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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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细则》修订要点解析

《煤矿防治水细则》修订要点解析

doi :10.11799/ce201903001收稿日期:2019-01-20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项目(2017YFC08041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602262,41572222,41702261)作者简介:刘守强(1981—),男,山东单县人,博士,研究方向矿井水防治与水资源利用,E -mail :sqliu@ 。

引用格式:刘守强,武强,曾一凡.《煤矿防治水细则》修订要点解析[J ].煤炭工程,2019,51(3):1-4.《煤矿防治水细则》修订要点解析刘守强,武强,曾一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100083)摘要:为适应煤矿安全开采的新形势,科学防治水害,在《煤矿防治水规定》基础上修订编写了《煤矿防治水细则》。

分析了修编《煤矿防治水细则》的背景和原则,针对煤矿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煤矿防治水细则》的修订要点,并结合典型突水案例进行了剖析,为更好贯彻落实新规程和推动煤矿安全开采提供支撑。

关键词:煤矿防治水;水文地质;水害应急处理;突水案例中图分类号:TD7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959(2019)03-0001-04Dissection of the Main Points in “Detailed Rules for Coal Mine WaterPrevention and Control ”ModificationLIU Shou -qiang ,WU Qiang ,ZENG Yi -fan(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Coal Mine Water Hazard Controlling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Beijing ),Beijing 100083,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new situation of coal mine safe mining and prevent water disasters scientifically ,the DetailedRules for Coal Mine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ere revised on the basis of the Regulations for Coal Mine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In this paper ,we analyzed the background and principles of compiling the Detailed Rules for Coal Mine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Then ,discussed the main points of compiling the Detailed Rules were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in coal mine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ractice.Besides ,the typical cases of water inrush accident were analyzed.This will suppor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regulations and promote safe mining in coal mines.Keywords :coal mine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hydrogeology ;emergency treatment of water hazard ;cases of water inrush《煤矿防治水规定》(简称《规定》)自2009年12月颁发以来,在矿井水害的探查、预测预报、防控治理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全国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有效防范了水害事故[1]。

2024年努力防治煤矿水害(三篇)

2024年努力防治煤矿水害(三篇)

2024年努力防治煤矿水害防治煤矿水害的十六字原则针对我国煤矿水文地质复杂和煤矿水害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认真总结各方面教训、归纳提炼各地成功经验、组织专家广泛论证基础上,提出了煤矿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十六字”原则和“五项”措施体现了我们对煤矿水害防治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十六字”原则科学地概括了水害治理的基本程序水害防治是有规律可循的,水害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

多年来,有关科研机构与煤矿企业密切配合,对水害的突水机理、探查技术、预测预报、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科技攻关,初步掌握了其中的规律,“十六字”原则就是对这一规律的总结和概括。

“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要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水害防治的关键,在“预测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水害隐患,提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确保井下采掘安全。

“先治后采”是水害防治的最终目标,对排查的水害隐患,必须先治理后开采。

第二,“十六字”原则是煤矿企业防治水实践经验的总结我国的大水矿区如肥城、开滦、焦作等多年来一直注重煤矿水害隐患的排查,加大防治水资金投入,对煤层底板含水层进行注浆加固改造、变强含水层为弱含水层或隔水层,已连续多年未发生淹井伤亡事故。

特别是河南省焦作煤业集团,自xx年以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合理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对煤层底板先注浆加固后开采,连续20年未发生大的突水事故和淹井事故。

这些典型经验充分说明,不管水害多么严重,只要尊重科学规律,坚持“十六字”原则,真正把工作做实、做到位,就一定能够防范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

防治水队伍建设

防治水队伍建设

关于成立防治水中心及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及文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煤炭工业局关与《煤矿防治水中心队伍建设》的文件要求,全面加强煤矿防治水的管理工作精神,必须建立防治水中心的规定。

建立完善的岗位流程和管理制度及体系,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有效的实施,经矿领导研究决定,成立防治水中心及管理人员组织机构。

