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制公司章程

股份制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XYZ股份制公司2. 注册资本:100,000,000人民币二、公司宗旨和业务范围1. 公司宗旨:XYZ股份制公司的宗旨是为股东创造最大化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为社会做出贡献。
2. 业务范围:XYZ股份制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融资、资产管理、贸易、科技研发、生产制造等。
三、公司组织结构1. 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由董事长领导。
2. 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
3.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
四、股东权益和责任1. 股东权益: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公司的收益分配权,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享有优先认购权等权益。
2. 股东责任: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股东权益和义务,保护公司的利益。
五、股东会议1. 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定期召开一次,特别事项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 股东会议决议应由多数股东以书面形式签署,并在会议记录中进行记录。
六、盈利分配1. 盈利分配应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和股东权益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2. 盈利分配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股东会议决定。
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合规、透明、高效。
2. 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合规管理等,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权益。
八、章程修订和解释1. 公司章程的修订应经过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
2. 对于章程的解释,应以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为准。
以上为XYZ股份制公司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股份公司章程通用版

股份公司章程通用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股份公司章程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明确公司的运作机制和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年。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注重科技创新,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和谐共赢的价值。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和股东大会四大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经理人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股东的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股东大会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损害公司的正当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提前通知股东,并保证股东大会的合法、公平和及时。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应当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十四条董事会由不少于5名董事组成,其中不少于1/3的董事应当为独立董事。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决策和监督。
第五章经理人和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八条公司设立经理人,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设立,经理人应当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经理人的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
第六章公司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告,接受内部和外部的审计,公开透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标准版)

提示1.本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3.制作章程时,斜杠部分需公司自行选择一项,如“执行董事/董事会”需选择一个。
可以根据本范本中“注”的内容修改相关条款,并应当删除“注”的内容。
4.范本中需要章程自行规定的内容,请公司在制作章程时自行规定。
5.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符合党组织设立条件时,应当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党组织应当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所:申报的经营场所:第二条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具体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注:经营范围由市场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第三条公司设立方式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以本公司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发起人、股份与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
第三章股份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记名股票。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1、新股种类及数额;2、新股发行价格;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十六条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十八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十九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3 项、第 5 项、第 6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旨在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运营,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设在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依法设立,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列举公司经营业务)。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决策、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权益。
第七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1/3以上。
第九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章财务与审计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末向股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审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每三年进行一次外部审计。
第六章员工第十四条员工权益公司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招聘与解聘公司通过公正的招聘程序选拔员工,解聘员工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章变更与终止第十六条公司变更公司变更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公司终止公司终止运营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章程生效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仅供参考。
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国XX省XX市。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股东公司的股东包括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
股东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和其他权益。
第六条股东出资及股权1. 创始股东出资合计为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2. 普通股东出资合计为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七条股东会议和股东权益保护公司设立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实行董事会制度,设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
第九条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1.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公司决策权。
2.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第十条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1.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监督职权。
2.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等。
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和责任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公司财务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和报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第十四条公司分红和利润分配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产品销售取得的净利润,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五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由股东会议通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报备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对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期限及范围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的住所位于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期限为xxxx年,经营范围包括xxx。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公司设有股东,股东依法享有有关公司事务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转让股份和优先认购等权利。
第六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认购和持有股份、按时交纳股款、保守商业秘密、支持公司经营管理等。
第四章股权变动的手续和限制第七条公司股权的变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经过公司法定机构的批准或者登记。
第八条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手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且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第九条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公司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章公司的组织架构第十条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选举和解聘董事、监事等。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核会计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制,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缴纳税款,按照法定程序偿还公司的债务。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接受审计机关进行财务审计,向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第七章公司的利润分配第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归属股东所有。
股份制公司章程

股份制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昆山永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昆山市锦溪镇锦虬路东侧第三条 公司由於阿二、刘前兵共同投资组建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昆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第二章 经营范围第七条 经营范围:精密电子冲压件、嵌接件、螺丝、螺铆、金属模具零配件、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电子产品的组装及加工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第十条 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25 於阿二以现金出资,为人民币25万元,占50%1刘前兵以现金出资,为人民币25万元,占50%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其他董事主持第五章第十八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3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第三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第三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第三十九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四十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5第四十一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二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於阿二担任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由刘前兵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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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黔云商贸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〇一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发起人、股东及股份3第三章股东大会5第四章董事会8第五章监事会9第六章经营经管机构11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11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2第九章附则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高级经管人员、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高级经管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_黔西县黔云商贸有限公司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石材及石材制品、建筑材料、塑料管道、五金交电、砂及石子(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 _永续经营_年(或为“永续经营”,由股东自行约定),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公司股份总数: __2__ 股。
第十一条公司股份每股票金额(面值): __50万元_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发起人、股东及股份第十三条公司发起人为人,其姓名(名称)、住所、认购股份为:甲周雄安,占51%乙刘兴江,占49%第十四条发起人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第十五条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义务不因发起人转让股份转让而消失。
第十六条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发起人依法转让股份后,仍依发起人协议义务承担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非发起人股东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第十八条股东未按约定出资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发行记名股票的,发起人股东、除发起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以及继受发起人股份的股东的姓名(名称)记载于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还应当记载股份类别、分红权特殊约定、是否属于高级经管人员等与股权相关的信息。
该股东名册集中托管在深圳市政府指定的登记托管机构(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
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为登记托管机构登记确认的股东名册的副本。
第二十条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
第二十一条股东股份除普通股以外,还存在优先股类别。
优先股享有优先分红的权利,优先分红的权利内容为:。
优先股的发行明细应当依照第十九条记载于股东名册(可根据情况选用)。
第二十二条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股东应当按照第十九条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可根据情况选用)。
第二十三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市政府认可的交易场所(如: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进行。
高级经管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除公司法的限制以外,还应当受到如下限制:(视公司需要而定)。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募集股东的股权转让应当受下列限制:(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二十四条股东转让股份后,股东所负有的分期缴付出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移,转让方分期缴付的违约责任不随股份转让而转移(供选择适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依法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同意收购所持股份的股东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和公司签署减资回购合同。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发起人(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其职权是: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㈡选举和更改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㈣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进行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单项或者总额_15_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总资金_15_%以上的)的转让资产、受让资产、向其他企业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其决议的权利属于股东大会(视公司需要而定,可以都由董事长决定,也可以按照该条示范条款的表述按照金额、比例大小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长的权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该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发起人自行确定,如发起人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其他情形(注:股东可以自行约定,如没有则删除此条)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的召开可以采取现场会议方式,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三十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章程中的发起人名称(姓名)、住所的变更、非发起人股东名称(姓名)的变更、非发起人股东转让股份事宜应适用本章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注:其他重大事项的规则由股东自行约定)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
第三十二条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的首部列明依照本章程规定的会议通知过程。
第三十三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四章董事会第三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2_人,非由职工代理担任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_三_年(注:在三年内由发起人自行约定),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一_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十五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组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经管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经管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发起然自行确定,如发起人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履行职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含网络、传真)通知,也可在全体董事到达后签字确定为有效(其他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间可由发起人或董事自行约定)。
董事会可以采用通讯表方式。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有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截明授权范围。
第四十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可由发起人按照《公司法》第13条自行约定),任期_三__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