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各年级、班级成立艺术教育小组,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担任组长,负责本年级、班级艺术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艺术教育课程设置1. 小学阶段:开设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课程,确保学生每周至少一节艺术课程。
2. 初中阶段:在小学艺术课程的基础上,增加戏剧、影视、摄影等课程,丰富学生的艺术素养。
3. 高中阶段:开设艺术鉴赏、艺术创作、艺术实践等课程,培养学生艺术创新能力。
四、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1. 定期举办各类艺术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2. 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如艺术夏令营、艺术游学等,拓宽学生艺术视野。
3. 邀请艺术专家、学者来校开展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五、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 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艺术培训。
2. 鼓励教师参加艺术教育相关学术交流,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 定期开展艺术教师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六、艺术教育经费保障1. 学校应设立艺术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活动开展、艺术设备购置等。
2. 积极争取政府、企业等社会力量对艺术教育工作的支持,拓宽资金来源。
七、艺术教育评价与考核1. 建立艺术教育评价体系,对教师、学生艺术教育工作进行考核。
2. 将艺术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师生给予表彰奖励。
3. 定期开展艺术教育自查自纠,确保艺术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一、教育目标与任务1. 学校艺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创造力和艺术才能,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素质。
2. 艺术教育的任务包括:培养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理解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提升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创造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促进学生的艺术交流和合作意识,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教育内容与方法1. 艺术教育内容涵盖音乐、舞蹈、绘画、书法、剪纸、剧本创作等多种艺术形式。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长和兴趣,提供多样化的艺术教育课程,培养学生在不同艺术领域的综合能力。
2. 艺术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学校应通过组织实践活动和艺术创作比赛等形式,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提升学生的艺术表现水平。
3. 艺术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欣赏能力。
学校应组织有针对性的艺术欣赏活动,引导学生从审美角度去理解和欣赏艺术作品。
4. 艺术教育应注重学生的交流与合作。
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艺术团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艺术交流能力。
三、教育管理与评价1. 学校应建立艺术教育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艺术教育的有序进行。
2. 学校应配置专业的艺术教师,保证艺术教学的专业性和质量。
教师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教学水平。
3. 学校应定期组织艺术教育评价活动,对学生的艺术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应作为学生艺术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鼓励学生参与艺术竞赛和展示活动。
四、教育环境与资源1.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艺术教育环境和设施,保证艺术教育的顺利进行。
包括艺术教室、音乐室、绘画室等专门教学场所。
2.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艺术教学设备和器材,如乐器、绘画工具、舞台设施等,以满足学生的实践教学需求。
3. 学校应建立艺术教育资源库,提供丰富多样的艺术教材和参考资料,为教学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
五、教育保障与协作1. 学校应加强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引导家长关注和支持学生的艺术教育,共同促进学生的艺术发展。
学校艺术工作的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本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三、艺术教育工作内容1. 艺术类课程教学:按照国家课程设置,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提高艺术教学质量。
2. 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和特长。
3.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提高校园文化品位。
四、艺术教育工作职责1.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2. 教务处:负责艺术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3. 学生处:负责组织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4. 教研室:负责艺术教育教学研究,提高艺术教育教学水平。
5. 班主任:负责班级艺术教育工作,关注学生艺术特长发展。
五、艺术教育工作要求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艺术教师业务水平。
2. 优化课程设置,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
3. 创新艺术教育模式,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4. 加强与家庭、社会合作,形成艺术教育合力。
5. 建立健全艺术教育工作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自评和互评。
六、艺术教育工作保障措施1. 加大艺术教育经费投入,改善艺术教学设施。
2. 定期举办艺术教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3. 加强艺术教育宣传,提高全校师生对艺术教育的认识。
4. 开展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5. 建立健全艺术教育工作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和改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
2. 本规章适用于学校所有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课程、学生艺术活动、艺术教师管理等。
3.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以培养学生的兴趣、审美能力和创造力为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二、艺术教育课程设置和内容1. 学校艺术教育课程设置应当根据学生的年级和兴趣特点合理安排,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多个方面。
2. 艺术教育课程内容应当具有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满足学生的知识和技能需求。
3. 艺术教育课程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观察力、表现力和创造力,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作和表演。
三、学生艺术活动1. 学校应当组织丰富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如演出、展览、比赛等,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艺术潜能。
2. 学生参加艺术活动应当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和其他学生,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艺术活动场所和设备,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艺术教师管理1. 学校应当配备专业的艺术教师,确保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2. 艺术教师应当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应当建立艺术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培训。
五、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建设1. 学校应当积极争取和利用各种艺术资源,包括图书馆、音乐厅、画室、舞蹈室等,为学生的艺术教育提供优良的环境。
2. 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艺术教育设备和器材,保障教学和学生艺术活动的需要。
六、学校艺术教育管理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艺术教育工作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应当定期开展艺术教育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艺术作品的收集、展示和保护制度,鼓励学生进行创作和参与艺术交流。
七、违纪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学校艺术教育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课程调整、停课等。
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艺术教育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个性化教学,倡导多样化艺术表现形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等学科,涵盖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艺术展演等多个方面。
