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风电大面积脱网重点措施

合集下载

国网十八项反措(修订版)宣贯

国网十八项反措(修订版)宣贯
2/43
2.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 2.4.1.2 稳定控制措施设计应与系统设计同时完成。合理设 计稳定控制措施和失步、低频、低压等解列措施,合理、足 量地设计和实施高频切机、低频减负荷及低压减负荷方案。 2.4.2.2 加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入网验收。对新入网或软、 硬件更改后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进行出厂测试或验收试 验、现场联合调试和挂网试运行等工作。 2.4.2.3 严把工程投产验收关,专业人员应全程参与基建和 技改工程验收工作。
5.1.1.9 变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 ,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 220kV变电站应 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 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 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 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变电站直流 电源供电质量应满足微机保护运行要求。
6/43
3.2.3 运行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3.2.3.3 风电场汇集线系统单相故障应快速切除。汇集线系 统应采用经电阻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不应采用不接地或经 消弧柜接地方式。 经电阻接地的汇集线系统发生单相接地 故障时,应能通过相应保护快速切除,同时应兼顾机组运行 电压适应性要求。经消弧线圈接地的汇集线系统发生单相接 地故障时,应能可靠选线,快速切除。汇集线保护快速段定 值应对线路末端故障有灵敏度,汇集线系统中的母线应配置 母差保护。 3.2.3.4 风电机组主控系统参数和变流器参数设置应与电压、 频率等保护协调一致。 3.2.3.5 风电场内涉网保护定值应与电网保护定值相配合, 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3/43
2.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 2.4.3.1 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的变化情况及时地分析、调整 各种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或整定值,并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每 年下达低频低压减载方案,及时跟踪负荷变化,细致分析低 频减载实测容量,定期核查、统计、分析各种安全自动装置 的运行情况。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加强检修管理和运行维护工 作,防止电网事故情况下装置出现拒动、误动,确保电网三 道防线安全可靠。 2.4.3.2 加强继电保护运行维护,正常运行时,严禁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 2.4.3.3 母差保护临时退出时,应尽量减少无母差保护运行 时间,并严格限制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

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10)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6)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7)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2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38)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44)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50)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55)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6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66)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1)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86)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93)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6)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容认真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预控和缓控措施。

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的主要处理措施

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的主要处理措施

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的主要处理措施大规模风力发电机组,由于一般都处于环境恶劣的野外,而且日晒雨淋,因此经常会发生大规模脱网事故,严重影响了发电工作的正常运行,因此本文就简单介绍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发生后的主要处理措施。

一,风电机组和风电场满足并网技术要求,具备LVRT是遏制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的关键。

新并网的机组必须具备LVRT,已并网的风电机组必须按要求的计划整改。

来不及LVRT改造的,首先确认满足基本的风机运行要求,如并网点电压跌落0.8 pu以下时,需要不跳闸运行0.1~0.2 s,见图1,就能穿越大部分的电网瞬时故障。

对已并网的风电场LVRT进行梳理、测试,不具备合格LVRT的风电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改造并通过LVRT现场抽检,风电场大规模集中接入点上的风机,应优先安排改造。

制造厂应主动配合现场,协商具体改造方案并立即实施。

开放风机控制及保护定值设置,优化风机保护与风机控制系统间的配合关系,使风机主控系统和LVRT功能相协调。

二,应对在网电缆、电缆头及开关柜做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按规程要求全面做高、低压试验。

加强对电缆、开关柜、刀闸接头等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完善运行监视手段,配置红外、紫外成像仪等检查仪器或设备,确保及时准确发现并消除隐患。

此外鉴于当前低价中标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建议风电场对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严格把关,尽量选用大型企业或者能生产更高电压等级电缆附件的企业的产品,避免不合格产品挂网运行。

三,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故障线路和非接地线路仅仅流过微弱的电容电流,无法准确确定是那一条线路发生接地,给接地查找和修复带来困难。

基于基波零序电流的幅值、方向等原理的装置的选线效果不太好。

而基于小波变换的行波单相选线[13-14],充分利用电网中普遍存在的电流行波来进行故障选线,是故障选线原理的突破,为其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案,实际运行证明,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小电流系统故障选线难题,从而实现快速可靠选线并及时跳闸,可防止故障扩大。

电力生产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一)

电力生产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一)

电力生产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一)电力生产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重点要求随着可再生能源逐渐成为电力生产的主流,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等清洁能源设备的应用逐渐扩展。

但同时,这些设备在电网中的接入与控制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如何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成为了当前电力生产中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点进行介绍。

1. 增强调峰能力,保证持续稳定供电在电力生产中,调峰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当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出现波动时,不适当的电网管理可能导致电网而不是电力生产的峰值。

