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最新)
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三最”原则。
重点补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坚持注重贫困户主体作用原则。
危房改造原则上以贫困户自建为主,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和政策支持。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注重提升房屋使用功能。
推行“三建四改”,完善房屋起居、饮食、生产、储藏功能,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四)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原则。
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
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乡镇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原则。
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1至3人户房屋面积上限控制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
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主房建筑面积。
二、目标任务全县××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2306户(见附件1),其中:c级1008户,d级1298户。
完成时限为:5月底前全面开工,8月底前全面竣工,9月底前完成验收。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一)补助对象。
依据县扶贫办认定对象,为无房或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危房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解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国家“两不愁、三保障”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X年X市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我市仍有农村危房的X县、X区和X区,中央补助资金只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自治区及以下各级补助资金兼顾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
二、目标任务X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20户、补助资金6491.17万元。
由于今年中央财政未安排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我市45户一般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仍继续实施。
因此,X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62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2575户),具体任务分别为:X县2132户、X区133户、X区355户。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一)投资估算。
经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750元,按每户建房80平方米计算,每户平均约需6万元。
X 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62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50户,其他3类重点对象925户,一般贫困户45户),计划总投资约1.572亿元。
(二)资金筹措与安排。
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本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降低建设成本。
⒈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605万元。
今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按1.4万元/户安排,共安排我市2575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605万元。
农村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

农村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为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服务全镇精准脱贫攻坚大局,以“实现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农村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对2017年11月份上报的农村存量危房信息实施入户全覆盖核查,挤出水分,避免遗漏,实现全镇存量危房数据精准、可靠,为2019年底前精准、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1、召开全面核查工作动员会和危房鉴定暨信息录入培训会。
及时召开农村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动员会和农村住房危险性等级鉴定暨农村存量危房信息录入培训会,明确工作责任、要求、步骤、时间节点。
2、入户开展全覆盖核查。
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是入户核查的主体,镇民政、扶贫、各村(居)为具体入户核查的实施单位。
足额安排核查人员,合理安排核查时间,逐一入户,确保入户核查全覆盖。
核查时应对每户危房拍摄房屋照片。
入户核查工作务必于3月12日前完成,电子档和纸质表格(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一并上报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汇总。
在核查过程中,要对各村(居)4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进行认真梳理,避免发生遗漏现象。
在此期间上级主管部门将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与稽查,对工作不认真、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提醒、通报或约谈。
3、开展抽查。
根据各地报送的存量危房数据,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会同民政、扶贫等部门对所有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户数开展抽查,3月22前完成抽查任务。
三、保障措施与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重要民生工程,存量危房是否精准,直接影响农村危房改造成效,直接影响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摘帽。
存量危房数据确定后,将全部提交审计部门,作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审计的基础数量。
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

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2017-09-12 11:53:37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农村版◎住建部等三部门发通知,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扫尾◎政府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将补助资金直接付给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
改造对象认定有标准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和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配合扶贫部门确定贫困户退出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认定住房安全性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
减轻深度贫困户负担省、市、县要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
各地务必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
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项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

项城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关于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准实施,为切实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确保2019年之前完成我市现有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口人户建30平米以内、2口人户建40平米;3口人以上户(含3口人)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各镇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面积标准控制实施。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二、合理确定建设方式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各镇办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拆除重建。
各镇办要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模式,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租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三、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完善居住功能保障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
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村民住宅建设基本要求,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
改造后的农房应配套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
各镇办可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免费发放到户,引导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节约改造资金,提高居住功能。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范文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范文一、项目背景及目的当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存在大量危房,这些危房严重影响了贫困户生活的居住环境和安全。
为了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危房改建工作。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改建贫困户的危房,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和安全的居住条件,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1.工作内容(1)确定改建对象:根据县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改建对象。
(2)收集资料:派出专业工作人员到改建对象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收集危房改建所需的相关资料。
(3)制定改建方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经过专业人员的评估和讨论,制定危房改建方案。
(4)资金筹措:根据改建方案所需的资金预算,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相关项目补助等途径筹措资金。
(5)改建工程施工:根据改建方案,按照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物资供应,进行改建工程的施工。
(6)改建验收和交付:工程完成后,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确保改建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随后进行交付。
2.工作方法(1)政府引导:加强对危房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工作指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危房改建工作,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支持改建项目。
(3)多方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争取政府相关项目的补助资金,依靠各方合作实现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1.时间节点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和资金筹措情况,本次危房改建工作预计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1)准备阶段:确定改建对象、收集资料、制定改建方案等工作,预计时间为3个月。
(2)实施阶段:资金筹措、改建工程施工等工作,预计时间为6个月。
(3)验收交付阶段:改建工程验收、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预计时间为1个月。
2.进度安排(1)准备阶段:第1个月完成确定改建对象,第2个月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收集,第3个月制定改建方案。
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最新)

