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基本药物采购量的操作说明
带量采购增量填报操作说明

带量采购增量填报操作说明
一、采购量上报
医疗机构填报时,请注意选择“2019年4+7增量填报”。
“2019年4+7采购量填报”已经截止,无法再做修改。
医疗机构在此填报4+7品种采购量,提交后由上级医保局进行审核;
二、采购量上报审核
上级医保局审核下级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量,点击审核页签里行操作列里的审核按钮,可以对每个医院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请注意核实异常的填报量;医保局在汇总页签里点击“上报”按钮,各级医保局点击上报后就生效、不能再修改。
三、配送关系选择
新增医疗医疗机构需自行将中选药品勾选至采购目录。
若是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医院网上报送采购计划操作步骤

医院网上报送采购计划操作步骤
一、登陆“焦作市医药招标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二、进入系统后选择“焦作市医疗机构第十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三、在药品采购清单栏里点击“选择药品”。
进入到数据库中用搜索功能选择药品(也可直接输入药品拼音编码查询,如:“草珊瑚”可在“通用名”栏目中输入“”或简写),找到药品后在相对应的药品栏中点击“选取”小方块即可,所需药品选择完毕之后在“产品大类”上方的药品显示区域里点击“确定选取”,如在选择过程中选择失误,则点击“重新选取”。
四、在药品采购清单中的“采购数量”栏里填上院方实际的采购需求量,
在“原购进价”栏里填上医院的原购进价(如缺少任何一项该数据将无法保存),所有药品填写完毕之后点击“存档”,则院方报送采购计划的工作操作完毕。
注意采购数量和原购进价必须填写且不能为零。
五、审核所报药品信息的正确性,可查询和打印已报品种。
如有错误的
药品信息先删除该药品再重新进行选择。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东鹏罗光
焦作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广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选配送系统操作手册

广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选配送系统操作手册生产商部分一、登录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网,在“应用平台”中选择【选配送商系统】打开以下界面:或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http://116.252.221.174:8011,打开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登录选配送商系统:二、用户信息登录后如下图:点击【用户信息】下的【用户信息维护】后,进入“用户信息维护”页面,如下图:可以在该页面上对登录的密码进行修改。
三、基药目录选配送(一)单一品种选配送在【选配送管理】菜单下点击【基药目录选配送】菜单:如下图:点击相应中标品种后操作栏的【选配送】按钮,可以对该中标品种选择配送商,如下图:进入配送区域列表后,在相应区域的操作栏下点击【选配送】按钮进入区域已经选择的配送企业列表:如果该区域已经选择的配送企业列表是空的,说明该中标品种在该区域尚未选择配送。
需要点击【添加配送】按钮,添加配送商。
点击【添加配送】按钮进入合格的配送企业列表:查询并勾选所需要的配送企业,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后,返回已经选择的配送企业列表,此时,如果配送企业的状态为未发送,可以点【发送】按钮让此配送企业能收到此信息,也可点击【全部发送】来发送给在列表里的所选的配送企业:看到提示框,再点击【确定】即发送成功:当“状态”列中状态为“未发送”时,假如此时需要删除该配送商,点击【删除】即可删除选中的配送商。
本次基药选配送,点击【发送】按钮,配送商将自动确认,一但发送后,将不能进行删除和修改,如下图:同时,还可以选择【自行配送】:选择【自行配送】后,在已经选择的配送企业列表里面状态默认就是“已确认”,如需要取消自行配送,在上一图片界面点选【取消自行配送】:(二)批量选配送在【基药目录选配送】这一页最下端,点选【批量选配送】:进入配送区域列表后,在需要选择配送的地区后面点选【选产品】:在中标品种目录中,在同一页面下,勾选所需要选配送的品种(在这里可以勾选“全选”,但是已选择配送商的品种无法勾选),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配送企业列表”中,即可按以上方式进行选配送。
关于报送基本药物采购量的操作说明

关于报送基本药物采购量的操作说明报送基本药物采购量的操作说明一、背景介绍基本药物是指社会公众基本需要、临床常用、安全有效、必要和经济合理的药物。
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各级医疗机构需要按照规定定期报送基本药物采购量数据。
下面将详细介绍报送基本药物采购量的操作方法。
二、操作流程1. 登录系统打开医疗机构的电脑,进入基本药物采购管理系统。
根据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2. 选择报送日期在系统首页中找到相应的模块,选择报送日期。
如果当前日期未到报送日期,则无法进行报送操作。
3. 查找基本药物采购记录在系统界面上找到采购记录查询的功能模块,点击进入该模块。
4. 选择报送范围根据需要选择报送的范围,可以是整个医疗机构、某一科室或某个药房的采购记录。
5. 生成报表点击生成报表按钮,系统将根据所选范围生成相应的基本药物采购记录报表。
报表中会包含药物的名称、规格、单位、采购量等信息。
6. 核对报表数据仔细核对报表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无误,确保采购量的数值与实际情况一致。
7. 导出报表如果数据完全准确,点击导出报表按钮,将报表保存至本地文件夹。
报表可以选择保存为Excel或PDF格式,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8. 填写报送表单打开导出的报表文件,根据报送要求,在报表上填写相关的信息,如医疗机构名称、报送日期等。