需要增强电网调峰惌源,要求电力企业储备满足负荷需求的调峰能力,保障电力系统不出现负荷供应难题。

2. 提高电力可靠性电力可靠性是保障电力供应的重要因素。

对于风电机组和光伏逆变器等清洁能源设备,应加强检测和监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在电力生产中,合理的环保政策可以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

3. 加强电网控制与调度电网控制和调度是保障电力安全的关键所在。

要保证清洁能源设备的稳定接入电网,对于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等设备应加强掌控运行信息,对所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处理和控制,提早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大面积脱网灾害。

4. 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安全教育和管理是重要的保障措施。

在电力生产中,能源设备的安全运行与人员的安全生产息息相关。

因此,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因人员操作不当、疏忽大意等引发的脱网故障发生。

总之,要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的发生,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协调。

加强电网调峰能力、提高可靠性、加强电网控制和调度,以及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这些措施是保障电力安全的关键所在。

只有通过不断的持续努力,才能够保证清洁能源的发展和电力的持续稳定供应。

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原因分析及对策

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原因分析及对策

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原因分析及对策2005 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容量仅为1 220 MW,位居世界第八位。

“十一五”时期,在《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下,我国风电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到“十一五”末,全国(不含港、澳、台)共建设802 个风电场,安装风电机组32 400 台,总吊装容量达到41 460 MW(建设容量38 280 MW,并网运营容量31 310 MW),年均增长率为102%,累计和新增吊装容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位,装机规模达到了新的水平,但2010 年全年风电发电量约为490 亿kWh,仍低于美国同期的风电发电量[1-2]。

从国际、国内可再生能源发展历程看,风力发电是目前除水电外最成熟、经济效益最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重点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必然且已经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亦明确指出“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及“加强并网配套工程建设,有效发展风电”。

虽然全国风电装机规模达到世界第一,八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开始建设,但对风电在建设和运行中逐渐暴露出大量的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包括风电整体质量和技术水平偏低、运行管理缺乏经验与规范、大规模脱网事件频发等;并网运营容量低于总吊装容量接近三分之一,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风电投资效益大打折扣;风电发展规划与电网脱节,风电出力受限严重影响了风电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危害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3-5]。

1 大规模风电基地发展截止2010 年底,甘肃、新疆、河北、吉林、内蒙古(东、西)、江苏六个省区的七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都通过了国家规划审查[6]。

2011 年1 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被国务院批复[7],其中风电规划为“到2015 年,陆地装机容量达到7 150MW,海上风电装机达到2 850 MW。

到2020 年,海上风电装机达到10 000 MW”。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风电机组大范围脱网原因分析及对策

风电机组大范围脱网原因分析及对策


要 : 电的 大 规 模 发 展 对 电 网的 安 全稳 定 运 行 提 出 了新 的挑 战 。 本 文 对 近 期 风 电 机 组 出现 的 大 规 模 脱 风
网 的 故 障 过 程 进行 了描 述 , 故 障 机 理 进 行 了初 步 分 析 。 根 据 上 述 分析 , 出 了 防止 风 电机 组 大规 模 脱 网 的 对 给
( . h n j k u Wida d S lr o e n ryD m nt t nSainC . t. Z a gik u0 5 0 C ia 1 Z a gi o n n oa w rE eg e o s ai tt o Ld , h n j o 7 0 0, hn ; a P r o o a 2 Not hn lcr o e sac n tueC . t. B in 0 0 5, hn ) . r C iaE et cP w rReerh Is tt o L d . ej g1 0 4 C ia h i i i
b n s d s o n c i n fo p we i i e ic n e t m o rg r o r d.
Ke r s: i d p we ; a g c l r p u ; e c i e r g l t n y wo d w n o r l r e s a e d o o t r a t e u a i v o
o i d fW n Tur i s b ne
Ya h n — i g Li n mi , iW e — n W a g Jn s n , n Z o g p n , u Ha — n Le imi , n i — o g
Hu n a x a , h n i S n e g a g Tin— io Z e g L , o g P n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1.1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1.1.1 各发电企业(厂)应重视和完善与电网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装置选型、配置,在保证主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还必须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

1.1.2 发电机励磁调节器(包括电力系统稳定器)须经认证的检测中心的入网检测合格,挂网试运行半年以上,形成入网励磁调节器软件版本,才能进入电网运行。

1.1.3 根据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2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力发电机组和50MW及以上容量的水轮发电机组,或接入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组应配置电力系统稳定器。