防治水中心下设3个专业小组,共配备人员19人。

李保诚同志为防治水中心主任职务。

严国芳同志为防治水中心技术主管工程师职务。

段晓东同志为防治水中心地质技术主管职务。

李永锋同志为防治水中心技术员职务。

卢建斌同志为防治水中心验收组组长职务。

白永平同志为防治水中心验收员职务。

赵有珍同志为防治水中心钻探队队长职务。

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5月20日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中心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流程图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中心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中心工作流程图发出指示向 向 上 各级 组反 队 馈 下工 达作 工 情 作况 指示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中心人员机构岗位责任制编制时间:2013年5月前言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目前属于机械化升级改造基建矿井,改造后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批准井田面积6.971km²,可开采煤层2、4、5、8、9号,地质储量10564万吨,水文地质类型属复杂类型。

兼并重组前在井田中南部4号煤层已形成较大面积的采空区积水,积水面积约36.39m²,积水量约为5837m³。

地面井田内各沟谷除背部较大沟谷有微小泉水流外,其余沟谷平时基本无水,只有雨季时,才汇集洪水展转向西流入湫水河。

目前,矿井建设工程均处于弱性含水层下方,局部有裂隙滴水或淋水现象。

由于矿井受奥灰水影响均属于带压开采,矿井潜在的水文地质盲区还很多,为了切实做好矿井防治水预防和治理工作,建立一支完善的防治水队伍及管理机构,实行流程式程序化工作,为矿井后续的安全生产建设发挥防治水专业的作用,特建立岗位责任制来规范防治水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水害事故尤为突出,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从根本上解决煤矿水害问题,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煤矿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煤矿防治水技术水平,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三、工作重点1.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调查,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2.完善矿井防治水设施,提高矿井防治水能力。

3.强化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确保矿井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

4.提高矿井防治水技术水平,培养专业防治水队伍。

四、具体措施1.开展矿井水文地质调查(1)对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全面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为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据。

(2)对矿井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等进行调查,掌握其水位变化规律,预防外部水源侵入矿井。

2.完善矿井防治水设施(1)加强矿井排水系统建设,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对矿井排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矿井防水隔离层建设,防止水源侵入矿井。

3.强化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2)制定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提高矿井应对水害事故的能力。

(3)加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

4.提高矿井防治水技术水平(1)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研究,引进先进的防治水技术。

(2)开展矿井防治水技术培训,提高矿井防治水队伍的专业素质。

(3)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矿井防治水水平。

五、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个月)对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分析矿井水害原因。

2.制定方案阶段(2个月)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3.实施阶段(6个月)按照制定的方案,加强矿井防治水设施建设,开展矿井防治水技术培训,强化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

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

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

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

安监总煤装〔2011〕51号_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装〔2011〕51号_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提高煤矿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职能1.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应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应设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要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

矿井的采煤、开拓(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管理工作。

2.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落实各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范,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提高煤矿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职能1.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应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应设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要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

矿井的采煤、开拓(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管理工作。

2.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落实各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范,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应用研究

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应用研究

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应用研究1. 引言1.1 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重要性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有效地进行防治和管理,将导致严重的水文地质灾害,如地表水突现、地下水涌出等问题,严重影响煤矿生产和周围环境。

煤矿开采中的综合防治水技术显得尤为重要。

综合防治水技术可以有效控制地下水位,避免因开采作业导致的地表裂缝、坍塌等地质灾害。

通过对地下水的集中管理和利用,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浪费。

综合防治水技术还可以减少煤矿生产中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综合防治水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还能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

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值得深入研究和推广应用。

【字数:200】1.2 研究背景煤矿是国家能源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采过程中水问题是一个关键因素。

随着煤矿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深部开采的加剧,地下水涌入和排水问题日益凸显。

研究表明,煤矿开采中水灾事故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相关水文地质条件密切相关。

煤矿开采中的地下水系统与采空区、露天开采和地表水系统相互作用,水文地质特征对综合防治水技术的选择和应用至关重要。

在过去的研究中,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单一防治手段上,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针对煤矿开采中水问题存在的困难和挑战,综合防治水技术应运而生,其通过综合利用井下和井上的各种水源,采用多种技术手段进行水资源开发和保护,以实现煤矿开采中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保障。

