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防止网协调及风电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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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2016版资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2016版资料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 填制单位: 项目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检查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是 否 时间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是 否 时间 责任制落实 1 本单位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每年应按不低10%的比例,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调考 3 厂长(或总经理)应亲自阅批上级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事故通报 4 生产副职每月应至少一次参加车间的安全分析活动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日 5 厂长(或总经理)每季度应主持召 7 车间(部门、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应主持本车间的安全分析会 8 执行集团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各级领导应亲自抓违章行为 9 不安全事件处理应按“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10 每年应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为重点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规程制度 1 每年应公布一次现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2 每年应公布一次现行有效的《规程》清单 3 《规程》修改时间(3至5年修改一次)应符合规定要求 4 应有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 5 应有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6 应建立放射性物品、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7 应制定反违章管理办法和行动计划 8 应有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安全工器具购置使用检测管理办法 9 应有脚手架搭设、拆除、验收管理制度
项目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检查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是 否 时间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是 否 时间 教育培训 1 厂部每年应组织开展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轮训率应达100% 2 厂部每年应组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轮训率应达100% 3 车间(部门、项目部)每年应开展一次“安规”考试,全员合格率应达100% 4 厂部每年应进行一次不低于全厂10%人员的“安规”调考 5 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触电急救和心肺复苏法培训班 6 厂部每年应组织一次各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培训工作 7 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锅炉司炉、电梯操作工、危险化学品使用工、制冷设备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8 厂内机动车司机应持驾驶证和特殊作业证上岗 9 应进行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两票三制 1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监护人名单应经过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并公布 2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 工作票、操作票应已完全制成标准票并已执行,努力实现两票三个100% 4 电气操作票应执行模拟操作,落实操作前检查和操作后确认项目 5 厂用电气设备应具备五防闭锁功能 6 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及间隔时间应明确 7 车间(部门、项目部)每月应对“两票”检查、审查、分析 8 厂安监部门每月应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评价、考核 9 现场作业应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工作 10 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应由工作负责人现场组织开展

新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新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国能安全[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14年4月15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电力生产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的重点要求-V1

电力生产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的重点要求-V1

电力生产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的重点要求-V1电力生产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之一,因此,发电厂、变电站以及重要电力用户的正常运行十分重要。

但是,电力停电事故时有发生,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对于电力行业来说十分重要。

以下是电力生产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的重点要求: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对于电力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修理设备的故障,防止设备出现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完善应急预案。

在发电厂、变电站和重要电力用户处,应制定应急预案。

提前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及各项措施,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加强设备检测。

对于设备的故障以及磨损,要及时地检测和发现,采取措施进行修理和维护。

四、确定电力安全管理责任。

针对电力生产环节的责任,要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确保责任的准确落实。

五、提高员工的电力安全意识。

内部员工要有比较清晰的认识,知道若是发生停电事故,后果是多么的严重,以及如此事故发生后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员工的电力安全意识。

六、加强信息收集与监控。

对于电力行业的信息进行收集,并进行监控,及时趋势分析,预期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或故障。

七、加强设施安全监管。

每个电力生产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管,对于存在安全问题的设施该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

八、持续更新电力技术。

对于电力工业应继续跟进科技新趋势,引入新技术,优化配套设备,提高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电力生产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是一个重要的任务,实际上是社会生产的前提,必须引起每个电力从业者的高度重视。

只有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才能真正杜绝电力停电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一)

电力生产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一)

电力生产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一)电力生产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随着可再生能源逐渐成为电力生产的主流,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等清洁能源设备的应用逐渐扩展。

但同时,这些设备在电网中的接入与控制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如何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成为了当前电力生产中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点进行介绍。

1. 增强调峰能力,保证持续稳定供电在电力生产中,调峰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当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出现波动时,不适当的电网管理可能导致电网而不是电力生产的峰值。

需要增强电网调峰惌源,要求电力企业储备满足负荷需求的调峰能力,保障电力系统不出现负荷供应难题。

2. 提高电力可靠性电力可靠性是保障电力供应的重要因素。

对于风电机组和光伏逆变器等清洁能源设备,应加强检测和监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在电力生产中,合理的环保政策可以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

3. 加强电网控制与调度电网控制和调度是保障电力安全的关键所在。

要保证清洁能源设备的稳定接入电网,对于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等设备应加强掌控运行信息,对所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处理和控制,提早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大面积脱网灾害。

4. 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安全教育和管理是重要的保障措施。

在电力生产中,能源设备的安全运行与人员的安全生产息息相关。

因此,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因人员操作不当、疏忽大意等引发的脱网故障发生。

总之,要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发生,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协调。

加强电网调峰能力、提高可靠性、加强电网控制和调度,以及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这些措施是保障电力安全的关键所在。

只有通过不断的持续努力,才能够保证清洁能源的发展和电力的持续稳定供应。

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2016版资料

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2016版资料

in 厂部每年应组织一次各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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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作操作监护人培训工作
b 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锅炉司炉、电梯操作工、危险化学品使 ir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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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somethin 目 录 d fo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 .................................................................................................................................1 oo 2 防止火灾事故实施细则 .......................................................................................................................................19 re g 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实施细则 ...........................................................................................................................39 g a 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实施细则 .......................................................................................................................41 bein 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实施细则 ...............................................................................................43 eir 6 防止锅炉事故实施细则 .......................................................................................................................................48 th 7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实施细则 ...................................................................................................71 s in 8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实施细则 ...............................................................................................................77 thing 9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实施细则 ...........................................................................................98 ll 10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实施细则 .........................................................................................................................108 nd A 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实施细则 .................................................................................................................115 ing at a time a 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实施细则 .................................................................................................119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措施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措施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重点要求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重点要求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重点要求1.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1.1.1各发电企业(厂)应重视和完善与电网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装置选型、配置,在保证主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还必须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