1.1.4 发电机应具备进相运行能力。

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在额定出力时,功率因数应能达到-0.95~-0.97。

励磁系统应采用可以在线调整低励限制的微机励磁装置。

1.1.5 新投产的大型汽轮发电机应具有一定的耐受带励磁失步振荡的能力。

发电机失步保护应考虑既要防止发电机损坏又要减小失步对系统和用户造成的危害。

为防止失步故障扩大为电网事故,应当为发电机解列设置一定的时间延迟,使电网和发电机具有重新恢复同步的可能性。

1.1.6 为防止频率异常时发生电网崩溃事故,发电机组应具有必要的频率异常运行能力。

正常运行情况下,汽轮发电机组频率异常允许运行时间应满足表5-1的要求。

表5-1 汽轮发电机组频率异常允许运行时间1.1.7 发电机励磁系统应具备一定过负荷能力。

1.1.7.1 励磁系统应保证发电机励磁电流不超过其额定值的1.1倍时能够连续运行。

1.1.7.2 励磁系统强励电压倍数一般为2倍,强励电流倍数等于2,允许持续强励时间不低于10s。

1.1.8 发电厂应准确掌握有串联补偿电容器送出线路以及送出线路与直流换流站相连的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转振动频率,并做好抑制和预防机组次同步谐振或振荡措施,同时应装设机组轴系扭振保护装置,协助电力调度部门共同防止次同步谐振或振荡。

1.1.9 机组并网调试前3个月,发电厂应向相应调度部门提供电网计算分析所需的主设备(发电机、变压器等)参数、二次设备(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参数及保护装置技术资料,以及励磁系统(包括电力系统稳定器)、调速系统技术资料(包括原理及传递函数框图)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止风电大面积脱网重点措施》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一年六月1. 总则1.1. 为防止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总结分析近期风电脱网故障原因和当前风电并网运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特制定《防止风电大面积脱网重点措施》(以下简称《重点措施》。

1.2. 《重点措施》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网运行准则》、《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

1.3. 并网电压等级在110(66)kV及以上的已建、新建和改扩建风电场均应执行《重点措施》。

规划、设计、制造、建设、调试、检测、运行、检修等各有关单位都应按照《重点措施》要求,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

1.4. 《重点措施》强调的是防止风电大规模脱网的有关措施,部分内容在已颁发的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这些要求,本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措施》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2. 强化风机入网管理,提高风机整体性能2.1. 风电并网检测采用型式试验与现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风电机组应按型号开展并网检测,风电机组并网检测内容包括风电机组电能质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电网适应性测试、电气模型验证。

发电机、变流器、主控制系统、变桨控制系统、叶片等影响并网性能的技术参数发生变化的风电机组视为不同型号,需重新检测。

2.2. 新并网机组的低电压穿越能力、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等各项性能均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申请并网时应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由检测机构出具的、与申请并网机组型号一致的检测报告,否则不予并网。

2.3. 已并网并承诺具备合格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风电场,应在六个月内完成低电压穿越能力现场抽检,并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并网检测报告。

抽检机组台数原则上按全场机组总数的5%控制,同一型号的机组应至少抽检一台。

抽检不合格的,同一型号的机组解网。

2.4. 已并网但不具备合格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风电场,应在一年之内完成改造并通过低电压穿越能力现场抽检。

逾期未完成者,暂不续签并网调度协议,待整改完成后再行续签。

3. 强化风电涉网保护管理,提高风电适应能力3.1. 风电场及其机组的保护应与接入的电网相协调,不得与以下电压适应性要求相冲突:1)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0.9~1.1倍额定电压(含边界值)范围内时,场内并网机组应能正常连续运行。

2)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至0.2倍额定电压时,场内并网机组应能不脱网连续运行625ms;跌落后2s内恢复到0.9倍额定电压,场内并网机组应能不脱网连续运行。

风电材料设备3.2. 风电场及其机组的保护应与接入的电网相协调,不得与以下频率适应性要求相冲突:1)电力系统频率在49.5Hz~50.2Hz(含边界值)范围内时,场内并网机组应能正常连续运行。

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2)电力系统频率在48Hz~49.5Hz(含48Hz)范围内时,场内并网机组应能不脱网连续运行30min。

3.3. 风电场和风电机组的保护应与接入系统相协调,不得与电能质量适应性要求相冲突,即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满足电能质量国家标准要求时,场内机组正常连续运行。

4. 强化风电场无功管理,提高风电场电压控制能力风电材料设备4.1. 并网风电机组的无功功率和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容量,应在各种发电运行工况下都能按照分层分区基本平衡的原则在线动态调整,并具有灵活的调整能力和足够的事故备用。

1)风电场应优化调整机组无功功率、场内无功补偿和各级升压变变比,使机端电压在并网点电压正常变化时也处于正常范围内。

风电材料设备2)风电机组应具备一定的过电压能力(风电场并网点电压为1.3倍额定电压),应能与场内无功动态调整的响应速度相匹配,实现高电压情况下的不脱网连续运行。

风电材料设备3)系统发生故障、并网点电压出现跌落时,风电场应动态调整机组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使并网点电压和机端电压快速恢复到正常范围内。