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创新发展,确保艺术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应设立艺术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艺术教育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等为成员。
第六条学校应设立艺术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校艺术教育工作。
艺术教育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全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设立艺术教育教研组,负责组织艺术教育教研活动,提高教师艺术教育水平。
艺术教育教研组由各艺术学科教师组成,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教研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艺术教育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艺术教育教师,确保艺术教育质量。
艺术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水平,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艺术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艺术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学校应定期对艺术教育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和总结,不断提高艺术教育水平。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艺术教育设施建设,保障艺术教育所需场地、设备、器材等资源。
艺术教育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满足教学和实践活动需要。
第三章教学与活动第十一条学校应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开设艺术教育课程,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接受全面的艺术教育。
艺术教育课程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开展丰富多样的艺术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一、目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旨在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促进其艺术综合素养的全面发展,提升其创造力和表现力,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教师队伍建设1.学校将通过公开招聘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优秀的艺术教师加盟。
2.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艺术教育专业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和艺术素养。
3.学校将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提升其教学能力和艺术创作水平。
三、课程设置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合理设计艺术教育课程。
2.艺术教育课程应包括绘画、音乐、舞蹈等多个方面,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3.学校将根据需要安排艺术教育专业课程,培养对艺术有志向和天赋的学生。
四、教学要求1.教师应依据学生的个人特点和水平,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方式。
2.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鼓励学生从实践中探索艺术的魅力。
3.教师应通过丰富的教学手段,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
4.教师应建立积极健康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创造性和独立思考能力,引导他们发展良好的艺术道德观。
五、学生评价1.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学生评价机制,全面了解学生的艺术能力和学习进展。
2.学生评价应注重个体差异,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艺术教育方向。
3.学生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升学和奖励的重要依据,激发学生学习艺术的积极性。
六、家校合作1.学校将定期组织家长会、艺术展览和演出,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2.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艺术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艺术学习机会和资源。
3.学校将建立家长志愿者队伍,支持家长参与艺术教育的辅导和指导工作。
七、奖惩机制1.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艺术教育奖励制度,及时表彰优秀的艺术学生和教师。
2.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学生的艺术教育纪律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八、设施与资源1.学校将加大对艺术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投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创作环境。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xx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艺术教育目标1. 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2. 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创新,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国际化进程。
第三章艺术课程设置1. 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开设艺术课程,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到基本的艺术教育。
2. 艺术课程应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等多种艺术形式,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
3. 学校应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艺术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艺术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第四章艺术活动与实践1. 学校应定期举办艺术节、音乐会、美术展览等艺术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
2. 学校应积极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如校园歌手大赛、舞蹈比赛、戏剧表演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拓宽学生的艺术视野,提高艺术素养。
第五章艺术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艺术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 积极参加艺术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 制定并执行艺术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精心组织课堂教学。
4.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5. 持续进行艺术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章学生艺术表现评价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艺术表现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的艺术素养和艺术成绩。
2. 艺术表现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的艺术技能、艺术作品和艺术素养。
3. 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和学生反馈艺术表现评价结果,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反思。
学校艺术教育相关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提高艺术教育质量,培养具有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艺术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艺术教育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艺术教育管理工作。
三、艺术课程设置1. 学校艺术课程设置应遵循全面性、基础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原则。
2. 学校应开设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的艺术需求。
四、师资队伍建设1. 学校应配备合格的艺术教师,确保艺术教育质量。
2. 定期对艺术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鼓励教师参加艺术教育相关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自身素质。
五、教学管理1. 艺术教育办公室负责制定艺术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
2.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
3. 定期开展艺术教育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六、艺术活动组织1. 学校应定期举办艺术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2. 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比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学校应组织学生参观艺术展览、观看艺术演出,丰富学生的艺术生活。
