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换原告居住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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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地域管辖的汇总及分类

法院地域管辖的汇总及分类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 权结果发生地)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 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 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
地。 事故发生地、车船最先到达地、航空器
最先降落地
产品制造地、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 权行为地
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 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
注: 1.合同被解除或无效的,不影响关于管辖约定条款的效力。 2.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 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 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特殊纠纷管辖
纠纷类型
合同纠纷
被告住所地
保险合同纠纷
被告住所地
票据纠纷
被告住所地
运输合同纠纷(铁、公、 被告住所地
以上内容参考《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航程终止地
公司住所地
被监护人住所地人
军事法院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如 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 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
人身保险合同 海损事故(船舶碰撞或 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
求损害赔偿)
被告住所地
债务人住所地
运输工具登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册地、运输目的地、保 险事故发生地
被保险人住所地
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 害船舶被扣留地
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
讼;

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民诉法新旧司法解释对照

民诉法新旧司法解释对照

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男女结婚后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异地,而长期的异地则有可能导致夫妻离婚。

那么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对于想要在异地离婚的夫妻来讲,这是很重要的。

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具体介绍。

对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但不在同一地方,离婚手续应该怎样办理呢?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夫妻双方各自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这也与离婚的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随着现代文化对人们的冲击,现代人离婚的频率越来越高。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听到离婚这两个字,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对于离婚管辖权还是不甚了解,并不清楚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小编将对▲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作出说明。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考知识—地域管辖

法考知识—地域管辖

法考知识—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上原告就被告1.原则:原告就被告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不是就医)。

没有住所地也没有经常居住地: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若不能确定,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2.被告和原告住所地均不明确:仍原告就被告(1)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3.例外规定:被告就原告(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包括财产关系)。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包括财产关系)。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仅限被告一方)。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仅限被告一方)。

(5)被告被注销户籍的。

4.双方法院都能管辖(1)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也能管辖。

(2)被告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离婚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也能管辖。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4)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有两条途径:一是由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局指定,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

2015《民诉解释》351条第一款规定,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最新民诉法管辖规定实务操作要点106条

最新民诉法管辖规定实务操作要点106条

一、一般规定法律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九条。

1.管辖是在法院内部确定具体的某一民事案件由哪个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

管辖规则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2.确定不同级别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级别管辖;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地域管辖。

3.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

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时的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更以及案件起诉后行政区域(即法院辖区)的变更等相关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此为管辖恒定原则。

4.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5.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6.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需要履行两个步骤:第一步确定级别管辖。

即明确各级法院各自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这一步骤发生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第二步确定地域管辖,即在第一步确定了某一级别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基础上,在该级别法院之间明确由某一具体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以上两个步骤须循序进行,不得颠倒。

二、级别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民诉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五百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坚决不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坚决不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坚决不离怎么办?小编希望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坚决不离怎么办?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 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启动审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 在一审程序中, 法院是不会马上判决离婚。

一方坚持离婚的, 败诉后可以组织材料, 在适当时间上诉。

有时候, 被告不想离婚, 在二审的时候也表达这个态度。

那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坚决不离怎么办?下面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坚决不离怎么办?离婚有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双方协商后, 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 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 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 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 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 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 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 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 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 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 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 主要看证据是否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起诉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案件的起诉, 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 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 诉讼开始后, 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 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 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经典)离婚起诉状15篇离婚起诉状1夫妻感情破裂,生有一女,现一岁四个月,未断奶,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我想要女儿跟我,怎么写?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抚养。

事实和理由:(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离婚起诉状2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市县乡(镇)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市县乡(镇)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或者表述为: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车牌为号型号的小型汽车归原告所有,其他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于年月 (自由恋爱/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于年月日领取结婚证。

年月日生下。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生活习惯不同,被告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

婚后不到年,被告(感情破裂原因)。

结婚至今,彼此积怨,没有沟XX,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被告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

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且,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婚生儿子/女儿岁,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一直由原告照顾,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女儿)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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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换原告居住地吗
一、什么是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
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
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

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
序和处理原则。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
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
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换原告居住地吗
不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
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
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案中只要女方不符合这四条中任何一条,男方就不能
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离婚诉讼中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房
屋尤显重要。

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
素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养。

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
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

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
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
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
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
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
一方拿取折价款。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换原告居住
地吗的相关内容。

一般来说,不管是提起什么诉讼都要遵循“原
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
讼也不例外,没有特殊的情况是不可以到原告居住地法院提取诉
讼的。

如果您对离婚诉讼的提起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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