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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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地方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汇总

国家及地方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汇总

国家及地方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汇总来源:南度度节能服务网我国自1997年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不断出台合同能源管理激励政策进行扶持。

为了让大家方便查找或者整体了解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南度度对国家和地区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进行了汇总。

国家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适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用能状况诊断可按照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GB/T 17166及相关标准执行。

能耗基准确定可按照GB/T 2589、GB/T 13234及相关标准执行,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

项目节能量的确定可按照GB/T 13234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将根据各地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和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考评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节能服务公司名单。

会计经验: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的会计与税收处理

会计经验: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的会计与税收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的会计与税收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简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耗能企业对节能项目以契约形式约定一定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耗能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耗能企业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来比较创新的业务模式,也是国家政策重点扶持发展的经营方式。

 下面结合本人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就合同能源管理中的会计与税收处理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合同能源管理的特点:
 1.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
 2.能源服务企业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

 3.节能设备由能源服务企业投资建设,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能源服务企业,使用权属于用能单位。

合同期满,节能设备一般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

 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

设备租赁型合同能源管理财务测算表

设备租赁型合同能源管理财务测算表

设备租赁型合同能源管理财务测算表协议书/合同/计划书设备租赁型合同能源管理财务测算表甲方(出租方):【甲方全称】乙方(承租方):【乙方全称】鉴于甲方愿意出租,乙方愿意承租能源管理设备,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设备信息1.1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1.2 设备型号:【设备型号】1.3 设备数量:【设备数量】1.4 出租期限:【出租开始日期】至【出租结束日期】第二条租赁费用2.1 租赁费用总计:【总费用】2.2 付款方式:2.2.1 首付款:【首付款金额】,在合同签订后【首付款支付期限】内支付。

2.2.2 余额支付:【余额支付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能源管理服务3.1 甲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

3.2 甲方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能源管理服务。

3.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设备安装及维护工作。

第四条财务测算4.1 甲方根据乙方的能源使用情况,提供详细的财务测算表。

4.2 财务测算表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节约量、成本节约额、投资回报期等数据。

4.3 甲方保证财务测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合同终止5.1 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本合同可终止。

5.2 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对于合同执行中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协议书/合同/计划书设备租赁型合同能源管理财务测算表甲方(出租方):【甲方全称】乙方(承租方):【乙方全称】概述: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设备租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及财务测算相关事宜。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① 设备租赁相关条款;② 能源管理服务内容及财务测算;③ 合同的变更、终止及争议解决;④ 保密条款(如适用);⑤ 合同的签署及法律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总结表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总结表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纳税人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准予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企业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有扣除限额,超过部分应调增
业务招待费
①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0%
②销售(营业)收入×5‰
允许扣除额为两个指标的较小者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销售(营业)收入×15%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14%
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8%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实际发生额×50%
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
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10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
投资额×70%
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抵免应纳税额
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投资额×10%
补充养老保险费
工资薪金总额×5%
补充医疗保险费
工资薪金总额×5%
公益性捐赠支出
年度利润总额×12%
销售佣金(非保险企业)
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5%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2016-10-13 激萌12转自希言自然修改微信分享: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下简称25号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完善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暂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

近年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其会计处理也是方法各异。

在此笔者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点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培训、维护甚至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2.能源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

3.节能设备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能源服务公司,使用权属于用能单位。

合同期满,节能设备一般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准则适用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赖于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关键是节能设备的核算,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准则的适用。

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合同条件,对节能设备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观点或方法:1.适用存货准则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单位提供自产的节能设备及节能服务,并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情况下,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

合同能源管理收益表

合同能源管理收益表
合同能源管理收益表
项目
描述
单位
期初数值
期末数值
变化量
收益(或节省)
电力消耗
总电力消耗量
千瓦时
80,000
70,000
-10,000
¥8,000
燃气消耗
总天然气消耗量
立方米
12,000
10,500
-1,500
¥2,250
水消耗
总水消耗量
立方米
3,000
2,800
-200
¥400
维护成本
维护和修理费用
人民币
25,000
20,000
-5,000
¥5,000
环保效益 减排量(二氧化碳)

150
120
-30
[评估价值]
总计
-
-
-
-
-
¥15,650
说明:
电力消耗的单位成本为 0.8 元/千瓦时。
燃气消耗的单位成本为 1.5 元/立方米。
水消耗的单位成本为 2 元/立方米。
维护成本的节省直接计入总收益。
环保效益的评估可以根据当地环境保护政策和市场情况进行估算。假设每减少一吨二氧化碳排放,可获
得 500 元的环保补贴,则环保效益为 30 吨 × 500 元/吨 = ¥15,000。
计算方法:
例如,电力消耗的收益计算为:-10,000 千瓦时 × 0.8 元/千瓦时 = ¥8,000。

表7-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doc

表7-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doc

表7-3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解释1】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租金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解释2】在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扣除限额时,“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解释3】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解释4】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计算会计利润时,研发费用已计入管理费用全额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发费用再加扣50%,即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5】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解释6】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7】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注: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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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表一览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表一览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表一览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方法1、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实际执行10%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2、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法定税率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2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府报告中提出“自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对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由实际税负率5%降至2.5%。

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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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所属年度:年
企业名称(盖章):税务登记证号:
金额单位:元(角分)
企业法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日期:
填报说明
1.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2.第0行“项目名称”:填报纳税人投资经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名称。

3.第1行“项目收入额”:填报纳税人投资经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入额。

4.第2行“项目成本额”:填报纳税人投资经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本额。

5.第3行“项目期间费用额”:填报纳税人投资经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的期间费用。

6.第4行“项目期间费用分摊比例”:本行由不能准确核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的期间费用的纳税
人填报。

分摊比例按照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额和收入额二因素进行确定。

7.第5行“项目期间费用分摊额”:本行按分摊比例计算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摊的期间费用。

8.第6行“相关费用调整额”:填报纳税人需要调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费用的金额。

调整减少的费用
以负数填报。

9.第7行“调整后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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