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合同]最新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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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模板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模板

为确保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解决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制定本争议解决条款如下:一、争议解决原则1. 尊重事实、遵循法律、公平合理、友好协商。

2. 争议双方应积极沟通,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二、争议解决途径1. 友好协商(1)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争议事项进行友好协商。

(2)协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断协商,应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进行思考和答复。

2. 仲裁(1)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合同签订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申请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3)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另一方。

3. 诉讼(1)协商和仲裁均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

三、争议解决程序1. 友好协商(1)争议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保持沟通畅通,充分交换意见,争取达成一致。

(2)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2. 仲裁(1)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有关证据材料以及仲裁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仲裁庭组成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理。

(4)仲裁裁决作出后,争议双方应当履行仲裁裁决。

3. 诉讼(1)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有关证据材料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文件。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4)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争议双方应当履行判决。

四、争议解决费用1. 争议双方在协商、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争议双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其他1. 本争议解决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因为经济利益分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而产生的冲突。

劳动争议的处理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增加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几个方面。

一、争议解决途径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

调解是指双方协商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来解决争议,这种方式费用较低,处理速度较快。

仲裁是指双方协商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这种方式需要一定的仲裁费用,并且仲裁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诉讼是指双方通过法院的司法审判来解决,这种方式花费较多,时间较长,但是是最终的法律结果。

二、调解方式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方式之一。

调解机构可分为企业内部调解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调解机构。

企业内部调解机构需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由企业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组成。

当负责人不履行职责或本身参与争议时,职工代表可提起投诉或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调解。

而劳动保障部门调解机构则是由政府部门负责,多数为区域性机构,职责是解决当地各类劳动争议。

三、仲裁方式劳动仲裁机构是经法定程序设立而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机构。

其仲裁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适用于工人、服务贸易、社会保障、劳务派遣等多种劳动争议的处理。

但是在进行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应该需要注意仲裁员的选任、仲裁程序的公正、仲裁金额的公平等问题,避免不合理的处置。

四、诉讼方式当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诉讼是一种较为严格的程序,需要各方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通过法院的司法审判来判定责任与赔偿金额等。

但是诉讼的程序繁琐、时限较长、费用较高,一般情况下适用于较为复杂、金钱数额较大的劳动争议案件。

总之,劳动争议处理应该以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防止因为小问题而耽误了时间、费用,增加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劳动中常见的争议与解决方案

劳动中常见的争议与解决方案

劳动中常见的争议与解决方案在劳动场所,由于职责、权益以及沟通等方面的不同,常常会引发各种争议。

这些争议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会严重干扰工作秩序,甚至对员工和企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因此,及时采取适当的解决方案对于维护劳动和谐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工资争议、工时争议以及劳动合同争议三个方面,介绍常见的争议情况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工资争议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的直接回报,因此工资争议在劳动中较为普遍。

工资争议的原因可以包括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水平以及工资发放时间等。

首先,对于工资计算方式争议,员工可能会对工资核算标准或者计算错误产生异议。

解决方式是建立透明公正的工资核算机制,并及时纠正计算错误,确保员工获得应得的工资。

其次,工资水平争议可能出现在员工薪资调整或者涨薪时。

雇主应该建立合理的薪资结构,并通过公平的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薪资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最后,工资发放时间争议可能是因为薪资发放的延迟或者不准确。

解决方法是建立完善的薪资发放流程,确保按时准确地向员工发放薪资。

二、工时争议工时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时间的安排与工作强度的合理性。

工时争议包括超时工作、休假调度、加班费以及轮班制度等方面。

首先,超时工作是指员工在规定工时外仍然被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为解决超时工作争议,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并确保员工的合法休息时间。

其次,休假调度是指在员工请假申请、休假安排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争议。

雇主应建立规范的请假和休假调度制度,并充分尊重员工的合理请假需求。

此外,加班费问题也是工时争议中常见的一种。

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员工加班费,并确保加班费的准确计算与及时发放。

最后,轮班制度可能引发员工对于工作强度不公的抱怨。

解决方法是通过调查研究、员工参与等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轮班制度,充分平衡工作与休息的关系。

三、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以及条款执行等问题。

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争议可能产生于劳动合同的缺失或者合同条款的不明确。

2023年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2023年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2023年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调解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篇1合同协议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引言: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一、总则1.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3.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特别规定1.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法定最长年限。

2. 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时限。

3.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集体合同:企业应当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法规定,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2024年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最新处理办法

2024年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最新处理办法

2024年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最新处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劳动合同争议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完善。

在2024年,关于劳动合同争议的最新处理办法如下:一、建立更加公正高效的仲裁机构和解决机制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国家将进一步建立更加公正高效的仲裁机构和解决机制。

这些机构和机制将充分考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专业化的仲裁员和法官进行公正的裁决,及时解决劳动合同争议。

同时,政府将加大对相关仲裁机构和解决机制的培训和支持力度,提高其办案水平和效率。

二、倡导和推广劳动合同争议在线解决平台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劳动合同争议在线解决平台逐渐兴起。