4)风电场低电压穿越成功后,在系统故障清除、并网点电压升高的过程中,风电场应通过动态调整机组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容量,使并网点电压和机端电压快速恢复到正常范围内。

风电机组的过电压运行能力应与无功动态调整的响应速度相匹配,应不在调节过程中因高电压脱网。

4.2. 发电企业在提交电网调度部门审查的风电场接入设计方案中,应包括对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功能作用、配置规模、接入方案、控制策略的专题研究。

其中动态无功补偿容量的配置,应综合考虑风电场及接入系统稳态、暂态、动态下的各种运行工况。

4.3. 风电场应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出厂及现场试验报告,试验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内容应至少包括机组启停、有功功率波动变化、系统发生近远端故障等典型工况下无功补偿装置的响应特性。

4.4. 风电场并网运行时,应确保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动态部分投自动调整功能、且动态补偿响应时间不大于30ms,并确保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电容器支路和电抗器支路在紧急情况下可快速正确投切。

5. 强化风电场安全管理,提高风电场运行安水平5.1. 有关单位应从制造、设计、安装、验收、调试、运行、检修等多个环节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降低风电场内设备故障率。

风电材料设备5.2. 风电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升压站和汇集线系统设备在恶劣运行环境下的运行可靠性。

1)为抵御沙尘、冰雪等恶劣天气对设备的影响,建议风电机组升压变采用箱式变压器。

2)为减少大风引发的短路、接地故障,风电场应对场内架空导线和接地线按规划设计中的全场最大风速进行风偏校核,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3)为降低不良电能质量环境对设备的影响,风电场汇集线系统的母线PT开关柜内应装设一次消谐装置。

5.3. 风电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汇集线系统故障快速切除,防止扩大恶化。

1)对新建风电场,建议汇集线系统采用经电阻接地方式,并配置单相接地故障保护。

2)汇集线系统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的风电场,应配置带跳闸功能的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在单相接地后快速切除故障,若不成功则跳开主变低压侧开关隔离故障。

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3)汇集线保护快速段定值应对线路末端故障有灵敏度。

4)汇集线系统35kV母线应配置母差保护。

5.4. 风电场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场内电能质量,并安装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并网点电能质量指标,上传至电网电能质量在线监测主站。

若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应立即治理。

6. 强化风电场二次设备管理,提高风电运行监控水平6.1. 风电场内的各种二次系统和设备,均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禁止通过公共通信网络对场内设备进行远程监视、控制和维护。

6.2. 风电场应在生产控制大区的安全区I内,配置全场统一的风电场监控系统,实现至少以下功能。

1)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采集、记录、保存并向电网调度部门上传升压站内设备和全部机组的相关运行信息(详见附表1)。

3)在线动态调节全场运行机组的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容量,并具备接受电网调度部门远程自动控制的能力。

6.3. 风电场应在升压站内配置故障录波装置,起动判据应至少包括电压越限和电压突变量,记录升压站内设备在故障前200ms至故障后6s的电气量数据(详见附表2)。

6.4. 风电场应配备卫星时钟设备和网络授时设备,对场内各种系统和设备的时钟进行统一校正。

7. 强化风电调度运行管理,确保风电并网安全运行7.1. 新建风电场必须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否则电网调度部门不予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7.2. 风电场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机组首次并网申请时,应提交风电机组的并网检测报告,和经验证过的风电机组电气模型、汇集线系统参数、各级升压变参数、场内无功补偿装置参数及控制模型。

7.3. 风电场应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全场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检测报告,电网调度部门将据此下达运行调整要求。

7.4. 为确保电网调度部门能够及时合理地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事故备用容量,风电场应配置风功率预测系统,开展风电功率预测和发电计划申报工作。

为提高风电场风电功率预测水平,电网调度部门将根据申报计划准确率的高低,确定风电优先调度排序。

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7.5. 电网调度部门应加强对风电场无功功率和动态无功储备的监控,明确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调度管辖范围和运行管理要求,制定风电场无功运行管理规定,并督促风电场严格执行。

7.6. 风电场负责整定的保护定值应由具备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专人计算,保护定值单应严格履行编制及审批流程,应有计算人、复核人及审批人签字并加盖风电场公章方能有效。

风电场应定期检查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压板状态,装置整定值应与有效定值单内容一致,压板投退应符合相关运行要求。

风电场应将所有涉网保护定值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7.7. 风电场应加强现场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人员综合判断和事故处理能力。

7.8. 风电机组故障脱网后不得自动并网,故障脱网的风电机组须经相关电网调度部门许可后并网。

发生涉网故障后,风电场应及时收集、整理、保存相关资料(详见附表3),并积极配合调查。

附表1 风电场监控系统至少应接入的运行信息附表2 风电场升压站故障录波装置至少应接入的电气量附表3 涉网故障调查时风电场至少应提供的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