特色种养业扶贫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十大工程,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原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逐步提高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能力。
xx -xx年,全县38个贫困村每村分别发展2-3个特色优势产业。
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发展1个以上特色鲜明、附加值高、脱贫致富效果好的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
重点围绕特色种植业、畜禽产业、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帮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1-2个特色产业,通过发展生产脱贫。
xx年度特色产业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当年计划脱贫对象,实现一次扶持、一次脱贫,扶持一户、脱贫一户。
二、政策措施(一)大力实施“百村帮千户”。
推行“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村+贫困户”模式,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或者吸纳贫困户参与经营的,在支农项目安排、贷款贴息、政策性补贴、农产品“三品”认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的,按所带动的贫困户每户0.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4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机器设备更新等。
(二)发展特色种养业。
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优势资源,结合当地种养习惯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以“品种、品质、品牌”为核心的现代特色农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种养业。
对发展规模种植业且如期脱贫的贫困户,发展钢架大棚蔬菜种植的,每亩补助4000元;发展露地蔬菜、瓜果生产的,每亩补助500元;发展大棚食用菌栽培的,每平方米补助10元;发展经果林种植的,每亩补助xx元;发展苗木、花卉种植的,每亩补助xx元。
以上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0.6万元。
对发展规模养殖产业且如期脱贫的贫困户,饲养家禽的,蛋禽每只补助10元、肉禽每只补助8元;养猪的,每头补助300元,养牛的,每头补助3000元,养羊的,每只补助300元;发展精养鱼塘的,每亩补助1000元;种植莲藕、菱角等水生植物的,每亩补助1000元;养殖甲鱼、毛蟹的,每亩补助xx元。
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