1.1.2发电机励磁调节器(包括电力系统稳定器)须经认证的检测中心的入网检测合格,挂网试运行半年以上,形成入网励磁调节器软件版本,才能进入电网运行。

1.1.3根据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2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力发电机组和50MW及以上容量的水轮发电机组,或接入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组应配置电力系统稳定器。

1.1.4发电机应具备进相运行能力。

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在额定出力时,功率因数应能达到-0.95~-0.97。

励磁系统应采用可以在线调整低励限制的微机励磁装置。

1.1.5新投产的大型汽轮发电机应具有一定的耐受带励磁失步振荡的能力。

发电机失步保护应考虑既要防止发电机损坏又要减小失步对系统和用户造成的危害。

为防止失步故障扩大为电网事故,应当为发电机解列设置一定的时间延迟,使电网和发电机具有重新恢复同步的可能性。

1.1.6为防止频率异常时发生电网崩溃事故,发电机组应具有必要的频率异常运行能力。

正常运行情况下,汽轮发电机组频率异常允许运行时间应满足表5-1的要求。

1.1.7发电机励磁系统应具备一定过负荷能力。

1.1.7.1励磁系统应保证发电机励磁电流不超过其额定值的1.1倍时能够连续运行。

1.1.7.2励磁系统强励电压倍数一般为2倍,强励电流倍数等于2,允许持续强励时间不低于lOs。

1.1.8发电厂应准确掌握有串联补偿电容器送出线路以及送出线路与直流换流站相连的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转振动频率,并做好抑制和预防机组次同步谐振或振荡措施,同时应装设机组轴系扭振保护装置,协助电力调度部门共同防止次同步谐振或振荡。

1.1.9机组并网调试前3个月,发电厂应向相应调度部门提供电网计算分析所需的主设备(发电机、变压器等)参数、二次设备(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参数及保护装置技术资料,以及励磁系统(包括电力系统稳定器)、调速系统技术资料(包括原理及传递函数框图)等。

防止风电大规模脱网重点措施

防止风电大规模脱网重点措施

防止风电大规模脱网重点措施第一篇:防止风电大规模脱网重点措施防止风电大规模脱网重点措施1.总则1.1.为防止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总结分析近期风电脱网故障原因和当前风电并网运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特制定《防止风电大面积脱网重点措施》(以下简称《重点措施》。

1.2.《重点措施》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网运行准则》、《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

1.3.并网电压等级在110(66)kV及以上的已建、新建和改扩建风电场均应执行《重点措施》。

规划、设计、制造、建设、调试、检测、运行、检修等各有关单位都应按照《重点措施》要求,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

1.4.《重点措施》强调的是防止风电大规模脱网的有关措施,部分内容在已颁发的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这些要求,本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措施》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2.强化风机入网管理,提高风机整体性能 2.1.风电并网检测采用型式试验与现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风电机组应按型号开展并网检测,风电机组并网检测内容包括风电机组电能质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电网适应性测试、电气模型验证。

发电机、变流器、主控制系统、变桨控制系统、叶片等影响并网性能的技术参数发生变化的风电机组视为不同型号,需重新检测。

2.2.新并网机组的低电压穿越能力、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等各项性能均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申请并网时应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由检测机构出具的、与申请并网机组型号一致的检测报告,否则不予并网。

2.3.已并网并承诺具备合格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风电场,应在六个月内完成低电压穿越能力现场抽检,并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并网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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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防止网协调及风电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V1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和清洁能源的大力发展,电力生产中的可再
生能源,尤其是风电和光伏发电,不断壮大,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
一些安全隐患,如大面积脱网事故。

如何防止这样的事故发生呢?以
下是几点重要要求。

1.网协调的重要性
网协调是指电力系统各种电力装置之间的配合,以保持电网相应电量
和电压的平衡。

这是保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也是避免大
面积脱网事故发生的基础。

因此,电网运行中应优先考虑电网容量,
不能铺设无法满足负荷要求的逆变器。

2.逆变器能力的匹配选择
逆变器作为光伏和风电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件之一,必须预留一定的
带载能力,以确保发电过程中的能量传输和质量,减少大面积脱网事
故的风险。

因此,对于电网条件较差的地区,特别是容易风大的地区,应选择具有更高带载能力的逆变器。

3.正常运行下的保护机制
在日常运营中,光伏电站和风电电站应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注意监
测逆变器的工作状态,防止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修复或更换主要元件,保证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

在此基础上,为适应复杂的环境,应在光
伏电站上安装防风措施,以减少损失,提高安全系数。

4.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为降低运营事故和灾害的概率,必须加强光伏和风电电站安全技术措
施的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其中包括
应配备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及定期进行风险
评估和隐患排查。

总之,电力生产的可再生能源是发展的大方向,但为确保其安全运行,我们必须充分重视以上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提升光伏和风电电站的
带载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尽一切力量减少发生大面积脱网事故的概率,推动我国以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式发展电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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