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汕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示稿

建设用地海绵格局
规划范围及期限
建设用地海绵格局
(1)在识别汕头市海绵 城市“山、水、林、田、湖” 大海绵格局的前提下,将这 些要素划定保护要求;
(2)以城市建设用地作 为主要的海绵城市建设依托 的要素,划定海绵格局。
海绵城市格局方案
一 带 滨海生态带
四 核 牛田洋、练江、鮀济
河六合圩湿地为核心
水
安
• 现有排水设施标准较低,建成区内存在多处内涝风险和易淹点。
全
• 城市建设偏重于传统灰色系统的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薄弱。
水
• 沿水体的截污不到位,溢流量大,污染水环境。
环
• 城市型河道污染严重,练江水体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
境
• 排水管网混接、错接、乱接严重,部分分流制管网的污水进入水体。
水
• 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过境水资源的依赖较场建设情况
现状汕头市建成区范围内有近7处大型城市广场,分别为位 于中心城区的人民广场、11街区时代广场、迎宾广场、火车站 站前广场、高新区入口广场,澄海政府前广场以及潮阳绿化广 场等。
序 号
名称
位置
1
时代广场
中山东路
2
人民广场
海滨路
3
迎宾广场
金砂东路
4 火车站站前广场
现状雨水管网建设情况
汕头城市下水道总长度为1693.3公里,现状雨水管渠排水 设计标准偏低。
城市电排站
城市电排站的建设相对滞后。
泵站名称 黄厝围电排站 龙湖关电排站
下穿泵站 天山泵站 东厦泵站 利安泵站 西畔电排站 金砂电排站
排水规模(m3/s) 14.49 30 0.58 0.5 30 15 4.5 1.6
汕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的通知-粤府[1995]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的通知-粤府[1995]77号](https://img.taocdn.com/s3/m/38486d12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74bd35d.png)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的通知(1995年8月29日粤府〔1995〕7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省计委、省妇儿工作委员会根据国发〔1995〕23号文件精神,编制了《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一、前言(一)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今天的儿童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为了促进我国儿童健康发展,1992年2月,国务院下达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二)在进一步改革开放、争取广东二十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实践中,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增强了对儿童工作战略意义的认识,加强了对儿童工作的领导,各级儿童少年工作协调机构日益健全,全社会“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作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不断增强。
省和各市制定并实施了儿童事业发展“八五”规划,现正在按照《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主要目标进行规划和制定措施,为九十年代全面推进我省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物质基础。
(三)全省各级政府认真统筹,各行政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大力支持,我省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1993年婴儿死亡率为3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9.7‰,孕产妇死亡率为57.6/10万,以县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85%,儿童的健康营养状况也有了一定的改善。
教育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全省有小学24718所,在校学生862万多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8%;初中2993所,在校学生273万多人;幼儿园7243所、学前班27747个,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46%,6周岁幼儿入班率达97%。
环境信息公示-省道S235线潮南司马浦至两英路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图1-1本项目区域路网本项目的建成将与G324一起共同构成中心城区与两英南北向联系通道,有效缓解潮南区内部的交通压力,提高运输效率,优化路网结构,完善潮南区公路网络布局,加强区域间的联系,通过加强人流物流的的快速流通,促进区域内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也有利于带动项目沿线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满足项目沿线地区之间的中短距离出行。
1.1.1S235改线道路现状情况(一)相交道路现状本项目改线道路先后与国道G324、金新路、圆通路、华英西路、英深路、陈沙公路相交,终点位于两英镇陈沙公路。
表1.1-1本工程主要相交道路一览表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道路宽度(m)相交形式备注1G324城市主干道22T型平交双向四车道2揭惠高速高速公路25.5共线现状道路,双向四车道3金新路乡道16+型平交现状道路,交通量较小4汕南大道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48+型平交规划道路,双向六车道5圆通路乡道9T型平交现状道路,交通量较小6华英西路乡道14+型平交现状道路,交通量较大7中兴路乡道22+型平交现状道路,交通量较小8英深路乡道7+型平交现状道路,交通量较大9陈沙公路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60T型平交现状道路,目前改扩建中,双向六车道图1.1-1国道G324至司马浦立交段现状横断面图(2)司马浦立交至金新路段(K36+730-K37+885),桥下左侧改路,设计速度20km/h,双向两车道,水泥砼路面,路面结构为25cm水泥砼+15cm4%水泥稳定碎石,路基宽度8.5m,路面宽6.5m。
汕头市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汕头市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潮南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编制原则➢依法编制➢统筹兼顾➢上下结合➢充分协调➢公众参与三、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本规划范围为潮南区行政范围内的全部陆域土地59986公顷及规划期内围填海增加的土地1公顷,规划总面积为59987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分析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潮南区土地总面积为5998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327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62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4092公顷。
(二)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耕地锐减,人地矛盾突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不合理➢局部土地污染严重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一)发展机遇➢经济发展形势良好,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解决用地紧张的难题(二)面临的挑战➢建设用地供给矛盾突出➢耕地保护任务艰巨第三章规划目标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耕地保护。
规划期内,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156公顷以内1,落实2156公顷顷补充耕地义务量,确保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854公顷2。
强化基本农田管理,规划期内,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783公顷3。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到2020年全区地均GDP提高到72.5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提高到283.0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86平方米/人。
规划期内,全区规划“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面积635公顷。
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
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

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发文字号】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发布部门】汕头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7.27【实施日期】2018.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7月27日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2018年6月28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保护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安排用地以及所需资金,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乡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
第五条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
汕头市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汕头市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潮南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编制原则
? 依法编制
? 统筹兼顾
? 上下结合
? 充分协调
? 公众参与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本规划范围为潮南区行政范围内的全部陆域土地59986公顷及规划期内围填海增加的土地1公顷,规划总面积为59987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潮南区土地总面积为5998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327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62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4092公顷。
(二)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
? 耕地锐减,人地矛盾突出
?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
? 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不合理
? 局部土地污染严重
1。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6•【字号】汕府办[2011]135号•【施行日期】201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汕府办〔2011〕1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教育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汕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对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转发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2011〕4号)、《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和《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30号)精神,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我市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儿童发展为本,尊重儿童权利,遵循儿童身心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广覆盖、保基本”,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力争实现全市学前教育三年大变化、五年大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汕头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人力资源。
