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2号令规定和省安监局的贯彻实施意见,推动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培训到位、日常安全管理有序、安全生产保障有力。
12.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确保非煤矿山本质安全。
加强对非煤矿山专家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核查,做好非煤矿山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家现场检查复核工作。
1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大对采矿秩序混乱、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工作力度。
定期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认真执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火工品、依法处罚、关闭取缔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施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4.加强矿山运输、机械、爆破、用电等安全管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落实“三违”行为处罚与教育规定,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加大对矿山运输、机械、爆破、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行,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15.深入推进科技兴安工作。
按要求开展“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专项行动,积极推广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大幅提升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规范使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16.强化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理。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停产停工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严格遵照执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相关时限及程序规定。
17.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隐患的理念,所有企业都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新进工人、转岗工人培训内容和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严格执行师傅带徒弟制度,大力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
坚持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凡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18.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所有新、改、扩建矿山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都要按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达标。
加强已达标企业日常监管,防止出现降低标准现象,督促已达标企业自我加压,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争取再上一个等级。
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创建过程检查与指导,防止技术服务机构越俎代庖,尤其对专家现场评审复核提出的不足,企业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真正把标准化创建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体现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19.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
强化作业场所粉尘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