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2014年7号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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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

东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

东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培训及试讲工作实施条例东华教〔2005〕26号为规范本科教学管理,提高新任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新任教师新任教师是指新调入、聘用,首次在我校为学生上课的教师。

除学校引进的高级人才外,新任教师原则上必须通过院系教师教学培训且试讲考评合格后,方能取得任课资格,为本科生开课。

二、新任教师教学培训新任教师教学培训是学校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合格是学校教师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教学水平质量考核是入选学校骨干教师的主要依据。

新任教师教学培训每学年组织一次。

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三周前,由人事处负责岗前培训。

之后,由各学院负责新任教师的教学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周。

培训内容:1.专题讲座:聘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设。

讲座内容如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方法与规律;板书的技术与艺术;上课基本功——写、说、看;如何备课、写教案及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如何有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如何把启发式教学做到引人入胜;课堂中如何贯穿学生素质教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如何做好实践教学等。

2.影像资料:组织新任教师观摩观看影像资料,网上观摩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录像等。

3.学习优秀教案。

4.培训小结:在培训结束前,每位新任教师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学习论文。

5.培训时间保证:每次培训开始前,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签名,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不得申请试讲。

三、新任教师试讲1.新任教师申请试讲的条件(1)试讲前必须教学培训合格;(2)试讲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3)有从事助教工作经历。

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半年,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一年。

2.新任教师试讲组织工作(1)由新任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提出试讲申请,填写《新任教师试讲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2)评议专家包括学院(系)指派的资深教师和教务处组织的专家;(3)试讲时间为一节课;(4)试讲可以单独组织,也可在教学小班内进行;(5)试讲考核未通过的教师,经两个月准备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03•【字号】沪教委高〔2008〕63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高〔2008〕63号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科目在职教师参加培训。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附件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以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为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

主讲教师主要由国家精品课程项目主持人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担任。

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主播教室设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设在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络培训教室设在各省市分中心,相关培训信息登录教育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研修班的具体办班通知由网培中心另行发出。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在网培中心网站上登记报名,优先选择本行政区域的培训地点参加培训。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颁发由我司和人事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根据我部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决定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通过活动的开展,力争使每位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至少上好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讲授。

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现将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于7月15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2),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我部基础教育二司。

附件:1.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2.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7月1日附件1: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国立东华大学办理教育部教师专业发展评鉴进阶讲师培训

国立东华大学办理教育部教师专业发展评鉴进阶讲师培训
8/7課程教學與班級經營至高高屏區補課
5.
台東場
宜蘭縣
中山國小
莊雅琇
參加台東場7/6-7/8
6.
宜蘭場
台東縣
成功商水
陳韋全
7/8專業成長至宜蘭場補課
7.
宜蘭場
花蓮縣
東華大學附小
戴莉如
參加8/3-8/5宜蘭場
8.
宜蘭場
台東縣
台東大學附小
何汝魚
參加8/3-8/5宜蘭場
9.
花蓮場
宜蘭縣
中山國小
林秀玲
參加花蓮場7/13-7/15
康樂國小
蘇漢彬
未到
3.
花蓮縣
華大附小
洪碧蕋
未到
4.
花蓮縣
學田國小
王敏慧
未到
5.
花蓮縣
東竹國小
林怡君
99年推薦未到
6.
花蓮縣
三民國中
張錫貞
99年推薦未到
7.
花蓮縣
三民國中
林國源
未到
8.
花蓮縣
三民國中
洪以書
未到
9.
花蓮縣
富北國中
李桂芬
未到
10.
花蓮縣
富北國中
林育萱
未到
11.
花蓮縣
富北國中
翁義順
未到
0706-0708台東場進階研習未到名單(含未完訓)
宜蘭縣
竹林國小
李寶惠
宜蘭場
全程參與完訓
20.
宜蘭縣
竹林國小
龔淑女
宜蘭場
全程參與完訓
21.
宜蘭縣
竹林國小
游蕙禎
宜蘭場
全程參與完訓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思政厅[2006]2号【失效依据】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6.07.30【实施日期】2006.07.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教思政厅〔20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我部《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制订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请及时报送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教育部办公厅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日附件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是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培训体系,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二、培训原则1.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专业特点。