对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科学价值。

深入探讨煤矿开采中水文地质特征,研究常用的综合防治水技术,分析其应用案例及未来发展趋势,可以为煤矿开采中水问题的防治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探讨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应用情况,分析其在矿山水文地质特征下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总结常用的综合防治水技术及其优缺点,以及探讨煤矿开采中综合防治水技术的应用案例,为煤矿开采行业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保障,保障矿井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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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宿州学院联合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共同组建的科技创新平台,于2014年10月获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准。

中心以煤矿水害防治相关技术创新及成果推广为主要任务,成员由依托单位高层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工程技术骨干组成。

中心的建设对于遏制煤矿重大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我国煤炭产业安全、高效运行,进而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一)建设基础1.基础研发资源:建成安徽省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于2013年8月正式通过省科技厅验收,该中心实验室建于宿州学院东校区,占地面积1800m2,由9口专业实验室及地下模拟巷道组成,仪器设备总价值1700余万元,具备微痕量及同位素元素分析、精准构造探测等多项高水平试验能力;完成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的岩土工程实验室建设,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价值300余万元,能够开展煤田勘探工程中样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理性质测试;于2013年12月获批设立安徽省同类高校中首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4年获批成立宿州学院地质工程实验实训中心。

2.人才队伍与组织机构:目前,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现有专业研究人员28人,外聘知名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兼职人员9人。

其中教授(含研究员)10人,副教授6人,博士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校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

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已设立中心办公室、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部、矿井防治水技术研究院、物探、化探、钻探工程中心和示范矿井。

3.取得的主要成果:(1)科学研究方面:在矿区深层地下水地球化学基础理论、煤炭开采防水防砂技术、混合水源识别技术研究和矿区水资源与环境问题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4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3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SCI/EI检索80余篇,相关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以上奖励5项,出版专著6部。

其中,“矿区地下水同位素研究及应用成果”被编入《同位素水文学》(2011年),2013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编辑出版的《煤矿防治水手册》中,“水文化探”(第8章)内容由中心成员撰写。

(2)协同创新方面:先后与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等企业合作,开展了大量的技术研发工作,为企业创直接经济效益数十亿元,其中2项合作成果被《全国高校产学研经典案例集》收录;与安徽理工大学、皖北煤电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签署“‘矿井地质工程’协同创新多边合作协议”,同时与中国科技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合作建立环境地球化学研究基地和矿井地质应用研究基地。

(3)服务地方及行业方面:受宿州市和灵璧县人民政府委托,开展“灵璧石资源调查与评价”,通过深入挖掘灵璧境内的地质遗迹,为“灵璧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的成功申报提供支持;先后为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等企业提供煤矿水害防治技术咨询服务30余次,并为相关企业培训员工200余人次。

(二)建设目标和内容1.建设目标:以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煤炭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战略,通过五年的建设,圆满完成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评估验收,力争在煤矿水害防治一些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产出一批具有国际领先地位的高水平研发推广成果,以加快我校地质资源和土木工程学科专业群的应用能力提升,为将宿州学院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提供支持。

2.建设内容:(1)基础条件建设:通过资源重组、设备购置和环境改造,进一步完善工程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使得工程中心能够具备在水害防治利用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基础条件,以形成工程中心的持续创新能力,努力将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国内一流实验条件的、与煤矿水害防治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相适应的研发实验平台;(2)体制机制建设:以研发项目的精细化管理为目标,通过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已有的工程中心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将中心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3)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中心人才队伍结构,完善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应用和技术推广的系统人才队伍;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着力培养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将中心建设成为全国煤矿水害防治领域重要的人才聚集与培训平台;(4)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推广建设:大力开展矿区深层地下水地球化学基础理论、煤炭开采防水、防砂技术、混合水源识别技术及矿区水资源与环境问题的研究工作,力争在一些引领煤矿水害防治发展方向的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并逐步开展应用推广工作,促进成果的产业化,将中心建设成为以煤矿水害防治技术为鲜明特色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

(三)建设措施1.争取资金,保障工程中心平台的建设投入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建设期间,将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支持,利用横向和纵向经费筹措资金,加快工程中心平台的建设。

争取按照年均不少于180万(5年共计900万)的经费投入,逐步满足中心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的需要。