政府将积极倡导和推广这种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在线咨询、争议解决、调解和裁决等服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平台提交申请、提供证据、进行辩论,专业人员会根据平台提供的信息进行裁决。

这种在线解决平台既方便快捷,又节省成本,可以更好地解决劳动合同争议。

三、完善劳动合同争议调解机制除了仲裁和裁决外,调解也是解决劳动合同争议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推动劳动合同争议的调解工作,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调解机构和调解人员的培训机制,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解决能力。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劳动合同争议调解的宣传力度,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惩处力度为了有效遏制劳动合同争议的发生,政府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政府将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信用制度,对违法用工、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合同等行为进行严厉制裁。

政府还将加大对劳动合同争议问题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五、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劳动者是劳动合同争议的一方,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对于解决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将加强对劳动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为劳动者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知识普及。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8篇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8篇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8篇篇1一、争议处理原则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为解决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而制定的处理办法。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原则,以协商、调解为主要方式,解决劳动合同争议。

二、争议范围本合同所指的劳动合同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过程中的争议;2. 工资、福利、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3.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4. 培训、保密、竞业限制等协议内容的争议;5. 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

三、争议处理途径1. 协商解决: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积极寻求共识,达成和解。

2. 调解:如协商无果,双方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

3. 仲裁:若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4. 诉讼:若仲裁结果无法执行或双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商与调解1. 双方应在发生争议后15日内进行友好协商。

协商期间,双方应尊重对方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2. 若协商无果,可在争议发生后30日内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应积极参与,配合调解工作。

五、仲裁与诉讼1. 申请仲裁前,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

仲裁过程中,双方应遵守仲裁规则,尊重仲裁结果。

2. 若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仲裁结果即为终局裁决。

六、法律责任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违反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争议,该方应承担解决争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等。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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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劳动合同的作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 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劳动合同纠纷的五种处理方法劳动合同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

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④对于第三方干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①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②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四、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③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④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五、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延伸阅读【案情介绍】20xx年xx月22日,汤某(外国人)与公司签订英文雇佣合同,约定汤某基本工资为4,800元/月,另有津贴。

该合同第1xx条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取代以往签署的所有雇佣合同。

公证书显示于20xx年xx月8日向ino@发出的电子邮件主要内容为:请看所附的我们的雇佣合同,其中包括:1)要约:如果雇佣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与该要约的条件相矛盾,以本要约所列的条件为准……;2)雇用协议:该协议需要与你的工作签证一起处理,在有关个人所得税等场合,该协议是一份正式' 的文件,如我已经说过,如果你的月薪不超过xx,000人民币元,你就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该邮件中的附件dxx.pdf下载打开后的主要内容为:如果你接受此聘用要约,从受雇日期开始,你将有资格收到以下:每月税前工资42,000元;将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为26,000元”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期间,公司逐月向汤某支付的人民币数额分别为9,000 元、xx,697 元、13,000元、26,000元、72,270元、38,888元、24,220元、24,200元。

汤某在主张20xx年2月的9,000元是公司为汤某预支20xx年3月的工资,按要约前三个月试用期26,000元/月,后正式为42,000元/月,20xx年6月的72,000多元是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xx月31日期间的工资,此期间工资为正常,但是从20xx 年6月开始工资就不足额了。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汤某、公司双方对汤某的工资标准主张不一,汤某主张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其发送了任职要约,约定汤某月工资为42,000元,并提供了电子邮件公证书予以证明,公司主张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邮箱,不认可公司曾向汤某发出该份任职要约,但从该封电子邮件的内容来看,同时发送的附件中包含了雇佣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与汤某、公司之后实际签订的文件一致,且附件雇佣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与雇佣合同一致,故对汤某的主张,原审法院予以采纳。

双方20xx年xx月22日签订的英文雇佣合同中约定该份合同生效后将取代以往签署的所有雇佣合同,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任职要约于20xx年xx月22日失效,即汤某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xx月22日期间的工资标准以任职要约为准,而20xx年xx月23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的工资标准以双方20xx年xx 月22日签订的雇佣合同为准。

汤某在仲裁庭审中认可公司已足额发放20xx年xx月31日之前的工资,而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已高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而汤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该份劳动合同之外还有其他的工资项目,故对汤某主张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的工资差额,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中约定,汤某的月基本工资为4,800元。

汤某主张在双方任职要约中约定其月工资标准为42,000元。

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实际支付给汤某的劳动报酬远超每月4,800元,公司对工资组成亦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此外,在公司于20xx年xx月8日向il发出的电子邮件中明确载明:“2)雇用协议:该协议需要与你的工作签证一起处理,在有关个人所得税等场合,该协议是一份正式'的文件,如我已经说过,如果你的月薪不超过xx,000人民币元,你就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因此本院有理由相信双方签署的雇佣协议”中关于工资的约定系双方为逃避缴纳税款而作出的虚假约定,且该工资标准并未实际履行。

另一方面,公司实际支付给汤某的劳动报酬也没有达到在任职要约中载明的42,000元/月,汤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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