紧密联系新的形势和任务,联系辅导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

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东华人〔2015〕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件精神,并参照《〈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4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首聘工作要有利于各学科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队伍结构。

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分类指导、择优聘任”的原则,引进和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水平与能力,增强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学校设置教师(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职务及工程实验、图书资料、高等教育研究、编辑出版、会计统计、经济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按照教育部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学科现状和发展要求,确定各学院(部门)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比例,并依此核定其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五条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家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近三年考核为“合格”以上。

2、具备申请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规定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条件;满足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学术和技术成果等要求。

3、坚持以德为先的评审理念,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

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者,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不聘任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2.18•【字号】苏教师[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9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省电化教育馆、省教师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各有关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2014年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项目,包括高端教师和校长高级研修、高中学科教师和校长提高培训、省市合作农村教师和校(园)长培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远程网络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引智培训、其他专题专项培训等七大类,共计30个项目。

采用集中培训、跟岗学习、自主学习、名师送培、远程网络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共计划培训12万名中小学教师,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培训管理(一)强化协同创新,推动培训体制机制变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省级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大力加强当地教师培训工作,将教师培训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做到机构、人员、经费、项目“四落实”,提高县域教师培训能力,推进校本培训,落实教师跟岗实践学校。

要统筹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培训资源,统筹教科研训各方力量,做到规划、政策、项目、管理、经费“五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培训工作合力。

各级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院校,要将为教师和校长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内部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健全与中小学合作机制,高度重视生成性资源建设工作,积极加强培训课程建设,促进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务处通知2014年7号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4年7号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4年7号签发:吴良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各院、系、部、中心: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加大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提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等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每年定期对进校三年内的新任教师开展教学能力培训。

首届培训定于2014年3月28日-5月6日举行,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与范围:2013年进校,四十五周岁以下的新任教师。

具体名单(附件1)将下发各学院和部门。

2011、2012年进校教师的培训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师风师德教育、教学基本标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研究等。

四、培训考核:本次培训实行结业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

培训到课达三分之二以上,实践环节评价良好,学院综合评价优良方能结业,由教师发展中心颁发《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

未能到达结业的学员,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

五、其他:1.请各学院按照下发名单通知并安排相应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教师个人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两张,3月20日交各学院。

学院汇总后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附件3),3月24日前汇总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如确另有安排未能参加本次培训,请说明原因,经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参加下一届的培训。

3.学院在教师参加培训的当学期安排院内听课,结合平时教学情况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表(附件4),4月28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52〕,:67792068联系人:汪存发,wangcf@附件:1.各学院培训教师名单2.《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4.《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汇总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4年3月17日附件1附件2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年月日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附件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制表单位: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6附件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汇总表制表单位: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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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4年7号签发:吴良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各院、系、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加大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提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等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每年定期对进校三年内的新任教师开展教学能力培训。

首届培训定于2014年3月28日-5月6日举行,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2013年进校,四十五周岁以下的新任教师。

具体名单(附件1)将下发各学院和部门。

2011、2012年进校教师的培训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师风师德教育、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研究等。

四、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实行结业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

培训到课达三分之二以上,实践环节评价良好,学院综合评价优良方能结业,由教师发展中心颁发《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

未能达到结业
的学员,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

五、其他:
1.请各学院按照下发名单通知并安排相应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教师个人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两张,3月20日交各学院。

学院汇总后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附件3),3月24日前汇总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如确另有安排未能参加本次培训,请说明原因,经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参加下一届的培训。

3.学院在教师参加培训的当学期安排院内听课,结合平时教学情况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表(附件4),4月28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52),电话:
联系人:汪存发,
附件:
1.各学院培训教师名单
2.《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
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
4.《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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