9. 上传报送表单将填写完整的报送表单上传至系统中。
系统将自动生成确认函,表示报表上传成功。
10. 打印确认函打开确认函,点击打印按钮,将确认函打印出来。
11. 送交上级机构将确认函送至医疗机构的上级机构,完成报送程序。
三、操作注意事项1. 确保使用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以免造成数据泄露或丢失。
2. 在报送日期之前,不要尝试进行报送操作,以免产生错误。
3. 在报表生成之后,务必核对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为错误的数据而导致报送不成功。
4. 报送表单的填写要准确、清晰,必要的信息不可漏填或填错。
5. 确保打印出的确认函是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
基药采购平台医疗机构端操作手册

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采购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手册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二零一四年五月关于这本用户手册 (3)第一章产品介绍 (4)1.1.使用须知 (4)1.2.用户登录 (4)1.3.产品快照 (5)1.4.密码修改 (5)1.5.查看用户信息 (6)1.6.提示窗口 (6)1.7.退出系统 (6)第二章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操作指南 (7)2.1采购目录管理 (7)2.1.1药品库查询 (7)2.1.2勾选采购目录 (7)2.1.3采购目录管理 (8)2.2采购管理 (9)2.2.1新建采购单 (9)2.2.2采购单管理 (10)2.2.3采购药品明细 (11)2.2.4采购药品汇总 (12)2.3验收管理 (12)2.3.1验收入库 (12)2.3.2验收详情 (13)2.3.3 验收单打印 (13)2.4退货管理 (14)2.4.1新建退货单 (14)2.4.2退货单管理 (15)第三章其他功能 (15)3.1信息反馈 (16)3.1.1新建反馈 (16)3.1.2消息列表 (17)3.2系统管理 (17)3.2.1医院信息管理 (17)第四章常见问题 (18)4.1系统无法登录 (18)4.2忘记账号和密码 (18)欢迎使用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采购系统关于这本用户手册该产品用户手册包含了您在使用山西省网上药品采购系统时所需了解的信息。
手册中所出现的用户名称及相关数据均为系统测试数据,不作为任何正式采购的依据,在本系统正式使用前中心对测试数据将予以清除。
第一章产品介绍1.1. 使用须知请检查您的操作系统是否安装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并保持网络畅通。
1.2. 用户登录在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称、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采购平台,如图所示:1.3. 产品快照界面左侧为功能菜单栏,可点击相应菜单进行操作。
也可通过点击界面中部快速导航图标进行操作。
界面右上方为快捷图标,分别为快速导航、查看提醒信息、用户信息、修改密码、退出登录,用户可将鼠标悬停在图标上方查看图标提示,通过点击图标进行操作。
医疗机构报量操作手册【模板】

医疗机构报量操作手册
约定采购量报送功能手册
1.首先医疗机构登录平台,打开“约定采购量报送→医院联系人信息维护”页面,点击【新
增】按钮打开信息编辑窗口填写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提交信息。
注:约定采购量没有上报之前可以点击【编辑】按钮修改联系人信息。
2.打开“约定采购量报送→约定采购量统计报送”页面,该页面可以看到所有要报送的带量采
购品种,找到所报送的药品,双击【本年度需求量】所在列的空白处,填写需求量,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填报成功,注:如果本年度需求量有增幅需填写增幅说。
注:填写的时候下一批约定采购量不能小于上一批次的约定采购量,否则不能填写。
如果需求量没有上报之前可以点击【修改】按钮修改需求量。
3.所有的数据都填报完成后点击【上传】按钮可以上传pdf文件,上传后点击【上报】按
钮上报数据。
数据上报完成后等待监管机构审核。
注:所有的信息都填报完成后才可以上报。
医保局审核操作手册
约定采购量审核功能手册
监管机构登录平台,打开“约定采购量报送 约定采购量统计报送审核”页面,可以通过市、区县、医院名称、状态来筛选,选择所要审核的医院报送数据,点击【审核】按钮,进入审核详情页面,首先勾选数据,点击【通过】按钮,即可将该数据审核通过;如需驳回数据须填写审核意见,然后点击【驳回】按钮即可,所有的数据都确认后点击【提交】即可。
如需查看附件时点击【附件查看】按钮可以打开附件查看附件信息。
驳回的数据需要医院重新填写。
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药品采购操作规程一、引言药品采购是医疗机构日常运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的规范性、透明性和高效性,制定本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本规程旨在明确药品采购的流程、责任和要求,确保药品采购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所有涉及药品采购的人员,包括采购部门、药学部门、财务部门等。
三、采购流程1. 需求确认1.1 采购部门与临床医生沟通,确定药品需求。
1.2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1.3 采购计划经过审核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核准。
2. 供应商选择2.1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
2.2 采购部门通过市场调研、招标等方式,筛选供应商。
