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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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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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公司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法定名称为____________公司。

本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本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发起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针第八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从事房地产开发、承揽建筑装饰工程。

第九条本公司的方针为立足本地,逐渐向省内外延伸,不断提高企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

第三章公司股份第十条本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十一条本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分成等额股份,并以股票形式表示。

股票由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公司实收股本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第十三条本公司发行股份为记名式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张股票为100股。

第十四条本公司股份可用人民币或外币认购,用外币认购时,按收款当日中国XX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十五条本公司红利分配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十六条发起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本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第十七条发起人以外的认股人必须以货币作出资。

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非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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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非上市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2. 公司英文名称:[Company Name]第二条公司注册地1. 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2. 公司办公地址:[公司办公地址]第三条法定代表人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第四条注册资本1. 注册资本币种:[注册资本币种]2. 注册资本金额:[注册资本金额]3. 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注册资本实缴金额]第五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六条股权登记1. 股份种类:[股份种类]2. 股东人数:[股东人数]3. 股权变动情况:[股权变动情况]第七条股东权益1. 股东权益保障:[股东权益保障措施]2. 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条款]第八条股东责任1. 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 股东(会员)退出与转让:[股东(会员)退出与转让条款]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董事会1.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组成]2.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职权]3. 董事会任命与解聘:[董事会任命与解聘]第十条监事会1.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组成]2. 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3. 监事会任命与解聘:[监事会任命与解聘]第十一条专门委员会1. 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情况:[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情况]2.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二条公司决策1. 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决策程序]2. 公司决策方式:[公司决策方式]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财务报告与审计:[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四章公司结构与运营第十四条公司组织架构1. 公司组织架构图:[公司组织架构图]2. 公司职能分工:[公司职能分工]第十五条公司经营目标与策略1. 公司经营目标:[公司经营目标]2. 公司发展策略:[公司发展策略]第十六条员工管理1. 员工招聘与录用:[员工招聘与录用]2. 员工培训与发展:[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七条风险管理1.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2. 风险评估与控制:[风险评估与控制]第五章公司变更与终止第十八条公司变更1. 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2. 公司注册地变更:[公司注册地变更]3.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第十九条公司终止1. 公司终止条件:[公司终止条件]2. 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其他事项1. 本章程变更程序:[本章程变更程序]2. 本章程生效日期:[本章程生效日期]以上为《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自[章程生效日期]起施行。

股份制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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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是股份制公司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股份制公司章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四条公司的股本总额为XXX万元,分为XXX股,每股面值XXX元。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X年。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股份比例参与公司决策的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认购新股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剩余资产的权益。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XXX人。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事项;任命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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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是一份规范股份制公司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的法律文件。

它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对公司内部的权力、责任、义务、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股份制公司章程,以便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的注册地为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股份制公司,依法设立并合法登记。

第四条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可持续经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二章股东及股权第六条股东资格任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第七条股权的认购和转让1. 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认购、转让股权。

2. 股东认购和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八条股东权益1. 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 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股权比例参与公司决策的权益。

3. 股东享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的权益。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并监督公司的运营。

2.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3. 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2.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3.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领导,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经理层1. 公司设立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产生,任期由董事会决定。

3. 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1.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2. 股东大会由所有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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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股份制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责关系等重要内容。

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股份制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运营,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地: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公司经营范围:XXX(具体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二章股东第三条公司的股东包括发起人股东和普通股东。

发起人股东为公司的创始人,普通股东为公司的投资者。

第四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 股东享有根据其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2. 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大会的决议等;3. 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五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的所有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和董事;2.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决策;3. 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等。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2. 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3. 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和合作事项等。

第八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长召集。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2. 审核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3. 提出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建议和意见等。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九条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十条公司的财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临时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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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

第三章股份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记名股票。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1、新股种类及数额;2、新股发行价格;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十六条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十八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十九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3 项、第 5 项、第 6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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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旨在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运营,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设在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依法设立,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列举公司经营业务)。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决策、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权益。

第七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1/3以上。

第九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章财务与审计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末向股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审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每三年进行一次外部审计。

第六章员工第十四条员工权益公司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招聘与解聘公司通过公正的招聘程序选拔员工,解聘员工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章变更与终止第十六条公司变更公司变更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公司终止公司终止运营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章程生效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仅供参考。

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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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昆山永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昆山市锦溪镇锦虬路东侧第三条 公司由於阿二、刘前兵共同投资组建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昆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第二章 经营范围第七条 经营范围:精密电子冲压件、嵌接件、螺丝、螺铆、金属模具零配件、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电子产品的组装及加工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第十条 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25 於阿二以现金出资,为人民币25万元,占50%1刘前兵以现金出资,为人民币25万元,占50%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其他董事主持第五章第十八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3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第三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第三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第三十九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四十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5第四十一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二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於阿二担任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由刘前兵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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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五章
第十八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三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三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三十九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
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一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二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由担任。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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