建设经费的执行进度预算如下:(1)2016年1月~2016年12月:总投入20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入,主要包括现有仪器设备的整合改造以及新增设备的购置,50万元用于才引进和科技研发;(2)2017年1月~2018年12月:总投入35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环境改造,150万元用于人才引进、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

(3)2019年1月~2020年12月:总投入35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环境改造,150万元用于人才引进、科研开发及成果推广。

2.多措并举,完善工程中心基础研发条件基于中心主攻的研发方向,首先完成对原有实验室进行升级和整合,不断挖潜竭能,重点打造并形成地球化学分析、地球物理勘探、水文水动力和水同位素分析四个实验室的基础研发能力;同时,根据研发需求,制订分重点、分批次的设备补充购置和实验室环境改造计划,避免低水平建设和重复建设,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归属明确、使用共享”的原则,积极开展同各组建单位间的实验室开放与共享,提高科研设备的利用效率,以降低中心的创新成本。

3.以人为本,打造工程中心的人才战略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统筹规划中心研发队伍发展战略,注重中心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畅通的人才引进渠道和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要积极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型人才,重点支持有潜力的中青年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对高水平创新人才采用灵活聘用机制;二是要按研发方向打造人才梯队,遵循配套、适应、精干的原则,组织科研创新梯队,进行有效分工和整体组合;三是积极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组建创新团队,建立创新人才交流平台,促进创新团队的产生和优化。

4.加强管理,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创新、产业化”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完善中心管理机构建设,由中心主任全权负责工程中心日常事务管理及人员引进等工作,同时成立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主要由国内政府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以及依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工程中心重大事项的商议与决策,并负责监督工程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技术委员会是中心业务活动、技术决策和咨询的机构,组成人员由工程中心管理委员会聘任,主要职责是:根据本领域学科与工程技术发展趋势,对工程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论证意见和咨询意见;对研究开发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提出咨询意见;开展煤矿水害防治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构建开发、流动、竞争、协作的内部运行机制,以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为突破口,采取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中心研发人员的管理和引导,集成和配置中心科技资源,实现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

5.协同创新,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推广在技术研发方向上,以现有研究成果为基础,瞄准世界煤矿水害防治相关技术前沿,力争在一些引领煤矿水害防治发展方向的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进展;利用开放的机制,与各组建单位紧密协同,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不断提升协同能力和创新水平;按照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原则,在全国范围选择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煤矿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在中心技术支持下开展技术应用推广,重点建设一批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借助技术协作、培训、咨询以及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实现新技术、新成果的大范围应用。

(四)预期成果及示范推广1、预期成果通过对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的重点建设,力争使其在技术研发推广和对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支撑能力有显著提升,具体表现为:(1)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形成中心良好的运行机制;(2)完成有效的内部资源整合和重点投入建设,健全共享共用机制,形成国内一流的研发基础条件;(3)组建高水平科研团队1-2个,引进或培养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2人,教授、海外留学人才3-5人,派出进修或合作研究15人次以上;(4)获国际、省部和市厅级科研成果奖1-2项;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项目5-10项,研究经费100万以上,获横向项目10-15项,研究经费300万以上;在SCI、EI等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50篇以上,出版专著1-2部;(5)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2-4项,其中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水害防治原创性关键技术1-2项,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2项;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100人次以上;(6)举办国内学术会议1-2场;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5-10场,完成学术报告4-8人次;邀请专家指导工作10-15人次;(7)对地质资源和土木工程学科专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实践实训基地2-3个,培养博、硕士生5-10名,每年吸收50-100名优秀本科生参与中心项目研究。

2、示范推广(1)技术应用推广:通过重点投入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煤矿水害防治技术推广示范工程项目,扩大中心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并配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积极致力于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水害防治新技术,为政府部门、煤炭行业及相关工程建设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2)规范标准推广:通过水害防治成果的进一步综合集成,建立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首先在皖北矿区应用,申请成为行业标准后,在全国推广应用。

预期建设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水害威胁矿井设计规范”、“含水层下开采技术规范”、“高承压水上开采技术规范”、“矿井水害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标准”。

表1平台一: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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