2.3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评估其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
2.4 采购部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供应商。
3. 报价与议价3.1 采购部门向选定的供应商索取报价。
3.2 采购部门对报价进行评估,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议价。
3.3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达成最终价格协议。
4. 合同签订4.1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2 合同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
4.3 采购部门应妥善保管合同副本,以备查阅。
5. 采购执行5.1 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要求与供应商保持沟通,确保药品按时到货。
5.2 药学部门对到货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5.3 采购部门将已验收的药品入库,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6. 供应商评价6.1 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包括产品质量、交货准时率等。
6.2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续约或淘汰的依据。
四、责任与要求1. 采购部门负责药品采购的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报价议价、合同签订等工作。
2. 药学部门负责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 财务部门负责对采购计划进行预算核准,安排资金支付。
4. 临床医生应积极与采购部门沟通,提供准确的药品需求信息。
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系统操作说明
任务量转入确认
版权所有: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医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任务上报-任务量转入量确认
①点击“任务量转 入确认”标签页
②本院不同意转入 点击“拒绝”按钮
②本院同意转入点 击“确认”按钮
版权所有: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医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任务量提交
版权所有: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医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变更
所有药品任务量都完成填报 后,点击“任务量提交”按 钮,完成任务量上报工作 注:任务量提交后将无法修 改填报数量,请慎重操作
版权所有: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医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任务上报-任务量转出
点击“任务量转出明 细”标签页,可以查
看任务量转出状态
“已拒绝”状态表示目 标医院已经拒绝了您的
转出申请
“已确认”状态表 示目标医院已经接 受了您的转出申请
“已撤回”状态表示您 撤回了您的转出申请
版权所有: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医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确认的状态下撤回
版权所有: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医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任务上报-任务量转出
点击“任务量填 报”标签页
如品种有转出,当转入机构未 完成确认时,该品种填报状态 将显示为“待处理”状态;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10月目录欢迎使用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使用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产品快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常见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系统无法登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忘记账号和密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如何提交对系统的改进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遇到问题如何获得服务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使用系统时, 浏览器应如何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完善医疗机构的基本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制定采购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新建采购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短缺药品报送功能操作手册