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改善和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一代新人,对建设美丽幸福潮南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汕头市区域规划调整,潮南区正式建立后,区人民政府在认真分析研究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潮南实际,于2004年3月正式颁布实施《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四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建区以来,我区积极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政府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有力地推动我区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至2010年,《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优化。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儿童各项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
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亟待完善;儿童享有的社会福利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幼教经费投入水平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流动、留守、流浪等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要加快推进;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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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人力资源。
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改善和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一代新人,对建设美丽幸福潮南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汕头市区域规划调整,潮南区正式建立后,区人民政府在认真分析研究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潮南实际,于2004年3月正式颁布实施《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四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建区以来,我区积极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政府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有力地推动我区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至2010年,《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优化。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儿童各项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
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亟待完善;儿童享有的社会福利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幼教经费投入水平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流动、留守、流浪等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要加快推进;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幸福潮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
这将为我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和良好机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按照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要求,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我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美丽潮南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扶贫济困、普惠福利为重点,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1、依法保护儿童原则。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
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儿童成长的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在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事务时,充分考虑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
为所有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发展的平等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
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特别是参与儿童自身事务。
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意见。
二、总目标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政策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到2020年,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全市中等以上水平,为构建美丽幸福潮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强有力的智力储备。
三、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等高危出生缺陷发生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2。
——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低到1‰以下。
——加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筛查率,以每年10%的增加率,力争到2020年筛查率达8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
——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婴传播率,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
2、降低儿童死亡率,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3、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
4、儿童卫生保健水平大幅提高。
——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
——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保障流动儿童获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接种服务。
——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6、提高适龄儿童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欠发达山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促进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落实相关人员编制政策,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
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培训每年覆盖50%的乡镇、社区以及40%的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
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和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落实校医和保健教师的配备。
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强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相关科室建设。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加强婚检知识宣传,规范婚检内容,改革婚检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免费婚检,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
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和诊断水平,重点针对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设立专项防治项目,为高危人群提供免费筛查和诊断。
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在所有助产机构中落实采血和听力初筛,加强筛查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控制,落实阳性患儿的转诊、确诊、治疗及随访,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逐步扩大筛查病种,并为贫困患儿提供救助。
加大力度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服务对象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建立全区性的出生缺陷和儿童残疾信息网络,实现各部门、各系统之间数据的互通、共享。
4、加强儿童疾病防治。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
规范儿科诊疗行为,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
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实用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死亡率。
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5、加强儿童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
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0-6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与诊治、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接种、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
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实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提供以社区为基础的康复服务。
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6、加强儿童健康档案管理。
将0-6岁儿童列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重点人群,到2020年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健康档案使用率达80%以上。
开展中小学校儿童年度体检考核,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范畴,逐步提高学校儿童年度体检执行率。
7、加强儿童成长规律心理研究和心理卫生保健服务。
针对儿童特点,开展健康科学的娱乐、体育、科普等活动,缓解学习压力。
加强青春期心理和情感教育,调适青春期儿童心理需求。
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在中小学校逐步设立心理咨询室,落实教育师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的配备和培训,为儿童开展不同时期行为心理问题的筛查、咨询、辅导和干预。
在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以及精神专科医院中建立儿童心理门诊。
8、加强儿童健康教育、指导和干预。
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将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
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
加强儿童视力、口腔和听力保健工作,以幼儿园、中小学为重点,开展牙病防治和控制屈光不正的工作。
实行儿童膳食、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培养良好卫生行为习惯,防治中小学生肥胖、近视和龋齿。
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9、积极推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积极推行母乳喂养。
开展科学育儿教育,培养儿童健康的饮食习惯。
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营养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
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0、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锻炼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完善和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
11、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