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1. 指导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
2. 选定对象:根据贫困户住房情况和入户调查,确定危房改造的对象。
优先选择危房程度较高的贫困户,确保真正需要改造的贫困户能够得到帮助。
3. 资金筹措: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资金筹措方案。
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社会捐助、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技术指导:建立与贫困户危房改造相关的技术指导体系,包括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标准等。
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贫困户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工作组织: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
设立工作组或项目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危房改造工作。
6. 施工管理: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施工管理体系,包括施工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工程进度的监管和控制等。
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改造,合理安排工期,确保质量和进度。
7. 质量验收: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质量验收机制,制定验收标准和程序。
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贫困户的住房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8. 后续服务: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后续服务机制,包括住房维修保养和社会援助等。
定期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维修保养,及时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
9. 监督检查: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建立监督检查组,定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0. 宣传推广:加强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贫困户的参与积极性和群众满意度。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成果和效果,增强社会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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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解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确保我市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根据《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电〔X〕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X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为432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4190户,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其他3类重点对象为130户),实施范围包括市辖五县、X区、X区。
具体分布如下:X区2户(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下同)、X区719户(719户)、X县517户(507户)、X县628户(611户)、X县381户(313户)、X县835户(815户)、X县1238户(1223户)。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做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危房改造农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改造危房。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公开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以及危房改造申请、对象确定、补助、建设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操作。
(三)规划先行、突出特色科学制定村庄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结合乡土特色建设,引导农户选用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农房设计标准图集和当地建筑材料,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风貌。
(四)因地制宜、集约节约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荒坡地,尽可能节约用地;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引导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美观的现代新农居,避免出现农户因大拆大建或盲目攀比建大房而导致贫困加剧的现象。
(五)重点优先、兼顾一般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对“等、靠、要”思想严重、积极性不高或完成任务不理想的地方,将适当调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其他村镇建设项目。
三、工作内容(一)抓好危房改造前期工作一是编制规划。
对整村搬迁或危房改造数量超过10户的村屯,要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按照规划集中建设房屋。
二是农房设计。
各县区要按照抗震设防、突出特色等要求做好农房设计,将图纸免费提供农民使用或引导农民选用通用设计图集,并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
三是危房评定。
要切实抓好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
四是确定对象。
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五是制定方案。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市级实施方案制定县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和危房改造农户,并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抓好危房改造实施工作一是签订协议。
县级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明确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建设时限、竣工要求、抗震要求、建新拆旧要求等。
二是组织施工。
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自行改造、自建房屋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且有统一建设意愿的,要帮助其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一建设。
三是技术指导。
组织技术服务队走村入户,指导和引导农户采取结构加固修复、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方式改造危房,确保农房建设施工质量安全。
(三)抓好危房改造抗震设防工作一是抓好宣传教育。
加强危房改造知识和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危房改造农户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抗震意识。
二是落实抗震措施。
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的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X〕11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X〕28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X〕47号)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X〕172号)的要求,抓好改造房屋设计、施工检查,落实抗震措施。
(四)抓好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抓好改厕改厨工作。
严格按照“美丽X•宜居乡村”建设要求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和清洁厨房。
另一方面要抓好风貌特色塑造。
农房建设要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其他村落内传统风貌特色保存较完整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其他重要传统建筑等不得拆建,主要以维修加固为主。
上述建筑属于危房的,可按照房屋结构加固修复的方式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指标,两年后在不拆旧房的前提下可申请异地重建危房改造指标,以保持原有的传统村落格局和建筑风貌。
对防火条件要求较高的连片木结构少数民族村寨,可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不易燃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
(五)抓好危房改造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一户一档”信息档案。
将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批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并将上述信息进行归档,建立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信息档案。
二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要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
三是抓好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县级和市级竣工验收。
四是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要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信息(包括政策、分布、标准、进度等)。
四、工作要求(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优先将X年脱贫摘帽县、村和脱贫人口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范围,鼓励将X年及以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提前到X年实施,力争在X年完成全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对因提前实施或超额完成4类重点对象任务所产生的补助资金缺口,自治区将于次年补足。
在同等条件下,对4类重点对象中的水库移民危房贫困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农村贫困无房户,以及属于农村危房贫困户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等予以优先安排。
(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原则上,对C级危房采取维修加固形式进行改造,若维修加固后人均居住面积未达到13平方米的,可采取加建或拆除重建方式。
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尽量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重建房屋,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的农户不超过人均18平方米;无自筹能力由财政全额补助的农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5%。
各县区可根据当地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细化面积标准,但需防止出现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贫困加剧的现象。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X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暂时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3万元/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1.85万元/户执行。
其中,对按时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激励资金5000元(其他3类重点对象不执行该激励机制),激励资金由奖金和保证金组成,保证金为3000元,奖金为X元,激励资金已计入3万元/户补助资金内。
在下达年度危房改造资金时,各县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预留拆旧保证金3000元,由各县区财政专户保管。
对获得奖金的农户同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中的拆旧保证金3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旧房激励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旧房激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X建村镇〔X〕16号)执行。
对无旧房或居住在保护建筑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村危房改造按2.8万元补助(不预留拆旧保证金,也不发放奖金)。
(四)整合使用危房改造资金要按照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和危房改造农户兜底解决。
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集中统建的除外)。
(五)衔接好易地搬迁工作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但未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对易地扶贫搬迁退出户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五、时间安排(一)前期工作阶段(X年7月上旬)做好危房等级评定、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X年7月至X年12月)X年7月逐步启动项目建设,X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即视为竣工)。
其中,列入X年度脱贫摘帽任务计划的县、村和脱贫人口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要在X年11月底前基本竣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X年12月)各乡镇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做到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
各县区要在X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验收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X年12月20日前开展市级验收工作。
在自治区级验收结束前,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农户新建房屋的监管,不得超面积加层、扩建。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一)投资估算经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的平均造价约1000元,按每户建房60平方米计算,约需资金6万元。
X年我市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为4320户,共需资金约2.6亿元。
(二)资金筹措与安排通过“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补助一点,市县配套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中央财政补助6048万元。
参照X年国家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1.4万元,实施4320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6048万元。
2.自治区财政补助5374.82万元。
参照X年自治区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1.25万元、其他3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0.1万元,实施419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30户其他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自治区财政补助5250.5万元。
同时,自治区财政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124.32万元,上述两项合计补助5374.82万元。
3.市级配套资金按照1500元/户进行补助,需配套资金648万元,由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