七、设施设备管理1. 学校应配备必要的艺术教学设施设备,确保艺术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延长使用寿命。
八、经费保障1. 学校应将艺术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艺术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拓宽经费来源。
九、奖惩制度1. 对在艺术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艺术教育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艺术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和艺术素养,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各个年级的艺术教育工作。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教职工必须遵循的,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权归学校行政部门所有。
第二章教育方针第五条本校的艺术教育工作遵循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立足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与审美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艺术表达能力。
第六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贯彻素质教育指导思想,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学生的艺术水平。
第七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与学校的课程教学相结合,形成有机的教学环境。
第三章教育目标第八条艺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创造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意识。
第九条艺术教育的目标还包括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自我表达能力和价值观的形成。
第十条艺术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能够欣赏、理解和创造艺术作品,培养学生热爱艺术、追求卓越的艺术追求。
第四章教育内容第十一条艺术教育的内容包括美术、音乐、舞蹈和戏剧四个方面,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资源和学生的兴趣特长,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专业的艺术教育团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艺术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对于学生的艺术课程,学校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艺术展览、音乐会、舞蹈演出和戏剧表演等活动,展示学生的艺术成果。
第五章教育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课程大纲,规范各门艺术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习目标。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安排课程,保证教学进度的合理推进。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制定艺术课程的考核办法,定期对学生进行艺术成绩评定。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培养和选拔优秀的艺术教师,提高教师的艺术教育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艺术教育实验基地,提供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的提高。
第六章教育保障第二十条学校应当积极与社会各界进行合作,争取更多的艺术资源和教育支持。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实施方案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实施方案学校艺术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养成学生审美情趣、培养创造力、提高综合素养等作用。
为了规范学校艺术教育的实施,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实施方案。
一、概述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旨在规范学校艺术教育的实施,明确教育目标和工作方案,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创造力,形成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
二、教育目标1. 培养学生艺术素养,提高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
2. 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想象力。
3. 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提高综合素质。
4.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工作方案1. 定期组织艺术级别考核,对学生艺术技能进行评估。
2. 组织课外艺术活动,如音乐会、美术展、舞蹈比赛等,培养学生的综合艺术素养。
3. 开设艺术课程,如美术、音乐、舞蹈等,培养学生的艺术能力和审美功能。
4. 建立艺术专业化选拔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挥舞台。
5. 拓展交流平台,促进学生与艺术家、学者、文化领袖建立联系。
6. 支持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如参观博物馆、艺术展览、剧院等,拓展艺术思维,提高审美能力。
四、实施措施1. 提供优质艺术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
2. 开通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艺术资源和知识储备。
3. 建设艺术活动场所和工作室。
4. 制定明确的考核制度和评估标准。
5. 加强与家长、社会资源的合作,提升学校艺术教育的影响力。
五、预期效果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实施,将培养学生的艺术能力和审美情趣,提高素质。
同时,通过艺术教育的方式,将拓展学生的思维视野,提高综合素质,进而形成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
此外,学生在参与艺术活动的过程中,能够提高自我价值,增强创新意识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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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登东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艺术课程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使我校艺术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根本任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艺术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文化传统和外国的优秀艺术成果,提高文化艺术修养,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艺术教育课程:
1.加强艺术类课程教学,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
2.艺术课程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艺术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教学中使用经国家或者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
3.每学期制定艺术教学计划、进度,并按计划认真教学。
4.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
四、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
1.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每学期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者艺术活动小组。
2.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与艺术课程教学相结合,每年举办艺术节,扩展和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在艺术教育中应当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3.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补充和完善艺术教育活动内容,组织学生参与社团、社区交流学习活动,举行各类演出、展览和公益活动,促进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
4.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校园的广播、演出、展览、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
五、学校艺术教育的管理:
1.学校成立艺术教育管理领导小组,校级领导罗弟超主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并明确校内艺术教育管理部门;配备艺术教育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规划、管理、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艺术教师,做好艺术教师的培训、管理工作,为艺术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艺术教师应有比较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教学能力,有组织课外艺术表演、竞赛的能力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4.艺术教师组织、指导学校课外艺术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
5.设置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器材配备目录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