短缺药品报送功能操作手册(经营企业)目录一、............................................................................................................................... 登录界面3.............................................................................................................. 经营企业报送操作二、4一、登录界面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进入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网站,点击主菜单【网上采购】下子菜单【基本药物】或【非基本药物】任意一个按钮,进入江苏省药品网上采购系统首页。
2.被确定为短缺药品检测哨点的经营企业登录系统后,将在系统主页面中看到新增的主菜单【短缺药品】。
二、经营企业报送操作1.点击主菜单栏上【短缺药品】按钮,选择【短缺药品上报(配送企业)】子菜单,进入【当月短缺药品上报】页面。
2.在【当月短缺药品上报】页面,显示当月申报的短缺药品明细。
点击【增加】按钮,进入【新增短缺药品】子页面。
3.在【新增短缺药品】子页面,按页面显示内容,继续填写短缺药品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
注:(1)所有项均为必填项。
(2)月供应量为正整数或为0;月需求量为正整数;短缺类型和药品类别为单选;短缺起始时间和预计短缺结束时间为YYYY-MM;短缺原因为多选。
4. 在【当月短缺药品上报】页面,配送企业在本月报送截止时间前可以点击每条短缺药品信息所在行【修改】按钮来修改上报药品信息,点击【删除】按钮来删除上报药品信息。
5. 在【历史短缺药品上报】子页面,配送企业输入相关查询条件,可查询历史申报的短缺药品明细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报送基本药物采购量的操作说明
1、平台登入方式
首先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然后在首页左上角“平台入口”处进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用户名:各机构所在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登录密码:为“行政区划代码”,登录成功后请立即更改密码并记住新密码。
例如:某机构的行政区划代码为370312,组织机构代码为“49487358-X”,那么该机构的用户名为:37031249487358X,用户密码为370312。
(注意:用户名中不能含有其机构编码中的“-”,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
)
已成功登录过平台的医疗机构,仍使用目前正在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
2.报送基本药物采购数量
2.1医疗机构上报基本药物采购数量
用上述方法进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正常运行后,在左边树形目录中,点击“数据上报系统”—“报送基本药物的采购数量”标签,如下图所示:
2.1.1新增上报药品
在“报送基本药物的采购数量”界面中,点击“新增上报药品”,如下图所示:
界面默认显示全部药品规格,用户可以通过“快速检索查询”中的“药品通用名”或“通用名拼音缩写”来确定某一类药品,支持模糊查询。
在药品列表输入“2009年采购数量”及“2010年拟采购
数量”。
输入完毕后,点击“添加到上报数据中”,则上述列表中采购量填有数据的或被选中的药品,都被加入到了上报数据中。
界面显示如下:
此时列表中“药品状态”为“新增”。
2.1.2 删除上报药品
在上图中,选中列表中要删除的药品,点击工具栏中的“删除上报药品”。
系统提示:
点击“确定”,即可删除所选择的药品。
2.1.3 保存
在药品列表中,依次输入“2009年采购数量”及“2010年拟采购数量”。
当输入完当前页数据后,一定要点击工具栏中的“保存”标签,确认当前输入的信息得到保存。
否则在换页后,当前的数据会丢失。
2.1.4 审核通过
当所有的药品信息输入完后,可以让其他工作人员对所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把所有的药品信息提交到上一级主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药品信息不能再修改。
界面如下:
这时,药品状态为“医疗机构上报”。
2.2市级卫生局审核采购数量
用上述同样的方法进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平台
正常运行后在左边树形目录,点击“数据上报系统”—“卫生局审核”—“审核基本药物的采购数量”,如下图所示:
在中间栏点击所要审核的医疗机构,右边栏则即可显示该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
如下图所示:
重要说明:通过审核的药品,即默认为药品已经上报。
2.2.1 全部审核通过
如果通过浏览确认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都是正确的,则可以通过此功能一次性审核通过,可以不用每页都审核,审核通过后“药品状态”则置为“卫生局已审核”。
2.2.2 所选择的药品审核通过
此功能只能对当前列表选中的药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药品状态”则置为“卫生局已审核”。
如下图所示:
2.2.3 所选择的药品未通过审核
如果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不正确,则不能通过审核。
没有通过审核的应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修改。
修改后正确则要重新通过审核。
2.2.4 数据退回(重新上报)
如果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不正确,需要其重新数据录入,再次上报,点击工具栏中的“数据退回(重新上报)”。
系统确认成功后,其医疗机构即可进行数据重新录入与修改。
3 其它说明
各医疗机构所报送的2009年采购量指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采购量,2010年拟采购量指2010年10月1日至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